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定标准 (1)
学校劳动实践基地实施方案

学校劳动实践基地实施方案一、引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培养学生热爱劳动、尊敬劳动的思想观念,提高学生的劳动技能和实践能力,我校特制定本劳动实践基地实施方案。
此方案旨在通过系统化的劳动教育课程,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增强团队合作意识,培养自主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
二、劳动教育课安排方式1.课程设置:劳动教育课纳入学校课程体系,每周安排一课时,全年不少于30课时。
2.教学内容: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设置以下教学内容:(1)劳动技能培训:如生活自理能力、简单维修、绿化种植等;(2)劳动实践:如校园卫生清洁、环保行动、公益活动等;(3)劳动教育:通过劳动故事、劳动模范事迹等形式,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
3.教学方式: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1)理论教学:以课堂教学为主,讲解劳动技能、劳动意义等内容;(2)实践操作: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劳动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4.师资配备:安排具有一定劳动技能和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劳动教育课的教师,并对教师进行定期培训。
5.课时安排:每学期初,教务处制定劳动教育课表,确保课程正常开展。
6.场地安排:充分利用学校资源,设立专门的劳动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劳动实践场所。
7.评价体系:建立完善的劳动教育评价体系,将学生劳动表现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班级及个人职责1、班级职责(1)组织协调:各班班主任负责组织本班学生参加劳动教育课,确保学生按时参加各项劳动实践活动。
(2)教育引导: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
(3)安全管理:班主任需确保学生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预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4)考核评价:班主任负责对学生在劳动教育课的表现进行记录和评价,定期向学校汇报本班劳动教育开展情况。
2、个人职责(1)积极参与:学生应积极参与劳动教育课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或逃避劳动。
中小学劳动教育质量评价细则

4、查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1分)
1、问询校长对《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知晓度,对劳动教育的理解。(1分)
2、查看劳动教育工作计划,工作方案。(1分)
工
作
目
标
2分
通过劳动教育,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劳动素养,促进他们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使他们明白“生活靠劳动创造,人生也靠劳动创造”的道理,使他们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培养他们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精神,为他们终身发展和人生幸福奠定基础。
2、要在学校日常活动中渗透劳动教育,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普及校园种植。开辟专门区域种植花草树木或农作物,让班级、学生认领绿植或“责任田”,予以精心呵护,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开展养殖。大力开展与劳动有关的兴趣小组、社团、俱乐部活动,进行手工制作、电器维修、班务整理、室内装饰、勤工俭学等实践活动。广泛组织以劳动教育为主题的团队会、劳模报告会、手工劳技展演,提高学生劳动意识。
1、查看课程表,问询学生,了解劳动教育课开设情况。(2分)
2、劳动教育校本课程成效展示。(2分)
3、查看党支部、团队少先队活动中、劳动教育的内容。(1分)
4、查看综合实践活动室、技术室利用情况,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利用情况。查看综合实践活动的成果,包括无形的技艺和有形的作品(5分)
5、现场观看一场消防、防震、防溺水等集体安全演练。(5分)(综合评估前先期举行)
1、了解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情况。(1分)
2、查看校外活动影像资料。(1分)
3、了解学生参加公益劳动与志愿服务情况。(1分)
4、研学旅行活动方案、活动记录。(2分)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1.06.28•【字号】•【施行日期】2021.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区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中小学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基地(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鄂教基办函〔2021〕8号),现就做好我市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条件(一)首批“湖北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1.申报单位的建设内容、推进、课程和活动设计、关键环节、组织实施等,按照《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2.申报单位应当能够至少同时接待500名以上学生开展实践活动。
3.申报单位的课程(主题活动)设置在5个主题以上。
4.申报单位必须在本区域、本行业有一定影响,可以起到示范辐射作用。
(二)第二批“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1.申报单位已经被认定为武汉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武汉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营地。
2.申报单位符合《省教育厅?省旅游委?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服务单位基本条件的通知》(鄂教基〔2018〕1号)中的基本条件。
3.若申报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应当能够至少同时接待500名以上学生开展实践活动;若申报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的,应当能够至少同时接待1000名以上学生集中食宿。
4.若申报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课程(主题活动)设置须在5个主题以上;若申报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的,周边应当能够辐射2个以上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或者资源单位。
二、推荐名额(一)各区推荐名额。
原则上每个城区(功能区)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的推荐名额均不超过1个。
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实施方案

