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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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审批规章制度(五篇)

危险作业审批规章制度(五篇)

危险作业审批规章制度一、根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作业的定义:凡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其他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称为危险作业。

三、危险作业的范围:1、高处作业;2、带电作业;3、禁火区内或对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

4、爆破或有爆炸、燃烧危险的作业;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6、清仓、清库作业;7、贴合危险作业的定义的其它作业。

四、危险作业规定1、凡时间允许的状况下,危险作业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特殊状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允许事后补办手续,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2、危险作业的审批视危险程度而定,个性危险作业由公司领导审批,危险较大的作业由项目领导审批,危险性较小的作业由施工部领导审批。

3、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务必亲临现场透过必要的检测数据,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4、危险作业人员务必有必须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5、危险作业现场务必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必须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必须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

五、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及权限。

1、进行危险作业,应有申请作业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经安全负责人现场检查,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危险作业的审批权限。

⑴高处作业由班组领导(兼职安全员)或部门主管(兼职安全员)审批;⑵在轻质物面上的作业(彩钢瓦顶、)由施工主任或部门主管审批。

⑶禁火区或忌火设备、工器具、油桶、电气室等易燃场所进行明火作业,由项目安全部门审批;⑷有中毒或跌落深埋、窒息等危险作业(清仓、清罐、清库、煤仓(煤磨)检查和维修,由安全办审批;⑸带电作业由施工部安全员审查报项目审批;⑹爆破或易燃、易爆场所(煤粉制备系统、油库、油罐、氧气乙炔瓶库)动用火种、电气焊由项目安全办审查,项目经理签署意见上报安全环保监察部审批;六、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危险作业上报及审批管理制度范文(4篇)

危险作业上报及审批管理制度范文(4篇)

危险作业上报及审批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进行的所有危险作业。

第三条危险作业指可能对人员、设备和环境产生较大危害或存在较大风险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爆破作业、高温作业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标是通过对危险作业的上报和审批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并通过监督和管理的方式来保障实施。

第二章危险作业的上报第一条危险作业的上报是指单位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向上级领导层报告相关情况,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的过程。

第二条危险作业的上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名称、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风险评估等。

第三条危险作业的上报应在作业开始前提前至少72小时提交给上级领导层,并确保上级领导层能够及时审批。

第四条上级领导层应及时审批危险作业的上报,审批结果应在作业开始前至少24小时内通知申请单位。

第五条危险作业的上报审批应合理、公正、严谨,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决策。

第三章危险作业的审批第一条危险作业的审批是指上级领导层对危险作业的上报进行评估和决策的过程。

第二条危险作业的审批应根据作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作业风险评估、作业人员的技能和经验评估等。

第三条危险作业的审批结果应包括批准、不批准、要求补充材料等,上级领导层应向申请单位及时做出回复。

第四条危险作业的审批应确保审批过程的透明度,同时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五条危险作业涉及其他单位时,应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并在审批结果中予以体现。

第四章危险作业的管理第一条危险作业的管理是指对已经被批准的危险作业进行监管和控制,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条申请单位应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和需要,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提交给上级领导层备案。

危险作业审批和许可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审批和许可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审批和许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危险作业是指对作业人员本身及周围人员及设备具有较大危险性,可能引起重大事故的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条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危险作业的范围,规范危险作业前的检查、审批和许可,保障施工人员及设备的安全,防止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危险作业,包括停气动火作业、施工现场使用明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电作业、起重吊装作业、深基坑作业(深度超过4米)。

第四条公司停气动火作业审批严格按照《停气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进行审批,不再另行执行本审批许可制度。

第五条有限空间作业是指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我公司施工中钢质阀门井属于有限空间。

第六条高处作业是指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作业行为,均称为高处作业。

第七条施工现场使用明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使用电焊、气割、打磨、切割、煨烤等产生明火作业的行为,均属于使用明火作业。

第二章职责第八条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落实相关安全防护和监护措施,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统一指挥。

第九条由作业现场班组长签发与作业内容相对应的《危险作业安全审批表》,制定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负责组织落实。

