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土木工程合同管理

浅谈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姓名:xxx

学号:xxxxx

摘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类企业中,面对外部环境的复杂变化,对管理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在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及其风险管理上,这是决定企业命运的关键因素。合同管理渗透于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使各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在项目建设的各阶段得到合同的约束。当前在合同管理上还面对诸多问题,例如合同的法律依据不充足、合同不规范以及草签合同等问题。这些问题给企业带来了风险,为以后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埋下隐患。本文以合同管理的各核心环节为基础,对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整体总结,这样不仅能帮助企业进行更好的合同管理工作,而且能保证工程项目本身的顺利完成,是工程安全、质量以及进度等综合要求的保证。

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FIDIC合同条件

1. 引言

谈到合同,我首先想谈一下合同给我的第一印象。首次听到合同这个词,还要追溯到小学时候,看那种关于法律的电视剧时,总听到剧中律师老师强调“合同上时这样写的”、“要按合同做事”之类的话。那时候,觉得合同是个非常神秘的东西,它拥有一种神奇的力量,人们都要遵循它。这不禁激起我对合同的探索欲,也可以算是写本文的一个缘由吧。当然,这是一种次要理由了。如今,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已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成为与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信息管理等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有详细的了解,并且在实际工程中做到良好的合同管理。

2.工程施工合同

2.1 工程施工合同概述

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建设单位、业主或总包单位)与承包人(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工程施工合同同其他一般合同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合同标的物(特定建筑产品)的特殊性;

(2)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3)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4)合同监督的严格性。

为了规范和指导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解决施工合同中存在的合同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备、合同纠纷多等问题,我国特此发布《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示范文本》(GF——99——0201)。该文本适用于土木工程,包括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3个附件,在此不做赘述。

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2.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施工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施工合同的文件和优先解释顺序为:

(1)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本工程所使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条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2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

(1)发包人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通畅。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承包人

1)合同签订阶段。主要是争取中标和通过谈判签订一份比较理想的合同。

2)项目实施阶段。承包商的的中心任务是按照合同的要求,认真负责地、保证质量地按规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并负责维修。要按时提交各类保证金、按时开工、提交施工进度实施计划、保证工程质量、施工详图设计、投保、安全等。

3)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3 施工合同的进度控制条款

(1)施工准备阶段的进度控制。

根据合同工期及开、竣工日期,承包人应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若遇到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开工时,按具体情况而定。若是承包人要求延期开工,应当不迟于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若是发包人要求延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对延期开工没有否决权,但发包人应当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主要通过工程师(发包人委派和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检查与监督。对于遇到特殊情况(天气、工程设计变更等)需要暂停施工,从而导致工期延误的,需要发包人、监理方、承包人共同商议解决。责任问题视具体情况而定。

(3)竣工验收阶段进度控制。

在竣工验收阶段,工程师进度控制的任务是督促承包人完成工程扫尾工作,协调竣工验收中的各方关系,参加竣工验收。

2.2.4 施工合同的质量控制条款。

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是合同履行中的重要环节。施工合同质量控制涉及许多方面因素,任何一个方面的缺陷和疏漏,都会使工程质量无法达到预期的标准。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图纸、质量等级以及工程师发布的指令认真施工,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随时接受工程师对材料、设备、中间部位、隐蔽工程、竣工工程等质量的检查、验收与监督。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2.5 施工合同的投资控制条款。

(1)施工合同价。

施工合同价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内约定。一般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2)工程预付款。

预付款是在工程开工前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用来进行工程准备的一笔款项。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3)工程进度款。

对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进行计量、核实确认,是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结算方式有按月结算、按形象进度结算、竣工后一次性结算等方式。

(4)变更价款的确定。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5)施工中涉及的其他费用,如安全施工、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文物和地下障碍等。

(6)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竣工结算。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2.2.6 施工合同的其他约定。

一般包括有不可抗力、保险、担保、工程专报与分包、违约责任、合同争议解决、施工合同的解除、合同生效与终止、合同份数等。

3.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土木工程施工的管合同理可谓是一项复杂、全面的系统工程,具有涉及面广、个体差异性突出的特点。其管理范畴包括规划管理、投资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等等。而合同管理是贯串于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方式,大到项目的设计、监理、工程承包,小到某项材料的采购、某名员工的聘用,任何一项管理都与合同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合同管理的成败,将影响到整个项目的运作和最终目标的顺利实现。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成本)、工期和质量(功能)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它作为其它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不可能实现项目的目标。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总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

3.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2[

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3.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的。

3.3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

3.4加强合同管理是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

当前,我国建筑市场己全面开放,面对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在我国的监理工程师考试的教材里也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向国际管理标准靠拢。把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归纳成“三控两管一协调”,其中“三控”指的就是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而“两管”指的就是合同管理与信息管理。现在看来,应该改为“四控两管一协调”,即增加对安全的控制。而合同管理是质量、进度、投资与安全控制所必须具备的手段。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人员,必须事先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关系。无论是项目的业主、咨询公司,还是设计人员、施工人员、材料设备供应商,通过合同的联系,从而保证了各自的利益与项目管理的成功紧紧联系在一起。在商品经济的社会里,任何人都必须重合同讲信誉,只有一切从合同出发,才能保证项目建设的取得成。

