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基本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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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图书馆服务规则

学校图书馆服务规则

学校图书馆服务规则一、借阅准则学校图书馆作为学生学习和自我提升的重要资源,为了保证图书馆的正常运作和服务质量,需要制定一些借阅准则。

首先,学生应在办理借阅手续时提供有效的学生证件;其次,借书期限为十五天,可以续借一次,但需避免连续借同一本图书;最后,如需借阅特殊资料或文献,需要提前向图书馆管理员提出申请。

二、图书馆开放时间为了满足不同学生的阅读需求和保障图书馆的管理,学校图书馆设定了开放时间。

工作日的开放时间为早上8点至晚上9点,周末和假期的开放时间为早上9点至晚上9点。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计划提前规划图书馆的使用时间。

三、图书馆安静环境为了给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学校图书馆要求学生在馆内保持安静。

学生应尽量避免高声交谈、打电话、吃零食等行为,以便不打扰他人的学习。

此外,为了保护图书的质量和保存,不得在图书馆内进行乱涂乱画或撕毁书籍。

四、电子资源使用规范学校图书馆提供了许多电子资源,如电子书籍、期刊等,供学生利用。

然而,这些资源也需要受到一定的约束和规范。

学生在使用电子资源时,应遵守版权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传播电子资源。

同时,学生应妥善保管个人账号和密码,不得将其透露给他人。

五、参考文献的引用方式为了加强学生的学术素养和引用规范,学校图书馆要求学生在写论文或研究报告时,必须正确引用参考文献。

学生可以从图书馆的书刊、数据库或学术期刊中获取所需资料,在引用时应注明文章标题、作者、出版时间等详细信息。

六、图书馆自习室管理学校图书馆的自习室是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为了保证自习室的秩序和安全,学校图书馆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

学生进入自习室前需要出示学生证,且不得带入噪音大的物品。

在自习室内学生须自觉排列座位,文明用餐,不得占用他人座位或私自调整座位。

七、图书丢失或损坏处理方式学校图书馆里数不尽的图书需要学生爱惜和妥善使用。

如果学生不慎丢失或损坏了图书,需要立即向图书馆管理员报告。

学生必须按照图书馆规定的方式进行赔偿或补偿,以维护图书馆资源的完好和正常运作。

职业学院图书流通工作细则

职业学院图书流通工作细则

职业学院图书流通工作细则图书馆流通书库全部图书对全体读者实行半开架、闭架外借。

现制订本部门工作细则如下:一、图书流通管理工作站工作细则:1、每天上班后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机,打开流通工作系统,检查及其运行是否正常,并作好本处清洁卫生工作;2、读者借还图书必须出示借阅证,工作人员应该对其进行审查,不得代借、转借;3、对于初次借书的读者,工作人员应该对其进行借阅辅导;4、借还图书必须书、机相符,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对超期的图书按规定收取文献超期使用费;5、读者选出图书后,及时为其办理借书手续;对有污损、缺页等情况的图书,加盖污损章;6、读者还书时,应当面检查有无污损、缺页等现象,并按有关规定处理;7、当日归还的图书应及时上架、入库,入库图书严格按照《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分类排架,不得有误;8、新书入库时,必须核对验收,对每本图书进行条形码粘贴,装订帐单,入库排架;9、特殊借阅(包括学生集体借书、教师特殊专业课用书)要专门制作书袋分单位排列管理;10、读者利用读者咨询系统,为读者选书提供方便;11、坚持文明服务,礼貌接待读者,热情解答读者提出的问题;12、随时做好流通图书条形码的补贴工作;13、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串岗或做私活,不得在工作站计算机上进行工作以外的它操作;14、下班关机时,必须对借还书数据及书目数据进行数据备份,然后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二、书库管理规定1、入库图书严格按照《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归类、排架;2、到库新书3日内必须上架,读者归还的复本量较大的图书当日内必须上架;3、定期(1学期)整理书库,细排图书,保持书架整洁;4、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库,若有特殊情况需进库者,必须由本室工作人员带入;5、保持库内清洁卫生,做好防潮、防虫、防火等安全工作。

定期安放防虫、防鼠药物,经常开启排风扇,保持书库的通风;严禁在库内吸烟或点燃蚊香,使用明火,杜绝火灾隐患;6、管理好电灯、电闸、消防器材以及室内的公共财产;7、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图书馆规章制度实施

