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复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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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复习(单选题)答案

合同法复习(单选题)答案

第一章概论1.王瑞与妻子长期两地分居,为解决这个问题,王瑞欲调往甲地(妻子的工作地)工作。

王瑞同事张某得知此事后,请求王瑞将其现在居住的私有房屋4间卖给他。

王瑞告知张某,调动工作之事是否成功尚难以预料,如调动不成,他现住的房屋不能卖,如调动成功则可以卖给张某。

二人遂达成房屋买卖协议一份,协议约定:如果王瑞调往甲地工作,则将其目前居住的4间私有房屋转让给张某,价款4.8万元。

在协议订立后3个月,王瑞恰遇一机会将其妻调回自己工作的城市。

王瑞便告知张某,现其妻调回本市,他的私有房屋要自用,不能出卖给张某。

张某遂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王瑞交付房屋。

下列陈述中正确的是:()A.王瑞与张某的合同属于可追认的合同B.王瑞与张某的合同属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C.王瑞的行为属于以不正当的手段阻止条件成就,因此,应当认定条件成就,合同生效。

张某有权要求王瑞交付房屋D.王瑞的行为不属于以不正当手段阻止条件成就,故合同没有生效。

张某无权要求王瑞交付房屋2.2月1日张三告诉李四,“如果你考上人民大学的博士研究生则把我的那台掌上电子词典送给你”。

对此,李四非常高兴的答应了。

3月5日因李四考试复习英语需要,张三将掌上电子词典借给李四用,5月20日李四被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录取为博士研究生,但由于邮局寄送问题,直到6月10日李四才接到了博士录取通知书,请问电子词典所有权何时起从张三转移给李四?A.2月1日B.3月5日C.5月20日D.6月10日3.下列关于合同的分类说法不正确的是:()A.无名合同是法律未规定内容和名称的合同B.有偿合同中,债务人的责任相对比较重,而在无偿合同中,债务人的责任相对比较轻C.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D.有偿合同即双务合同,无偿合同即单务合同第二章合同的订立1.赠与合同与无偿委托合同属于:()A.双方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B.双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C.单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D.双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2.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

成人教育 《合同法》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成人教育 《合同法》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合同法新组练习题A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

A.赠与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承揽合同2.公序良俗原则中的公序是指社会的( )。

A.司法秩序 B.公共秩序 C.通行秩序 D.重要秩序3.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A.格式条款 B.诚信原则 C.非格式条款 D.法律规定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是( )。

A.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C.效率优先原则 D.合法原则5.医生手术时把纱布遗留病人体内,该医生违反了( )。

A.主给付义务B.从主给付义务C.次给付义务D.附随义务6.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表异议的,则()A. 承租人因未及时返还租赁物而应负违约责任B. 承租人因占有他人财物而应负侵权责任C. 租凭合同自然终止D.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凭期限为不定期7.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则()A. 出租人不承担责任B. 出租人承担责任C. 承租人与出租人分担责任D. 承租人不负责任8.买卖合同中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指()A.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应符合其提供的质量说明B. 买受人可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的两年内通知出卖人标的数量差额C. 买受人可在质量保证期内通知出卖人标的质量问题D. 出卖人交付标的负有第三人不向买受人追索的义务9.下列关于债权让与的说法,正确的是()A. 甲将博物馆门票送给朋友,必须通知博物馆B. 乙将A公司的无记名公司债券出售给丙,需要经过A公司同意C. 丁将其对戊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让与己D. 戊银行可以将其对庚公司收回贷款的权利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10.下列关于保留解除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 保留解除权只能保留给一方当事人B. 保留解除权保留给一方当事人,或保留给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C. 保留解除权只能保留给双方当事人D. 保留解除权保留给一方当事人,或保留给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以后另订立合同约定11.下列有关提存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提存仅具有私法关系的因素B.提存仅具有公法关系的因素C.提存既具有私法关系的因素,也具有公法上的法律关系的因素D.提存人与债权人的关系是公法关系12.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守约方的正确适用方式是( )A.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B.适用违约金条款C.适用定金条款D.违约金和定金条款一并适用13.在无权代理的合同中,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进行追认,行使追认的时间为( )A.一年B.六个月C.三个月D.一个月14.可撤销合同中,如果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该可撤销合同则转变为( )A.无效合同B.有效合同C.效力待定合同D.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合同l5.采取合同保全措施应当在( )A.合同生效后至合同履行完毕前进行B.合同被解除后进行C.合同被撤销后进行D.合同被宣告无效后进行l6.下列债务人的债权可以由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是( )A.基于劳动合同而产生的报酬请求权B.基于人身伤害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C.基于买卖合同而产生的货款请求权D.基于人寿保险而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l7.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形式( )A.只能向债务人提出B.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C.既可以向债务人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D.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18.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清偿义务( )A.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B.由次债务人向债务人履行、再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C.由人民法院确定D.既可以向债务人履行,也可以向债权人履行19.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1000万元,还款日期为2007年10月31日,经协商可展期2个月。