4. FIDIC 条件与合同管理]3[

“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缩写,它是唯一专门为土木工程施工在全世界范围发行的标准合同条件。当房屋建筑和土木工程项目在全世界招标时,该条件是采用得最多的一种标准合同条件。虽屡经修改,甚至有时遭到批评,该条件仍然是世界上评定其它合同条件的标准和尺度。就能在国际上通用的施工合同条件而言,该条件达到了最高水平。

FIDIC合同条件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但他是一种国际惯例,到现在,这些文件不仅FIDIC成员国采用,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也普遍采用。对于我国来说,系统而正确的学习和掌握FIDIC的各种合同条件,不仅有助于提高我国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而且有助于我国在项目管理的模式上与国际接轨。

FIDIC合同条件适用于一般的土木工程,其中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疏浚工程、土壤改善工程、道桥工程、水利工程、港口工程等。FIDIC合同条件在传统上主要适用于国际工程施工。但FIDIC合同条件第四版删去了文件标题中“国际”一词,使FIDIC 合同条件不但适用于国际性招标的工程施工,而且同样适用于国内合同(只要把专用条件稍加修改即可)。

FIDIC的最大特点是:程序公开、公平竞争、机会均等,这是它的合理部分,对任何人都没有偏见,至少出发点是这样。从理论上讲,FIDIC对承包商、对业主、对咨询工程师都是平等的,谁也不能凌驾于谁之上。因此,作为承包商应尽量选用FIDIC,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及合法权利。但是,FIDIC又坚持要形成买方市场,主张在“买”(业主)“卖”(承包商)双方的交往中,利用经济的约束手段,维系对买方的有利条件。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就没有绝对的平等而言。通过实际工作,我们当承包商的都有一个共同的看法;上帝是业主,老二是咨询工程师,老三是承包商,没办法才打工当承包商。相信当过承包商的对此都深有体会,你赚那点钱很艰难。如果承包商干了活业主不及时付款,拖欠上几个月,利息又全赔回去了。

5.工程索赔

2010年10月25日,网上披露,中铁建沙特麦加轻轨项目巨亏41亿元人民币,创下了中国海外工程项目亏损纪录。着实让人震惊!亏损原因当然非常的多,但涉及到利益,我们不得不了解一下工程索赔。

5.1索赔的含义

索赔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适当的履行施工合同所设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4[。索赔在英文单词中用“claim”表示,如果我们查阅新英汉词典,“claim”一词的解释为根据权利而提出的要求。换句话说,它本身具有主张自身权益的意思。

索赔是一把“双刃剑”,自己可以用来攻击对方,对方也可以用来反击。所以从理论上讲,索赔都是双向的,甲乙双方都可以相互索取赔偿。也就是,承包商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也可以向承包商索赔。但由于一些特殊原因,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较容易,而承包商对业主的索赔牵扯范围较广,处理困难,所以我们把后者作为索赔管理的研究的重点和主要对象。因此,索赔就具有广义的概念和狭义的概念两种。合同双方向对方提出的索赔是广义的索赔。而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讲的索赔是指承包商对业主的索赔,这就是狭义的索赔。

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力要求,是在正确履行合同的基础上争取得到的合理偿付,而不是无理的争利]5[。对这句话,我理解为:索赔一词并非一些人想象中的贬义词,它是一种补偿,而并没有任何的惩罚的意味。

此外,索赔还是一种未达成协议的行为。并不是说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就必须接受。乙方需要进行判定,在判定之前,索赔就是一种未达成协议的行为。对于合同双方来讲,提出索赔方应正确评价自身损失,接受索赔方也应尽快做出回应。

5.2索赔的意义

随着我国加入WTO,世界银行贷款投资项目越来越多。客观上对诸多施工企业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新的管理理念,要求我们既要敢于又要善于参与这种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熟练掌握FIDIC条款,学会趋利避害。完善和提高索赔管理体制,是建筑企业走向市场,提高竞争力的有力保障。

我国目前的建筑市场走向招标承包竞争机制的时间还不长,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索赔和反索赔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但随着我国参与国际工程项目的增多和国际通用的合同条件《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研究和实践以及国内的部分大型建设项目实施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按国际惯例实行公开招标后,索赔管理显得非常重要。实践证明,双方的索赔都是严格合同管理的一项有效保障措施,没有索赔管理,实际上就是允许一方偏离或不执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而又不承担责任,因此索赔和反索赔是双方保证合同顺利实施的正当权力,是落实和调整施工合同当事人权力义务关系的有效手段。

FIDIC合同条件具体规定了进行索赔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在国内的建筑业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和实践性的突破。在1989年1月正式发布的FIDIC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4版中,施工索赔被作为一个独立的主题——索赔程序,以5个分条款(53.1~53.5)的篇幅加以详细的规定。对于欲在国际工程承包领域取胜盈利的承包商来说,施工索赔工作十分关键。

5.3索赔案例]6[

涉案工程位于上海市某金融贸易区。业主方系东南亚某国的某大型集团在上海投资组建的外资企业,拟投巨额资金开发某大型商业设施。该工程经竞争性招标,由某外国承包商中标。业主和承包商于1997年6月23日签订了项目施工合同(下称施工合同)。该合同条件系参照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制定。施工合同约定:合同价款为15000万美元;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在完成当月工程量后,承包商向业主提交月报表,业主在1个月内予以确认,并于确认后28天内予以支付;如业主不能按约付款,承包商可就此发出书面通知,业主应在7天内予以支付;如业主仍不能支付,承包商可以解除施工合同;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任何直接损失或损坏。

