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各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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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各部门职责

政府各部门职责
(十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科
负责制定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工作计划和措施;做好普法教育、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群防群治、青少年保护、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抓好依法治镇及创建安全小区等工作;承办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财政科(与财政所合署办公)
负责制定镇年度财政工作计划;负责全镇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做好机关内部的财会管理工作;编制和执行年度财政预算,搞好财政决算,做好镇财政收支及资金融通等工作;承办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商贸管理科
负责编制全镇第三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检查年度商贸经济运行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第三产业招商引资和三产企业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对第三产业发展的指导和对私营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承办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城镇建设和管理科(增挂规划科牌子)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集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加强土地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负责对集体和农民建房、房产开发、各类园区等建设项目的规划与管理;抓好对违章建筑的执法监督和整治工作;参与住宅建设规划、验收并做好设施的配套工作;协助进行市、区和镇建设项目的动拆迁、规划设计及申办手续;负责本镇抗灾救灾工作;承办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各部门职责
【字号(一)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内设信访办公室,增挂档案室牌子)
负责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和党委、政府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协助领导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起草有关文件;负责制订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方案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文秘、信息化管理、信访、档案、安全保卫等工作;做好会务、接待、车辆和其他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社会保障管理科

镇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岗位职责

镇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岗位职责

镇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岗位职责纪检监察部工作职责纪检监察部门是纪委日常办事机构,在党委和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1.负责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领导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监督检查。

2.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

4.落实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5.协助纪委领导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指导兼职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6.加强对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的廉政监督工作。

7.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改善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效能。

8.接待和受理群众对党员领导人员、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来信来访,办理信访登记、催办,对重要信访及时报请领导阅批。

负责信访举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9.查处企业领导和党员违纪违法案件。

10.负责接收、传达上级指示;起草、审核、印发、报送纪检有关文件、计划、总结、决定、决议、工作报告、规章制度、信息和其他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纪检监察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

11.负责纪检的文书、印章管理、使用和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清退、保管和归档工作。

12.负责纪检的决议、决定实施情况并进行督促检查;了解集团所属部门、控股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动态,收报编发纪检监察信息等。

13.负责纪检监察有关会议的准备工作、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和对议定事项的催办落实以及管理等内部日常事务工作。

14.负责纪检监察有关书报杂志、宣传资料等的征订、分发和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与审计部部门职责1、负责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工作;2、负责公司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3、负责受理查办上级机关转办、纪检监察与审计部发现和群众举报、控告和党员申诉案件,提出处理意见;4、负责对新聘和职务变动的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有轻微违纪现象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5、负责对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6、负责对公司的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7、负责对公司各部门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文件、会议精神、制度等的情况进行效能监察,保证政令畅通;8、负责对公司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组织对基建、装修等工程项目进行决算审计;9、负责本部门安全、保密有关工作;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镇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乡镇政府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
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批示,抓好安
全教育培训,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

(2)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年度及重大活动安全工作计划、目标,
应急预案,确保乡(镇)政府和乡(镇)圆满完成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
目标任务。

(3)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依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
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和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

(4)结合实际,适时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及时研究并整
改重大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确保生产、生活、工作和人身及财产安全;协助并配合相关部门和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项。

(5)按规定要求上报事故,做好各类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乡(镇)政府和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职能一、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负责向镇领导提供有关情况,针对重大问题开展综合调研,搞好综合协调,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二、负责传真及机要文件的收发、登记、送批、传阅、分发、催办、落实,做好文书档案的管理和归档;三、负责机关行政接待和后勤工作,负责机关机动车辆管理、食堂管理;四、负责镇区机关信息化建设,做好网站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工作和日常管理、维护;五、负责各类会议的安排、记录等公务活动,参与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六、负责机关办公环境、值班、考勤等日常管理工作;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信访办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处理人民群众向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来信;接待和处理来访人民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

三、承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

四、向相关工作片和部门转办、交办和督促检查来信来访问题,并审查处理结果;对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问题,搞好处理结果的反馈。

五、综合分析、调查研究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反映,并提出解决的意见或建议。

镇政府的职能

镇政府的职能

镇政府的职能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等工作。

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党政办公室:传达贯彻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有关实施意见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负责办理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事务、承办镇党委、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各项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抓好机要通讯、业务管理,档案、保密等各项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对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建议和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并协助处理;负责承办机关党支部和各项工作;协助领导传递各方面的信息,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可靠信息;负责机关后期管理、卫生制度管理及机关保卫工作;执掌党政印章使用、介绍信管理、各类文件、纪要函件的收发传阅,对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出的公文格式进行质量把关,负责大事记的记录工作;抓好各个时期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篇一:乡政府工作职责乡镇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篇二: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摘要】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在基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其职能的有效发挥直接关系到农村的民主建设、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和社会稳定等,是巩固国家政权的根基所在。

