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衍生工具交易管理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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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01次主席会议《关于修改〈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业务,有效控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依法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衍生产品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

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金融工具。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按照交易目的分为两类:(一)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即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发起,为规避自有资产、负债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或流动性风险而进行的衍生产品交易。

此类交易需符合套期会计规定,并划入银行账户管理。

(二)非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即除套期保值类以外的衍生产品交易。

包括由客户发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满足客户需求提供的代客交易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对冲前述交易相关风险而进行的交易;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承担做市义务持续提供市场买、卖双边价格,并按其报价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进行的做市交易;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发起,运用自有资金,根据对市场走势的判断,以获利为目的进行的自营交易。

此类交易划入交易账户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客户是指除金融机构以外的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

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客户销售的理财产品若具有衍生产品性质,其产品设计、交易、管理适用本办法,客户准入以及销售环节适用中国银监会关于理财业务的相关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01次主席会议《关于修改〈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业务,有效控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依法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衍生产品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

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金融工具。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按照交易目的分为两类:(一)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即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发起,为规避自有资产、负债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或流动性风险而进行的衍生产品交易。

此类交易需符合套期会计规定,并划入银行账户管理。

(二)非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即除套期保值类以外的衍生产品交易。

包括由客户发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满足客户需求提供的代客交易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对冲前述交易相关风险而进行的交易;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承担做市义务持续提供市场买、卖双边价格,并按其报价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进行的做市交易;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发起,运用自有资金,根据对市场走势的判断,以获利为目的进行的自营交易。

此类交易划入交易账户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客户是指除金融机构以外的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

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客户销售的理财产品若具有衍生产品性质,其产品设计、交易、管理适用本办法,客户准入以及销售环节适用中国银监会关于理财业务的相关规定。

企业衍生金融工具的内部控制的探讨

企业衍生金融工具的内部控制的探讨
企业衍生金融工具 的 内部控制 的探讨
阙滨芬
( 黑 龙 江 省 气 象局 财务 结 算 中 心 , 哈 尔滨 1 5 0 0 0 1 )
【 关键词】 衍生金融工具 ; 交易操作 ; 内部控制
衍生金融工具 的使用具有 “ 双刃剑 ”
的作用, 一 方 面 它 可 以 帮助 企 业 规避 国 际
进 行 认 真 思 考 的 人 ,其 他 处 于控 制 地 位
的管 理 人 员 可 能 不 易 于 理 解 或 缺 乏 信 息
的风 险意 识 , 成 为风 险监 控 一 线 人 员 。 2 . 完 善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信 息 的记 录 和
披 露
去理 解与投 资对象 相联 系 的风险性 质 ,
这 就 使 得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的 风 险容 易 积 聚 在 企 业 内 部并 最 终 引发 灾 难 性 后 果 。
金 融 衍 生 工 具 的 风 险控 制需 要 充 足 可 靠 的相 关 信 息 . 且 主要是会计信息 , 因
而 运 用 会 计 方 法 对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在 其 交 易 的事 中进 行 及 时 的 记 录 和 披 露 就 显 得
协 调 涉 险 部 门如 运 作 、 财务 、 审计 等 共 同
金 融 衍 生 工 具 的风 险 特 点 对 其 内部
控制 提 出 了新 的特 点 :
在 国外 期 货 交 易 所 没 有 交 易 席 位 , 因 此 几 乎 所 有 出 海 资 金 都 要 借 助 别 人 的 通
1 .金 融 衍 生工 具 操 作 时 一 般 不 需 要
层 面 。企 业 董 事 会 与 高 管 对 风 险 监 控 负
有 根 本 性 责 任 。负 责 企 业 方 针 政 策 和 监 控 程 序 的制 定 、 制 度的颁布 、 风 险 监 控 机

公司期货交易及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公司期货交易及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公司期货交易及风险控制管理制度一、总则期货交易是一种金融衍生品交易工具,具有高风险性和复杂性。

为确保公司期货交易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交易操作流程1.交易决策:公司设立专门的交易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市场进行分析和判断,并决定是否进行期货交易。

2.交易策略制定:根据市场分析报告,交易决策委员会制定交易策略,包括交易品种、交易方式、入市和离市时机等。

3.交易执行:交易决策委员会指定专业交易团队进行实际的交易操作,负责执行交易策略。

4.交易监控:公司设置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控交易操作的风险情况,及时调整和控制交易风险。

三、风险控制管理1.客观风险评估:公司需对期货交易的风险进行客观评估,包括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

2.杠杆控制:公司设置每个交易账户的最大杠杆比例,严禁超过规定的杠杆比例进行交易。

3.仓位控制:公司设置每个交易账户的最大仓位比例,严禁超过规定的仓位比例进行交易。

4.止损控制:公司制定明确的止损规则,设定止损点,及时止损,控制交易风险。

5.风险预警控制: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控交易账户的风险情况,一旦达到预警线,应及时采取措施减少风险。