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后,承包商随即开始施工。为开发该项目,业主的母公司与由其所在国的七家银行组成的银团签订了贷款协议。1997年金融风暴席卷东南亚,至1998年初该国银团无力再向这项目注入资金。承包商1998年3月份完成的工程量经业主聘请的工程师计量金额为200万美元,按约应于1998年4月底支付。1998年5月初,承包商未收到业主应支付的该笔进度款,开始与业主交涉。

1998年6月2日,承包商向业主发出通知,要求其在7日内支付应付的款项,否则将按合同约定暂停工程施工。但业主没有回应。同年6月12日,承包商致函业主,正式通知立即终止合同。此时,承包商完成了约4000万美元的工程量。同年7月8日,承包商致函业主,要求支付价款及赔偿合同终止后损失总计1200万美元,并保留调整索赔总额和再次提出对其损失和其它直接费用索赔进行调整的权利。其后双方进行了多次磋商,但未能达成一致。

1998年10月31日,承包商向业主发出仲裁意向,并于11月25日全部撤离工地现场。同年11月25日,承包商提起仲裁,就终止合同要求业主支付2500万美元。仲裁庭认为:直接损失指因合同终止直接引起的承包商的所有损失,包括剩余工程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预期利润应看作预期可得利益,但总部管理费不是预期可得利益;根据承包人在开工前报送的费用项目拆分表,风险费为1.5%、利润为2%,该费用是发包人应当预见到因违反合同造成的损失。2000年9月15日,仲裁庭裁决施工合同终止后业主应赔偿承包商700万美元,其中尚未支付的已完工程价款为200万美元,终止合同后的直接损失为100万美元,剩余工程的预期利益损失为400万美元。

6.小结

通过以上阐述,我们了解到土工工程的工程量多、耗资巨大、内容复杂、持续时间长等的特点,其中涉及到的合同也是几十份到几千份不等,为了保质保量按工期顺利完成工程,并取得较为理想的经济效益,我们有必要认真地学习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并在FIDIC条件框架下,向国际接轨。

参考文献

[1]李启明.土木工程合同管理[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8

[2]百度网.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论文[DB/OL]. https://www.360docs.net/doc/04870703.html,/view/882d23a56bec0975f46 5e2a5.html.北京:百度网,2012.11.24

[3]李明顺.FIDIC条件与合同管理[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11

[4]曲修山.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天津:地震出版社, 1993

[5]尹贻林. 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9

[6]百度网.FIDIC合同案例[DB/OL].https://www.360docs.net/doc/04870703.html,/view/05173fe049649b6648d747c6.ht ml.北京:百度网,2012.11.24

Discussion on the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WANG Xiu-wei

Abstract:Class of current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enterprise,in the face of complex change in the external environment,more and more high to the requirement of the management level,particularly in the management of engineering project contract as well as its risk management,it is the key factor that will decide the fate of the en enterprise.Currently in engineering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also facing many problems,such as inadequate legal basis of contract,contract specification and draft

contracts,etc.These questions posed a risk to the enterprise,for the smooth comple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hidden dangers. According to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based on the core link,construction enterprise contract management job undertook comprehensive summary of the whole,which not only can help enterprises to better the work of contract management,but also can guarantee the project finish smoothly,is the project safety,quality and progress and other comprehensive assurance requirements.

Key words: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claims, FIDIC contract term

土木工程合同管理》试卷A答案

《土木工程合同管理》试卷A(答案)一、名词解释(4’× 5=20’)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其目的在于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工程建设招标:是指招标人(或发包人)将拟建工程对外发布信息,吸引有承包能力的单位参与竞争,按照法定程序优选承包单位的法律活动。 工程试车:是指工程在竣工时期对设备、电路、管线、等系统的试运行,看是否运转正常,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英文和法文的首字母的缩写,是国际上最有权威的被世界银行认可的咨询工程师组织。 保留金:指合同中约定的在每月进度款扣取的用于保证承包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恰当履约的一笔金额,其数目大小由双方约定。 二、选择题(3’× 10=20’) 1.B 2.B 3.A 4.D 5.C 6.C 7.A 8.B 9.?D 10.D 三、简答题(5’×4=20’) 1、工程合同管理有哪些特点? (1)合同管理周期长 (2)合同管理效益显着 (3)合同变更频繁 (4)合同管理系统性强 (5)合同管理法律要求高 (6)合同管理信息化要求高 2、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有什么区别? (1)、产生的前提不同。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是基于合同法的具体规定,而非有效成立的合同。无论合同是否有效成立或存在,只要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就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违约责任是一种违反合同的责任,它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如果没有合同的有效存在,违约责任就无从谈起。 (2)、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由法律直接规定,它的责任形式只有一种,即损害赔偿。而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责任形式,其方式有多种,如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实际履行等,也可以法定的责任形式予以补救。 (3)、赔偿的范围不同。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旨在使受损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恢复到合同磋商前的状态。而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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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浅谈 摘要: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各种关系的确定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把好合同关,是现化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建筑企业,一个工程下来牵涉的施工单位多,各种关系复杂,对其进行约束,就必须得签订各种形式的合同。关键词: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一、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 1.合同管理的目标 工程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中相关合同的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的管理。它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管理是为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服务的,保证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的实现。具体地说,合同管理目标包括: (1)使整个工程项目在预定的成本(投资)、预定的工期范围内完成,达到预定的质量和功能要求,实现工程项目的三大目标。 (2)使项目的实施过程顺利,合同争执较少,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协调,都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责任。 (3)保证整个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符合法律的要求。 (4)一个成功的合同管理,还要在工程结束时使双方都感到满意,最终业主按计划获得一个合格的工程,达到投资目的,对工程、对承包商、对双方的合作感到满意;承包商不但获得合理的价格和利润,还赢得了信誉,建立双方友好合作关系。这是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对合同管理的要求。 2.合同管理的角度 由于合同在工程中的特殊作用,项目的参加者以及与项目有关的组织都有合同管理工作。但不同的单位或人员,如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律师、业主、工程师、承包商、供应商等,在工程项目中的角色不同,则有不同角度、不同性质、不同内容和侧重点的合同管理工作。 (1)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从市场管理的角度,依据法律和法规对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进行管理,提供服务和做监督工作。例如对合同双方进行资质管理,对合同签订的程序和规则进行监督,保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使合同的签订和实施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和法律的要求,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违反法律和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等。政府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使工程合同符合法律的要求。 (2)律师通常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合同一方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控制,帮助合同一方解决合同争执。律师更注重合同的法律问题。 (3)业主作为工程合同的主体之一,通过合同运作项目,实现项目的总目标。业主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对工程合同进行总体策划,决定项目的承发包模式和管理模式,选择合同类型等; 2)聘请工程师进行具体的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3)对合同的签订进行决策,选择项目管理(咨询)单位、承包商、供应商、设计单位,委托项目任务,并以项目所有者的身份与他们签订合同; 4)为合同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作宏观控制,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重大的技术和实施方案的选择和批准;设计和计划的重大修改的批准;