作为中国行政管理体制中的最基层单位,乡镇政府不仅面临着财政供给不足的经济压力,而且还必须承担起全方位为农民群众提供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压力。

面对新形势,客观上要求乡镇政府必须进行改革,改革的重点是职能的重大转变。

然而,乡镇政府没有根据农民群众的需要来界定职能,致使乡镇政府的现有职能并没有根本改观。

追溯问题的渊源在于压力型体制。

为此必须对乡镇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即乡镇政府要把职能转移到加强社会管理上来,转移到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来,这样,才能有效地推动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关键字】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一、乡镇职能定位的必要性(一)、城乡关系的客观要求社会经济转型是经济现代化和市场化相互交织的过程,而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社会经济转型期政府宏观调控面临和需要解决的一个突出矛盾。

乡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及各站所职能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及各站所职能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及各站所职能职责一、乡党委的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2、负责乡、村党总(支)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乡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3、领导本乡工作。

研究制定本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乡乡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乡各族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侨务、新闻宣传等工作;5、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7、处理本乡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乡人大的主要职责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政府工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

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

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一、机构设置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文秘、行政事务、信访等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联系协调武装部、人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

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镇财政、金融、工农业、第三产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及集体资产等管理;搞活市场,协调经济发展工作;负责统计、经贸、审计等工作;加强对村集体财产的监督;协调管理镇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劳保、民政、交通、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公用事业、环境保护等项工作;联系协调税务、工商、金融和质监工作,指导村委会和社会2团体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落实好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负责协调管理镇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联系协调公安、安委、消防、司法等部门。

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宣传和组织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监督检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乡村计划生育队伍的建设;负责计划生育指导、避孕咨询、婚前咨询和新婚保健等服务工作;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等工作。

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根据上级有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整合现有镇事业单位,合理区分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经营性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具体设置如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本区域农机、水利、林业、农技、水产、种子、农田基建等涉农技术服务工作职责。

经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镇教育、文化、体育、科技、劳动保障、经济管理、企业管理、村镇建3设规划等公益性服务工作职责。

计划生育服务所,主要职责是:宣传和组织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生育指导、避孕咨询、婚前咨询和新婚保健等服务工作;负责避孕药具计划管理发放并做好效果监测、使用方法指导;负责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培训,承担计生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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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1)负责好各项事务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做好机关的后勤管理工作。

(2)负责上级机关各类文件材料收发传递、拟写和印发党委政府的通知、决定、命令等文件,负责机关的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和保密工作,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调查任务和文字材料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做好信息调研及拟稿工作,组织搞好机关的环境卫生,组织搞好机关人员的考勤登记,文件传达,会议记录等工作。

(4)负责归属部门的群众来信来访和来宾的接待工作;搞好催办、督办、查办工作。

(5)负责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治办公室工作职责:(1)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党委、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解决。

(2)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3)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事项的建议。

(4)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5)积极开展“平安镇”创建工作。

3. 信访接持处工作职责:(1)接待和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2)为来信来访的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3)承办并反馈镇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批转与交办的信访事项。

(4)督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5)向镇属各单位、各中心(部门)交办、转办、督办有关信访案件。

(6)搞好《信访条例》宣传工作。

4. 民政与残联工作职责:(1)救助本镇特困户、受灾户、残疾人及特困高龄老人。

(2)发放军烈属、残疾军人,复退军人、原大队干部、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农村特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各项生活补助,以及救济救灾物款。

(3)接收灾情及上报。

(4)处理边界纠纷、调解赡养老人纠纷。

(5)咨询社团登记,老年人优待证、残疾人证代办,弃婴、孤儿收养,婚姻登记,殡葬,村民自治政策法规咨询,残疾人教育就业、残疾人康复等服务工作。

5.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职责:(1)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2)依法为广大育龄人群审批一孩生育申请。

(3)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代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1)农科、园艺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农业产业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

(2)负责粮食、水果、蔬菜、园林相关技术的指导及农作物病虫草害的鉴别和防治方法介绍。

(3)介绍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4)负责新农药的防治效果和使用方法的宣传和介绍。

(5)积极做好宣传,适时做好农作物病虫害发展动态和农业气象相关信息的发布及采取相应的对应措施。

(6)开展种植业技术培训,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7)家用拖拉机年度定期检审。

(8)农用拖拉机驾驶员定期检审。

2)农机、科委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指导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化服务活动;指导、协调农业机械化生产和经营活动。

(3)负责拖拉机及涉农机械的使用管理、登记入户;农机技术状态检验工作;负责农机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年度审验工作;负责镇村道路、田间场院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农机安全监理办法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4)组织农机化科研、试验、引进、推广。

