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美股权之争的看法
对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的总体评价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的总体评价1. 背景介绍国美电器是我国知名的家电零售企业,成立于1992年。
在其发展过程中,曾经发生了一场备受关注的控制权之争。
这场控制权之争牵扯了公司的发展方向、管理层人员的变动以及公司的股权结构调整,对国美电器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2. 控制权争夺过程控制权争夺的过程充满了曲折和波折。
从最初的合作伙伴关系,到后来的股权交易和股东大会辩论,每一步都充满了悬念和戏剧性。
涉及到了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等重要议题,也引发了业界和投资者的广泛关注。
3. 影响与启示控制权之争对国美电器的影响是深远的。
它不仅改变了公司内部的管理和决策机制,也对外部市场竞争格局产生了影响。
与此控制权之争也给其他企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对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4. 个人观点在我看来,控制权之争的背后其实是对企业发展方向和战略规划的不同看法和理解。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协调和解决股东之间的分歧,如何平衡公司长远利益和短期利益,是摆在每个参与者面前的难题。
作为外部观察者,我们应该客观理性地对待这样的争端,看到其中的利弊和启示,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权益保护提供更多的思考和建议。
5. 总结回顾控制权之争是国美电器发展历程中的一段历史,它让我们看到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种种挑战和困难。
它也让我们认识到了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促使我们更加关注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的完善和落实。
希望国美电器在控制权之争的过程中能够吸取教训,实现更好的发展和成长。
这篇文章总结了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的经过和影响,并共享了个人观点和建议。
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控制权之争是国美电器发展历程中的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它不仅让人们看到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困难和挑战,也让人们认识到了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在这场控制权之争中,公司内部的管理和决策机制发生了改变,外部市场竞争格局也发生了影响。
在这个过程中,国美电器的发展方向和战略规划也受到了深刻的反思和调整。
从国美控制权之争分析国美的公司治理

从国美控制权之争分析国美的公司治理班级:会计1104班姓名:肖沛奇学号:201142070428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国美电器是中国的一家连锁型家电销售企业,2009年入选中国世界纪录协会中国最大家电零售连锁企业。
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2004年6月在香港联交所成功借壳“京华自动”上市,公司注册地为百慕大。
香港地区的公司治理结构受英国公司法律体系影响,根据联交所《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的要求,国美的公司治理结构采用英美模式的单层委员制,即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由其管理公司财产、选聘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的各种日常经营的重大决策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国美股权之争始末:2006年7月,国美收购陈晓的“永乐”。
家电业的“老大”和“老三”的结合让陈晓和黄光裕走到一起。
陈晓担任“新国美”总裁。
黄光裕曾公开说,再也找不到更合适的总裁人选。
2008年底-2009年初,黄光裕因经济犯罪被调查,陈晓被推至前台,才开始有了实权。
但由于黄光裕案的不明朗,陈晓本人及国美管理团队,依然保持着对黄光裕的敬畏。
不过黄光裕被羁押之后,多次给国美管理层发出指令,通过强调其个人在国美的地位,要求国美采取有利其个人和减轻其罪责判罚的措施。
但方案未被采纳。
2009年6月,陈晓成功引入贝恩资本,救了国美却伤害了黄光裕。
一位知情人士说,即便当时二人有矛盾,也没有公开化。
引入贝恩,是黄光裕与陈晓二人决裂的直接诱因。