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1)

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张帅旗 (安阳师范学院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河南安阳 455002) 【摘要】本文讨论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分析了合同管理在招标投标中的作用,并对建设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中常见的几个问题做出分析以及采取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绪论: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中建设工程招投标合同是工程实施阶段约束承、发包双方行为的法规性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高的行为准则。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大家都能认同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立和维持良好建筑市场中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同时它也在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缩短工程工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相关法规还很不完善,加之一些思想观念及管理体制存在的深层问题,使得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中还存在这一些问题。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指建设单位或个人通过招标的方式,将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监理等业务,一次或分步发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通过投标竞争的方式承接。其最突出的优点,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工程建设领域,将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方统一纳入市场,实行交易公开,给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赋予了极大的透明度;鼓励竞争,防止和反对垄断,通过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最大限度的实现投资效益的最优化;通过严格、规范、科学合理的运作程序和监管机制,有力的保证了竞争过程的公正和交易安全。 (二)、合同管理工作 承包合同是指工程建设的承发包双方以完成该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既是明确双方关系的法律文书,又是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具体地讲,管理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审查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条款以及承包合同文本,监督双方签订、履行承包合同,定期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及时调解合同纠纷,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中介机构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合同管理论文

合同管理论文 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及控制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了当前建设工程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其合同管理的内容,探讨了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控制 前言 建设工程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该类合同包含: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等等。其中内容最复杂、标的最大的要数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的合同。本文主要就承发包双方如何对施工合同的管理与控制进行了阐述。 随着建筑市场管理体制的逐步完善,无论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加强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最关键环节之一。因此,如何实行合同管理及控制是整个企业全部生产

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 1建设工程合同的评审和签订 1)招投标阶段对建设工程合同条款的审核 随着招投标管理的逐步完善,发包人在招标阶段一般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了合同条款。我国现行的合同文本是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合同中规定了双方主要的权利和义务,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的类型划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所以发包人对合同类型的选择应考虑项目规模和工期长短、项目的竞争情况、项目的复杂程度、项目单项工程的明确程度、项目准备时间的长短、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及风险因素等不同情况。应尽量考虑选择对发包人而言风险较低的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合同。其次,在合同条款方面,应详细标明质量、工期、安全生产等要有明确目标及奖罚措施。在工程价款方面特别要指明变更、签证的计价方法,工程量增减的的计价方法,防止投标人利用招标文件中的失误做不平衡报价或索赔。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部门职责,结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合同主要为项目前期合同、工程前期合同、工程建设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 第三条公司所有建设工程的咨询、评价、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工作,必须签订相关合同,并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四条合同管理工作接受公司经营班子的统一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合同的分类 第五条项目前期合同,主要包括:土地、委托评估等与项目前期工作相关的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由开发经营部负责拟定合同草稿或采用对方标准合同,并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六条工程前期合同,主要包括:临时供水、供电等工程前期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由工程部负责拟定合同草案或采用对方标准合同,并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七条工程建设合同及材料设备合同: 1 工程建设合同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重要设备采购等需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合同,由预算部负责根据招投标文件,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拟定合同草稿,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2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须经专业分包的合同,主要包括:幕墙、弱电、装修、外围工程等合同,由预算部负责根据招投标等资料,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拟