图书馆规章制度实施

图书馆规章制度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图书馆管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读者权益,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图书馆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图书馆的所有读者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由图书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各读者及工作人员须遵守。

第四条读者借阅图书须携带有效的借书证,未办证或借书证过期者不得借书。

第五条图书馆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晚上8:00,每周二闭馆进行整理,其他节假日另行通知。

第六条读者在图书馆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吵闹,禁止参与赌博、卖淫、吸烟等违法行为。

第七条使用图书馆电脑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约和使用,不得私自调整设置或下载非法内容。

第八条在图书馆内不得嬉闹、斗殴,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得污损图书、侵犯他人隐私。

第九条图书馆内不得携带食品、饮料进入,如有需要也须在指定区域食用。

第十条读者外借图书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归还,逾期者须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图书馆对违反规定的读者将予以警告、暂时禁止进入、取消借书资格等处罚。

第二章读者权益第十二条读者可以自由阅读图书馆内的所有资料,但不得私自拆卸或毁坏书籍。

第十三条读者可以提出购书建议、申请购书,图书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处理。

第十四条读者提出的意见、建议,图书馆将会认真听取并及时反馈。

第十五条图书馆为读者提供免费的阅览、借阅等服务,为读者提供舒适的阅读环境。

第十六条图书馆为读者提供电脑、报刊等资源,协助读者获取所需信息。

第三章工作人员责任第十七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妥善处理读者提出的问题。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应热情、耐心地为读者提供咨询服务,协助读者解决问题。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遵守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

第二十条工作人员应保护图书馆内的所有资料和设施,不得私自使用、损坏或盗窃。

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如发现读者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上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二条图书馆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读者将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暂时禁止进入、取消借书资格等。

学校图书馆使用规定

学校图书馆使用规定

学校图书馆使用规定第一部分:介绍学校图书馆的重要性学校图书馆是学生学习和阅读的重要场所,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学习资源和知识。

图书馆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载着培养学生阅读兴趣、提高学习能力的重要任务。

因此,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图书馆资源,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图书馆使用规定。

第二部分:图书馆开放时间和借阅政策学校图书馆的开放时间是为了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一般在上午9点至下午5点之间。

学生可以通过学生证进行借阅,借阅期限一般为两周,如需延期可以进行续借。

为了保证资源的公平分配,每位学生每次只能借阅一定数量的书籍。

第三部分:图书馆的安静和秩序为了保持图书馆的安静和秩序,学生在图书馆内应该保持低语或者不说话,避免使用手机和其他噪音干扰他人的学习。

同时,学生应该遵守图书馆内的规定,如不在书籍上做任何标记、不随意挪动书籍等。

第四部分:图书馆内的电子设备使用规定学校图书馆通常配备了电脑和Wi-Fi设备供学生使用。

学生在使用电子设备时应该注意不要滥用,如玩游戏、上社交媒体等。

同时,学生应该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不传播违法信息或恶意软件。

第五部分:图书馆内的食品和饮品规定为了保持图书馆的整洁和卫生,学生在图书馆内不得食用有异味或易腐烂的食品,如辣条、香蕉等。

饮品方面,学生可以带水杯进入图书馆,但应注意不要将水杯放在书架上,以免弄湿书籍。

第六部分:图书馆的座位和预约规定为了方便学生的学习和使用,学校图书馆设有阅览室和独立学习区。

学生可以选择适合自己学习方式的座位,但不得随意挪动座椅。

对于一些热门资源或需要特定设备的场所,学生可以提前进行预约,以保证资源的合理分配。

第七部分:图书馆的书籍损坏和遗失规定学生在借阅图书时应当保持书籍的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图书馆工作人员报告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对于遗失的书籍,学生需要按照图书馆的规定进行赔偿或者重新购买同样的书籍。

第八部分:图书馆的违规行为处理如果学生违反图书馆的使用规定,如噪音干扰他人、随意挪动书籍、滥用电子设备等,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暂时禁止使用图书馆等。