2009年7月,包括陈晓在内的105位国美管理层获得总计3.83亿股的股票期权。
黄光裕得知后对董事会很不满,并要求取消激励机制,但未被采纳。
2010年5月,在国美股东大会上,黄光裕连续五项否决票,否决为人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三人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遭到董事会否决。
矛盾至此公开化。
2010年8月4日,黄光裕一封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罢免陈晓等职位的函件,正式拉开过没控制权之争的大幕。
2010年8月,黄光裕独资拥有的Shinning Crown向国美电器发函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并撤销陈晓等人的职务。
国美股权之争个人分析

金融0802 张文娜学号0807080211国美控股权之争一、起因三大纷争①为什么要引入贝恩资本。
黄光裕案后,国美营运资本由原来的60多亿元降至10亿元。
黄方认为陈晓没争取他的意见,而是直接通过董事会,排除其他选择,锁定贝恩资本。
陈晓方面给出的解释是只有贝恩最符合条件。
②国美业绩不佳。
国美管理层给出说法:关闭的300多家门店均是开业半年内无盈利,即便整改也无法盈利的门店,即便关闭之国美也依然能占据国内家电零售行业的首位。
③股权激励是否合适。
国美对副总监职位以上的105人,盖面广,包括了大部分的国美管理层。
授予公司和附属公司董事的份额为125500000股,其他公司员工为257500000股。
其中,公司董事局主席陈晓所获购股权数额最高,达2200万股。
最早的行权日期在2010年,行权价格是1.90港元。
而黄光裕家族对此不认可。
国美股权争夺战,这场由创始人、职业经理人、战略投资者三方引发的利益博弈,已经成为中国商企的一个经典案例。
2010年之夏,中国最大的家电零售企业国美内部,陡然爆发了一场股权之争——为公司的“控制权”而战!一方是身获商业重罪、被判14年刑期的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及其家族;一方是临危受命的国美董事局主席陈晓,及其团队。
两大阵营,外加强硬的国际资本贝恩介入,已然形成三方势力。
具体时间:2010年8月5日,国美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对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针对其于08年1、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违反公司董事信托责任及信任行为要求赔偿。
二结果国美之争终于有了一个结果。
黄光裕败了,仅有一项撤销国美股权配发的决议通过,把陈晓赶出局的计划终成空。
结果出来后,舆论都认为陈晓忘恩负义,不讲诚信。
但利益战胜道德是商场通用的法则。
不管怎样,有强大的贝恩资本支持的陈晓在这一局中赢了,但陈晓也很难成为真正的赢家,且不说黄光裕家族将是单一最大股东,贝恩资本的最终目的依然是获利。
未来陈晓被抛弃也并非不可能。
机构短期逐利的天性,加上黄光裕为争控制权不惜牺牲国美的品性,使得这场戏还有很大悬念。
国美控股权之争

提高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业绩。
03
建立职业经理人考核机制
对职业经理人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业绩和贡献,确保职业经理人履行
职责。
加强股东权益保护
完善股东权利保护法规
政府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股东权利和义务,加大对 侵犯股东权益行为的处罚力度。
强化信息披露制度
企业应加强信息披露,确保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 财务状况,增加透明度。
国美控股权之争
目录
CONTENTS
• 国美控股权之争概述 • 国美控股权之争的影响 • 国美控股权之争的反思 • 国美控股权之争的启示 • 国美控股权之争的未来展望
01 国美控股权之争概述
事件背景
01
02
03
黄光裕家族
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家 族持有国美电器35%的股 权,是国美电器的最大股 东。
股权争夺
杜鹃开始计划重新夺回国 美电器的控股权,与陈晓 团队展开激烈的股权争夺。
事件结果
陈晓离职
2011年,陈晓从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 职位上离职。
黄光裕回归
股权结构调整
杜鹃和黄光裕对国美电器的股权结构 进行了调整,以巩固家族对企业的控 制权。
2012年,黄光裕提前出狱,重新掌舵 国美电器。
02 国美控股权之争的影响
推进智能化转型
国美电器将积极推进智能化转型,通过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 提升门店运营效率,提供更智能化的购物体验。
黄光裕家族未来的走向
继续保持家族控制
黄光裕家族将继续保持对国美电器的家族控制,并可能通过增持股份等方式进一步巩固控 制权。
多元化发展
黄光裕家族可能会在保持国美电器主业的同时,寻求多元化发展机会,涉足其他产业领域 。
国美股权之争

