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方案及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审核要点(试行)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7月1日施行)

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42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6年12月27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2016年12月31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各方责任第三章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第四章风险管控第五章治理与修复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发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疑似污染地块,是指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
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确认超过有关土壤环境标准的疑似污染地块,称为污染地块。
本办法所称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是指对疑似污染地块开展的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活动,以及对污染地块开展的土壤环境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活动。
第三条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及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不具备本条第一款情形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放射性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环境保护部对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环境保护部制定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方面的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六条环境保护部组织建立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修复效果评估方案

修复效果评估方案一、工作范围根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并借鉴《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的规定,结合本场地实施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的实际情况,项目验收评估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几点:1、文件审核与现场勘察根据场地风险评估报告,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进行现场复勘及污染情况确定,识别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的范围、类型,审查与核实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相关记录文件,通过比较场地内污染土壤清运前后变化,核实污染场地修复范围、修复方式、污染土壤的最终处置、修复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等,最后对污染土壤清运及治理修复情况进行判定。
2、采样布点方案制定依据前期场地评价工作、场地风险评估报告和现场复勘结果,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场地污染治理修复技术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情况,制定场地修复治理工程项目验收评估技术方案包括采样布点方案,采样布点方案应包括采样介质、采样区域、采样点位、采样深度、采样数量、检测项目等内容。
应根据目标污染物、修复目标值的不同情况在场地治理修复范围内进行分区采样;采样点的位置和深度应覆盖场地修复范围及其边缘;场地环境调查评估确定的污染最重区域,必须进行采样。
3、现场样品采集及流转按照采样布点方案进行现场采样,采样过程中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采样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并作书面记录,并按照检测要求,采取有效手段存储样品,保证样品及时送检。
4、实验室检测及数据分析采集好的土壤样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采用规定的检测方式、分析方法,在实验室完成检测工作。
5、验收评估报告编制汇总治理修复方案、调查结果、检测数据、统计分析和验收评估结果,编制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验收评估报告。