订合同草案,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3 重要材料设备采购三方签证合同,主要包括:新风机组、组合式空调箱、风机、水泵、冷却塔、热交换器、发电机、消防报警等,由预算部根据内部招投标文件所确定的价格,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拟订合同草案,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以上工程建设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 第八条其他零星合同,根据公司制定的部室职责,由经办部室负责拟订合同草案,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三章合同洽谈、签订的审批程序第九条各经办部室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室与合同对方进行洽谈,洽谈结果及时向公司经营班子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 1 项目前期合同由开发经营部负责洽谈与签订,合同会签按预算部、分管领导、公司领导顺序依次审批。 2 工程前期合同由工程部负责洽谈与签订,合同会签按预算部、分管领导、公司领导顺序依次审批。 3工程建设合同由预算部负责洽谈与签订,合同会签按预算部、分管领导、公司领导顺序依次审批。 4 其他合同的审批顺序参照上述方式进行。 各级审批人员应对合同详细审核,并签署具体意见。经办部室着重审查合同的真实性、资信能力、履约能力;工程部着重审查合同技术条款,包括技术、质量、工期的标准和要求;预算部着重审查合同经济条款,包括合同价款、计价方式、付款方式是否严密、是否能有效保障公司利益,由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合同才能盖章生效。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第八章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教师教案 教师:课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班级:教学时数:3

共页 〈复习旧课〉 上次课主要介绍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特点、工作内容;重点讲述了承包商对施工合同进行的管理,包括招标投标阶段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合同文本分析的主要内容,合同风险的分析与对策,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总体分析和合同详细分析的内容,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合同实施过程中控制的主要内容、控制方法和措施,合同变更产生及处理等内容。 〈导入新课〉 第八章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8.1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简介 8.1.1 FIDIC简介 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五个专业委员会: 1. 业主咨询工程师关系委员会 2. 合同委员会 3. 风险管理委员会 4. 质量管理委员会 5. 环境委员会 FIDIC“红皮书”——《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FIDIC“黄皮书”——《电气和机械工程合同条件》

FIDIC“白皮书”——《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 FIDIC“橘皮书”——《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8.1.2 FIDIC合同条件的发展过程 8.1.3 FIDIC合同条件的构成 一、FIDIC通用合同条件 适用于所有的土木工程。 二、FIDIC专用合同条件 考虑工程的具体特点和所在地区情况予以必要的变动。 8.1.4 FIDIC合同条件的具体应用 一、FIDIC合同条件适用的工程类别 一般的土木工程,其中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水电工程、路桥工程、港口工程等建设项目。 二、FIDIC合同条件适用的合同性质 主要适用于国际工程施工。也适用于国内合同。 三、应用FIDIC合同条件的前提 1. 通过竞争性招标确定承包商; 2. 委托工程师对工程施工进行管理; 3. 按照固定单价方式编制招标文件。 四、应用FIDIC合同条件的工作程序 1. 确定工程项目,筹措资金。 2. 选择工程师,签订监理委托合同; 3. 委托勘察设计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勘察设计,也可委托工程师对此进行监理。 4. 通过竞争性招标,确定承包商。 5. 业主与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作为FIDIC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 承包商办理合同要求的履约担保、预付款保函、保险等事项,并取得业主的批准。 7. 业主支付预付款。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加强合同管理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加强合同管理 一、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许多建筑企业经营运作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合同意识。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虽然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有些建筑企业在签署合同时不依据此合同文本,内容不全,对权责和义务的规定不明确'导致签署的合同流于形式。 (二)承、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 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有时为了业务需要,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规定中排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或者任意修改合同内容,扩大自己的权利。例如:发包方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不及时办理账务结算,拒付工程款等。 (三)合同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逐渐落后,不能满足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同时,现有的合同文本对管理环节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缺少相应的规定,而且对一些基本要约也未作出明确规定,承、发包双方存在钻合同文本漏洞的情形。在合同管理体系上,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

也不是很明确,存在着规定的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的情况,缺少必要的监督和控制机制。 二、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 施工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工期、安全和质量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广义地说,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它作为其它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不可能实现项目的目标。不注重合同履约,必然影响企业形象,逐渐被市场所抛弃。 三、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一)强化合同法律意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仔细推敲就草率签订,致使对方在违约情况下,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在签订工程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树立较高的法律意识,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尽可能的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同时,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这些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律水平、经济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以更多更丰富的专业知识,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 (二)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

如何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精选文档

如何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0 前言 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来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体现建筑企业经营责任的重要载体,也是确保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因此,做好合同管理是整个建筑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 1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1.1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发挥要靠契约和法律。施工合同作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法律依据,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其对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作用不言而喻。 1.2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来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