国美股权之争国美股权之争近年来,国美电器成为中国家电零售业的巨头,然而,这一成就并非一帆风顺。
国美电器的崛起背后隐藏着一场激烈的股权争夺战,这场争斗牵动着众多投资者和行业观察者的心。
国美电器的股权之争可以追溯到2008年,当时国美电器董事长黄光裕突然遭到刑事调查,并被一度软禁。
黄光裕家族和雷军等其他股东之间的利益分歧也随之浮出水面。
此次风波使得国美电器的股价暴跌,公司的声誉也受到了重创。
为了拯救国美电器,黄光裕的族人和其他股东进行了一系列谈判,旨在解决彼此之间的纷争。
经过漫长的协商和反复的磋商,双方终于达成了一项协议。
根据协议,黄光裕家族同意将国美电器的大部分股权出售给雷军领导的顺为资本,以帮助公司渡过难关。
然而,协议的达成并没有结束国美股权之争。
随着时间的推移,黄光裕家族开始后悔这笔交易,并试图收回已出售的股权。
他们声称当初是在不公平的条件下被迫签署协议的,并提出认为自己被欺骗了。
这一声称引发了一场新的股权纷争,推动国美电器的股价再次波动。
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黄光裕家族发起了一系列诉讼,并寻求法律途径来收回股权。
与此同时,雷军和顺为资本也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表示愿意通过诉讼来解决争议。
这一局面使得国美电器的股权之争进入了一个相当复杂和不确定的阶段。
当前,国美电器的股权之争仍在继续。
各方都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和损失。
尽管国美电器在整个争夺过程中受到了一定的冲击,但该公司仍然保持着领先地位,并继续在中国家电零售市场发展壮大。
然而,这场股权之争也给国美电器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不稳定的股权结构和持续的诉讼纠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也降低了公司的整体价值。
此外,这场争夺还对国美电器的管理和运营产生了重要影响,使得公司的发展进程受到一定的限制。
综上所述,国美电器股权之争是中国家电零售业的一场重要事件。
这场争夺不仅对国美电器和相关股东产生重要影响,也引发了对中国企业治理和股权保护的广泛关注。
关于“国美之争”的思考

关于“国美之争”的思考基本介绍:备受关注的国美特别股东大会9月28日晚尘埃落定,根据国美管理层当晚7时许公布的投票结果,由黄光裕一方提出的5项决议案除“即时撤销一般授权”一条获得股东投票通过外,其余4项均被否决,现任董事局主席陈晓得以留任;而由陈晓一方提出的重选3名贝恩资本代表担任国美非执行董事的决议案悉数获得通过。
11月16日,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股东特别大会将于12月17日上午在香港召开:审议并酌情通过三项决议案,包括增加许可的董事最高人数,从11人增加至13人;委任邹晓春为执行董事;委任黄燕虹女士为非执行董事。
至此,备受关注的国美控制权之争接近达成和解。
国美之争也算告一段落。
国美之争也留给了我们许多启示:一、国美之争的本质赵旭东老师表示,从国美之争的结果来看,说明中国公司法特别是在公司治理方面还有改进空间。
公司治理的问题核心的问题就是解决公司内部的两大矛盾:第一就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矛盾冲突;第二个是股东之间,特别是控股股东和大股东跟中小股东之间的矛盾冲突。
那国美事件本质上到底是股东之间的争斗还是所有者和经营者的争斗?我个人认为,国美事件本质上是小股东和大股东的斗争,陈晓只是个代言人。
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是相互制衡。
制衡的目的是让大多数股东获得利益。
尤其是当小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时,有救急的办法。
这次斗争黄光裕占了百分之三十二点几,贝恩资本百分之九点几,本质上还是小股东和大股东的斗争,陈晓只是个代言人。
二、关于职业经理人作为国美的职业经理人及董事,陈晓应当为其代表的股东黄光裕负责,但陈晓称其与黄光裕反目是基于公司的利益,陈晓则一直对外表示股东利益损害,他不可能只听命于大股东,他要尊重全部股东的利益。
1、到底职业经理人该何去何从?原则上董事应该是代表你所对应的股东的权利,所以我们上市公司有独立董事,大股东以外广大股民的这些利益由独立董事来负责。
原则上是这样。
但是董事一方面要对股东负责,第二方面对公司负责,特别是对上市公司本身负责。
国美股权之争

国美股权之争引言近年来,中国零售行业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各大企业纷纷展开股权之争。
其中,国美电器是中国领先的电子产品零售企业之一,也在股权之争中备受关注。
本文将就国美股权之争的背景、主要参与方以及其影响做一分析。
背景国美电器成立于1998年,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中国家电零售行业的领头羊之一。
然而,随着中国电子市场的逐渐成熟,竞争压力也日益加大。
2018年,国美电器陷入了一场股权之争。
主要参与方1. 国美创始人陈晓国美创始人陈晓是股权之争的核心人物之一。
作为国美电器的创始人之一,陈晓对公司的发展贡献巨大。
然而,随着国美股价的下滑以及公司业绩的不如人意,部分股东开始对陈晓的领导能力产生质疑,导致股权之争的爆发。
