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有限公司章程
广告公司章程

广告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和_________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厂广告;商标、标识、包装;装演及其它印刷品等设计制作、影视制作、中介服务等市场调查及信息咨询。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与出资额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七条股东名称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八条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权利;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认缴出资权;5.依法转让出资权;6.对公司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7.公司终止清算后,依法分得剩余财产权;8.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状况权。
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
第十一条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1.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3.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遵守公司章程;5.自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第五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广告经营有限公司章程精选3篇

广告经营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股东:******法定代表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和****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其次条公司名称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宅:****。
第四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当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担当责任。
其次章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厂广告;商标、标识、包装;装演及其它印刷品等设计制作、影视制作、中介服务等市场调查及信息询问。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与出资额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元。
第七条股东名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甲方出资****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出资****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参与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权利;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认缴出资权;5.依法转让出资权;6.对公司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7.公司终止清算后,依法分得剩余财产权;8.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状况权。
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
第十一条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1.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担当责任;3.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遵守公司章程;5.自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五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假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广告公司章程

广告公司章程广告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和_________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规定行使职权; 5.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在每年一月召开,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召集并主持; 6.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六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股东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决议;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亏损方案; 7.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8.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解散的方案;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设总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
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如果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一条总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8.经执行镇农授权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9.公司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一人。
广告公司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广告公司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告公司员工的行为举止,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员工和客户的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的同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公司强调团队合作,员工应当秉持团队合作的精神,共同完成工作任务,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条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和平等的职业机会,员工应当根据公司需要,不断提升个人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六条公司鼓励员工的创新思维和学习能力,员工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七条公司员工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公司员工应当按照公司的工作时间安排,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九条公司员工应当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卫生,并合理使用公司的办公设备和物品,做到节约用电、节约用水。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当尊重客户,秉持客户至上的原则,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的机密信息。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在与客户接触时,应当以礼貌和善意态度,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和信息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应当主动上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并积极参与公司的问题整改工作。
第三章行为准则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严禁泄露公司内部的商业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应当坚决抵制腐败和贪污行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私利。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不得随意泄漏公司员工的个人信息,应当维护员工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应当尊重公司的管理和领导,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和指导。
广告传媒公司章程

XX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甲方:乙方:丙方:丁方:以上各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入股出资共同设立四川省XX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1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诚信、专业、创新、共赢诚信——诚信是基础。
是企业的立足之本,生存之道;专业——专业是要求。
我们用一流的专业品质去服务客户,引领行业发展和构建行业标准;创新——创新是动力。
在了解现状之后,及时将新知识、新技术、新理念运用于客户服务、品牌建设和内部管理中;共赢——共赢是目的。
通过与客户的合作,主动挖掘和真正理解客户需求,不断超越客户期望。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四川省XX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正式名称以公司注册登记的国家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住所地设在四川省XX和平西路31号6号楼5号。
公司依法在CVDDV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公司经营期限为50年,营业执照签发日为该公司成立日期。
(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四条:公司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2章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主要经营项目和范围:电视、电台、报刊杂志等媒体广告代理和媒体推广、频道及视频栏目包装策划、影视广告创意制作、市场策划、公关整合营销、国内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及发布。
第3章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及出资方式第六条:全体股东同意指定QWAD为代表,作为全体股东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第七条: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比例承担。
广告公司章程(范本)

广告公司章程(范本)公司依公司章程,享有各项权利,并承担各项义务,符合公司章程行为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违反章程的行为,有关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干预和处罚。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和_________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厂广告;商标、标识、包装;装演及其它印刷品等设计制作、影视制作、中介服务等市场调查及信息咨询。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与出资额*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七条股东名称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八条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权利;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认缴出资权;5.依法转让出资权;6.对公司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7.公司终止清算后,依法分得剩余财产权;8.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状况权。
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
第十一条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1.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3.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遵守公司章程;5.自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五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广告公司章程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稳健运营,特制定本章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提高公司管理效率,保障公司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和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董事会下设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六条公司设立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部、创意部、设计部、业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协作。
第三章股东权益与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二)依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三)对公司重大决策享有表决权;(四)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五)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第八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二)按照出资比例,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三)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四)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五)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品牌推广;文化活动组织等。
第十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制度:(一)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二)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三)公司应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章人力资源第十三条公司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薪酬、晋升、离职等环节。
第十四条公司应尊重员工,关心员工,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广告公司章程

广告公司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与住所第一条本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住所为[公司住所详细地址]。
第二章公司性质与宗旨第三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以提供全方位的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服务为宗旨,致力于为客户创造最大的广告价值。
第三章经营范围与业务第四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广告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品牌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展服务;以及其他与广告相关的业务。
第四章注册资本与出资第五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具体金额]元人民币。
第六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如下:[具体出资方式和金额]。
第五章股东权利与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具体权利列表]。
第八条股东应履行如下义务:[具体义务列表]。
第六章股东会职权与议事规则第九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具体职权列表]。
第十条股东会的议事规则:[具体议事规则]。
第七章董事会职权与议事规则第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其职权如下:[具体职权列表]。
第十二条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具体议事规则]。
第八章监事会职权与议事规则第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会,其职权如下:[具体职权列表]。
第十四条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具体议事规则]。
第九章经理职权与聘任规定第十五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具体职权列表]。
第十章公司财务与会计制度第十六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十一章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第十八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解散条件列表]。
第十二章章程修改与解释权第二十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名称][制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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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福州市鼓楼区麦迪星广告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x、xxxxxx两方共同出资,设立福州市鼓楼区麦迪星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10年4月20日的股东会决议内容,特制定公司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福州市鼓楼区麦迪星广告有限公司第四条公司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九条公司实收资本:10万元人民币,是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股本总额。
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
公司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十二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第十三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第十四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六条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七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八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依照规定的时间按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张仁武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经理壹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六条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二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
监事王倩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八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二十九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三十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张仁武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一条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八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三十四条公司的营业期限20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公司延长营业期限须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五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定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因前款第(一)、(二)、(四)、(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三十六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十七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三十八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报经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并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九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四十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三条本章程一式肆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