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端销售门店规章制度

合集下载

实体店导购规章制度内容

实体店导购规章制度内容

实体店导购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导购员的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店铺的正常运营和顾客的利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店内所有导购员,包括全职导购员和兼职导购员。

第三条导购员在店铺内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第四条店铺负责人有权根据店铺的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导购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积极引导顾客,提供专业咨询,协助完成销售任务,保持店内环境的整洁和秩序等。

第六条导购员需要对店铺内的商品了解清楚,熟悉各种销售技巧,提高自身的销售业绩。

第七条导购员需要按照店铺的规定,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完成各项销售任务。

第八条导购员需要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与同事和顾客交往时要礼貌文明,不得发生争执和冲突。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九条导购员在店铺内工作期间需要穿着整洁,着装得体,不得违反店铺的着装规定。

第十条导购员需要严格遵守店铺的营业时间,不得擅自早退或延后下班。

第十一条导购员需要保持店铺的卫生和整洁,定期清洁店铺内的货架、商品和地面等。

第十二条导购员不得在店铺内私自接收小费或接受顾客的礼物,不得从事与店铺无关的交易活动。

第十三条导购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诋毁店铺的声誉,不得散布不实言论或传播虚假信息。

第十四条导购员在处理退换货等问题时需遵守店铺的相关规定,确保顾客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导购员在与顾客交流时要保持耐心和细致,不得因个人原因对待顾客态度恶劣。

第四章纪律处分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导购员,店铺负责人有权给予批评、警告、罚款、停职等处分。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规定,损害店铺利益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导购员,店铺负责人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导购员对店铺负责人的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向店铺负责人提出申诉,情况严重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店铺的导购员。

第二十条对于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店铺负责人同意并进行公告后方可执行。

终端销售管理制度

终端销售管理制度

终端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企业终端销售行为,提升销售业绩和客户满意度,保护企业利益和品牌形象,订立本终端销售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订立,并适用于公司内全部销售人员及相关部门,包含直营和渠道销售。

第二条术语定义•终端销售:指公司产品或服务最终交付给客户的过程,包含线上和线下销售。

•销售人员:指具备销售职能,负责推动产品或服务销售的员工。

第二章终端销售流程第三条销售准备1.销售人员应熟识公司产品或服务的特点、优势、定价等信息,以便能够有效沟通和推销。

2.销售人员应了解目标客户群体的需求和购买习惯,并依据实际情况订立销售策略,以提高销售成功率。

第四条客户接待1.销售人员应自动与客户进行接触,并了解其需求。

2.销售人员需友好、专业地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向其介绍适合的产品或服务。

3.销售人员需依照公司规定的价格政策进行报价,并不得私自调整价格或予以额外优惠。

第五条销售谈判1.销售人员应依据客户需求和产品特点,与客户进行谈判,以达成销售合作意向。

2.销售人员应呈现产品或服务的优势和价值,使客户认得到购买的必需性和价值。

3.销售人员需严格依照公司订立的销售政策和合同条款进行谈判,不得违规操作。

第六条确认订单1.销售人员与客户达成销售合作意向后,应及时确认订单,并核实订单信息的准确性。

2.销售人员应将订单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并确保订单与实际交付的产品或服务相符。

第七条产品交付1.销售人员应依照公司内部流程,将销售订单交由相应的部门进行产品或服务的布置和交付。

2.销售人员应与客户保持及时沟通,以确保交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销售人员需供应客户签收确认,确保产品或服务交付的完成。

第三章销售行为管理第八条销售业绩考核1.公司将依据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嘉奖或惩罚。

2.销售人员应遵守公司内部销售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以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销售工作,避开违规行为。

线下专卖店规章制度5篇

线下专卖店规章制度5篇

线下专卖店规章制度5篇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线下专卖店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线下专卖店规章制度篇1为了创造一支以店面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1、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

2、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店面形象、透露店面机密;3、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店面形象;4、员工上钟实行轮牌制,不得抢牌、挑牌、跳牌;更不准拒客、挑客;5、员工上钟操作必须按照技术流程完成,不得偷工减料;6、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卫生实行区域包干制,必须做到整洁清爽;7、认真听取每为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部门处理8、本店面不享受任何险种;9、员工服务态度:①热情接待每为客户。