图书馆会场使用规定

图书馆会场使用规定
会场使用总体原则 1. 任何会议及活动须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2. 严格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定,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管理; 2. 遵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积极防范,保障安全; 3. 严格遵守图书馆的防火安全规定,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 4. 保证图书馆报告厅及会议室的环境清洁,在指定区域活动,严禁穿行图 书馆,保持会场过渡区(前厅及后门隔断)安静; 5. 请于会前至少 3 日填写《图书馆会场申请单》,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 人(一人即可)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参会人员有校外人员(包括工作人 员、主讲人、嘉宾以及听众)或人数总数超过 100 人,需有党委办公室/校长办 公室的负责老师签字盖章后,交给图书馆相关负责人;如需改变或取消会议预 约,请尽早与会场负责人协调; 6. 遵循“先预订,先安排”的原则,如遇学校或图书馆有重要会议或活动, 图书馆在与预订单位/部门沟通后,有权进行调整或取消预订; 7. 会场应在规定使用时间内使用,不得影响下一场的会场使用,超过清场 时间仍未离场的,按一单元计时(连续使用会场的则以每天使用的最后一个单元 的清场时间为准),会场使用时间如下: 上午 08:00 至 11:30,12:00 前应清场完毕, 下午 13:30 至 17:00,17:30 前应清场完毕, 晚间 18:00 至 21:00,21:30 前应清场完毕。 二、设备及设施相关规定 1. 对于会议时需要使用的设备、设施,使用单位/部门应提前与图书馆工作 人员沟通,如遇临时要求增加设备或设施的情况,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根据当时 的具体情况提供或者拒绝提供设备或设施,如遇工作人员权限内无法解决的情况, 应上报领导进行沟通处理; 2. 严禁未经允许,私自开关、拆卸、拼装设备及设施; 3. 严禁在讲台架设超高、超宽的设备、展架等物体; 4. 如发现会场内设备、设施出现问题,应及时与图书馆工作人员沟通,不

学校图书馆管理规则

学校图书馆管理规则

学校图书馆管理规则学校图书馆是知识的宝库,是师生们获取知识、拓展视野的重要场所。

为了更好地发挥图书馆的作用,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的服务,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则:一、开放时间1、图书馆每周一至周五开放,周六、周日闭馆。

具体开放时间为上午 8:00 12:00,下午 14:00 18:00。

2、寒暑假期间,图书馆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入馆规定1、本校师生凭有效证件(学生证、教师工作证)入馆。

2、校外人员如需入馆,需提前向图书馆管理部门申请,并在获得批准后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入馆。

3、入馆时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4、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入馆。

三、借阅规则1、学生每人每次可借阅图书 3 本,借阅期限为 2 周;教师每人每次可借阅图书 5 本,借阅期限为 1 个月。

2、如需续借,应在借阅期满前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为 1 周(学生)和 2 周(教师)。

3、借阅的图书应按时归还,逾期未还者将按每天每本 01 元收取滞纳金。

4、读者应爱护所借图书,不得在书上涂写、批注、剪裁或损坏。

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规定赔偿。

四、图书赔偿1、丢失图书,应购买相同版本的图书归还,如无法购买到相同版本,则按照图书原价的 2 5 倍进行赔偿。

2、损坏图书,根据损坏程度,按图书原价的 10% 50%进行赔偿。

五、阅览规则1、读者在阅览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

2、不得在阅览室内吃零食、喝饮料。

3、每次取阅图书不超过 2 本,阅后应放回原处。

4、爱护阅览室内的桌椅、书架等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六、电子资源使用规则1、学校图书馆提供的电子资源仅供校内师生使用,不得校外传播。

2、严禁使用电子资源从事非法活动或商业用途。

3、遵守电子资源的使用权限和相关法律法规。

七、图书馆环境维护1、读者应保持图书馆内的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2、离开图书馆时,应将个人物品带走,不得占用公共空间。

八、工作人员职责1、图书馆工作人员应热情服务,耐心解答读者的咨询。

惠州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章程

惠州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惠州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以在校大学生为主体,吸收和组织有责任感,对图书馆工作有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的同学,在图书馆馆长和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代表学生参与图书馆管理工作。

第二条惠州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的宗旨:建立和完善图书馆与广大读者沟通互动的长效机制,促进图书馆与读者的良性互动,参与图书管理和日常工作。

从学生实际出发,培养学生组织管理能力和服务观念,促进图书馆的不断发展和壮大。

第三条惠州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的根本任务:遵守《惠州学院图书馆规章制度》,坚持以读者为本的主要思想,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文明的读书习惯,提供便利使读者充分地使用图书馆的各项资源,努力营造读书、爱书、奋发向上的校园学习气氛。

第四条惠州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坚决维护《惠州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章程》的尊严,认真贯彻执行本章程提倡的宗旨和任务。

图书馆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发生,惠州学院图书馆学生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条款对当事人及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章实施条例第五条为规范管理图书馆学生工作,促进图书馆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条例。