6.风险分散:公司在交易决策时应考虑将风险分散在不同的交易品种和市场,避免过度集中风险。

7.风险教育培训:公司定期进行风险教育培训,提高交易团队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四、信息管理1.信息收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收集体系,包括市场资讯、研究报告、交易数据等。

2.信息分析:公司设立专门的研究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为交易决策提供参考。

3.信息保密:公司规定所有交易团队成员必须严守职业道德和保密规定,严禁泄露内部交易信息。

4.信息共享:公司鼓励交易团队成员之间进行信息共享,以提高整体交易效果。

五、违规处理1.违规行为:包括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资金挪用等行为。

2.处罚措施: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衍生产品部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流程全文编辑修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衍生产品部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流程全文编辑修改

精选全文完整版可编辑修改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衍生产品部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衍生产品部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和衍生产品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流程。

第二条衍生产品部场外衍生产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交易咨询、利用场外业务进行的资本中介和市值管理。

产品设计指利用衍生产品进行结构化产品、对冲类产品的设计。

交易咨询指利用场内、场外金融工具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定制化的交易解决方案。

资本中介业务指利用场外衍生品业务为客户提供大宗交易、保证金管理型收益互换。

市值管理指利用场外衍生品为客户提供定增收益锁定等解决方案。

上述业务如需要进行场内金融产品对冲交易,对冲交易由金融市场总部执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三条衍生产品部对场外衍生产品业务采取集中管理、专岗负责的方式。

部门场外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组织架构包括二个层级:部门场外衍生产品业务工作小组和风控岗、产品设计岗、销售岗等专业岗位。

第四条场外衍生产品业务工作小组由部门总经理、风控经理和期权业务管理部经理组成。

场外衍生产品业务工作小组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制度的制定和业务方案的审核。

风控经理对场外衍生产品业务审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风控岗负责业务风控指标的设计、业务风险监测、风险报告、风险处置、交易对手池和标的池维护管理。

产品设计岗负责产品方案和交易方案设计及方案的执行。

销售岗负责客户营销、适当性管理、尽职调查、业务报告、客户投诉处理、业务档案管理。

第三章业务流程第一节方案设计第六条销售岗根据市场情况和客户的需求整理业务需求填写《业务需求表》。

产品设计岗根据《业务需求表》完成《业务方案》设计,《业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需求分析、设计原理、方案运作、风险分析等内容。

《业务方案》由场外衍生产品业务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第七条《业务方案》经场外衍生产品业务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由产品设计岗负责具体的方案实施。

企业衍生金融工具内部控制研究——中信泰富公司为例

企业衍生金融工具内部控制研究——中信泰富公司为例
公 司 衍生 金 融工 具 投 资成 为 众 多大 型 公 司投 资 的滑 铁 卢 。 何 控 制公 如 司衍 生金 融工 具投 资风 险成 为亟 待解 决 的 问题 。 本文 以 中信泰 富 巨亏一 案为 例, 对于 金 融衍 生 工 具 的 内部 控 制进 行 研 究 。

价 , 需要 必 不可 少 的监 督 , 都 中信 泰 富从 20 年底 开 始进 行 澳元 杠杆 式衍 生 07 品交 易 ,0 8 9 2 0 年 月金 融 危机 爆 发导 致澳 元对 美 元 下挫 三分 之一 , 导致 中信 泰富 全 面亏 损 。 中信泰 富2 0 年 l月份 披 露 , 08 O 公司 在 外汇 交 易 中损失 了数 十 亿美元 , 并表示 这 些外汇 交易 是 由两位管 理人 士在未 经授 权的情 况下进 行的 而作为 公司 内部监控 部 门的审 核委员 会 却未能及 时 发现并上 报董 事会该 笔违 规交易, 可见 公 司对 于 具有 重 大风 险 的衍 生金 融 交易 , 控力 度极 弱 。 监
三 、 完 善 企 业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内 部 控 制 的 建 议
( )建立 良 好 的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控 制 环 境 一
澳大利亚P la a 区两家分别拥有十亿公吨磁铁矿资源开采权的子公司 i r地 b Sn r n Py L d 以 及Bamo a r n P y L d 全部 权 益 。 io I t t , o l rlIo t t 的 中信泰 富 在 澳 大利 亚 有一 个 名 为SNO—I I RON的 铁矿 项 目 , 该项 目是 西澳 最 大 的磁 铁 矿 项 目。 个项 目总 投 资约 4 亿美 元 , 多设 备 和 投 入都 必 须 以澳 元 来 这 2 很 支付。 中信 泰富 直 至 2 1 年 对 澳 元的 需 求都 很 大 。 了减 低 项 目面 对 的 货 00 为 币风险 而签 订若 干杠 杆 式外 汇 买卖 合 约 。 ( )中信 泰 富 杠 杆 式 外 汇合 约 巨亏 情 况 二 中信 泰富签 订外汇 合约是 为 了降低其在 西澳 洲铁矿 项 目和 其他投 资项 目 面对的货币风险。 但是这些外汇合约的收益与风险完全不匹配。 举例来看, 澳 元合约是与澳元兑美元汇率挂钩 , 外汇合约规定, 中信泰富可以行使 的澳元 兑 美 元汇 率为 0 8 , .7 即当澳 元兑 美 元汇 率 高于0 8 时 , .7 中信泰 富 可 以按0 8 .7 的汇 率获得 澳 元 。 只要 合 约不 终止 , 但 中信 泰 富 的澳 元合 约 所需 要接 受 的澳 元 总额 却 高达 9 .亿 澳元 , 05 相当 于超 过 45 8 亿港 币 。 只要 澳元 兑美 元 不断 贬 值, 中信泰富就必须不断高位接货 , 直到总量达9 .亿澳元为止。 05