二、验收评估重点根据相关标准导则要求及长期项目经验,异位修复项目验收重点区域主要为清挖基坑、污染地下水抽提,其次为环境监测。
三、验收评估程序本次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验收评估的工作程序见下图。
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及过程监管要点分析

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及过程监管要点分析在我们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环境污染已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尤其是污染场地的修复更是牵动着无数人的心。
想想那些曾经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地方,现在却因工业废弃物、化学品泄漏而变得满目疮痍,真是让人痛心。
修复这些污染场地的技术和过程监管,实际上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
修复技术方面,我们可以从几个角度来看。
首先,生物修复是一个比较“环保”的方法,利用微生物的力量来分解和去除污染物。
听起来很神奇吧?这些小家伙们就像是自然界的清道夫,默默地为我们做着贡献。
具体来说,生物修复可以分为原位和异位两种,前者是直接在污染场地进行,后者则是把污染物提取出来后再处理。
想象一下,在那些被污染的土地上,微生物们像小小的战士一样,在与污染物进行斗争,重现土地的生机与活力。
再来谈谈物理化学修复技术,这是一种更加“高大上的”手段,涉及到多种化学反应和物理过程。
比如,化学氧化就是其中的一种,简单来说,就是用强氧化剂来转化有害物质,这就像是给污染物“洗个澡”,去掉它们身上的“污垢”。
不过,这种方法的成本比较高,而且需要专业的设备和技术,因此在选择时要特别谨慎。
说到这里,监管过程的重要性可不能忽视。
就像做菜,食材的新鲜程度直接影响最终的味道。
污染场地的修复过程需要严格的监管,以确保每一步都能达到标准。
在这个过程中,监测手段显得尤为重要。
定期采样和检测,能够让我们及时了解修复的进展情况,就像医生定期检查病人的健康一样。
当然,修复过程中的数据记录和报告也是重中之重。
透明的信息传递可以帮助各方了解情况,减少误解。
更何况,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也是不可或缺的,就像家长在旁边看着孩子学习,总能给予他们最好的指导与支持。
我们需要让更多的人意识到,环保不仅是相关部门的责任,更是每一个公民的使命。
毕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的理念需要在每个人心中扎根。
除了技术和监管,项目管理的有效性同样重要。
修复项目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团队的合作,沟通和协调至关重要。
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及过程监管要点分析

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及过程监管要点分析污染场地修复是个大话题,听起来复杂,其实和咱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很多地方因为工业发展、生活垃圾等原因,环境受到了影响。
今天咱们就聊聊污染场地的修复技术和过程监管的一些要点。
用简单的话说,就是我们如何把那些“伤痕累累”的地方变得清新干净。
首先,咱们得明白,修复技术有很多种。
比如说,生物修复。
听起来很高大上,其实就是利用微生物来分解污染物。
想象一下,小小的细菌在土壤里工作,默默地“清理战场”。
这就像是在说,环保不一定得依靠大型设备,有时候,最不起眼的生物也能大显身手。
还有物理修复技术,比较简单明了。
比如通过挖掘、填埋,把污染土壤搬走,再换上干净的土。
这种方法虽然直截了当,但成本高,时间也长。
不过,有时候没办法,只能选择这种方法。
就像人生中有些事情,不走弯路就是最直接的解决方案。
化学修复也是一种主流技术。
我们可以通过化学反应,将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
这就像做饭时,加点调料,变个味道一样。
可是,这种方法需要专业的设备和技术人员,成本也相对较高。
听起来很复杂,但对于一些严重污染的地方,可能是唯一的出路。
接下来,咱们聊聊过程监管。
这可不是小事,监管就像是给修复过程加了一道保护罩。
咱们需要确保每一步都在控制之中,不能放任自流。
监管的关键在于建立标准。
比如,什么时候该进行监测,监测哪些指标,这些都得有明确的规定。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修复效果好,花的钱也值。
再说说信息公开。
大家想想,假如你住的地方旁边就有个污染场地,你肯定想知道修复进展。
信息透明,大家都心里有数,才能增强公众信心。
就像吃饭时,知道菜品的来源,心里才能踏实。
此外,社区参与也是不可忽视的环节。
修复工作往往离不开当地居民的支持。
多和居民沟通,听听他们的想法,参与到修复计划中来。
这不仅能提高修复效果,还能增强社区的凝聚力。
大家一起为环境努力,形成合力,这样的效果往往会更好。
最后,咱们不能忘了技术的更新和迭代。
污染场地的修复技术一直在进步。
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及过程监管要点分析