2. 红星美凯龙红星美凯龙是中国知名家居建材企业,也参与到了国美股权之争中。
红星美凯龙希望通过收购国美电器的股权,实现两者的协同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
3. 郭守义郭守义是创业投资者,也是国美股权之争中的一员。
作为国美电器的重要股东之一,郭守义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着自己的计划和目标,并积极参与股权之争。
影响1. 公司经营稳定性受到影响股权之争一般会导致公司内部管理层的不稳定,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经营稳定性。
国美股权之争也不例外,公司内部的权力斗争使得公司管理层产生分裂,对公司经营带来了负面影响。
2. 投资者信心受损股权之争会给投资者带来不确定性,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受到损害。
这也导致了国美电器股价的下滑,给公司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3. 行业格局变化国美电器作为中国领先的电子产品零售企业,其股权之争的结果也将对整个行业的格局产生影响。
如果国美电器被红星美凯龙等企业收购,将进一步加剧行业的垄断程度,从而对其他竞争对手产生极大的压力。
结论国美电器的股权之争对公司的发展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尽管这场股权之争还没有最终结果,但可以肯定的是,股权之争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已经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未来,国美电器将需要稳定内部管理,增强投资者信心,并寻求行业合作,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保持领先地位。
国美控制权之争的案例讨论(原版)

目录一、前言 (2)二、国美控制权之争背景归集 (3)三、国美股权结构及未来变动分析 (7)四、近五年国美电器的业绩变化状况分析 (11)五、黄光裕VS陈晓 (15)六、融资手段与控制权 (19)七、谁来控制国美重要吗? (21)八、黄光裕与小股东的利益冲突 (22)九、狱中黄光裕的权利 (25)十、管理层股权激励 (26)十一、挺黄派VS挺陈派 (30)十二、国美事件对中国电器零售业格局影响分析 (32)一、前言国美股权争夺战,这场由创始人、职业经理人、战略投资者三方引发的利益博弈,已经成为中国商企的一个经典案例。
作为旁观者,一系列关于企业管理的问题,渐渐地引起人们的思考:创始人一定要当老大?引入战略投资有多危险?股权激励作为控制权争夺手段的特殊地位体现在哪里?第一大股东与小股东是否在同一战线?……本文我们将从国美控制权争夺战的背景资料出发,通过分析国美电器股权结构和业绩状况,讨论黄光裕、陈晓和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并通过此事件分析股权激励在公司控制权之争中的作用,最后通过公司治理理论分析国美事件对中国家电零售业格局的影响。
二、国美控制权之争背景国美电器控制权的争夺战是近来最吸引公众眼球的事件之一,在这场企业内部动乱中,以陈晓为首的职业经理人,与大股东黄光裕家族已势同水火。
下面,我们从这纷乱喧嚣的争夺战中,将该控制权之争的背景材料做一归集。
第一,事件开端——黄光裕否决贝恩董事,董事会强行委任。
①2008年底,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被羁押,2009年1月18日,黄光裕正式辞职,陈晓出任董事局主席。
②2009年6月22日,国美电器与贝恩签订合作协议,贝恩认购国美电器发行的2016年到期的可转换债券人民币15.9亿元,以约2.33亿美元(相当于约18.04亿港元)结算,贝恩资本将成为国美第二大股东。
③2010年5月11日,在国美电器借助贝恩资本正在走出危机恢复正增长的情况下,拥有31.6%股权的国美电器大股东黄光裕在年度股东大会上突然发难,向贝恩投资提出的三位非执行董事(竺稼、王励弘、雷彦)投出了反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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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美股权之争的看法
“董事会”一词,第一次如此郑重地被摆上台面——源起黄光裕和陈晓的“国美控股权之争”。
此役让那些草莽发展了10年甚至20年,中国的企业主、管理者们,第一次清醒地意识到:重新认识董事会的必要性。
国美股权之争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无硝烟的经济争斗。
国美商战给了广大经理人董事会包括金融界学者展现一场经典公司治理与股权争夺。
国美股权之争的冲突来自资金极度渴望的国美电器引入了贝恩资本。
为了对抗贝恩资本,黄光裕通过增持,保持了33.98%的持股比例。
他又利用自己手中的表决权,于国美电器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突然发难,向贝恩投资提出的三位非执行董事投出了反对票。
