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专项经费和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通知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08.10.08•【字号】津科综〔2008〕209号•【施行日期】2008.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津科综〔2008〕209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按照《天津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将对各类在研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市科委下达的各类科技计划文件中尚未结项验收(含已经提交项目结项报告书,但项目主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尚未收到结项确认书)的项目,及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完成验收但结项数据尚未进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
二、检查形式除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外,未结项项目由负责人和主承担单位据实填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填报系统》,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已结项但数据尚未入库的项目,依据结项报告书和软件要求,据实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项填报系统》。
上述软件可从市科委网站下载。
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除填写上述软件外,还需单独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年度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3),对项目当年研究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成效情况进行文字性说明。
该总结报告的word文档需作为附件在年度检查报告填报软件中上传。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只填写年度总结报告、实施进展情况表(见附件4)。
三、填报数据的统计期间为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
四、时间进度安排10月10日前:市科委有关业务处将检查项目清单发放到项目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再发放到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
10月13日~10月24日: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按系统要求填报数据、撰写总结报告后,将《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检查报告》电子文件(文件名为“年度项目负责人合同编号.esp”)及盖章后的纸质文件(含总结报告)一式两份经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报送市科委分管业务处。
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07.12.14•【字号】郑财教[2007]45号•【施行日期】2007.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郑财教[2007]45号)各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不断强化科技计划项目的引导带动作用,提高科技经费的投入绩效,提升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水平,根据科技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462号)、《关于加强科技专项经费管理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30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60号)要求和省财政厅、科技厅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精神,结合《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郑科字〔2005〕2号)以及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办法和有关财经政策,现就加强和规范科技(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监管重申有关要求如下:一、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项目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做调整。
由于项目研究目标、重大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损失等原因,对项目经费总预算造成较大影响的,可以进行调整,但必须按原程序上报批准后执行。
对于项目经费预算科目之间的调整,调整幅度超过10%的,必须按原程序上报批准后执行;调整幅度不足10%的,需在项目结题报告中详细说明调整的理由、金额等情况,并在项目验收时予以确认。
二、严禁挤占挪用项目经费,超预算范围开支的行为。
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专帐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用于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支出,不得将项目经费用于行政办公、旅游、福利劳保、宴请娱乐等费用支出和与项目研究活动无关的其他费用支出,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变相谋取私利。
科技经费管理与监督检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中介机构的要 求:中介机构必须在企业研发项目单独建 账的基础上,根据《认定办法》和《工作 指引》的要求进行专项审计,否则将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预算调整
单位有权调整的事项
课题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
直接费用中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 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 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调整权限交由课题 承担单位。
承担单位应建立预算调整审批制度,并形成 调整文件。
课题负责人应向课题承担单位报批,科技部 或相关主管部门在中期财务检查或财务验收 时予以确认。
②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期和会 议开支标准;
③严禁列支招待费、礼品费和旅游费等不合 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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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作与交流费
分期补助
➢ 支付给国际、国内合作协作科研机构的费用
➢ 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①出国人员应为项目(课题)组成员; ②出国任务应当与项目(课题)任务相关,要有 国外行程单; ③出国手续应当完备,要有邀请函、出国审批表 等; ④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由项目承担单位统一管理, 应当执行国家和省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⑤不得使用专项经费向合作单位购买设备或材料。
2. 单独核算 专款专用 具体要求(1)
➢承担单位应将项目(课题)经费纳入单 位财务统一管理。
➢专款专用,专项经费只能用于本项目( 课题)的研究任务。
2. 单独核算 专款专用 具体要求(2)
➢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均应对专项经费和自 筹经费分别单位核算
• 在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中单独设置会计科目 (分别设收入和支出科目),对专项经费 和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科研项目经费收支专项审计

