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代表大会委员选举办法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推选方案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推选方案
1. 提倡民主选举:学生代表应该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倡导广泛参与和公平竞争的原则。
在选举过程中,应设立选举委员会,确保选举程序的透明和公正。
2. 品德与能力双重评估:学生代表的选举应综合考察候选人的品德素质和能力水平。
可以设立评选委员会,由学生、教师和家长组成,进行评估和排名。
3. 提供候选人宣传平台:为了使学生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候选人,可以设立宣传平台,
让候选人以各种形式(如发表演讲、张贴宣传材料等)介绍自己的经验、能力和计划。
4. 细化选票设置:在选举过程中,应设置详细的选票,让学生可以看到每位候选人的
基本信息和政见立场,以便能够更准确地进行选择。
5. 公布选举结果和任期:选举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并将选举产生的学生代表任期确定
为一学年,以便能够及时进行交接和组织下一届选举。
6. 加强学生代表监督机制:学生代表应该定期向全体学生报告工作进展,同时接受学
生的监督和评议。
可以设立学生代表监督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和其他学生组成,对学
生代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7. 培养学生代表的能力:为了提高学生代表的履职能力,可以组织培训班和研讨会,
让学生代表学习管理、沟通和领导等相关技能。
8. 激励学生投票参与:为了增加学生的选举参与度,可以设立奖励机制,如班级评选
最佳选民等,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选举。
9. 定期改进选举制度:学生代表选举的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根据实际情况和
学生的需求,不断完善选举的过程和规则。
以上是一个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推选的方案,旨在营造公平、公正和民主的选举环境,保障学生代表的代表性和履职能力。
中学学生会选举制度(3篇)

中学学生会选举制度是中学校园民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民主意识、组织能力和责任心的有效途径。
下面将详细介绍中学学生会选举制度,并从选举程序、候选人资格、选举原则和职责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选举程序1. 宣传阶段:学校通过宣传栏、校园宣传、通知等方式,向全体学生宣传选举相关事项,包括选举目的、意义、程序等。
2. 提名阶段:学生享受提名权,可以自荐或他人提名。
提名需经过一定程序,如填写提名表格、提交个人简介等。
3. 资格审核阶段:由学校组成的资格审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候选人的资格,确保符合选举要求。
4. 竞选宣讲阶段:候选人需进行竞选活动,包括宣讲演讲、制作竞选宣传材料等,向全体学生展示自己的才能和想法。
5. 投票阶段:学生按照选定的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如纸质投票或电子投票。
6. 计票阶段:学校组织选举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选票进行统计、核对,确保选举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7. 结果公布阶段:学校将选举结果进行公布,包括当选人和被任命的人员名单。
二、候选人资格1. 学业表现:应具备良好的学习成绩和较高的学习潜力,为全体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2. 组织能力:具备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协调学校学生活动和解决学生问题。
3. 沟通能力:善于与其他学生交流,能够代表学生向学校管理层反映学生的需求和问题。
4. 责任心:对学生会工作有较高的认同感和责任心,愿意为学校和全体学生服务。
5. 品德表现:积极向上,品德良好,确保能够充分履行学生会成员的职责。
三、选举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选举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每个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民主投票原则: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保选民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3. 多数原则:当选人须得到选举过程中所需多数选民的支持,确保代表学生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4. 实际情况原则:选举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革,以适应学校的特点和学生的需求。
四、职责1. 沟通桥梁:代表学生向学校提出建议、反映学生意见和需求,促进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沟通。
学生会选举的规章制度范本

学生会选举的规章制度范本
《学生会选举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条:选举时间
学生会选举时间原则上为每学年的第二学期,具体时间由学生会发起组织,并与学校相关部门协商确定。
第二条:选举程序
1. 提名阶段:学生会将提前宣布选举日程,学生可以自荐或由其他同学提名担任候选人。
2. 筛选阶段:学生会将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并公布合格的候选人名单。
3. 竞选阶段:合格的候选人将进行宣讲会或相关活动,向全体学生宣传自己的竞选纲领和计划。
4. 投票阶段:学生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举投票,选出学生会的代表。
第三条:选举资格
1. 只有在校学生才能参与学生会选举,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2. 没有因违纪受过校级以上处分的学生可以参与学生会选举。
第四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 所有在校学生拥有选举权,可以自由选择投票。
2. 任何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资格参与学生会的候选人提名。
第五条:选举结果公布
学生会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布选举结果,并在校园网站或其他适
当渠道上公示。
第六条:选举监督
学生会选举将设立监督组织或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选举过程,以确保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七条:其他规定
1. 参与选举的学生应当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不得进行造假、谩骂等违规行为。
2. 对于违反选举规定的学生,学生会将有权作出相应处理,包括取消其参与选举资格等处罚。
以上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调整或变动,学生会将提前通知全体学生并重新公布。
(完整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

(完整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校学生自治和民主管理,促进学校内的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全体高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生代表大会”)的工作,各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本规则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配套文件。
第三条学生代表大会是高校学生自治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代表学生群体行使民主管理权利。
第四条学生代表大会的工作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学生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改革创新和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学生代表选举第五条学生代表的产生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选举,选举应当公开、平等、竞争、秘密进行。
