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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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新检规TSG-T7005-2012全解

自动扶梯新检规TSG-T7005-2012全解

• 4、第九条 本条对新版检规中不同类别检验项目的检验程序 进行了明确,实际也是对不同类别检验项目的定义进行了规 定。与旧版各梯种检规的重要项目(※项)、非重要项目相 比,分类更细,选项原则上也进行了一些调整。比如一些涉 及查验零部件配置是否合理的项目未予选入或者不再列为重 要项,主要考虑目前已经具有型式试验全面把关的基础,只 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及其调试有可能出现偏差的项目才 保留下来;考虑到检修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本 版检规A、B项的设定以保障乘客安全直接相关的内容为选择 原则,一些涉及检修人员安全的项目不再列为重要项,因此, 今后电梯检验人员、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这方面能力素 质的考核把关应当更加严格。另外,执行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驱动与转向站 14项
相邻区域 6项
附件A的组成
4
扶手装置 和围裙板
7项
5
6
梳齿与梳齿板 1项
监控和安全装置 13项
附件A的组成
7
8
检修装置 2项
自动启动、 停止 要求
2项
9
10
安全标识 2项
运行检查 3项
1 技术资料
1.1 制造资料 A (*)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 覆盖范围原则——国质检
锅【2003】174号,附件1。
告知方式:送达、邮寄、 传真、电子邮件或网上 告知
1 技术资料
(2)施工方案:安装 单位按照其质量管理 体系文件的规定,履 行审批手续。
02版检规无此项要求。
1 技术资料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国质检锅【2003】251号:现 场持电梯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 不得少于2人。 报检时审查;现场查验。
1 技术资料
• (5)驱动或者转向站及总体布置图; • (6)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

GB5031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GB5031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50310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1 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电梯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质量的验收;本规不适用于杂物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验收。

1.0.3本规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配套使用。

1.0.4本规是对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最低要求,所规定的项目都必须达到合格。

1.0.5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电梯安装工程installation of lifts,escalators and passen-ger conveyors电梯生产单位出厂后的产品,在施工现场装配成整机至交付使用的过程。

注:本规中的“电梯”是指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2.0.2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acceptance of installation quality of lifts,escalators and passenger conveyors电梯安装的各项工程在履行质量检验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土建施工单位、安装单位等几方共同对安装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隐蔽工程和施工检查记录等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对安装工程进行普查和整机运行考核,并对主控项目全验和一般项目抽验,根据本规以书面形式对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检验结果作出确认。

2.0.3土建交接检验handing over inspection of machine rooms and wells电梯安装前,应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土建施工单位、安装单位共同对电梯井道和机房(如果有)按本规的要求进行检查,对电梯安装条件作出确认。

3 基本规定3.0.1安装单位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具有完善的验收标准;安装工艺及施工操作规程。

GB5031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1总则1.0.1为了加强建造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电梯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合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者强制式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质量的验收;本规范不合用于杂物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验收。

1.0.3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配套使用。

1.0.4本规范是对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最低要求,所规定的项目都必须达到合格。

1.0.5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电梯安装工程installation of lifts,escalators and passenger conveyors电梯生产单位出厂后的产品,在施工现场装配成整机至交付使用的过程。

注:本规范中的“电梯”是指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者强制式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2.0.2 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acceptance of installation quality of lifts, escalators and passeng er conveyors电梯安装的各项工程在履行质量检验的基础上, 由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土建施工单位、安装单位等几方共同对安装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隐蔽工程和施工检查记录等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对安装工程进行普查和整机运行考核,并对主控项目全验和普通项目抽验,根据本规范以书面形式对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检验结果作出确认。

2.0.3 土建交接检验handing over inspection of machine rooms and wells电梯安装前,应由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土建施工单位、安装单位共同对电梯井道和机房(如果有)按本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对电梯安装条件作出确认。

3基本规定3.0.1安装单位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具有完善的验收标准、安装工艺及施工操作规程。

GB5031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310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 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电梯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质量的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杂物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验收。

1.0.3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配套使用。

1.0.4本规范是对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最低要求,所规定的项目都必须达到合格。

1.0.5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电梯安装工程installation of lifts,escalators and passen-ger conveyors电梯生产单位出厂后的产品,在施工现场装配成整机至交付使用的过程。