XXXXXXXXXXXXXXX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XXXXXX技术与新产品研发项目计划类别:XXXXXXXXXXXXXXX专项资金项目项目承担单位:AAA有限公司项目协作单位:BBB有限公司202X年 X月XXXXXXX事务所有限公司目录引言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2、项目立项基本情况3、项目实施情况4、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二、项目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一)专项经费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1、专项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专项经费到位情况3、专项经费拨付情况4、专项经费使用情况5、专项经费结余情况(二)自筹经费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1、自筹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自筹经费到位情况3、自筹经费使用情况4、自筹经费结余情况三、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四、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五、审计意见(综合评价)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审计报告报告号:注协报备号:AAA有限公司:我们接受委托,对AAA有限公司承担的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XXXXXXXXXXXXXXX专项资金项目“XXXXXX技术与新产品研发”(项目编号:2016XXXXX,课题负责人:XXX)202X年3月1日至202X年10月31日专项经费收支及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审计,有关会计资料由AAA有限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资料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关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以及签订的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为基础进行的。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公司名称:AAA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XX年XX月XX日;注册地址:XXXXX;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信用代码:914XXXXXXXXXX;注册资本:XXX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XX;经营范围:XXXXXXX。
泰安市科技局关于对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调度的通知【模板】

**市科技局关于对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调度的通知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厅重大专项检查调度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山东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专项和山东省自主创新专项已立项尚未验收的项目(2013年省成果转化专项第二批不在检查范围内)。
二、检查材料1、检查名单。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总结所主管的省自主创新专项、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专项项目实施情况数字汇总填报。
2、典型案例。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分别在省自主创新专项、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专项立项项目中选择1-2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分析材料中应包括项目简介、实施情况、项目创新点、取得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经济和社会效益、产品应用推广等方面内容。
3、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表。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组织检查范围内的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山东省重大科技专项执行情况报告表》,电子版可在山东省科技厅网站(http://***.cn)科技计划申报系统山东省自主创新专项或山东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专项中的相关下载中下载。
三、相关要求1、务必认真核对填报数字的准确性、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
2、典型案例应选择具有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对行业发展具有较大引领带动作用或涉及民生、环保、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的项目,应对所选项目逐一进行分析。
3、《山东省重大科技专项执行情况报告表》只填写封面和第一部分项目执行情况,无须盖章,省自主创新专项项目上传至省自主创新专项管理信息系统;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专项项目报送电子版表格至指定邮箱。
4、此次检查调度所有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各县(市、区)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调度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并对相关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保证材料质量,确保内容详实、准确。
5、各县(市、区)科技局请于12月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计划科联系人:谢鲁豪联系电话:********电子版发送至:kjj********@**市科技局2013年11月25日附件:2013年12月中期检查名单。
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公告通知加入时间:2014-11-1717:44:19 点击:381学校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3个文件和河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开展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情况第二批专项检查的通知》(教监〔2014〕921号)精神,规范我院科研行为,深化科研经费使用监管,根据教育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视频会议和河南省教育厅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专项检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重点及任务分解(一)制度建设。
全面梳理我院现行科研项目管理、经费管理、行为规范的制度和办法,检查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体制是否顺畅,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有关部门职责是否清晰。
(责任单位: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纪委监察处按照职能分工对我院科研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自查,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各系部对本单位执行制度情况和相关科研项目管理制度进行自查。
)(二)预算管理。
全面对照国家现行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检查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立项申报、预算编制、预算调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责任单位:各系部、课题组、财务处、科研处。
)(三)支出管理。
全面排查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纵向和横向科研经费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外拨经费是否经过严格审核,是否存在违规支出科研经费行为。
(责任单位:各系部、课题组、审计处、财务处、科研处。
)(四)监督机制。
全面自查学院、系部、项目负责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内控和监督机制是否健全,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是否公开透明,科研行为是否规范等。
(责任单位:各系部、课题组,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纪委监察处。