第六条学生代表的选举方式可采取直接选举、间接选举或者混合选举等形式,具体方式由学校统一规定并公示。
第七条学生代表的选举应当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选举活动,保证选举的公正和透明。
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的权力和职责第八条学生代表大会享有以下权力:1. 讨论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2. 选举和罢免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3. 监督学校的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权益;4. 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5. 审议和决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学生代表的职责包括:1. 代表和维护学生群体的合法权益;2. 积极参与学校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3. 传达学生群体的意愿和要求;4. 宣传学校的方针政策,增强学生的归属感;5. 组织和参与学校的各类活动。
第四章学生代表大会的组织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每届学生代表大会的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大会应当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和若干副主席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学生代表大会相同。
第十二条学生代表大会可以设立各类工作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由代表自行组织,承担特定的工作任务。
第五章学生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第十三条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召开全体会议,会议可以由主席团召集,也可以由代表提议召集。
学生会大会选举办法

共青团XX大学第五次代表大会XX大学第八届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一、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和《全国学联章程》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二、共青团XX大学第五届委员会由共青团XX 大学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XX大学第八届学生会由XX大学第八届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三、共青团XX大学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名额拟定为17名,XX大学第八届学生会委员名额拟定为18名。
先进行差额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
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低于10%。
正式选举时,实行等额选举。
团委委员选举时每张选票上的候选人19名,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17名的为有效票,超过17名的为废票。
学生会委员选举时每张选票上的候选人为20名,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18名的为有效票,超过18名的为废票。
四、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未出席大会的我校团员学生(受留团、留校察看处分期间的团员和学生除外)和担任团的工作的党员均有被选举权。
五、五分之四以上的代表出席大会,方能进行选举。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委员以到会代表过半数赞成方可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则以得票多者当选。
如果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做出是否对不足名额进行再选举的决定。
六、设总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名,团代会、学代会设监票人6名,计票人12名,担任对投票的监督和计票工作。
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各代表团推荐,主席团审议通过;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并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委员候选人不能担任监、计票工作。
七、填写选票,只能用指定用笔,各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或不赞成。
在赞成的候选人后面空格内划“√”,在不赞成的候选人后面方格内划“×”,在弃权的候选人后面空格内划“△”,表示不赞成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中心小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一、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和地位1、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是我校对学生日常管理制度上民主的体现,是辅助我校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
2、学生代表大会是我校全体学生对我校日常学生管理工作及少先队大队部工作的监督机关。
二、学生代表大会的组成及任期1、学生代表大会由各班级选出的代表组成。
代表产生时间为每年新生入学后由各班级选举产生。
2、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按各班级组成代表团。
各代表团分别推选出代表团团长。
3、学生代表的任期为一年,一年内如有变动,代表团团长可提出更换人选。
一年后代表身份自动失效,如有意愿继续担任学生代表可参加次年的学生代表选举。
4、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召集。
5、如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代表提议,可临时召集学生代表大会会议。
三、学生代表大会的责任1、监督学生干部日常工作,听取和审议少先队大队部的工作报告;2、对学生提交议案的审议与整理;3、每年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4、对学生代表大会的责任和义务的修改。
四、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选举办法(一)选举基本办法本次代表选举采取班级内部选举制,各年级各班班委会内部讨论并提名候选人(班级内同学如有意愿可向所在班级班委会提交申请),其中毕业年级由各班班主任推荐。
候选人名单产生后送交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审核并在校宣传栏公示一周,如学生有异议可向筹备委员会反映,公示一周后无异议者代表身份自动生效。
(二)选举原则及比例选举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各年级比例、各班级比例、男女比例平等协调,以争取代表最广大学生利益。
根据我校情况,特拟定如下选举比例。
班级内部采取1:8的选举比例,即按班级总人数的80%选取,四舍五入。
例如某班班共有48人,按比例应选取6名学生代表(48+8=6)。
(三)代表团的组建各班在选举出代表以后应立即召开各班代表内部会议并组建代表团,并选举出代表团团长。
代表团团长负责各班议案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如有需要需在学生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言宣读本代表团议案。
学生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学生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1.引言本工作方案旨在规范学生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程序,确保选举公正、透明,并提供一份清晰的操作指南。
此方案适用于学生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并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定和说明。
2.选举组织机构的设立为了保证选举的顺利进行,我们将设立下列选举组织机构: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现任主席担任主席团主席,负责总体协调和监督选举工作;___:由学生代表大会成员自愿组成,负责具体的选举事务,包括组织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选举宣传、投票和计票等工作。