作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②了解各产品的性能,向客户合理的介绍;③工作后,对本次服务是否满意?麻烦您对我们的服务多提宝贵意见!跟单!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线下专卖店规章制度篇21.专卖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

所有专卖店由店长编排每月《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改动。

员工不得私自换班,换班需提前一天申请,并取得店长同意方可,没有同意申请误般按矿工处理,员工每月换班不得超过3次,店长不得与员工换班。

2.所有员工应于营业前15分钟到达专卖店,并签到,否则按迟到处理。

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签到,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替他人签到。

3.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1分钟罚款1元,以此类推,迟到1小时按旷工处理(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月迟到3次以上者通报上级给予处罚或辞退。

若因为前一天加班时间太长而引起的迟到,店长应视情况处理,在适合范围内的可不计迟到。

终端销售门店管理规章制度

终端销售门店管理规章制度

终端销售门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终端销售门店的经营,提高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终端销售门店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管理、财务管理、产品管理、服务管理等。

第三条终端销售门店应按照本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门店的正常运营。

第四条终端销售门店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终端销售门店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第六条终端销售门店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当地的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第七条终端销售门店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员工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终端销售门店应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不断提升门店服务水平。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九条终端销售门店应建立完善的员工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员工的行为和工作。

第十条终端销售门店应择优录用员工,确保员工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终端销售门店应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终端销售门店应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三条终端销售门店应加强员工之间的协作和团队合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十四条终端销售门店应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员工的正当权益和利益。

第十五条终端销售门店应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素养。

第十六条终端销售门店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职业技能考试,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终端销售门店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增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第十八条终端销售门店应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

第十九条终端销售门店应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需求合理安排财务预算。

第二十条终端销售门店应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经营的正常运转。

终端销售门店规章制度

终端销售门店规章制度

终端销售门店规章制度终端销售门店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直接联系的纽带,是市场开拓与销售终端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终端销售门店的良好运营以及促进企业与消费者之间诚信合作,制定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一、门店管理制度1.门店开业前准备工作(1)门店所有权及营业执照,相关证照齐全,交纳税费清楚。

(2)门店内装修、设施符合相关规定。

(3)门店人员配备齐全,员工文明服务,形象良好。

2.营业时间门店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营业,员工不得在营业时间内私自离开或早退。

3.门店卫生门店日常保洁要做好,保持门店干净、整洁。

要定期对门店进行彻底清洁,如对地面、窗户、桌椅等进行清洁。

4.门店安全门店内不得设置不安全因素,如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

门店要定期对消防设备、电器设备等进行维护,保证安全性。

5.客户服务门店要提供优质的服务,员工需有礼貌,接待客户热情周到。

消费者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不得存在耍赖、拖延处理等现象。

6.门店促销活动门店促销活动要遵循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不当行为。

二、销售管理制度1.门店销售管理门店销售人员需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试,熟悉产品知识、销售技巧。

在销售过程中,不得采用欺骗、强迫等不当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价格管理门店销售的产品价格应符合市场价格,不得存在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3.销售准则门店销售人员要文明服务,不得进行不良竞争、恶意攻击竞争对手等不当行为。

4.销售记录门店销售记录应做详细,包括销售时间、商品名称、数量、价格等信息。

三、员工制度1.招聘制度门店招聘应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循人才平等、能力优先的原则。

2.员工管理门店应制定员工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的员工档案,对员工的考勤、培训、绩效等进行管理。

3.员工奖惩制度门店应对员工进行奖惩,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规或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处罚或辞退。

四、其他制度1.财务管理门店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要定期查收收入和支出、开具发票及储存,保障财务收支的准确性和规范化。

店面销售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店面销售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店面销售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店面销售行为,保障公司利益,提升店面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所有店面销售人员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规行为,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三条店面销售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对公司、客户和同事要保持敬畏和尊重。

第四条店面销售人员必须积极学习和提升专业知识,提高销售技能,以提升销售绩效。

第五条店面销售人员应当恪尽职守,忠诚于公司,认真履行销售工作,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六条店面销售人员在工作中要端正态度,尊重客户,维护公司形象,做到言行一致,言行得体。

第二章店面销售行为规范第七条店面销售人员不得强迫、欺骗客户购买产品,不得虚假宣传产品质量和效果。

第八条店面销售人员不得私自调整产品价格,不得私自向客户收取额外费用。

第九条店面销售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故意拖延客户需求,不得恶意截留客户信息。

第十条店面销售人员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收受贿赂,不得参与非法集资和传销活动。