《合同法学》 课程知识 复习 学习材料 试题与参考答案

《合同法学》 课程知识 复习 学习材料 试题与参考答案

《合同法学》课程知识复习学习材料试题与参考答案一、单选题1.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B)。

A.表示要承担对方的损失B.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C.已经承担了对方当事人的损失D.是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纠纷的裁判结果2.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C)A.买卖合同B.委托合同C.赠与合同D.借贷合同3.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C)A.格式条款B.诚信原则C.非格式条款D.法律规定4.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B)。

A.诉讼时效B.除斥期间C.履行期间D.以上都不是5.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C)A.也随之无效B.视具体情况而定C.有效D.依当事人约定6.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B)A.为自始无效合同B.为效力未定合同C.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D.以上都不是7.甲公司出售一批衬衫,每12件装一纸箱,乙公司向甲公司发电报订购1200件,甲公司回电告知单价,并说有充足现货,一个月内保证可以到货。

乙公司复电:“此价格可以,但请将12件装一纸箱的包装改为10件一箱的包装。

”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电报后没有回电。

一个月后,乙公司去甲公司提货,甲公司说,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没有成立,故他们没有任何责任。

综上所述,下列提法正确的是(D)。

A.根据合同意思表示真实的要求,此合同没有成立B.乙公司的要求改包装的电报只能是反要约C.只有合同的全部条款完全一致,合同才能成立D.只要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致,合同就能成立,故此合同成立8.中国甲企业与日本乙企业订立一份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合同中未规定应适用的法律。

现双方因转让费支付问题发生争议,乙企业在北京起诉甲企业,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应适用的法律是(D)。

A.双方协议约定B.日本法律C.国际条约D.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9.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一、单选题1、下列各项合同中,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合同是( )。

A、监护协议B、融资租赁合同C、收养合同D、国家机关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2、甲超市向乙电器厂洽谈购买一批电暖气,双方已达成书面协议,尚未盖章。

随后乙电器厂按照约定向甲超市发货,甲超市收到货物后即摆放在柜台上销售。

一个月后,因销售不理想甲超市要求退货,为此形成纠纷.此案应认定为( ).A、合同因未盖章尚不成立B、合同因未盖章无效C、合同因有书面协议所以成立,但未盖章合同关系无效D、合同因乙电器厂已经履行供货义务,甲超市接受供货,该合同成立【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 )。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B、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C、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D、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4、A公司与B服装厂签订一份服装的买卖合同,约定货到后再付款.后B服装厂因生产资金紧缺,要求A公司先行支付一部分货款,遭A公司拒绝。

A公司行使的该项权利在法律称之为()。

A、同时履行抗辩权B、不安抗辩权C、后履行抗辩权D、抗辩权【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5、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合同到期,甲按约定交付了货物,但乙以资金紧张为由迟迟不支付货款。

之后,甲了解到,乙借给丙的一笔款项已到期,但乙一直不向丙催讨欠款,于是,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以甲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

甲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

A、代位权B、不安抗辩权C、撤销权D、后履行抗辩权【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6、甲借款给乙1万元,丙为保证人,此后乙与甲私下协商变更借款数额为1。

5万元。

合同到期时,乙无力偿还该借款。

对此,根据《担保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丙应承担1。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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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试题及答案第一节选择题1.下列哪种情形不构成合同的要素?• A. 事实表示合意• B. 定明合同的标的• C. 意思表示一致• D. 合同的法律目的合法答案:A. 事实表示合意2.以下哪个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A. 自由原则• B. 公平原则• C. 诚实信用原则• D. 平等原则答案:C. 诚实信用原则3.下列哪种情形不属于合同的无效情形?• A.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B. 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C.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 D. 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答案:C.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第二节判断题1.合同的成立需要经过书面形式。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2.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是指合同无效的情形一经发生即发生效力。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3.简单合同是指对于内容比较简单的合同。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第三节简答题1.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答:合同的解除方式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诉讼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过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合同的意愿;法定解除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因违反合同义务或者发生了合同法规定的情形,解除合同;诉讼解除是指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的后果是什么?答:解除合同的后果是使解除合同的效果产生。