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及过程监管要点分析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聊聊一个非常严肃的话题: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及过程监管要点分析。
我们要明确一点,这个话题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它关系到我们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
所以,我们要认真对待这个问题,不要把它当成一个小菜一碟的事情。
那么,污染场地修复技术究竟是什么呢?简单来说,就是把那些被污染了的土地、水体、大气等恢复到正常状态的方法。
这个过程可能会涉及到很多高科技手段,比如生物修复、化学修复、物理修复等。
但是,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我们都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管要点。
我们要确保修复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这就像是我们在生病的时候,吃了药之后要注意休息,不能接着熬夜、吃辛辣食物一样。
如果我们在修复过程中不注意这一点,可能会导致原本已经得到改善的环境再次恶化。
我们要关注修复效果。
这就像是我们在看病的时候,医生会根据病情给我们开药,我们需要按照医生的要求服药,并且要定期复查,看看病情有没有好转。
同样,在污染场地修复过程中,我们也要定期检查修复效果,确保土地、水体、大气等已经恢复到了正常状态。
我们要加强对修复过程的监督。
这就像是我们在开车的时候,需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闯红灯一样。
在污染场地修复过程中,我们也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修复过程的合规性。
我们还要注重修复成本的管理。
这就像是我们在购物的时候,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合理消费一样。
在污染场地修复过程中,我们要合理控制修复成本,避免因为投入过多而导致资源浪费。
我们要加强国际合作。
这就像是我们在面对外来病毒时,需要全球共同抗击一样。
在污染场地修复过程中,各国都面临着类似的问题,我们需要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提高修复效率。
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及过程监管要点分析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
我们要从多个方面入手,确保修复过程的顺利进行,为我们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希望大家都能重视这个问题,让我们的家园变得更加美好。
谢谢大家!。
受污染土壤的修复技术及评价方法

受污染土壤的修复技术及评价方法污染土壤的修复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到多个学科领域。
为了恢复受污染土壤的功能和生态系统,需要采用多种修复技术和评价方法。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受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及其评价方法。
1.原位化学修复技术原位化学修复技术是一种通过添加修复剂改变土壤化学性质的方法。
常见的修复剂包括石灰、砂土、有机物、氧化剂和还原剂等。
这些修复剂可促进土壤中有害物质的降解、稳定化和转移,并提高土壤中营养元素的有效性。
评价原位化学修复效果的方法主要包括监测土壤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和种类,并通过地下水监测、土壤微生物活性测试等方法评估修复效果。
2.生物修复技术生物修复技术是一种通过利用微生物、植物和其代谢产物降解土壤中的有害物质的方法。
常见的生物修复技术包括菌类修复、植物修复和生物固化等。
评价生物修复效果的方法主要包括监测土壤中有害物质的降解率和土壤微生物群落结构的变化。
此外,还可以通过土壤酶活性测试和种子萌发实验评估修复效果。
3.电动修复技术电动修复技术是一种通过电场作用,使土壤中的有害物质迁移和转移的方法。
常见的电动修复技术包括电动流动提取、电动化学氧化和电动化学还原等。
评价电动修复效果的方法主要包括监测土壤中有害物质的迁移率和迁移速率,并通过电位分布和电导率等参数评估修复效果。
4.热解修复技术热解修复技术是一种通过提高土壤温度,使土壤中的有害物质挥发和分解的方法。
常见的热解修复技术包括高温蒸汽热解和电阻式电热解等。
评价热解修复效果的方法主要包括监测土壤中有害物质的挥发率和分解率,并通过土壤温度和反应时间等参数评估修复效果。
综上所述,受污染土壤的修复技术及评价方法多种多样,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修复技术。
为了评价修复效果,需要综合考虑有害物质的降解率、土壤化学性质的改变、土壤微生物群落的变化等参数。
此外,还需要进行长期监测和维护,以确保修复效果的稳定和持久。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6年12月27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吉宁2016年12月31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各方责任第三章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第四章风险管控第五章治理与修复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发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疑似污染地块,是指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
