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科室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一、背景与意义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抗菌药物耐药性问题日益突出。
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当使用导致了细菌的耐药性增加,使得一些传统治疗手段失效,给临床治疗带来了挑战。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成为当务之急。
二、制度宗旨1.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2. 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3. 提高抗菌药物的疗效;4. 减轻医务人员的工作压力;5. 促进临床用药安全。
三、管理内容1. 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团队,由感染科、药学部门、临床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
定期制定并修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监督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改进管理措施;2. 科室负责人负责科室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定抗菌药物使用计划和临床路径,指导医师合理使用抗菌药物;3. 医院进行全员培训,包括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知识、适应症、用药原则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水平;4. 建立并实施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监测和分析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及时调整管理措施;5. 加强抗菌药物的使用审核与审批工作,实行审批制度,凡需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须经临床审核和药师审批;6. 加强临床用药信息化管理,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和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库,及时掌握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预警不良反应;7. 开展抗菌药物的临床药学服务,制定抗菌药物的临床用药规范和指南,及时为医生提供合理用药建议;8. 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的处方、审核和配药制度,把好抗菌药物的使用关;9. 加强抗菌药物的使用后评价工作,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10. 加强抗菌药物耐药菌株的监测,加强耐药机制及对策的研究,及时发现与应对耐药菌株。
四、管理要求1. 加强临床用药规范和指南的制定和推广,指导医生合理使用抗菌药物;2. 建立并实施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3. 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范围,凡非必须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均不得使用;4. 对于需要应用抗菌药物的病例,应尽可能选择广谱抗菌药物,尽力减少使用强效抗菌药物;5. 遵循合理用药原则,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敏感菌株及合适的抗菌药物,合理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时间、剂量和疗程;6. 建立抗菌药物的储备制度,保证抗菌药物的供应和使用;7. 对于长期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应定期进行耐药菌株的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过度使用,保护公众健康,提高抗菌药物的治疗效果,确保抗菌药物的持续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生产企业等涉及抗菌药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为制定和实施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负责。
第四条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用药的原则,避免对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
第二章抗菌药物使用规范第五条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等科学方法,合理选择抗菌药物,避免盲目使用。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应充分了解患者的病史、过敏史等信息,避免使用对患者不适宜的抗菌药物。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按照抗菌药物的说明书和药品的适应症进行合理使用,避免滥用抗菌药物。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疗效情况及时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剂量和疗程,避免过度使用。
第九条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避免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得私自调整用药方案,避免患者受到伤害。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及时记录患者的用药信息,包括药品名称、使用剂量、疗程等相关信息,以便日后的用药评估。
第三章抗菌药物供应管理第十二条药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药品零售企业应按照药品管理法规的规定,合法销售抗菌药物,不得违法销售抗菌药物。
第十四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管理和监督,避免抗菌药物的滥用。
第十五条药品零售企业应记录抗菌药物的销售信息,包括药品名称、销售数量、销售对象等相关信息,以便监管部门的检查。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第十七条对于发现滥用抗菌药物的单位和个人,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进行处罚,并建立黑名单制度。
2024年新版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汇编

2024年新版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汇编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我国卫生健康部门组织专家对现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
本文将对新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新版管理制度的主要特点1. 强化法律法规依据。
新版管理制度在制定过程中,充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管理制度合法合规。
2. 注重实际操作性。
新版管理制度紧密结合医院感染管理的实际工作,对各项制度进行细化,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
3. 突出预防为主。
新版管理制度强调医院感染预防为主,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感染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4. 强化多部门协作。
新版管理制度明确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求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与各临床科室、后勤部门等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5. 注重持续改进。
新版管理制度要求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要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改进,提高医院感染管理水平。
二、新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架构。
明确了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2. 医院感染监测。
规定了医院感染监测的范围、方法和要求,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置感染风险。
3.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详细阐述了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措施,包括手卫生、消毒隔离、无菌操作、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等方面。
4. 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处理。
规定了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和总结改进等环节,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应急预案。
5. 医院感染培训与教育。
明确了医院感染培训与教育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考核要求,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对医务人员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的培训。
6. 医院感染质量控制。
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院感染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开展医院感染质量控制检查,提高医院感染管理水平。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一、引言抗菌药物是治疗细菌感染性疾病的重要药物,但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不仅会导致治疗失败、不良反应增加,还可能引发细菌耐药,给患者健康和公共卫生带来严重威胁。
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监督管理制度。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医疗管理、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1、医疗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培训、考核,监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对不合理应用行为进行干预和处理。
2、药学部门负责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调配,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评估,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技术支持。
3、感染性疾病科负责对疑难、复杂感染性疾病的会诊,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4、临床微生物室负责病原学检测和药敏试验,为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
5、护理部门负责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护理观察和反馈。