解除合同后,当事人应当退还已经履行的义务,并互相返还已经收到的相应的利益。

同时,解除合同还可能导致违约责任的产生,即违约方可能需要承担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四节综合题某公司与甲供货商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供货商向公司供应一批货物。

合同约定公司应在货物送达后十天内支付货款。

然而,甲供货商在送达货物后,公司拒绝支付货款。

甲供货商认为公司违反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

请回答以下问题:1.公司是否违反了合同约定?为什么?答:是的,公司违反了合同约定。

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应在货物送达后十天内支付货款,但公司拒绝支付货款,违反了合同的履行义务。

《合同法》-助学平台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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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助学平台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

A.文件B.协议C.允诺D.法律行为【正确答案】:B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合同履行基本原则的是()。

A.诚实信用原则B.情势变更原则C.全面正确履行原则D.等价有偿原则【正确答案】:D3、合同义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全面执行合同义务满足合同权利的行为称为()。

A.合同订立B.合同生效C.合同履行D.合同解除【正确答案】:C4、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

A.生效B.成立C.不生效D.不成立【正确答案】:B5、下列关于合同的分类中,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分类的范畴是()。

A.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B.主合同与从合同C.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D.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正确答案】:C6、《合同法》第11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该规定中的“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属于合同当事人的()。

A.主给付义务B.从给付义务C.附随义务D.不真正义务【正确答案】:D7、不要式合同指的是()。

A.合同的形式由法律规定B.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C.合同的形式为当事人约定的形式D.口头形式的合同【正确答案】:B8、债的相对性早在()中就已被揭示。

A.法国民法典B.德国民法典C.罗马法D.古埃及法【正确答案】:C9、下列属于诺成合同的是()。

A.保管合同B.定金合同C.赠与合同D.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正确答案】:C10、下列选项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A.买卖合同B.赠与合同C.互易合同D.租赁合同【正确答案】:B11、下列关于双务合同与有偿合同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以下哪些原则?A. 自愿原则B. 平等原则C. 公平原则D. 诚实信用原则E. 所有以上原则答案:E2. 根据合同法,以下哪些行为构成违约?A.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B. 延迟履行合同义务C.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D. 以上都是答案:D3. 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A. 当事人协商一致B.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C. 一方违约D. A和BE. A、B和C答案:E二、多项选择题1. 合同法规定,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无效?A. 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B. 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C.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D.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E. 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答案:ABCDE2. 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下哪些行为可以视为履行合同义务?A. 按照约定的数量交付标的物B. 按照约定的质量交付标的物C. 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D. 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E. 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标的物答案:ABCDE三、案例分析题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电子产品。

合同中明确了产品的数量、质量、交付时间和地点。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因生产设备故障,无法按时交付产品。

乙公司因此遭受了损失,要求甲公司赔偿。

问题:1. 甲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2. 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3. 如果甲公司能够证明生产设备故障属于不可抗力,那么甲公司是否可以免除赔偿责任?参考答案:1. 甲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因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产品。

2. 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因为甲公司违约导致乙公司遭受了损失。

3. 如果甲公司能够证明生产设备故障属于不可抗力,并且已经及时通知了乙公司,那么甲公司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但需要证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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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基于什么原因解除合同?A. 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B.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C.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D. 所有上述原因答案:D2. 根据合同法,以下哪项不属于合同的基本原则?A. 自由意思表示B. 公平原则C. 诚实信用原则D. 强制性原则答案:D3. 当合同一方当事人预期对方将违约,可以采取以下哪种措施?A. 立即解除合同B. 要求对方提供适当的履约担保C. 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D. 无权采取任何措施答案:B4.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当事人应当如何处理?A. 立即解除合同B. 要求对方赔偿损失C. 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D. 继续履行合同答案:C5. 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其主要目的是什么?A. 惩罚违约方B. 预防违约行为C. 补偿非违约方的损失D. 限制合同的自由订立答案:C二、简答题1. 简述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

答: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的确定、合同标的的明确、合同内容的合法以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标的物必须是合法的,且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自愿且真实的。