注:本规范中的“电梯”是指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2.0.2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acceptance of installation quality of lifts,escalators and passenger conveyors电梯安装的各项工程在履行质量检验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土建施工单位、安装单位等几方共同对安装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隐蔽工程和施工检查记录等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对安装工程进行普查和整机运行考核,并对主控项目全验和一般项目抽验,根据本规范以书面形式对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检验结果作出确认。

2.0.3土建交接检验handing over inspection of machine rooms and wells电梯安装前,应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土建施工单位、安装单位共同对电梯井道和机房(如果有)按本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对电梯安装条件作出确认。

3 基本规定3.0.1安装单位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具有完善的验收标准;安装工艺及施工操作规程。

自动扶梯验收规范

自动扶梯验收规范

6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质量验收6.1 设备进场验收主控项目6.1.1 必须提供以下资料:1 技术资料1)梯级或踏板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或胶带的断裂强度证明文件复印件;2)对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有扶手带的断裂强度证书复印件。

2 随机文件1)土建布置图;2)产品出厂合格证。

一般项目6.1.2 随机文件还应提供以下资料;1 装箱单;2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3 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6.1.3 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

6.1.4 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

6.2 土建交接检验主控项目6.2.1 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空,垂直净高度严禁小于2.3m。

6.2.2 在安装之前,井道周围必须设有保证安全的栏杆或屏障,其高度严禁小于1.2m。

一般项目6.2.3 土建工程应按照土建布置图进行施工,且其主要尺寸允许误差应为:提升高度-15~+15mm;跨度0~+15mm。

6.2.4 根据产品供应商的要求应提供设备进场所需的通道和搬运空间。

6.2.5 在安装之前,土建施工单位应提供明显的水平基准线标识。

6.2.6 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6.3 整机安装验收主控项目6.3.1 在下列情况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必须自动停止运行,且第4款至第11款情况下的开关断开的动作必须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

1 无控制电压;2 电路接地的故障;3 过载;4 控制装置在超速和运行方向非操纵逆转下动作;5 附加制动器(如果有)动作;6 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部件(如链条或齿条)断裂或过分伸长;7 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无意性)缩短;8 梯级、踏板或胶带进入梳齿板处有异物夹住,且产生损坏梯级、踏板或胶带支撑结构;9 无中间出口的连续安装的多台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中的一台停止运行;10 扶手带入口保护装置动作;11 梯级或踏板下陷。

自动扶梯安装验收规范

自动扶梯安装验收规范

目录1、一般规定 (2)2、金属构架和梯路导轨 (2)3、驱动系统 (4)4、扶手装置和围板 (4)5、梯级、踏板和梳齿板 (6)6、电气系统 (7)7、试运行 (11)8、安装验收 (12)附录:图1 自动扶梯主要尺寸 (15)图2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主要尺寸 (16)图3 梯级主要尺寸 (17)图4 踏板间隙和啮合深度 (18)1、一般规定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自动扶梯安装工程的专业技术规定、检验要求和验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链条或齿条驱动的普通型、公共交通型整体及组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扳式或带式)的安装工程。

1.2 引用标准GB 16899—201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1.3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至少应设以下安全保护开关和装置:1.3.1 急停开关(上、下);1.3.2梯级下陷保护开关(上、下);1.3.3梯级链断链开关(左、右);1.3.4驱动链断链开关;1.3.5超速保护开关;1.3.6非操作逆转保护开关;1.3.7扶手带断带保护装置(如制造厂提供了断裂强度不小于25KN试验证书则可不设装)1.3.8扶手带入口保护开关(上、下);1.3.9梳齿板开关(上、下);梳齿异物保护装置;1.3.10断、错相保护装置;1.3.11裙板保护装置。

2、金属构架和梯路导轨2.1 金属构架2.1.1 金属构架形式、型材、制作工艺,须符合设计要求和“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5-2001)的规定。

2.1.2 金属构架就位调整后,水平段的水平度允许偏差不大于0.1mm。

2.1.3 金属构架两边与安装中心线对称且平行,允许偏差不大于5mm。

2.2 梯路导轨2.2.1 转向壁(1)转向壁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偏差为0.5mm,基点至转向壁中心应与主轴中心一致。