3.选举程序和时间安排为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我们将按照以下程序和时间安排进行换届选举:1.选民登记:选举委员会将在选举前一周开始进行选民登记,要求每位学生代表大会成员提供必要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完成登记;2.候选人提名:在选民登记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将接受候选人提名,要求候选人提供个人简介和竞选纲领等材料;3.选举宣传:选举委员会将组织候选人进行宣传,并安排候选人之间的辩论活动;4.投票和计票:选举委员会将安排投票时间和地点,并负责选票的收集和计票工作;5.候选人当选公示:选举委员会将在选举结束后公布当选候选人的名单;6.任职就职:当选候选人将进行宣誓,并正式就职。
4.选举过程中的公平原则为确保选举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我们将遵守以下原则:1.公开透明:选举的各个环节将在学生代表大会成员的知情下进行,并允许有关人员进行监督和监察;2.公正公平:选举委员会成员应遵守中立、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候选人;3.平等竞争: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代表大会成员均有权参与选举,候选人之间享有平等的竞选机会。
5.选举结果处理选举委员会将根据投票结果,按照得票数多少确定当选候选人的名额,如有平票情况,将进行重新投票,直到产生结果。
6.工作方案的实施和评估为确保本工作方案的顺利实施,我们将设立监察小组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随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必要的改进建议。
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溧阳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会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各位代表:为了保证本次学代会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根据本次学代会选举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选举办法。
一、大会选举工作由本次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大会主席团根据《溧阳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会章程》的精神及考评小组推荐,确定正式委员候选人9人,提交大会正式选举,选出学生委员会委员7人。
三、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的代表出席,方能进行选举。
本次学代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五、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或不同意。
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同意的,则在候选人上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划“○”;如另选他人,请在选票上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
选票上选举人数等于或少于7名为有效票,超过7名的为废票。
六、候选人必须获得实到代表半数以上的赞成票方可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以上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则以得票多少为序,取够应选名额为止,如果选举结果出现得票超过到与会代表半数以上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但与应选名额接近时,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并征得代表的同意,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第二次选举。
如遇到应选名额的最后一位有两位以上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票数相等的当选人由主席团讨论重新选举确定。
七、划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选票无法辨认的部分视为无效。
八、会议期间,代表原则上不准请假,因特殊事情或因病住院的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大会筹备委员会请假,并且不能委托其他代表行使选举权。
九、投票次序:总监票人、监票人投票,接着大会主席团成员投票,然后是各代表团依次投票。
投票时听从选举工作主持人指挥,投票完毕坐回原位。
经工作人员验票,如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否则选举无效,应进行第二次选举。
十、计票完毕,由总计票人和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报告选举结果,并由选举工作主持人向大会全体代表公布,产生溧阳市职业技术学校第一届学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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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级技工学校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委员选举办法
根据《深圳市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深圳高级技工学校第二届学生委员会,由深圳高级技工学校第二次代表大会直接差额选举产生。
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从40名候选人中选出24名深圳高级技工学校第二届学生委员会成员。
三、正式候选人的产生程序是在各系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小组鉴定,报校党委同意后,经预备会议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四、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因故未出席大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选举时,被选举人的赞成票超过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能当选。
当选的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按得票多少顺序至应选名额为止;候选人得票相等且均过三分之二,无法确定最后一名当选时,应对这几名候选人重选,得票多者当选。
五、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8人,计票8人,由大会主席团推荐,经大会预备会议通过产生,以上人员在总监票人领导下工作,对选举的全过程负责,即检查票箱、清点、发票、监督投票、开箱点票、报告回票数、计票、报告选举结果、封存选票等。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小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
新选举。
六、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投不赞成票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做任何标记。
如果另选他人,在另选他人的空格内写上姓名,并在姓名的下方的空格内划“√”,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书写不清楚,无法辨认的选票为废票,部分书写不清楚,但可以辩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部分则无效。
八、选举计票完毕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并在大会宣布。
当选的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九、选举中如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特殊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十、本选举办法经深圳高级技工学校第二次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深圳高级技工学校第二次学代会筹委会
二○○四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