第十条审批签字人员对危险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监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审查,监督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督促相关岗位人员履行岗位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安全监护人员应明确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时刻监护现场作业情况,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二条公司安环部、各项目部负责对各班组危险作业审批情况、安全防护、监护及应急措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班组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安环部应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对未按要求落实安全防护、监护措施,及违规操作、违章作业行为进行处罚和监督整改。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焊接作业、高空作业、有限空间、构件吊装作业等的安全管理,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财产和人员的生命安全,特规定对上述部位实行统一的特别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由于不执行此审批制度而发生事故的,公司将对有关人员从严追究其责任。

一、危险作业申报范围:1、密闭空间作业2、三级动火作业3、高空作业4、临时用电二、危险作业申报程序:1.进行特别危险施工作业前,各施工单位落实切实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后,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上报安全部;2.安全部按照申请表对危险作业部位逐一进行防护措施检查,对落实不到位之处重新提出防护措施;3.待所有防护措施落实后,由安全部在申报表上签字确认;4.施工单位凭确认后的申报表组织施工,并加强现场安全检查。

三、申报人职责:1.各施工单位和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危险部位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的不准施工。

2.各施工单位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危险作业部位的检查、监督、并派专人负责此部位的安全生产。

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应立即着手整改。

3.认真落实班前会和安全生产“五同时”工作,明确安全职责,并对施工部位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并让措施落实到人。

4.密闭狭小通风不良的场所、部位必须实施有效机械通风,或压缩空气强行通风措施后方可施工,(易燃、易爆部位必须使用防爆风机)。

5.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落实“三不伤害”措施,严格执行双人监护制度。

6.作业生产现场,必须要有足够的照明。

7.严格执行防火防爆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8.重点危险部位作业前必须实行确认制。

9.密切注意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身体不佳者不能进入危险部位生产作业。

进入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目的:为加强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进入有限空间的所有作业。

第一条凡在库区内的罐和罐车以及管道、下水道、沟、坑、井等风壁、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范文(4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范文(4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危险作业的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危险作业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危险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高温作业、化学品作业、机械设备操作等。

第四条执行本制度,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主体为危险作业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

第六条危险作业部门应负责危险作业的组织实施,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性。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监督危险作业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处理事故和隐患。

第八条执行本制度的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第九条任何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必须事先经过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合格,方可进行危险作业。

第十条危险作业部门在组织实施危险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

第十一条危险作业申请表的内容应包括作业名称、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危险因素、安全措施等。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申请表应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安全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表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在审批危险作业申请时,应根据作业的危险程度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安全要求和建议。

第十四条审批通过的危险作业申请,危险作业部门在执行前必须召开安全会议,向作业人员详细介绍作业要求、安全注意事项等。

第十五条审批未通过的危险作业申请,危险作业部门必须重新修改作业计划,并重新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第十六条危险作业部门在执行危险作业时,必须按照审批通过的作业计划和安全要求进行操作,严禁擅自修改作业计划。

第十七条危险作业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作业不安全或存在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安全管理部门在接到停止作业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作业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5篇)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5篇)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洗化厂内的下列作业:1、在危险区域或不安全状态下作业;2、在易燃易爆区域的各类动火作业;3、接触危险物质的作业(如毒气、毒物、高温、辐射等);4、高处作业;5、缺氧或有毒的场所作业(如容器内、下水井等);6、爆破作业等。

第二条凡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危险作业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

特殊情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允许事后补办手续,安全消防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危险作业的审批视危险程度而定,特别危险作业由厂领导审批,危险较大的作业由厂安全部门审批,危险性较小的作业由车间审批。

第四条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数据,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第五条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第六条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2)是指在进行危险性较高的作业前,需要经过特定的审批流程和程序,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充分考虑和采取,并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流程:1. 作业识别和风险评估:在计划进行危险性较高的作业前,首先需要进行作业的识别,并对相关风险进行评估。

这可以通过风险评估工具、作业试点等方式进行。

2. 作业计划编制:基于作业识别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的时间、地点、人员、步骤、所需设备和措施等。