(2)转向壁与中心线对称且平行,其间允许偏差为±0.5mm,转向壁工作轨距基线的距离应一致。

电梯工程查验标准

电梯工程查验标准
2、在装修施工期间,轿厢壁、地坎应设置防护措施
厅门
保证项目
1、电气机械联锁装置必须有效,机械啮合量合符要求,厅门套及厅门上坎接地有效
2、厅外召唤按钮及显示均应正确
3、门刀与厅门,左右间距,门刀与厅门地坎间隙符合要求
4、轿厢地坎与厅门地坎间隙水平误差30±3mm,轿厢地坎与厅门地坎上应装有护脚板
5、厅门地坎应高出装修地面2~5mm
3、井道照明完好、护缆铁丝完好、对重接近等标志张贴完好
轿厢
保证项目
1、应急灯及报警装置完好,通话声音清晰
2、轿厢操纵厢(板)各功能开关可靠,各显示正确正常
3、电气联锁接通、机械锁钩符合安全要求
4、门保护装置完好,安全触板伸出距为15mm且动作可靠灵活,有效,无碰擦
一般项目
1、轿厢运行平稳,轿厢平层±5mm,到站钟正常,运行中无异声、异味及异常发热现象
2、安装调试验收整改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出厂随机等资料齐全。
3、松闸装置固定在附近墙上
4、盘车轮、飞轮方向标志、曳引机盘车手轮处应明显标出轿厢升降方向
5、电源动力接线材合符设计要求且线端用铜接头或上锡、固定必须有平垫及弹垫
6、同一机房有数台曳引机应设区分标志、曳引绳上应标注停层区域线,并将层站对应表贴于机房墙上显眼位置
物业承接查验标准——电梯工程
系统设备或部位
重要程度
查验标准
机房
保证项目
1、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且报警对讲、消防迫降、并联、群控等功能正常
2、设有固定三相五线制且电压稳定(AC380V±7%)专用电源,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报警等供电电路
3、制动器松闸装置(含无机房)动作可靠
4、通风良好、门窗及其遮雨棚能防风雨、消防设施、固定照明、电源插座等齐全

自动扶梯安装验收规范1

自动扶梯安装验收规范1

目录1、一般规定 (2)2、金属构架和梯路导轨 (2)3、驱动系统 (4)4、扶手装置和围板 (4)5、梯级、踏板和梳齿板 (6)6、电气系统 (7)7、试运行 (11)8、安装验收 (12)附录:图1 自动扶梯主要尺寸 (15)图2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主要尺寸 (16)图3 梯级主要尺寸 (17)图4 踏板间隙和啮合深度 (18)1、一般规定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自动扶梯安装工程的专业技术规定、检验要求和验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链条或齿条驱动的普通型、公共交通型整体及组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扳式或带式)的安装工程。

1.2 引用标准GB 16899—201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1.3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至少应设以下安全保护开关和装置:1.3.1 急停开关(上、下);1.3.2梯级下陷保护开关(上、下);1.3.3梯级链断链开关(左、右);1.3.4驱动链断链开关;1.3.5超速保护开关;1.3.6非操作逆转保护开关;1.3.7扶手带断带保护装置(如制造厂提供了断裂强度不小于25KN试验证书则可不设装)1.3.8扶手带入口保护开关(上、下);1.3.9梳齿板开关(上、下);梳齿异物保护装置;1.3.10断、错相保护装置;1.3.11裙板保护装置。

2、金属构架和梯路导轨2.1 金属构架2.1.1 金属构架形式、型材、制作工艺,须符合设计要求和“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5-2001)的规定。

2.1.2 金属构架就位调整后,水平段的水平度允许偏差不大于0.1mm。

2.1.3 金属构架两边与安装中心线对称且平行,允许偏差不大于5mm。

2.2 梯路导轨2.2.1 转向壁(1)转向壁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偏差为0.5mm,基点至转向壁中心应与主轴中心一致。