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1.3加强合同管理是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自从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国的一些建筑企业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 FIDIC 条款的认识不深和和理解不透,将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以避免不遵循市场规则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 2当前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1 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合同执行力度不够。一方面合同双 方当事人不习惯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 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致使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工程款不能按 时拨付。由此,对于承包商来讲,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另一方面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2.2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目前,我国缺乏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和各专业分包商之间及各分包商之间因 合同界定不清,责、权、利不明确,而互相推诿,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土建和水电、设备安装之间的交叉施工,扯皮现象时有发生。 2.3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合同订立时缺乏预见性,缺少对合同文本的分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常因为缺少某些重要的条款,导致缺陷和漏洞较多,双方就会因为对条款的理解有差异以及对合同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2.4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匮乏。合同管理涉及诸多法律问题,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同时也是涉及全局、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但由于建筑行业对合同管理人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摘要]论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他的目的以及任务,目标特点.要想研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就必须学会理解其以上的东西,深刻的体会他的作用,以及日常生活中的运用,不紧要学会这些,我们也要学会在工程方面合同的作用,在一个工程中双方必须依靠合同来维持合作,不可违反合同。否则要受法律的制止,所以说它与法律是相辅想成,具有一定关系的,我们也要知道合同体系,合同担保和保险,合同的索赔问题,合同的检定与实行问题. [关键字]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索赔规范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其意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和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工程项目的建筑过程中,其主体的行为必定会形成各个方面的社会关系,诸如政府建筑管理机关、项目法人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其中除了政府管理机关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主体行使行政监督管理外,其他各方面社会关系却是通过“合同”这一契约关系来完成的。工程建设活动的质量、投资和进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下进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其重要性和意义表现在: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依法办事和鼓励自由竞争,合同管理就是法制(合同法、建筑法等等)管理。 2)现代企业自身发展要求。现代企业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施工合同是业主与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发包和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建筑施工企业走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合同的内容也直接关系双方的根本利益。 3)强化合同管理,提高履约率。 4)合同管理对开拓国际市场,尽快与国际接轨,也有十分重要意义。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投入使用,特别是大中型项目,需要经历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鉴订的合同可能有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几种: 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项目法人(业主,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承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日期和质量要求、费用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是此合同的签订依据。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业主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的协议,该协议称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对象,双方权利、义务、责任、酬金、违约责任和争

土木工程合同管理A卷

武汉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1?2012学年第2学期 期末考试试卷(共5页) 课程名称:土木工程合同管理(时间:120分钟) 一、 单项选择题(共15题, 1、 FIDIC 中被称为红皮书的是( A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每题1 /,共159 ) B 、《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 D 、《EP C 交钥匙合同条件》 ) C CM 模式 D B. 合同双方的权利 D.合同的标的 )° B. 施工分包合同 D.无偿合同 )° B.买卖合同 D.委托合同 )° B.货币 D.工程项目 7、监理单位需要调换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人选时, ()° A. 通知业主方后即可调换 C. 取得业主方书面同意后才能调换 8、设计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向承包支付实际设计费的( )定金。 A. 20% B.30% C.40% D.50% 9、因设计错误导致工程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后,设计方应( )° A.双倍返还委托方合同内约定的定金 C 《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合同条件》 2、 GMP^在于哪一种管理模式中( A BOT 模式 B 、EP C 模式 3、 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 )。 A.合同的当事人 4、 下列合同中,属于主合同的是( A.施工承包合同 C.担保合同 5、 不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的合同是( A.监护合同 C.技术合同 6、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标的是 A.货物 DBB 模 式 B.无需通知业主即可调换 D.监理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B. 退还委托方全部设计费 C. 除退还委托方受损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支付与该部分设计费相当的赔偿金 D. 按委托方实际受到的损失赔偿受损失部分的工程费用 10、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工程师确认了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后,应当由()对该进度计划的缺陷承担责任。 A. 发包人 B. 监理单位 C. 工程师 D. 承包人 11、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工程师未按规定参加某隐蔽工程的验收,工程隐蔽后,工程师提出 重新检验要求,重要检验的结果为合格,重新检验造成的费用损失应当由()承担。 A. 发包人 B. 承包人 C. 工程师 D. 监理单位 12、订购300 吨散装水泥的订货合同,到货检验后发现供货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但短少数额在合同约定的合理磅差之内。此时应()。 A. 由于数量短少,按卖方违约对待,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B. 按实际到货数量支付价款 C .按合同约定的300 吨水泥支付价款 D. 由于数量不足,拒绝支付全部款项 13、FIDIC 合同条件规定,计算承包商的施工工期是从开工令之日起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之日为止。 A.工程移交证书 B.工程移交证书指明的竣工日 C.解除缺陷责任证书 D.最终支付证书 14、施工合同中索赔的性质属于()。 A. 经济补偿 B. 经济惩罚 C. 经济制裁 D.经济补偿和经济制裁 15、施工合同的当事人选择仲裁的,应当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A. 双方选定 B. 合同签字地 C .施工企业所在地 D .建设单位所在地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两个以上选项,多选、少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共10') 16、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有() A、继续履行B采取补救措施C、赔偿损失D、违约金E、定金

浅谈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浅谈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本文陈述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接着探讨了目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希望对建筑工程有所帮助。 标签: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对策 建筑施工中的合同在建筑施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 一、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建筑企业合同法律意识不强。许多建筑企业经营运作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合同意识。有些建筑企业在签署合同时不依据合同文本,合同内容不全,对权责和义务的规定不明确,导致签署的合同流于形式,有些建筑企业为了承揽工程,先行施工,后补签合同,造成合同逾期,出现经济纠纷。 (2)承包、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建筑工程的承包方有时为了业务需要,在自身不具備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向发包人行贿或挂靠其他有承包资质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规定中排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或者任意修改合同内容,扩大自己的权利。 (3)合同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有的合同文本涵盖不了管理环节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而且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基本要约也未作出说明,这样就使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有漏洞可钻。另外,在合同管理体系上,合同的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也不是很明确,存在着规定的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的情况,缺少必要的监督和控制机制。 二、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推行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 推行工程担保,建立工程保险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建筑行为主体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手段。由于目前我国工程款存在拖欠情况,所以我们不仅要推行投标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更要加快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建立,并采用强制性措施。 (二)规范工程款结算方式