第六条图书馆上岗程序必须遵照委员会规章制度,所有图书馆工作岗位的聘用主要由图书馆指导老师与学生负责人统一管理。

第七条工作聘用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培训要专业,管理要规范,方法科学化。

第八条图书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及各书库组长选举工作,在图书馆各部门监督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一人一票无记名式,少数服从多数的选举方式;由竞选选手工作业绩、奖惩记录、个人思想、竞选演讲等作为选举依据。

第九条图书馆工作学生正式上岗后,图书馆将为其统一办理工作证,明确相对工作职责以及各项工作注意事项。

勤工助学管理员上岗时间原则上不低于45小时/月,,不超过55个小时,且工作时间不能低于一个月,自动辞职者应提前一个月向图书馆学生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

某职业学院图书馆借阅制度范本

某职业学院图书馆借阅制度范本1. 借阅资格1.1 借阅资格适用于某职业学院在册学生以及教职工,需出示有效学生证或教职工证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1.2 某职业学院图书馆对外开放部分馆藏图书,对于非在册学生或教职工,需办理借阅证方可借阅图书。

1.3 学生借阅期限为30天,教职工借阅期限为60天。

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借阅期限,需提前与图书馆管理员沟通并得到批准。

2. 借阅流程2.1 学生在借阅前需先登录某职业学院图书馆网站或APP,在个人借阅中心查询所借图书的可借状态。

2.2 学生可使用自助借还机进行借阅操作,也可以前往图书馆柜台向管理员借阅。

2.3 借阅时需出示有效学生证,将所借图书通过扫码或手动输入ISBN码进行登记。

3. 借阅限制3.1 学生每次可以借阅不超过5本图书,教职工每次可以借阅不超过10本图书。

3.2 图书归还后,学生和教职工须等待24小时后才能再次借阅同一本图书。

3.3 某职业学院图书馆对于部分特殊藏书,如珍本、古籍等,不提供外借服务,学生和教职工可在图书馆内阅览。

4. 逾期处理4.1 学生逾期未归还图书,将按照每天0.5元的标准收取逾期费用。

4.2 教职工逾期未归还图书,将按照每天0.3元的标准收取逾期费用。

4.3 若逾期超过30天,学生将不能继续借阅图书直至归还并缴纳逾期费用。

4.4 若逾期超过60天,教职工将不能继续借阅图书直至归还并缴纳逾期费用。

5. 图书损毁和丢失5.1 若借阅的图书在归还时出现损坏,损坏程度由图书馆管理员评估,并要求学生或教职工赔偿。

5.2 若借阅的图书丢失,学生或教职工需按照图书的原价进行赔偿。

5.3 对于因学生或教职工原因损坏或丢失的图书,除了赔偿外可能会影响借阅资格。

6. 借阅服务质量保障6.1 某职业学院图书馆将秉承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办理借阅手续。

6.2 图书馆将不定期组织图书维护和更新工作,以保证图书的完好和及时性。

6.3 图书馆将优化借还流程,提高借阅效率,并提供良好的阅览和学习环境。

图书馆章程

图书馆章程一、图书馆宗旨本图书馆的宗旨是为广大读者提供一个安静、整洁、有序的学习和交流环境,通过收集、整理、保存和传播各类图书资料,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推动知识传播和文化积累。

二、读者服务规定读者需持有效证件(如学生证、身份证等)办理借阅证,凭证进入图书馆。

读者应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定,文明借阅,维护图书馆的秩序。

三、图书借阅流程读者在借阅图书前,应先在图书馆目录检索系统查询所需图书的索书号及馆藏情况。

读者到相应书库找到所需图书,并携带图书至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

读者核对借阅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并领取图书。

四、图书管理要求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图书进行盘点、整理和修补,确保图书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图书馆应做好图书的防盗、防火、防水等安全工作,确保图书安全无损。

五、阅览室使用规定读者进入阅览室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吃零食或进行其他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

读者应爱护阅览室设施,不得随意涂写、刻画或损坏桌椅、书架等物品。

六、图书遗失损坏赔偿读者遗失图书,应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相同版本或经图书馆同意的替代品进行赔偿。

读者损坏图书,应根据图书损坏程度进行赔偿,如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应按照图书原价进行赔偿。

七、违规行为处罚读者违反图书馆规定,如未按规定时间归还图书、未经许可携带图书出馆等,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借阅资格、罚款等处罚。