(2)转向壁与中心线对称且平行,其间允许偏差为±0.5mm,转向壁工作轨距基线的距离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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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40~1.70
注:若速度在上述数值之间,制停距离用插入法计算。制停距离应从电气制动装置动作开始测量。
梯级、踏板或胶带
的名义宽度
(m)自动扶梯每个梯级
上的载荷
(kg)自动人行道每0.4m
长度上的载荷
(kg)
z≤0.66050
0.6<z≤0.89075
0.8<z≤1.1120100
注:1自动扶梯受载的梯级数量由提升高度除以最大可见梯级踢板高度求得,在试验时允许将总制动载荷分布在所求得的2/3的梯级上;
2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速度允许偏差为0~+2%。
6.3.6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制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额定速度
(m/s)制停距离范围(m)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0.50.20~1.000.20~1.00
0.650.30~1.300.30~1.30
0.750.35~1.500.35~1.50
6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6.1设备进场验收
主控项目
6.1.1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技术资料
1)梯级或踏板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或胶带的断裂强度证明文件复印件;
2)对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有扶手带的断裂强度证书复印件。
2随机文件
1)土建布置图;
2)产品出厂合格证。
一般项目
6.1.2随机文件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7梯级间或踏板间的间隙在工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6mm。在自动人行道过渡曲线区段,踏板的前缘和相邻踏板的后缘啮合,其间隙不应大于8mm;
8护壁板之间的空隙不应大于4mm。
6.3.5性能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下,梯级、踏板或胶带沿运行方向空载时的速度与额定速度之间的允许偏差为±5%;
4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啮合深度不应小于6mm;
5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间隙不应小于4mm;
6围裙板与梯级、踏板或胶带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4mm,两边的间隙之和不应大于7mm。当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踏板或胶带之上时,踏板表面与围裙板下端之间的垂直间隙不应大于4mm。当踏板或胶带有横向摆动时,踏板或胶带的侧边与围裙板垂直投影之间不得产生间隙。
1装箱单;
2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3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6.1.3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
6.1.4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
6.2土建交接检验
主控项目
6.2.1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空,垂直净高度严禁小于2.3m。
6.2.2在安装之前,井道周围必须设有保证安全的栏杆或屏障,其高度严禁小于1.2m。
一般项目
6.2.3土建工程应按照土建布置图进行施工,且其主要尺寸允许误差应为:
提升高度-15~+15mm;跨度0~+15mm。
6.2.4根据产品供应商的要求应提供设备进场所需的通道和搬运空间。
6.2.5在安装之前,土建施工单位应提供明显的水平基准线标识。
6.2.6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1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
2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
6.3.3电气设备
一般项目
6.3.4整机安装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梯级、踏板、胶带的楞齿及梳齿板应完整、光滑;
2在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入口处应设置使用须知的标牌;
3内盖板、外盖板、围裙板、扶手支架、扶手导轨、护壁板接缝应平整。接缝处的凸台不应大于0.5mm;
2当自动人行道倾斜角度不大于6°,踏板或胶带的名义宽度大于1.1m时,宽度每增加0.3m,制动载荷应在每0.4m长度上增加25kg;
3当自动人行道在长度范围内有多个不同倾斜角度(高度不同)时,制动载荷应仅考虑到那些能组合成最不利载荷的水平区段和倾斜区段。
6.3.7电气装置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电源插座、检修和维护所必需的照明电源。
6.3整机安装验收
主控项目
6.3.1在下列情况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必须自动停止运行,且第4款至第11款情况下的开关断开的动作必须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
1无控制电压;
2电路接地的故障;
3过载;
4控制装置在超速和运行方向非操纵逆转下动作;
5附加制动器(如果有)动作;
6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部件(如链条或齿条)断裂或过分伸长;
6.3.8观感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行和下行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梯级、踏板或胶带与围裙板之间应无刮碰现象(梯级、踏板或胶带上的导向部分与围裙板接触除外),扶手带外表面应无刮痕。
2对梯级(踏板或胶带)、梳齿板、扶手带、护壁板、围裙板、内外盖板、前沿板及活动盖板等部位的外表面应进行清理。
7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无意性)缩短;
8梯级、踏板或胶带进入梳齿板处有异物夹住,且产生损坏梯级、踏板或胶带支撑结构;
9无中间出口的连续安装的多台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中的一台停止运行;
10扶手带入口保护装置动作;
11梯级或踏板下陷。
6.3.2应测量不同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测量时,电子元件应断开。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000Ω/V,且其值必须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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