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实施方案一、引言劳动教育作为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还可以锻炼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为了进一步深化劳动教育,我校决定制定“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实施方案”,通过系统化、常态化的劳动实践活动,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劳动的价值,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
二、劳动教育课安排方式1. 课程设置:劳动教育课程将纳入学校课程体系,每周安排一课时,进行系统性的劳动技能学习和实践。
2. 实践基地划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将劳动实践基地划分为若干区域,如楼道、公共区、绿化区等,每个区域设立相应的工作岗位。
3. 实践活动安排: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安排相应的劳动实践活动。
例如:(1)低年级学生:以生活自理能力培养为主,如整理书包、打扫教室卫生等;(2)中年级学生:以团队协作能力培养为主,如校园绿化、环保清洁等;(3)高年级学生:以社会责任感培养为主,如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等。
4. 师资保障:配备专兼职教师,负责劳动教育课程的实施和指导,并对学生的劳动实践进行评价。
5. 家校合作: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协作,将劳动教育延伸至家庭,鼓励学生在家中参与家务劳动,培养良好的家庭劳动习惯。
6. 评价机制:建立完善的劳动教育评价体系,将学生的劳动表现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同时,对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班级及个人职责1、班级职责(1)班主任负责组织本班学生的劳动教育工作,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参与劳动实践。
(2)班主任需定期检查本班负责的劳动实践区域,对学生的劳动表现进行记录和评价。
(3)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指导,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和劳动意识。
(4)班主任需定期组织班级劳动教育主题班会,总结经验,提高学生的劳动积极性。
2、个人职责(1)学生需按时参加劳动实践活动,认真完成分配的任务,保持劳动实践区域的整洁。
(2)学生在劳动过程中要遵守纪律,服从老师和班级干部的安排,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
中小学劳动教育及劳动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中小学劳动教育及劳动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一、引言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中小学劳动教育旨在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劳动技能和劳动习惯,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通过劳动教育,使学生学会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善于劳动,并在劳动中收获成长与快乐。
二、劳动教育课安排方式1. 课程设置:将劳动教育纳入课程体系,每周安排一节劳动教育课,每学期共计18课时。
2. 教学内容: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分层级设计教学内容。
低年级以生活自理、简单手工制作为主;中年级以校园绿化、环保教育为主;高年级以社会实践、职业技能体验为主。
3. 教学方式: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4. 教学评价:建立多元化评价体系,包括学生自评、同伴评价、教师评价和家长评价等,全面评估学生在劳动教育课中的表现。
5. 教学资源: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开展合作教学。
与社区、企事业单位、劳动基地等共建合作关系,拓宽劳动教育渠道。
6. 课时安排:每学期安排一定课时的劳动实践周,组织学生走出校园,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7. 教师培训:加强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教师参加相关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指导能力。
三、班级及个人职责1、班级职责(1)班主任负责组织本班的劳动教育活动,确保劳动教育课程的正常开展。
(2)班级应设立劳动委员,协助班主任管理本班的劳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班级劳动任务的完成。
(3)班级要定期开展劳动教育主题班会,加强学生的劳动意识教育,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4)班级应建立健全劳动教育记录,对学生的劳动表现进行详细记录,作为学期末评价的依据。
2、个人职责(1)学生应积极参与劳动教育活动,按时完成分配的劳动任务,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偷懒。
(2)学生在劳动过程中要遵守纪律,服从管理,注意安全,爱护劳动工具和公共财物。
湖南省农村中小学劳动实践场所建设考核标准(试行)

3
依据教学大纲和新课程改革要求,开设劳动实践课,有学校劳动实践教学计划;定期组织学生到基地参加活动,有安排,有课表;
有学校劳动实践教学计划(2分);有课表(1分)
查 看
资 料课程表
教 育教 学质 量
6
通过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教育和劳动实践活动,达到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的习惯,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使每一个学生的实践能力及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玉田县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场所)建设和使用目标量化考核细则(试行)
考核项目
权重系数
考 核 内 容
赋分办法
考 评
办 法
考核得分
组织管理
组 织机 构
2
学校有由校领导和专职管理人员及专兼职教师组成的劳动实践工作组织管理机构,分工具体,职责明确;
学校有由校领导和专职管理人员及专兼职教师组成的劳动实践工作组织管理机构(1分),分工具体并职责明确(1分)
对学生进行劳动知识和技能教育和简单、规范的操作训练(3分);能圆满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劳动实践课时计划,(2分)
查 看
资 料
学 科整 合
5
依托劳动实践场所资源,能与相关学科紧密结合进行教育教学;整合内容丰富充实,效果好;
能与相关学科紧密结合进行教育教学(3分);整合内容丰富充实(2分)
查 看
资 料
活 动管 理
6
有劳动实践实践场所(如种植、养殖、苗圃、果园、水塘、菜园、温室、大棚、花卉、药园、劳技教室等);基地大小以能组织班级学生开展活动为宜;
有一种或几种劳动实践场所。场所面积适宜,能组织班级学生开展活动(8分);其它按良好(5分);一般(3分),无(0分)进行赋分
查 看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校推荐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校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4.25•【字号】桂教基教〔2024〕32号•【施行日期】2024.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校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中小学劳动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校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践基地评选程序(一)评选对象广西区内可以承接中小学生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各行业劳动场所、综合实践基地学校、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等。
申报主体必须是法人单位,具有相关资质并独立开展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项目的能力。
已被自治区教育厅认定为“广西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单位不再申报。
(二)评选标准评选标准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基地建设标准》,附件1),《基地建设标准》设置满分为100分,申报单位自评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申报。
(三)申报数量各市按《各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数量名额分配表》(附件3)中的名额择优推荐,并报送《参评基地初评意见汇总表》(附件4)。
(四)评选程序1.基地自评。
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单位对照《基地建设标准》进行自评,自评达标后,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报。
高校、区直中等职业学校申报的,可将申报表、申报汇总表及佐证材料(一式2份,纸质版和电子版)直接报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校建设标准试行、申报表-V1