2. 阐述合同无效的情形及其法律后果。

答: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合同的标的物违法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订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合同自始无效,当事人应当恢复原状,必要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描述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答: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当事人在对方要求履行时,可以基于某些特定情况暂时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

例如,先履行抗辩权,即当一方当事人的履行义务与对方当事人的履行义务相对应时,如果对方未履行,可以先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

三、案例分析题案例: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出售一批货物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货物后30天内支付货款。

合同签订后,甲方如约交付了货物,但乙方在支付期限内未能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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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答题:1、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分标准(1)依据当事人的意思。

(2 )依据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15条第1款后段: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合同法》第15条第2款: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3 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悬赏广告/商品标价陈列。

(3 )根据交易习惯。

询问价格/营业时间告示/出租车打空车”标志/招工、招租广告。

2、简述格式条款的效力限制:1 •格式条款的内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2 •格式条款使用人对免责条款的提请注意义务和说明义务3.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中不得含有如下内容:I .免除自己的责任,包括:(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3)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瑕疵担保责任(或保证责任) ;(4)免除经营者应当承担的合同基本义务;(5)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及其他责任n.加重对方责任,包括:(1)对方承担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合理数额的;(2 )对方承担本应由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3)违反法律、法规加重对方责任的其他内容。

川.排除对方权利,包括:(1 )依法变更、撤销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2 )依法中止或者拒绝合同履行的权利;(3 )请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4)选择合同争议解决途径的权利;(5 )行使合同解释的权利;(6 )依法享有的其他(主要)权利W.扩大自己的权利,包括:(1)单方解释合同的权利;(2)单方可任意变更、转让、解除或终止履行合同的权利;(3)在不确定期限内履行合同的权利;(4)提供方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出现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对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的规定;(5)违反法律、法规扩大提供则的其他权利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1区分标准: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

(1)诺成合同:因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2)实践合同/要物合同: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

《合同法》第367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210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实例:诺成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例子有借贷合同;实践合同是合同成立必须有履行合同的行为,如赠与合同必须交付标的物,合同才成立2、区分意义(1)成立与生效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合意实践合同:合意+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2)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的法律意义不同:诺成合同:履行合同义务T违约责任实践合同:先合同义务T缔约过失责任4、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1.区分标准:双方当事人是否互负给付义务。

(1 )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不完全双务合同:无偿委托合同(2)单务合同:仅一方当事人负担给付义务。

A.仅一方负有义务,对方不负任何义务的合同,如单纯的赠与。

B.双方当事人虽然都负有义务,但不构成对待给付关系,如附义务赠与实例:买卖合同就是双务典型的合同,如买东西,你给对方一定对价的金钱,对方给你东西。

你的义务是付钱,对方的义务是交付东西;赠与合同就是单务合同,比如你朋友赠与你一台电脑,对方的义务是交付电脑,你无义务。

2 .区分意义(1)双务合同适用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规则。

(2)风险负担不同二、案例题:1、此案是寻找遗失物悬赏广告报酬纠纷案,由于我国法律中对于悬赏广告没有明确规定,导致此案的处理颇费周折,一、二审法院作出了截然相反的判决,我们认为,二审法院的处理是正确的。

本案的正确处理,关键在于如何认定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目前,绝大多数的法官认为悬赏广告是符合民法的基本原理的,法律应当予以保护,但对恳赏广告的法律性质,法官们却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契约说和单方法律行为说,由于我国法律对悬赏广告的法律性 质并没有明确规定, 而两种学说又都有合理之处, 因此,对两种学说进行阐述 是十分有益的。

一、契约说。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悬赏广告不是独立的法律行为,而是 一种合同,因为广告人对不 特定的人所提出的条件为一种要约, 此种要约因一定的行为的 完成而成立悬赏合同, 所谓完成一定行为, 是指完成悬赏人于广告内容所定之特定行为 而言,如果就广告内容所指特定行 为未能完满完成,悬赏合同即未成立, 悬赏人当然也不 必履行广告特定的给付义务。

对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 英美法一般认为它是公开的要约, 社会上不特定的相对人完成了 悬赏广告中的指定行为,则构成承诺。

我国审判实践也大多 持此观点,认为广告人发出悬赏 广告实际上是向社会不特定的人发生要约, 而某人一旦完 成了悬赏广告中的指定行为, 则是对广告人的有效承诺,在这些同志们看来, “债是按照 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 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权利。