读者若故意损坏图书馆设施或图书,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章程修改与解释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图书馆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图书馆管理委员会所有。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解释的事项,读者可向图书馆管理委员会咨询。

本图书馆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希望广大读者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图书馆的秩序和良好环境。

高职院校图书馆规章制度

高职院校图书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职院校图书馆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倡导爱护图书馆财产,加强读者自律,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规章制度适用于高职院校图书馆全体工作人员、读者及其它有关人员。

第三条图书馆是高职院校的重要文化设施和学习资源中心,是广大师生学习和科研的重要场所。

第四条在图书馆借还书、阅览、复印、咨询等活动中,必须遵守本规章。

第二章图书馆开放第五条图书馆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遇特殊情况需关闭的情况下,图书馆将提前通知。

第六条读者凭学生证或工作证任意时间进入图书馆但需遵守图书馆秩序,如实履行借还书程序。

第七条在规定时间内未还书,将依据规章处罚。

第八条图书馆开放期间,读者应保持安静,不得在图书馆内高声喧哗或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第九条图书馆不接受外来人员进入借阅图书,如确实有需要,需出示有效证件并经馆员同意。

第十条图书馆内禁止吸烟、嚼食、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图书馆。

第三章图书馆安全第十一条图书馆内禁止使用明火,如需使用电脑、充电设备等电器,应随时保持安全。

第十二条借书时应注意防范盗窃行为,丢失请及时报告图书馆管理员。

第十三条图书馆内严禁打闹、斗殴等违法行为,如有发生,将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图书馆内设有安全出口,请熟悉位置,并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保持冷静有序撤离。