广西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校建设标准试行、申报表-V1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劳动教育在教育中的地位也不断提升。
为了更好地推广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示范校建设,广西教育厅于近日印发了建设标准试行和申报表,并逐步推进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规范化建设,让广大青少年深入了解劳动和生产,增强劳动意识和钻研能力,培养劳动精神和创新意识。
一、建设标准试行广西教育厅明确要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示范校建设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创建标准:创建标准包括基地类型、规模、建设条件、基地功能、设备设施等方面的标准要求。
其中,规模应与学校规模相适应,建设条件需要符合安全、卫生、保洁要求,基地功能要求能够开展有针对性的劳动教育活动,设备设施方面应有完备的学生用品、劳动工具、劳动资料等。
2.实施标准:实施标准主要包括劳动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育目标等方面的标准要求。
其中,劳动教育内容需要明确、科学、适当,教育方式需要创新、多样化、有效,教育目标需要符合学生群体的需求和能力。
3.管理标准:管理标准主要包括组织管理、安全管理、防火、环保等方面的标准要求。
其中,组织管理方面需要建立基地负责人、教师、学生的管理机制,安全管理方面要求确保基地内外的安全,防火、环保方面需要注意化学品的存放、废弃物的清理等。
二、示范校建设示范校建设是中小学劳动教育规范化建设的关键环节,要求示范校从课程设置、教师培训、学生论文、课件制作等可视化方面,全面考虑学生的需求和学习的个性,精心编排课程,结合实际,让学生在劳动实践过程中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
同时,在教师培训方面,示范校综合运用传统教学模式和现代技术,培训广大教师,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
三、申报表为了方便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示范校建设的申报工作,广西教育厅特别印发了申报表,要求各基地和示范校在申报时按照表格填写相关内容,详细描述基地或校区的建设情况、教育成果和管理,以及具体的规划和措施,由专业人员审核、评定和统计,以便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示范校的建设和发展进程进行追踪和监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客观真实记录学生劳动实践过程和结果,按要求对学生实际劳动技能和劳动素养实行有效评价。(5分))
1.指导教师、专业性辅导和讲解人员数量配备充足,能按照劳动教育要求进行讲解示范和教学辅导,提供有针对性、互动性和引导性的指导服务。(12分)
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定标准
县乡(镇)(基地)
序号
内容
创建标准
计分
基础
条件
(30分)
1.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基地成立和独立运营时间须满1年以上。(5分)
2.可容纳不少于300人同时开展全天候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室内生均活动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10分)
3.劳动实践项目设置规范科学,能够基本满足并持续带动周边中小学校开展劳动实践活动。(5分)
2.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吸纳劳动模范、工匠人才、生产技术能手和有一技之长的社会人才、优秀家长、退休教师、在校大学生等参与教学管理。(3分)
4
内部
管理
(10
分)
1.基地建设和日常运行所需经费来源稳定,保障充分。(5
分)
2.日常管理规范,人员管理、考核评价等制度措施完备,合同文本规范。(3分)
3.意见反馈渠道畅通,及时有效处理学校、学生和家长的投诉意见和建议。(2分)
5
安全
措施
(
10分)
1.安全工作预案完备,安全保障措施到位,安全责任分工具体。(3分)
2.常态化开展劳动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对突发安全事件做到妥善处置。(4分)
3.各类安全、防护、监控设施设备运作良好,安全警告、危险标志醒目,及时排查水、电、气等安全隐患,对传染病、常见病有预防措施,整体通过消防验收。(3分)
4.空间规划合理,设施安全齐备,相关教学仪器、劳动工具、设施设备性能完好,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安装布置。(10分)
2
课程
体系
(30
分)
1.已开发和实施适用于幼儿、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任一学段的劳动实践课程及活动。(10分)
2.课程设计自成体系,课程目标、内容设计、衔接拓展、考核评价及安全保护等要素齐全,时间安排、项目编排、学段衔接等科学合理。(10分)
6
公益
原则
(5
分)
开展劳动实践教育依据成本收取基本费用,不得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费用减免。(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