而根据此前签署的协议,若贝恩投资在国美董事会中失去董事席位,将造成公司违约并须作出赔偿。
2010年8月5日,国美电器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宣布将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针对其于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寻求赔偿。
陈晓现国美管理层与第一股东黄光裕家族的斗争就如此展开了。
那么争斗的原因是什么呢?黄光裕不会容忍自己的“孩子”改名换姓这才是原因。
贝恩投资入驻国美后,黄光裕家族所持股下降,而贝恩投资持有仅次于黄光裕家族的32.26%股票,对黄光裕是个严重的威胁,如果贝恩增持国美股权黄光裕股权将被稀释。
导致黄光裕对公司的控制权不断下降。
其实说到底,这场纷争是控股股东和法人董事会的控制权之争。
这在法律上是一个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代理关系是产权经济学的核心设计,没有这个就没有现代企业制度。
但是这种制度设计从一开始就埋下了一个伏笔,就是委托者和代理者之间目标的不一致、目标的偏离甚至是走样,委托人总是希望代理人按照自己的目标去经营、管理,可是代理人总会有自己的目标修正值,这样一来就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争端。
股东有股东主张的权利,这是法律规定的。
法人治理结构的董事会有董事会的权利,它是被授权的。
在这个过程中,委托人把他的权利委托给代理人,这本身就是一种权力的让渡,这种让渡会出现代理人道德陷阱委托人因此可能会面临一种逆向选择:选择有能力的不忠于自己的,这会违背自己的意愿;而选择没能力但忠于自己的,对公司又不利。
就国美股权之争而言,现在创始人的权利受到了损害,他当然要主张权利,这是合法的;但作为董事局、作为法人治理结构,它是代表上市的国美公司,也号称自己是代表全体股东的权利。
这就出现一个逻辑上的悖论,全体股东的权利和创始股东之间的权利怎么划分?
事实上,按照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一般原则,董事会作为公司权力的最高行使者,对公司的经营全面负责。
股份制公司在成立起,董事会就必须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成员可以根据章程任免,但董事会本身却既不能被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具体执行。
在董事会中,董事一般分为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中则根据董事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而分为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其中,只有非独立的非执行董事与其所代表的部分股东间存在代理关系。
在我国《公司法》中,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执行股东会的决议”是董事会主要职责之一。
但我国属于大陆法系,而国美的注册地在百慕大群岛,上市地点在香港,这两地均属于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讲究“股东会中心制”,即董事会只拥有股东会明确授予它的权力;而英美法系则奉行“董事会中心制”,即除了股东会保留的,董事会具有一切权力。
国美事件中,在年度股东大会投票形成决议的情况下,董事会以“投票结果并没有真正反映大部分股东的意愿”为由,否决了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其依据正是国美电器公司章程中的表述: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不经股东大会同意的情况下任命公司非执行董事,直至下一届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国美董事会的再否决,正是根据英美法系“未明确禁止即合规”的原则。
所以可以说这次斗争完全是一场讲道理并且不带有一丝作为谈资的豪门恩怨。
商业利益的博弈必须充分运用资本市场的规则,依法进行。
这是这场斗争中最重要的一个启示。
在任何行业,作为创始人的职业经理人与资方都会出现问题和分歧,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清晰的责权机制是必不可少的。
这就要求公司依据《公司法》重新架构股东与职业经理人的关系,即将股东定位于出资人、监督人,将职业经理人定位于受托人、经营人。
这是一堂关于家族企业公司治理、董事会与股东会的权力边界、职业经理人信托责任的再认识等核心议题的绝佳公开课。
中国民企创始人们应该集体感谢国美争夺战中昔日首富和他的朋友们、对手们,正是他们给全世界上演了一部真人版精彩绝伦且免费的商战大片。
所有人都被这场“世纪争夺”吊起了胃口。
而在国美电器创始大股东和董事会的剑拔弩张中,那些在过去10年成长起来的中国创业者和管理者们,都在故事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并希望以此判断自己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