(5)负责农机教育和农民农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6)参与农机用油的供应、救济用油的分配、优惠政策的协调和市场监督;负责农机化统计分析;指导农机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和农机学会工作;负责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承办有关农机涉外事务。

(7)组织农业机械参与农业综合工作。

(8)结合本镇实际,拟定贯彻执行上级科技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实施方案和意见,供镇领导决策。

(9)起草、制定镇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检查落实、总结上报。

(10)提出本镇科技服务组织的发展意见,积极做好建立科技示范村、科技示范户的申报、登记和建档工作;负责科技示范村管理和科技示范户联系工作。

(11)积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农村人才普查、农民科技职称评定、引进人才等工作;建立农村人才档案。

(12)组织科技试验示范工作,重点做好超前技术引进示范工作;管理好用好科技发展基金,力争流动发展,增强实力。

(13)组织科技培训工作,从机构、计划、经费、师资等方面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14)积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科技成果及专利申报、奖励工作。

(15)积极组织农业技术承包、创办技术实体、开拓技术市场。

(16)搞好科技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农民订阅科技报刊,收集传播适用科技知识,参与经济建设、技术开发项目论证。

(17)起草镇科委年度工作总结,及时完成镇科技工作统计任务;受镇科委主任委托主持镇科委工作会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科技工作任务。

(18)适时做好农作物病虫害发展动态和农业气象相关信息的发布及采取相应的对应措施。

3)农经工作职责:(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农村经济管理政策,财经制度,农民负担政策,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

(2)负责指导本行政辖区内村委会、村民小组的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

(3)、督促村委会、村民小组做好财务公开公布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4)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审计工作。

(5)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6)农村土地承包(延包)及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

(7)农经统计工作。

(8)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及管理工作。

(9)原合作基金会的渍偿还贷工作。

4)水利工作职责:(1)负责小型水利、人畜饮水、水土保持工程的前期工作,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

(2)建立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和水土保持的档案,掌握工程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明处理和反映工程设备存在的问题。

(3)负责水利工程设备的管理和针对村社群众性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和小流域治理的规划、施工检查。

(4)推广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土流失治、节能灌溉技术和缺水地区解决人畜饮水工作。

(5)编制工程和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改造计划。

(6)搞好防汛抗旱工作。

(7)做好水政监察工作,解决水事纠纷。

5)林业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3)依法做好办理林权证的调查、审核、上报工作。

(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和办理辖区内的林业行政案件。

(5)做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宣传和火灾紧急扑救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7)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乱开乱伐和占用、征用林地工作。

(8)推广林业科技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7.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3.负责村镇的房屋、公共设施、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4.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监督、检查集镇村庄规划执行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做好安全生产检查。

5.制止违反集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行为。

6.按时完成相关材料的填报工作。

8.统计考评中心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依法接受市统计局委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保证统计资料科学、及时、准确、可靠;加强辖区内机关、事业、企业和社会团体单位领导及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增强统计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

2.在市统计局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的统计工作,行使综合统计职能;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统计标准,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各种专项调查。

3.执行国家和地方统计标准和统计报表制度,领导、组织、协调、管理本镇的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本镇的基本统计资料。

做到三个“统一”:即统一向下布置统计报表;统一收集、整理、管理统计数据;统一审核上报和对外提供统计数据、信息。

负责对本镇部门统计数据的审核、管理与使用;负责经济工作考核中量化经济指标的核实、把关工作。

4.对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提供基本统计信息资料和统计咨询建议。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搞好统计服务,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主动为上级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5.组织、指导辖区内统计业务培训工作,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统计管理制度。

6.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新增单位、变更单位、注销单位的变动信息,动态维护辖区内统计单位名录库,为经常性的统计调查奠定基础。

7.加强统计业务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学习,熟悉掌握现行统计制度方法和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统计业务水平和统计数据处理、传输、保管等计算机应用技术水平,负责统计站微机操作、数据录入、信息传输工作,建立健全计算机数据台账和统计管理制度。

8.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9.财政所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制定财政、财务方面的各项批示、制度。

2.编制本次财政预算、结算(草案),执行镇人代会通过的财政预算,组织预算收入和执行预算支出及向镇人大、政府报告预算收支的调整,每月向镇政府和市财政局报告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3.加强镇属各中心(所)的财务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各种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管理好往来款收据和收款收据的领发和审核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4.负责财政专项资金报帐制管理工作。

5.负责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工作。

6.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市财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10.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1.劳动就业服务。

2.申办失业证。

3.失业保险申报。

4.农村养老保险缴费申报。

5.农村养老保险待遇申报。

6.申报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服务。

8.环境保护服务。

9.对外来投资企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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