股份公司货币类衍生业务管理办法

股份公司货币类衍生业务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货币类衍生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利用金融衍生工具的套期功能、对冲利率汇率波动风险,加强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货币类衍生业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0〕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财评〔2021〕17号)》以及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货币类衍生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等指导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套期,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指定金融工具为套期工具,以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消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管理活动。

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一)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上述项目组成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二)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套期工具,是指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金融工具,包括:(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衍生工具,但签出期权除外。

只有在对购入期权进行套期时,签出期权才可以作为套期工具。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且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负债除外。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被套期项目,是指使公司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能够可靠计量的项目。

财务管理制度的金融工程与衍生产品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的金融工程与衍生产品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的金融工程与衍生产品管理在现代经济中,金融工程和衍生产品已经成为财务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规范金融工程和衍生产品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盈利性,建立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探讨财务管理制度的金融工程和衍生产品管理的相关内容。

首先,财务管理制度的金融工程管理是指公司为了降低风险、提高投资回报率和优化资本结构等目标,采用各种金融工具和技术的管理过程。

在金融工程管理中,公司需要审慎评估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和回报,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策略进行选择和配置。

具体而言,财务管理制度应包括对衍生品合约的使用和投资组合的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其次,衍生产品管理是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衍生产品是一种基于其他金融资产(称为标的资产)价格变动而衍生出的金融工具。

衍生产品包括期货、期权、掉期和互换等多种形式,这些产品的风险和回报通常与标的资产相关联。

财务管理制度应确保公司在使用和管理衍生产品时遵守相关法规和内部控制要求,并且能够评估和控制使用衍生产品所带来的风险。

在财务管理制度的金融工程和衍生产品管理中,有几个关键要点需要特别关注。

第一,风险管理是财务管理制度的核心。

金融工程和衍生产品的使用涉及到一定的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财务管理制度应包括明确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限额,确保公司能够合理评估和控制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此外,公司还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控机制,包括审批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报告制度等,确保金融工程和衍生产品的使用符合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内部控制要求。

第二,信息披露和透明度是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公司应及时披露与金融工程和衍生产品相关的信息,包括相关风险、回报和操作细节等。

透明度可以帮助公司的股东和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金融工程和衍生产品策略,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此外,公司还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报告制度,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汇报金融工程和衍生产品的使用情况,并接受审计和监管部门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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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衍生工具交易管理控制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企业对衍生工具业务的管理,减少衍生工具业务带来的风险,提高收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对衍生工具交易的管理与控制。

第3条本制度中的衍生工具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协议,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衍生工具的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

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的合同协议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

3.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第4条本制度所称的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协议。

第2章衍生工具交易的授权与风险管理第5条衍生工具交易的授权程序。

1.总裁授权财务总监全权负责衍生工具交易的管理。

2.财务总监授权证券部经理负责衍生工具的管理。

3.证券部经理授权交易专员负责衍生工具具体的交易。

第6条衍生工具交易的授权采用以书面形式表现的逐级授权与职务说明书相结合的方式,禁止越级授权与口头授权。

第7条衍生工具风险管理内容。

1.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衍生工具的风险进行评估。

2.严格遵循衍生工具的授权与审批制度。

3.严格控制衍生工具交易的限额。

4.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衍生工具交易进行实时监控。

第8条进行衍生工具交易风险评估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衍生工具及其交易活动的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

2.数据收集系统的能力。

3.评估方法、局限性以及企业理解其结果的能力。

第3章衍生工具交易的限额规定
第9条衍生工具交易的限额规定如下。

1.交易专员的交易限额为万元。

2.证券部经理可批准的交易限额为万元。

3.财务总监可批准的交易限额为万元。

4.总裁可批准的交易限额为万元。

第10条交易专员在进行衍生工具交易时,遇超过自己的交易限额的情况必须向主管领导请示,否则后果由交易专员承担。

第11条各级领导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自己的权限去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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