按照国家技术规确认超过有关土壤环境标准的疑似污染地块,称为污染地块。
本办法所称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是指对疑似污染地块开展的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活动,以及对污染地块开展的土壤环境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活动。
第三条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及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不具备本条第一款情形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放射性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环境保护部对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环境保护部制定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方面的环境标准和技术规。
第六条环境保护部组织建立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及过程监管要点分析

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及过程监管要点分析在如今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难题。
咱们的土地、水源,甚至空气,都被各种工业废物和化学物质侵袭。
要想恢复这些被污染的场地,咱们需要了解修复技术和过程中的监管要点。
第一,咱们得知道什么是污染场地修复。
简单来说,就是把那些受到污染的地方“治愈”回来。
听起来容易,做起来可没那么简单。
不同的污染源需要不同的处理方式。
这就像生病,医生得根据病因开药。
修复技术有很多种,常见的有物理修复、化学修复和生物修复。
物理修复就像用吸尘器清理灰尘,把污染物“吸”出来。
比如,土壤中的重金属可以通过抽水或者土壤置换来清理。
化学修复则是用一些化学药剂中和污染物。
比如,某些化学物质可以把土壤中的有害物质转化成无害的。
生物修复听起来有点高大上,其实就是用微生物来“吃掉”污染物,恢复生态平衡。
自然界可不是咱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微生物在这其中扮演着关键角色。
第二,咱们再来说说监管。
修复过程中的监管可不能马虎。
每一个环节都得有人盯着。
咱们需要制定严格的监管标准。
这就像打铁,要趁热,抓紧时间。
先是对污染源进行评估,确认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然后制定修复计划。
这个计划得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确保科学有效。
修复过程中,还要进行监测。
比如,检测土壤和水源的质量,确保修复效果达到预期。
监测手段可以用传统的方法,也可以用现代的高科技设备。
可别小看这些监测数据,它们是修复成功与否的关键指标。
要是监测结果不达标,咱们可得重新调整策略,确保不走弯路。
第三,沟通也是关键。
修复过程中,施工单位、监管部门和公众之间要保持良好的沟通。
这就像一家人,要彼此理解,才能和睦相处。
施工单位要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进展,确保信息透明。
公众也有权知道修复的进展,毕竟环境是大家的“家”。
参与方之间的沟通能有效减少误解,增进信任。
比如,在某个污染场地修复项目中,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帮助施工单位更好地理解当地的环境需求。
这种互动让修复工作更加顺利,也提升了公众的参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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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方案及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审核要点(试行)第一部分场地环境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审核要点一、形式要求1. 送审报告应加盖场地责任单位和场地调查单位的公章。
2. 应附具从业人员责任页,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参与人员,从业单位应建立内部审核制度,明确报告的审核人,上述人员均需签字确认。