义务关系。

悬赏广告本身是 债的一种,是由悬赏广告人发出指定行 为、相对人完成这一指定行为后而形成的,是以相 对人为债权人。

广告人为债务人的债,在 此法律关系中,悬赏广告人发出指定行为,相对 人完成其指定行为后,悬赏广告人就应履行其在广告中约定的法律义务。

当悬赏广告人不 履行其在广告中所作的许诺时, 债权人有权要 求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

由此可见,我国审判实践主要是采纳了契约说。

二、单方法律行为说。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 悬赏广告系由广告一方之意思表 示,负担债务,以一定行为 之完成为其生效要件;换言之, 一定行为之完成,并非系对广告而为承诺,而是债务发生之条件。

单方法律行为说主要为 德国法学家所主张,而且在德国民法典中也有所体现,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洁学家也有许多 人持此主张。

我们认为,将悬赏广告视为单方法律行为而不是契约(合同) ,对维护当事 人的利益和 交易安全更为有利, 其原因是: 一、所谓单方法律行为,是指只要行为人一经 作出某行为,该行为即成立,不需要他人 作出同意就发生法律效力, 而且单方法律行为不 得随意撤回。

如果对悬赏广告采用单方法律 行为说,只要广告人发出了悬赏广告, 不需要 他人作出同意即能发生法律效力,广告人应当 受到广告的拘束。

这样,一方面,如果某人 不知道广告人发出了悬赏广告而完成了广告中所 指定的行为,该人仍能取得对广告人的报酬请求权, 而广告人不得以该人不知广告内容为由 施的是单方法律行为,所以其应受该行为的拘束,悬 采契约说,则将广告人发出悬赏广告视为要约行为,这诺以前撤回或撤销其要约, 变更要约的内容。

这显然对相 对人不利。

二、采用单方法 律行为说的另一有利之处在于可以使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 人都可以在完成广 告所指定的行为以后成为对广告人享有报酬请求权的人。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社会生活的 多样性,这都会使完成悬赏广告所指定的行为的悬赏广告所指定行为的,大有人在, 但 不可否认的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成悬赏广告所指定行为的也不 乏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成悬赏广告所指定的行为并向广告人请求报酬的纠纷在生活 中是存在的,例如:某女士十分宠爱的一只波斯猫丢失,便在报纸上登载广告称:如 有拾 到并返还该猫者,失主将付酬金 1000 元以表谢意。

一日,一小学生王某在游玩时拾到 此 猫,带回家中,其母见该猫与广告中所述之猫极其相似, 便领其子一同登门造访, 某女士仔 细检查后,认为该猫确是自己丢失之猫, 虽向小学生王某表示谢意, 但不同意按悬赏广告 的 约定支付酬金。

对于此类纠纷,如果采纳单方法律行为说, 那么广告人的广告一经作出即 对 其有拘束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回, 那么,不论实施广告指定行为的人是完全民事 行 为能力人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广告人都必须履行恳赏广告中约定的支付酬金的义务; 相反,如果对悬赏广告采纳契约说, 由于契约的生效要求当事人必须 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那么,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完成了广告所指定 的行为,也将因为其无订约能力,从而无承诺的资格,从而使他们与广告人之间的合同不 能成立,生效,这将导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对广告人享有根酬请求权,这对保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是十分不利的。

综上 分析,我们认为,对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应当认定其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较为妥适,这 对当事人双方利益的保护都是十分有益的。

而拒付报酬;另一方面,由于广告人实 赏广告一经发出即不得随意撤回。

而 样广告人可以在相对人作出正式承2、新公司:1,双方合同不成立,因为双方约定成立新公司的合同为要式、实践性合同.双方不仅要意思表示一致,还须出资并且去主管机关登记.2,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未成立,太和公司在缔约过程中,有过错,且新村工厂为此遭受了损失.3,可以.因为新村工厂所支出的100 万是为缔约而支出的费用,太和公司应予赔偿3、要约。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没有履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当事人遭受一定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前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种责任即为《合同法》上的缔约过失责任。

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当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由于这些义务因合同尚未订立,不属于合同确定的义务,而是一种合同前应当履行的义务,即先合同义务。

在民法上,先合同义务是一种附随义务,只要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就应当赔偿。

本案中,超市作为商业零售企业,根据其行为特点,对前来购物的顾客进行照顾、提醒及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护顾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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