)二、检查范围2011年1月以来所有立项的科研项目(包括“十一五”期间立项,目前未结题的项目)。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5.31•【字号】晋政办发〔2016〕76号•【施行日期】2016.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7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5月31日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及《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完善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山西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晋政发〔2014〕32号)和《山西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晋政发〔2015〕3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经费是指由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经费;所称科技活动经费是指使用财政资金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所称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由社会单位和企业支持的科研经费,以及与国外科研组织、机构合作获得的科研经费。
第三条各类科研项目和科技活动经费,不论其来源渠道,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并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第二章科研项目承担单位职责第四条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是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健全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根据分工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陕教技办[2012]16号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陕教技办[2012]16号](https://img.taocdn.com/s3/m/2c0550370166f5335a8102d276a20029bd6463a4.png)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陕教技办〔2012〕16号)各有关高等学校:为了进一步加强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结题率,促进高校科研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省教育厅决定对各校承担的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校对照省教育厅下达的科研计划项目文件和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系统,对本校2009年(含2009年)以前承担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清理自查。
自查的项目包括:专项项目、产业化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和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自查的内容包括:项目完成的整体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以及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各学校按照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全面的做好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于6月2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
二、请各校对本校承担的科研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并按照要求填写附件表格(见附件1-4)。
对清理出的未结题项目,要分析原因,根据情况填写今后设想。
附件填好后加盖学校公章,随同自查报告报省教育厅科技处。
三、对已经到期仍未结题的项目,各校要尽力督催,力争全部结题。
因特殊原因不能结题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包括项目经费的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正式报省教育厅科技处审批。
四、本次清查是对各校科研项目管理情况的一次检查,也是对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促进,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真正使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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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专项经费和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
通知
为贯彻落实2018年全市科技创新推进大会精神,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组织近期对科技专项经费和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检查,下面是带来的关于科技专项经费和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通知,有兴趣的额可以看一看。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经开区和苏滁园经运局、财政局;相关项目承担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8年全市科技创新推进大会精神,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根据《**市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财教[2017]830号)规定,组织近期对科技专项经费和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科技专项经费拨付情况。
主要检查2016年1月-2018年6月,省、市财政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是否按规定时限下拨,有没有延期、截留、挪用;配套资金是否存在“空转”现象;是否设立科技专项资金;年度科技专项资金预算及开支情况等,重点检查专
利资助经费拨付到位情况。
(二)在研项目执行情况。
在研项目是指未组织验收的
省、市级科技计划类项目(已验收项目不在此次检查范
围)。
主要检查2015-2017年近三年的项目经费使用
情况是否合理、合规;研发经费是否单独建账;企业自
筹资金是否保障到位;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能否按
期组织验收等。
二、检查方式
(一)自查。
各县(市、区)、经开区和苏滁园科技、财政部门主要对第一项检查内容实行自查,形成自查材料上报。
在研项目承担单位主要对第二项检查内容实行自查,并填报附件《在研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形成自查材料上报。
在研项目清单分县(市、区)、经开区和苏滁园单独下发,请相关负责人与市科技局计划科联系。
(二)审计机构审查。
**市科技局、财政局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两项内容进行现场审查,由各县(市、区)、经开区和苏滁园科技、财政部门和在研项目承担单位分别提供相关材料,审计机构核实材料,形成审计报告。
(三)开展座谈。
1、与各县(市、区)、经开区和苏滁园科技、财政部门座谈。
主要内容: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需要上级部门解决的问题;年度科技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项目配套资金执行到位情况。
2、与在研项目承担单位座谈。
主要内容:上级资金到位是否及时,是否存在让企业多跑路的现象,科技、财政部门服务企业、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意识强不强,配套资金是否存在“空转”现象,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座谈问题。
三、时间安排
1、自查。
各县(市、区)、经开区和苏滁园开展自查,自查材料于8月17日前,上报至**市科技局汇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2、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查。
8月20日至26B,委托审计机构实地审查。
具体时间由审计机构通知。
3、实地检查。
拟定于8月27日至31日,由**市科技、财政、审计门对在研项目进行抽查、开展座谈、反馈相关情况。
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一)此次检查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动向县(市、区)分管领导报告,搞好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现场反馈,各单位结合各自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加紧政改落实。
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部门实行通报。
(二)自查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全面分析问题,查找问题原因,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