6、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医院感染防控措施的落实,减少耐药菌的产生和传播。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一)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三级。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的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 5 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1、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医生,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一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 38 号文件”,特制定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是指以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为目的,对医院抗菌药物的采购供应、处方开具、药品调剂、临床应用和监测等全过程所开展的各种监督管理、教育培训、技术支持与持续改进工作。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3.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对临床应用的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
临床医师应用抗菌药物时需按《上饶市立医院抗菌药物分线及分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处方权限应用抗菌药物。
4. 抓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学科的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5.建立并完善抗菌药物管理组织。
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日常工作由医务科负责。
6. 临床医师应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38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合理应用抗菌药物。
7. 按照卫生部及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有关要求,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分析本院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
对本院抗菌药物使用的趋势进行分析研究,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现象应当及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
8. 按照卫生部及省级细菌耐药监测网有关要求,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公布细菌耐药信息,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9. 按照《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对抗菌药物用量进行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长期不合理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跟踪检查评价,发现异常并采取干预措施。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评价、干预及整改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评价、干预及整改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下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32号)《处方管理办法》及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年版)》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药学部、感染控制管理科和检验科作为抗菌药物管理日常监测工作的职能部门,应指定专人,按要求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1.药学部对抗菌药物用量实施动态监测,每月对医院各科室各类抗菌药物使用量进行统计分析并报告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每月公布一次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每月对抗菌药物使用量前10名医师和前3名科室进行排名,并对其合理用药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和公示。
药学部每月监测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率、急诊抗菌药物使用率、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临床医师抗菌药物使用率、三联药物使用情况,并报告管理小组。
2.医院感染控制管理科每月检查各科室细菌耐药监测情况,督促临床各级医师按病情需要及早送验细菌培养及药敏,检查结果计入科室绩效考核。
每半年公布一次医院耐药菌监测报告、医院感染监测报告。
每月统计I类切口抗菌药物的使用率、使用合理性,并报告管理小组。
3.检验科负责临床微生物检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
每年总结分析病原耐药性监测数据并在院网公示,根据全国和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1)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临床各科室。
(2)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慎重考虑经验性用药。
(3)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抗菌药物管理各部门职责(一)院长是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审议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3、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4、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三)医政处负责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四)临床药师负责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五)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对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定期进行调查分析,开展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的指导和咨询工作,并每月将Ⅰ类清洁切口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情况反馈临床科室。
(六)临床微生物室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提供病原学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参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七)药剂科、医疗质量处应当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分析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抗菌药物是临床治疗感染性疾病的重要手段,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对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医疗水平,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管理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院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2. 医务科负责制定和落实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组织抗菌药物培训和考核,监督临床科室执行情况。
3. 药剂科负责抗菌药物的采购、供应、监测和信息反馈,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
4. 感染管理科负责监测医院感染情况,分析感染病原菌的耐药性,为抗菌药物使用提供依据。
5. 临床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抗菌药物使用负总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二、抗菌药物使用原则1. 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减少毒副反应,减少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
2. 遵循分线用药原则,根据病情应用抗菌药物,提倡应用第一线药物,控制第二线药物,严格控制第三线药物的使用。
3. 普通感染或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提倡首选一线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上应由主治医师以上批准后方可使用;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应根据药敏或有关专家会诊或疑难病讨论意见,由经管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批,报分管院长或质管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4. 实行三线抗菌药物使用审批登记制,审批后的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期限不超过七天,若确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5. 门诊处方抗菌药以单用为主,原则上不超过三天量,最多不超过7天,严格控制联用,三联用药原则上禁用(抗结核药物除外)。
6. 抗菌药物使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1)、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应用(个别也可局部应用)的各种抗生素以及喹诺酮类、磺胺类、硝基咪唑类、硝基呋喃类等化学。
2、合成药。
抗菌药物三、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措施1. 加强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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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1、医院院长领导的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承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2、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导与咨询,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及时发布合理用药信息,保证药品购进质量,严格控制不良反应严重、细菌过快耐药、日治疗量昂贵的抗菌药物进入临床。
3、各临床医生应掌握抗菌药物的有关知识,在坚持《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原则》的基础上,结合病情,根据药敏实验的结果合理用药,减少经验性用药,必要时应邀请负责抗菌药物使用与管理的专家会诊。
住院病人使用抗菌药物,必须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4、抗菌药物使用量所占药品总使用量比例应<50%。
5、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纳入对医务人员的考核范围,对违反规定,侵害患者权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临床医师要严肃查处,追究处方医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