(完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原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突出合同起草、审核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合同管理工作思路,根据国内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集团已完和在建项目建安工程施工合同经验,特总结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以供参考。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承包范围 明确工程地点、具体的工程内容或施工所形成的成果,表述应简洁清晰,且不得遗漏,注意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二、合同工期 明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注意合同工期应与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所确定的工期相同,工期日历天数要计算准确。若“开工日期”在施工合同签订时还难以确定,可以注明“暂定”,并约定以何种书面文件作为确定开工日期的依据。 三、工程质量 明确应达到的工程质量标准。采用的质量标准或规范的名称要详细、准确。 四、合同价款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合同计价方式/承包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固定总价)、可调价格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在此基础上填写合同价款或暂定合同价款,并详细说明合同价款或暂定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应尽量考虑全面(包括责任、风险等)。(详见合同条件中相应条款说明)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在合同中要予以明确,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对自己有利的解释顺序。同时还应注明: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顺序在前的优先于顺序在后的文件,在同一顺位的合同文件中,时间在后的优先于时间在前的文件。

第二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定义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虽然对有关概念给出了定义,但是不可能涵盖施工合同所有方面,有必要在专用条款中对比较重要的和可能产生歧义的概念进行补充,如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的界定等。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必须做出十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发出开工通知; (2)安排监理人及时进场实施监理工作; (3)提供施工用地:注意对所需提供施工用地的场地条件进行具体的描述; (4)提供的工作:包括提供图纸、勘测资料、测量基准点、水、电等,办理 用地审批、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等工作,对各项工作的时间与要 求进行具体的描述,力求准确详细,避免承包人借此提出顺延工期的要 求,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5)办理发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类保险; (6)审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 (7)组织竣工验收; (8)支付合同价款;等等。 特别注意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如承包人施工过程中造成地下管道事故由谁承担的问题,如果发包人已经提供了地下管网资料,则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则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必须做出十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及时进场施工; (2)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保证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3)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4)办理承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类行政审批手续; (5)办理承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类保险; (6)安全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土木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土木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篇一: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学 班 姓 学 黑龙院: 建筑工程级: 土木11-5 名: 许永吉号: 7号江科技大学 摘要: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要想研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就必须学会理解其以上的东西,深刻的体会他的作用,以及日常生活中的运用,各种关系的确定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把好合同关,是现化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关键词: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 1.合同管理的目标 工程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中相关合同的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的管理。它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是为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服务的,保证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的实现。具体地说,合同

管理目标包括: (1)使整个工程项目在预定的成本、预定的工期范围内完成,达到预定的质量和功能要求,实现工程项目的三大目标。 (2)使项目的实施过程顺利,合同争执较少,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协调,都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责任。 (3)合同的管理,还要在工程结束时使双方都感到满意,最终业主按计划获得一个合格的工程,达到投资目的,对工程、对承包商、对双方的合作感到满意;承包商不但获得合理的价格和利润,还赢得了信誉,建立双方友好合作关系。这是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对合同管理的要求。 2.合同管理的角度 由于合同在工程中的特殊作用,项目的参加者以及与项目有关的组织都有合同管理工作。但不同的单位或人员,如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律师、业主、工程师、承包商、供应商等,在工程项目中的角色不同,则有不同角度、不同性质、不同内容和侧重点的合同管理工作。 (1)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从市场管理的角度,依据法律和法规对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进行管理,提供服务和做监督工作。例如对合同双方进行资质管理,对合同签订的程序和规则进行监督,保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使合同的签订和实施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和法律的要求,对在合

浅谈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中合同管理的规范化

浅谈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中合同管理的规范化 摘要:如何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确保工程按合同规定的内容保质、保量、 按期完成工程建设,减少工程变更和索赔,合理有效地控制投资,是保证建筑工 程项目取得最大经济收益的关键。本文针对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如何规范合同管理 的措施进行了分析,包括:正确区分概算投资控制与实施阶段投资控制的关系; 规范处理合同中施工条件、地质条件改变和施工方案的改变;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规范合同中各方关系;规范争端解决方式。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造价控制 0 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中心工作之一,是保证建筑工 程项目取得最大经济收益的关键[1][2]。为了保障履行合同的权力、责任、义务, 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控制施工成本,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1 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做好施工合同交底 现在很多施工企业设立了专门的法律顾问室来管理合同的谈判、签署、修改、履约监控、存档和保管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施工企业还没 有建立这样的一个专门部门。由于施工过程的长期、复杂,投资大风险高,施工 合同管理是非常专业化且要求相当高的一种工作,必须要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 来完成,而不应兼任,甚至是临时管理。目前,建筑企业中集团性大型施工企业 较多,对于他们来说,应建立二级管理制度。集团性的大型施工企业常以集团管 理为主,统一对外承接项目或交由属下的施工企业负责具体的施工。由于集团和 其属下的施工企业都是独立的法人,故两者之间虽有投资管理关系,但在法律上 又相互独立。施工企业在经营上有各自的灵活性和独立性。对于这种集团型施工 企业的管理应当设置二级双重合同管理制度,即在集团和其子公司中分别设立各 自的合同管理机构,工作相对独立,但又应当及时联络,形成统分灵活的管理模式。 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行为规范,合同管理制度是否 健全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所在。施工企业只有拥有一套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 以供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在工作中参照执行,才能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完善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应当包括:施工企业合同内部会签制度、审查批准 制度、印章制度、检查和奖励制度、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以及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 在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的基础上,应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程小组负 责任进行合同交底,组织大家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对合同的主要 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 解施工企业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树立全局 经济中,必须把“按图施工”转变到“按合同施工”,特别是在工程中使用非标准合 同文本或本项目组不熟悉的合同文本时,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 在进行合同交底时,应首先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程小组或 分包商。落实的合同和合同分析文件有:合同事件表(任务单,分包合同);施工 图纸;设备安装图纸;详细的施工说明等。重点对如下几项进行技术、法律的解 释和说明:工程的质量、技术要求和实施中的注意点;工期要求;消耗标准;相 关事件之间的关系;各工程小组(分包商)责任界限的划分;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 法律后果等。同时加强合同实施前和其他相关方面(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商)