3. 审批申请:由作业负责人或相关责任部门提出危险作业的审批申请。

申请表应包括作业的具体内容、风险评估结果、安全措施和所需资源等信息。

4. 审批流程:审批流程中包括多个层级的审批人员。

审批人员可以根据作业的风险级别和影响范围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审批,并审核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4篇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4篇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第一篇: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工作票证)制度一、目的为严格危险作业管理,避免在危险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能力不匹配,监护不力,操作不当,管理和防范措施不到位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公司财产受损和人员伤亡,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由主管部门和执行部门(单位)共同对所从事的危险作业活动负责。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作业审批和监督。

3、项目主管负责对整个作业活动过程现场管理。

三、程序和要求(一)、危险作业分类1、高空作业2、容器内作业3、重点防火部位的动火作业4、压力容器检修5、电气作业6、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二)、危险作业申报1、危险作业由下达任务的部门和执行部门(单位)共同填写“危险作业审批单”,办理“危险作业工作票(证)”方可进行作业。

在填写“危险作业审批单”和“危险作业工作票(证)”时,必须详细填写以下内容:a危险作业申请单位、作业地点和作业时间b简要描述作业内容,要求反映出危险作业情况c指定现场指挥和监护人,并对该作业活动现场负全责。

2、“危险作业审批单”和“危险作业工作票(证)”应由该项工作的技术负责人承担报批工作。

4、项目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必须认真审核以上内容并签名表示同意进行作业,有其他意见必须明确注明。

部门负责人不在公司时,可委托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替代行使其职权。

5、在一般施工作业过程中,由于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产生新的危险作业内容或原定防护措施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重新进行申报。

(三)危险作业审批和管理1、“危险作业审批单”、“危险作业工作票(证)”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实施。

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按审批要求执行。

2、安全管理部门要不定期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按要求执行必须立即纠正。

3、在本制度执行的过程中,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负责人应采取紧急安全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4、安全管理部门应迅速将危险情况报告主管领导。

危险作业审批规章制度范文(3篇)

危险作业审批规章制度范文(3篇)

危险作业审批规章制度范文一、目的与范围1.1. 目的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危险作业的安全进行,预防和控制潜在的危险,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1.2. 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危险作业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装修工程、高空作业、电气作业等。

二、定义和要求2.1. 定义2.1.1. 危险作业:指在工作过程中存在较高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风险的作业。

2.1.2. 审批:指对危险作业进行严格的安全评估和管理,确保作业能够安全进行。

2.2. 要求2.2.1. 所有涉及危险作业的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要求进行审批。

2.2.2. 审批程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2.2.3. 审批过程中必须考虑危险作业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控制措施,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2.4. 审批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对危险作业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估和管理。

2.2.5. 审批结果必须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并严格执行。

三、审批流程3.1. 提交审批申请3.1.1. 申请人必须填写审批申请表,详细描述危险作业的性质、工作内容、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等信息。

3.1.2. 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的工作计划、施工图纸、设备清单等资料。

3.2. 安全评估和控制措施审查3.2.1. 审批人员必须对申请的危险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潜在风险。

3.2.2. 审批人员必须核实申请人提供的控制措施,并评估其有效性。

3.2.3. 如有必要,审批人员可以进行现场检查和询问,以全面了解危险作业的情况。

3.3. 决策和通知3.3.1. 审批人员必须根据安全评估的结果,做出审批决策,包括批准、拒绝或者要求修改控制措施等。

3.3.2. 审批结果必须及时通知申请人,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和人员。

3.3.3. 如有必要,审批人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资料或者进行进一步的讨论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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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危险作业审批计划
1、项目部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等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危险作业计划,危险作业所需的设备,材料,应该列入的物资、技术供应计划等。

2、危险作业计划的范围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情况,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各项措施。

危险作业的审批
1、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危险作业计划,强调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针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防止一般化。

2、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危险作业项目,必须经过审核,审批后方可生效。

经审核后的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当必须变更时,也应同样按规定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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