3. 报告需通过收集或制作的相关图件和图片包括:(1)地理位置图(2)场地各历史时期的地形图(3)平面布置图(4)工艺流程图(5)场地规划图(6)采样布点图(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多轮取样)(7)地下水流向图(8)土壤钻孔柱状图(9)地下水建井图(10)污染范围图(详细调查)(11)超风险范围图(风险评估)(12)地质剖面图(详细调查)4. 调查评估报告附件应包括:(1)人员访谈记录(2)现场踏勘记录(3)土壤现场采样照片(4)地下水成井及采样照片(5)建井洗井记录表(6)采样工作量清单(应包括采样点位置、钻孔深度和坐标,各层采样点深度,检测指标,样品编号,按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分别列表)(7)现场土壤地下水采样记录及样品流转记录(8)质量控制表(9)检测报告(须加盖CMA、CNAS图章)(10)实验室资质证明材料(11)场地土壤理化性质(风险评估)(12)暴露参数的取值及来源(风险评估)二、技术要求1. 初步调查监测方案,应明确监测范围、监测介质、监测项目以及监测点位布设等。
(1)监测范围监测范围通常为前期环境调查初步确定的场地边界范围,如果前期场地环境调查认为场地内的污染物存在扩散到场地边界外的情况,监测范围还可扩展到场地周边的疑似受污染区域。
(2)监测介质监测介质主要为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根据场地具体情况还可能包括场地地表水和场地残余废弃物。
(3)监测项目工业场地可选择的监测目标污染物有: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总石油烃(TPH)、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氰化物、氟化物、农药等。
实际环境调查过程中应根据场地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确定监测因子,且场地历史如果涉及到多个不同工业行业类型,潜在特征污染物监测因子要叠加。
(4)土壤监测点位布设通常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以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等获取的场地信息为基础,判断识别场地内可能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区域(RECs点),将其作为场地关注污染物识别的监测地块,在疑似污染的区域分别设置监测点位。
当无法在疑似污染区域,特别是罐槽、污染设施等底部采样时,可作适当偏移。
在非疑似污染区域,可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适量布设采样点,以防止污染识别过程中的遗漏。
整个场地监测点位数量最少要求不少于1600 m2布设1个监测点位。
对于面积小于4800 m2的,场地内应至少布设3个监测点位。
场地内部至少50%的监测点位要分三层采样,分别采集表层土壤、深层土壤以及饱和带土壤,采样深度可借助PID、XRF等现场监测仪器确定。
对于污染物不易发生垂向迁移或饱和带土壤污染可能性较小的监测点位,可分两层采样,分别采集表层土壤和深层土壤。
对于地下水位较浅,无法采集深层土壤的监测点位,可分两层采样,分别采集表层土壤和饱和带土壤。
一般应在场地外部区域设置土壤对照监测点位。
对照监测点位应尽量选择在一定时间内未经外界扰动的裸露土壤,应采集表层土壤样品,采样深度尽可能与场地表层土壤采样深度相同。
如有必要也应采集深层土壤样品或饱和带土壤样品。
(4)地下水监测点位布设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在疑似污染区域(RECs点)布点;如果场地内没有地下水疑似污染区域,则在场地内地下水径流的下游且未受其他源污染的部位布点。
如果场地地下水流向未知,需结合相关污染信息间隔一定距离按三角形或四边形至少布置3-4个点位监测判断地下水流向。
地下水总监测点位数量不少于土壤总监测点位数量的50%。
监测井的深度应根据监测目的、所处含水层类型及其埋深和相对厚度来确定,至少应在浅层地下水埋深以下2 m,但不可穿透浅层地下水底板;如果场地疑似存在DNAPL污染,则需根据场地情况增加监测井深度。
一般应在场地内地下水流向上游的一定距离设置对照监测井。
2. 关注污染物筛选土壤中关注污染物筛选优先选用《上海市场地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如国家或上海推出新的场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或筛选标准,则以新标准为准。
上述环境标准中未涉及到的污染物,可参考国外相关标准。
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筛选优先选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III类值,未涉及到的污染物选用《地下水水质标准》(DZ/T 0290-2015),如国家或上海推出新的场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或筛选标准,则以新标准为准。
上述环境标准中未涉及到的污染物,可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
3. 详细调查监测方案,应明确监测范围、监测介质、监测项目以及监测点位布设等。
(1)监测范围详细调查监测工作范围为初步调查监测中污染物含量超过相关标准的监测区域。
(2)监测介质监测介质为初步调查中发现存在超标情况的环境介质。
(3)监测项目监测项目应包含初步调查确定的场地土壤和地下水关注污染物以及其他环境介质(场地地表水、残留废弃物)中的超标污染物。
土壤理化样品主要分析项目包括土壤pH、粒径分布、土壤容重、土壤密度、土壤含水率、孔隙度、有机碳含量、渗透系数(横向/纵向)等。
(4)土壤监测点位布设采用系统布点法对初步调查中超过评价标准的监测区域开展详细调查,布点范围应略大于初步调查判断的污染范围,网格尺寸不大于20 m*20 m。
