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最新示范文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精选5篇)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精选5篇)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精选5篇)在当下社会,章程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章程是组织的规程或办事条例,也泛指各种制度。
什么样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标准版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核准为准):________的购销,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十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_____个。
(一)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章程模板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地为:[公司住所详细地址]。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数额]元。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经营期限],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具体经营范围,如:生产、销售、研发、技术服务等]。
第七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股东和股权第八条公司股东为[股东名称或姓名],股东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等],出资额为[出资额]元。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应当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第十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东会出席权、表决权、查阅权等股东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第十二条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董事会为公司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七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副董事人数]名。
第十八条监事会为公司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第十九条监事会由[监事人数]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
第四章股东会第二十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不设经理)(仅供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不设经理)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备案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住所:。
经营场所:。
【注:如无经营场所,请删除“经营场所”栏】【注:公司“住所”“经营场所”按照扫描门牌二维码显示的地址信息(全省集中统一的标准地址库地址信息)填写。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注:公司应当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公司可根据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查询“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选择合适的经营范围规范化条目。
)第七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并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注: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请注明具体约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应当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规定执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在报纸上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告期45日,应当于公告期届满后申请变更登记。
2024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一、章程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1.公司名称
(公司全称):___
(公司简称):___
2. 公司类型
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设立,并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 公司注册信息
(1)公司注册地址:___
(2)公司经营范围:___
(3)公司注册资本:___
(4)公司出资人信息:___
4. 公司管理机构
(1)董事会
(2)监事会
(3)经理
5. 公司章程修改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6. 公司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理核算和管理财务。
二、章程生效及解释
本章程自公司注册登记生效,对本公司及公司出资人具有约束力。
本章程如有解释歧义,应当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解释为准。
三、其他条款
任何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行为均无效。
四、签署单位
公司名称:___
单位地址:___
法定代表人:___签署日期:___。
公司章程_示范文本(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第二章股东和股东会第七条公司股东是指对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公司设立时,股东必须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部出资。
第九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优先认股权和其他股东权利。
第十条股东应当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抽逃出资。
第十一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章程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股东出席,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汇编5篇)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汇编5篇)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的名称为:本公司的住所: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三条本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单位或个人)共同发起组建(或者:本公司由______企业改制,通过职工参股,吸收社会股份,共同组建),公司依法成立,为独立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本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公司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诚信经营,注重经济效益;提高职工收入,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第六条本公司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_________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__________元,折______股,占公司股本的______%。
_________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__________元,折______股,占公司股本的______%。
_________首期按(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__________元,折______股,占公司股本的______%。
公司股东出资总额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首期股份总额为_________股。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通过出资持有本公司股权者为本公司股东。
股东按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八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根据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享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的权力;2.按出资比例享有收益权;3.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违法乱纪、玩忽职守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人进行检举、控告;4.按公司规则、章程转让出资;5.公司终止清算时。
新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新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当使用"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名称的后缀;第二条公司住所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列举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东的出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单位)(数字)万元,资本金应全部实缴。
第五条公司的组织形式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制度和股东会制度,设有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
第二章公司的股份与股东第六条公司的股份类型公司的股份类型包括普通股和优先股。
普通股的名义价值为1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权的变更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应当经过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并将该决议书送交公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第八条股东会公司设立股东会,会议应当定期召开。
股东会的组成、职权和运作方式应当根据公司法规定和本章程规定执行。
第九条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应当经过出席股东会议且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所出席的会议中,经持股比例不低于50%的表决通过。
第三章公司的管理第十条公司的董事会公司设有董事会,董事会的职权、组成、选举和撤换应当根据公司法规定和本章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总经理公司设有总经理,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董事会的指导下对全面负责。
第十二条公司的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组成、选举和撤换应当根据公司法规定和本章程规定执行。
第四章公司的财务第十三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第十四条公司的财务报告公司每年编制一份年度财务报告,定期向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第五章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第十五条公司的解散公司解散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公司的清算公司解散时进行清算,在清算过程中,应当优先清偿税款、清偿债务,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
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简易版(精选3篇)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简易版)(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一、企业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二、企业住宅:*******三、经营地址:*******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住址:********五、企业宗旨:************六、企业经营范围:主营:**********兼营:************七、经营方式:************八、注册资本:************其中:固定资金:************流淌资金:**************九、投资者姓名、住宅及出资额:十、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一)出资者根据各自的投资额对公司担当责任;(二)出资者不得中途抽回资本;如需转让,需经其他出资者的同意;(三)......(当事人商定的其他内容)十一、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劳动用工制度:*******十二、企业的解散条件:***********十三、投资者转让出资的条件:*********十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产生和变更的程序:*******十五、利润安排和亏损负担方法:企业按国家规定,依法纳税后的利润,根据以下原则处理:*********************企业发生亏损时,亏损分担的原则是:********)十六、本章程的修改程序:**********十七、需要写明的其他事项**********全体出资人的签名:**********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简易版(第二篇)合同编号:________摘要:本合同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简易版,约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股东权益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事项。
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有限责任公司合法名称为:"【公司名称】"。
第二条注册地址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注册地址】"。
第三条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公司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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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
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
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
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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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可 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但必须经持有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三十二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 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三十三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 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 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 任职资格,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法院。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后,不得抽逃出资。 第五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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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 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 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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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 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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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
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三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
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证件名
认
出持实
出
出
余
(发起人) 称及号码 缴出资 资 股比 缴出资 资
资
额交
名称或姓名
额(万元) 方 例(%) 额(万元) 时
方
付
式
间
式
期限
合计
其中货币出资
万元
第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
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二十七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 公司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 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 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 执行。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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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六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 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 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 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 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 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二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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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职务的,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 董事的职权。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监事召集和主 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 持。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 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作出其他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xxxx 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 中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 第一条 公司名称:xxxx 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xxxxxxxx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xxxxx(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第四条 公司依法在 xx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生产经营活动与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 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 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xxxx 万元,实收资本为 xxxx 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 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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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符合《公司法》规 定的任职资格,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 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 执行董事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代表公司对外签署有关文件; (二)检查股东决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报告; (三)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在符合本公司利益的前 提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并事后向股东报告。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对公司股东会负 责。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 任职资格,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