第十五条图书馆内设有监控设备,禁止破坏、遮挡等行为。

第四章图书馆借书及归还第十六条读者可根据个人账号在图书馆借阅书籍,且需按时归还。

第十七条图书借期为30天,到期后可申请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15天。

第十八条逾期未还书,将按规定罚款,罚款标准为每天0.1元。

第十九条若图书遗失或损坏,需要按照原价赔偿,具体金额以管理员核实为准。

第二十条图书馆严禁借阅不属于个人使用范围的图书借出,不得私自外借。

第五章图书馆秩序第二十一条图书馆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学习。

第二十二条禁止在图书馆内吃东西、抽烟、喧哗等影响环境卫生与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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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5小时。
二、图书馆将岗位需求数量及用 人要求报学院领导审批,再由学 生处推荐家庭生活困难、学习成 绩良好的学生到图书馆(原则上 推荐欠缴学费的学生,毕业班学 生不予推荐)。图书馆应对勤工助 学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 指导以及业务岗位培训,试用一 个月,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退
回学生处。
三、勤工助学学生正式上岗须与 图书馆签定服务协议书,至少服 务半年以上。如因个人原因要求 退岗者,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给本 馆勤工助学的管理老师签署意见, 报馆长办公室签批后转学生处, 由学生处派遣新的人员接岗后方 可退岗。擅自离岗者,图书馆将 在其当月服务工时中扣除4个小时
理。
六、爱护机器设备,保护环境整 洁。严禁乱动电源、线路和设备。
七、严禁在桌面上乱写乱画, 或损坏桌椅。
◇不当行为处理规则
图书馆内的文献资源和设备设施 是公共财产。爱护书刊和公物, 维护优美的环境和良好的阅读秩 序是读者的义务。而各种有意或 无意的不当行为均会造成对其他 读者平等借阅权利的侵害。根据 国家民法中侵权损害赔偿的损益
以做违约处罚。
四、所有勤工助学学生在规定的 工作时段必须认真履行图书馆各 岗位的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并 如实记录考勤。图书馆根据学生 的考勤签到表,每月按时统计工 作时数,并按学院规定计算月工 作时间,由负责老师汇总、报批 到学生处,由学院统一发放工作
作人员处理。
五、禁止浏览黄色网站,不得传 播有害言论。若蓄意编制和复制 任何破坏性程序,传播病毒,损 坏微机,将依据本馆规则实施处
罚。
六、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不随 地吐痰、扔垃圾,或吃零食。注
意防火,严禁吸烟。
◇检索机使用规则
一、读者可通过检索终端了解 本馆藏书的收藏及分布情况。
二、检索终端可提供检索的馆藏 文献范围:中文图书、中文期刊、
西文图书及各类工具书。
三、检索途径:终端可从图书的 题名(书名)、著者(含编、译 者)、分类号(见《中图法图书 分类简表》)、登录号(即条形 码号)和主题词等检索点,检索
读者所需的有关文献资料。
四、终端机专供检索馆藏书刊使 用,用前请按屏幕指示认真操作。
五、机器运行中若发生故障或产 生错误,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 告技图书需在二楼总服务台 办理手续。借阅前请检查图书有 无污损、缺页等情况,若有应向
管理人员说明,以免误罚。
五、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允 许代借,一经发现扣留借阅证并
照章处理。
六、工具书阅览区面向各类读者 开放,但仅供在本区阅览,不得 携带出外或随意乱放。可提供复
制服务。
七、所借书刊应如期归还。所借 书刊到期时适逢法定节假日、寒 暑假,不计逾期费。对未如期归 还书刊和未交清罚款者,暂停借
赔偿
2、读者有意撕毁书刊标识或条形 码等者,除批评教育外,每本按5-
15元赔偿。
3、对书刊资料撕页、拆抽、偷换 书心、开天窗、割图页等,以偷 书论处,按原书价的5-10倍赔偿。
4、若读者不慎将所借书刊遗失, 应挂失并可在一个月内按原书相 同的版本或经本馆同意的新版本 赔偿,每册加收加工、管理费5元 费。从挂失之日起一月内不收逾
三、取阅期刊时每次只能取1册, 阅毕放回原处。对一次占用多册 并不听劝告者,按本馆规则处罚。
四、文明阅览,爱护报刊,不得 撕毁和污损,违者按本馆规定赔
偿。
五、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吸烟, 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得
触动电源。
六、离开图书馆时,请对工作 人员的检查给予配合。
七、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 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 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
相抵原则,特制定本规则。
(一)借阅逾期的处罚办法
1、因本馆信息资源有限,为了保 障大多数读者的利益,对未能在 规定日期之前归还图书的读者实
行逾期罚款制度。
2、读者可在网上查询还书日期, 或借书时自行记下还书日期,以免
过期罚款。
3、每册图书每超一天罚款0.20 元。
4、寒、暑假前到期的图书必须按 期归还,否则过期罚款从到期之
处理。
◇多媒体电子阅览室规则
一、出示本人借阅证,在管理机 上登记、充值后可进入电子阅览
区上机。
二、上机计费实行计算机自动 收费。
三、本区可检索本馆文献资源的 书目信息及读者信息,下载阅读 本馆的电子图书及数据库资源, 并可提供复印、文件下载打印服
务。
四、上机须按正常规程操作。上 机完毕后应正常退出所有程序, 回到桌面状态,并结账下机注销。 出现问题应及时找指导老师或工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基本规章
◇图书借阅规则
一、图书馆2—4楼第一至第五图书 阅览区分别陈列社会科学、自然 科学类普通图书。读者可根据学 科需求在相应的阅览区查询和借
阅。
二、各阅览区图书依照《中图法》 规则分类排架,全部开架借阅。 读者根据架标的指示可查找所需
图书,也可向工作人员咨询。
三、图书阅后可放置在阅览桌上 或书架底层,由工作人员统一还
期费用。
5、丛书或成套图书中一册丢失, 则按全套书的底价参照上述规定
赔偿,余册不退。
6、工具书、珍贵资料、95年以前 的出版物,按其价值从重处理。
7、对偷盗图书馆图书、资料,故 意损坏设备、设施者交学院相关
部门处理。
◇图书馆勤工助学工作管理规 定
一、图书馆按照学院规定、根据 工作需要申报勤工助学岗位数量。 为了保证勤工助学学生的学习时 间,又满足图书馆工作的需要, 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10小时、不
阅书刊。
八、所借图书全部为借出状态时, 读者方可预约,有预约需求的读 者可在图书馆网站直接预约,每 人每次可预约图书一册,从发送
通知起保留时间3天。
◇报刊阅览规则
一、陈列的期刊、报纸,仅供 在厅内阅览,均不外借。
二、读者入馆前,请将自带物品 存放在存包柜内,一律不准带进 阅览区。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
日算起(包括假期)。
5、读者应在寒、暑假期间归还的 图书,可在开学1周内归还,超过 1周后按逾期处理,罚款从开学2
周之日算起。
6、读者因公出差而未能按期归还 图书,须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
明,口头说明无效。
(二)遗失、损坏、偷盗书刊 的赔偿办法
1、读者对书刊有圈点、批划、涂 改、折页等污损情况,视损坏程 度,处以每册2元至原书价10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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