详细调查监测中,深层土壤的采样间隔为0.5 m;如果初步调查显示地下水位以下的饱和带土壤可能受到污染影响,则详细调查监测中根据场地实际情况,还需对饱和带土壤进行采集,饱和带土壤采样间隔一般为1 m~2 m。
对于垂直方向结构特征不同的土壤,可应根据土壤结构的变化和污染物迁移规律适当调整垂直方向点位的间隔。
详细调查监测采样深度应根据初步调查监测结果分析而定,详细调查监测深度至少要大于初步调查监测污染超标深度。
但如果采样中观察有疑似重质非水相液体(DNAPL)污染,可根据现场情况增加采样深度。
4. 健康风险评估(1)危害识别如果污染场地涉及再开发或将来可能涉及再开发,均需将开发建设期间的建筑工人列入敏感受体范围。
(2)暴露评估根据实际暴露场景确定受体暴露途径,土壤及地下水的主要暴露途径列于表1。
表1 敏感/非敏感用地主要暴露途径表2 开发建设期间建筑工人主要暴露途径》附录。
各种暴露途径涉及的土壤和水文地质参数等须根据现场调查获得。
(3)风险表征风险表征应按照每个采样点样品中关注污染物的检测数据,计算致癌风险和非致癌危害商值。
计算得到的土壤/地下水中单一污染物的致癌风险超过10-6或非致癌危害商值超过1的采样点,其代表的场地区域应划定为风险不可接受的污染区域。
(4)风控值计算对于致癌风险值超过10-6或危害商超过1的关注污染物需计算风险控制值。
表3 风险控制值的制定使用价值(例如作为饮用水、生活用水或工农业用水),则应计算保护地下水的土壤风险控制值。
对于单一污染物,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计算保护地下水的土壤风险控制值,此外也可根据地下水的实际用途确定保护标准,如《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等。
如暴露情景分析表明,污染场地地下水中的关注污染物可扩散进入周边水体(包括地下水和地表水),影响周边水体环境质量,并且周边水体具有一定的保护和使用价值(例如作为饮用水、生活用水或工农业用水),则应计算保护周边水体的地下水风险控制值。
根据周边水体类型的不同,保护周边水体的地下水风险控制值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为基准,也可根据地下水的实际用途确定保护标准。
(5)风控值的使用当计算得到的风险控制值低于筛选值时,可采用筛选值作为风险控制值。
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是确定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修复目标值的主要参考值。
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可用于确定污染场地实施风险控制或修复治理的范围。
土壤和地下水修复目标值应根据不同修复模式(原位/异位)和不同修复技术(污染物总量削减/风险途径控制等)来确定。
选择原位修复技术时,修复目标值可引用风险控制值;选择异位修复技术时,修复目标值应根据不同修复策略和处置方式制定,详见表4。
表4 污染场地修复目标值制定方法b-污染物迁移途径控制是基于切断暴露途径或转移受体,避免污染物向受体迁移,从而使健康风险达到可接受水平的污染物减控方式。
第二部分污染场地修复方案技术审核要点一、形式要求1. 送审报告应加盖场地责任单位和方案编制单位的公章。
2. 应附具从业人员责任页,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参与人员,从业单位应建立内部审核制度,明确报告的审核人,上述人员均需签字确认。
3. 报告需通过收集或制作的相关图件和图片包括:(1)土壤/地下水修复范围分层图(2)土壤/地下水修复范围总图(3)土壤/地下水修复施工流程图二、技术要求1. 修复模式选择,要根据污染场地条件、风险控制值和修复要求等进行确定。
原则上污染场地修复工程在原址进行,修复后的土壤在原址回填。
(1)修复目标污染物,为健康风险评估阶段健康风险超出可接受水平的关注污染物。
(2)修复范围修复范围可采用无污染点位连线法或污染物浓度插值计算法进行确定。
采用插值计算法需在加密布点的基础上进行,并采用规范的方法和合理的参数。
确定修复范围图需要必须提供拐点坐标、分层图示,明确分层污染土方量。
修复范围需在总图上确定。
2. 修复技术筛选,可以采用列表描述从技术原理、适用条件、主要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和技术应用的优缺点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也可以采用权重打分的方法。
(1)效果评估可采用实验室小试、应用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有条件时,可采用现场中试的方式进一步确定治理修复效果。
实验室小试中应采集本场地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为材料进行试验,针对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技术的关键环节和关键参数,制定实验室试验方案。
现场中试试验应尽量兼顾到场地中不同区域、不同污染浓度、不同土壤及地下水类型、不同地质条件等,获得污染场地工程设计所需要的参数。
相同或类似情境(目标污染物相同,场地特征和土壤地下水特性相似等)的应用案例分析时,应用案例资料信息应完整,技术参数描述应具体,结果应可信。
一般文献报道不能作为应用案例。
(2)经济性评估对实施条件下的预处理成本、处理成本、后处理成本等进行定性描述或定量比较。
每一种成本均可包括劳动力成本、监测成本、燃料成本、装置成本、安装/拆卸成本、操作维护成本、运输成本、水电成本、专利成本等。
(3)安全性评估对各修复技术实施条件下的环境影响、潜在二次污染、对施工人员和周边人群安全和健康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