浅谈工程合同管理

浅谈工程合同管 三峡大学袁大祥 1 工程合同的特点 1.1我国的工程合同较多借鉴了FIDIC条件 我国的法律体系接近大陆法系(法、德法系),大陆法系是法典法;而工程合同较多借鉴了基于英美法系的FIDIC条件,英美法系是判例法。 FIDIC条件是200多年来总结和分析工程合同争议及其判例,为进一步防止工程合同争议逐步积累完善形成的。发生一种有代表性的合同争议,分析出相应的合同条件缺陷,就针对性地修订或补充某些合同条件加以完善。类似于Windows不断被病毒钻空子,不断“打补丁”加以完善,阶段性的进行升级。如此逐步形成系统完备、逻辑严密的工程合同范本,为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乐于采用或借鉴。 采用或借鉴FIDIC条件,不是照搬,而是根据国情和工程项目特征的需要取舍形成合同的通用条件,再根据特定意愿或要求补充合同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按内容与通用条件的条款序目对应,且规定专用条件优先于通用条件。 FIDIC条件是亲承包商的,ICE合同条件是亲业主的。合同条件往往是由业主拟订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业主又处于买方市场和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地位,在合同订立中占据主动权。考虑到这一情况,FIDIC条件设置了较多保护承包商利益的条款。例如,业主不按限期支付工程款,承包商可以终止合同,撤离施工现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业主负责。从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FIDIC条件是在不断地为维护处于被动、劣势地位的承包商的合理利益不受处于主动、优势地位的业主侵占而逐步完备的。采用FIDIC条件的合同发生争议纠纷而提起仲裁或诉讼的,承包商胜诉者居多。只是多数情况下承包商顾虑于失去市场而很少提起仲裁或诉讼。 1.2 合同双方法律上的平等不能消除经营上的不平等 就法律而论,合同双方是平等的、自愿的,其实业主利用优势和主动权,利用承包商之间的竞争,处于不平等的强势。 业主强势和承包商弱势的强弱对比有明显的阶段性,往往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为分界,此分界之前强弱对比度高,之后强弱对比度下降。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聪明的业主会充分利用招标文件提出有利于自己的合同条件,让承包商以主动投标的方式被动地接受,利用市场竞争机制迫使承包商做出让步。虽然一般规定不能在通知中标之前作合同预谈判,但许多业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利用澄清问题等机会行合同预谈判之实,抓住投标商争取中标的欲望,迫使承包商作出屈服性的承诺。聪明的投标商只能千方百计地在投标书中隐含获利的机会或策略,如响应招标文件隐含前提条件,对合同条件预留活口,采取不平衡报价等。例如,对三峡压力钢管焊缝残余应力消除的锤击法施工单价,青云公司报得很低,葛洲坝只在焊接单价表中提及含有应力消除的工作内容,根本不单独报价,他们明知锤击法消除残余应力是无法实现的,肯定会发生变更,结果改用爆炸法消除应力,让有色金属公司研究所获取了暴利,而只能核减原承包商很少的工程款。一旦获得中标通知书,承包商就会理直气壮据理力争合法利益,在此后的施工过程中,利用一切条件,抓住一切机遇争取变更和索赔。在施工现场和施工技术方面,承包商处于消息不对称的优势,承包商甚至可能利用这种优势创造条件争取利益。例如,辅助企业、施工营地、施工道路、施工排水等非承包商原因的搬迁或改造,承包商就可以利用争取到的设计机会,创造条件谋取利益。三峡和溪洛渡都有这种情况。

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篇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及工作要点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及工作要点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颁布实施三年多了,但在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人们对合同的管理仍还不够重视。作者通过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其意义、合同管理的工作要点、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合同管理的存大问题和措施等五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试图使人们对合同管理有更深一步的了解,以便更好地从合同管理方面实现“三控”目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种类;合同管理;管理措施;探讨 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范畴,是指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二者所共同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加强建筑工程执法力度,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三控”目标的实现,,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发展诸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合同管理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

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1、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和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工程项目的建筑过程中,其主体的行为必定会形成各个方面的社会关系,诸如政府建筑管理机关、项目法人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其中除了政府管理机关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主体行使行政监督管理外,其他各方面社会关系却是通过“合同”这一契约关系来完成的。工程建 设活动的质量、投资和进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下进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其重要性和意义表现在: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依法办事和鼓励自由竞争,合同管理就是法制(合同法、建筑法等等)管理。 2)现代企业自身发展要求。现代企业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施工合同是业主与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发包和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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