第十一条店面销售人员应当保护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第十二条店面销售人员应当遵守公司制度,遵循上级安排,不得擅自决定事项,不得私自行动。

第三章店面销售管理第十三条店面销售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公司的培训和考核,不合格者应接受再培训或调整工作。

第十四条店面销售人员应当遵守销售管理制度,认真执行销售计划,提高认认真做好每一单销售记录,保持销售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五条店面销售人员应当积极开拓市场,挖掘潜在客户资源,提高销售业绩。

第十六条店面销售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同事和谐相处,共同促进销售目标的实现。

第十七条店面销售人员应当积极向管理层反映市场动态和客户需求,提出改进建议,助力公司销售业务的发展。

第十八条店面销售人员应当勤奋敬业,不断完善自我,提升专业技能,以更好地为公司和客户服务。

第四章店面销售奖惩办法第十九条对于表现卓越的店面销售人员,公司将给予适当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表彰、奖金、晋升等。

门店销售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门店销售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门店销售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店销售员工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门店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本门店工作的销售员工,涉及销售员工在门店工作期间的行为准则、权利义务、奖惩机制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同时结合本门店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第四条门店销售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惩处。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五条门店销售员工应当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调整工作时间,违反者将受到警告、扣工资等处罚。

第六条门店销售员工应当保持工作状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玩手机、打瞌睡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对于频繁发生此类情况的员工,将给予相应处罚。

第七条门店销售员工应当保持个人仪容整洁,不得穿着不得体、头发杂乱等影响形象的行为,对于违反规定者,将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处罚。

第八条门店销售员工应当遵循客户至上的原则,善待每一位顾客,不得对顾客采取不敬、冷言冷语等不良态度,对于恶劣行为的员工,将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九条门店销售员工有权享受法律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有权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活动,提升自身素质。

第十条门店销售员工有义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声誉。

第十一条门店销售员工有义务维护公司设备设施,合理使用工作物品,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等行为,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门店销售员工有义务积极配合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章奖惩机制第十三条对于表现优秀,为公司带来销售业绩提升的销售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如提升薪资、发放奖金等。

第十四条对于频繁违反规章制度,工作不认真负责,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销售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罚,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工资等。

第十五条对于涉嫌违法犯罪,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销售员工,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处理,严肃处理。

终端销售与经销商管理制度

终端销售与经销商管理制度

终端销售与经销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为了规范终端销售与经销商管理工作,提高企业销售业绩和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销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全部涉及终端销售与经销商管理的相关人员及工作事项。

第三条定义1.终端销售:指本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的活动。

2.经销商:指与本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经销商负责销售本公司产品的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第二章终端销售管理第四条终端销售渠道管理1.本公司将建立完善的销售渠道管理体系,包含但不限于与经销商的签约、市场推广、销售培训等。

第五条终端销售合同管理1.终端销售合同应由本公司与最终用户签订,明确产品品种、数量、价格、交付时间及其他相关条件。

2.终端销售合同的更改、解除等事项应遵从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书面协议双方共同确认。

第六条终端销售数据分析与跟踪1.本公司将建立销售数据手记系统,定期分析产品销售情况,并依据数据结果进行销售策略的调整与优化。

2.终端销售数据应进行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以保护企业和客户权益。

第七条客户投诉处理1.对于终端客户的投诉,本公司要及时调审核实,并依据实际情况合理处理,确保客户满意度。

2.客户投诉处理的结果应做相应记录,并进行反馈与改进。

第三章经销商管理第八条经销商选拔与考核1.经销商的选拔应依据其运营本领、市场资源、信誉度等因素进行评估,并与其签订合作协议。

2.对已签约的经销商,本公司应定期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其销售额、市场份额、售后服务等指标。

第九条经销商销售政策1.本公司将订立完善的经销商销售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价格政策、促销政策、销售嘉奖政策等,以激励经销商乐观推动销售。

第十条经销商协议管理1.与经销商签订的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含但不限于销售区域、销售目标、售后服务等。

2.经销商协议的更改、解除等事项应遵从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书面协议双方共同确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员工守则一、总则1、爱店如家,忠于职守,以礼相待,合作,努力学习,遵章守纪。

2、店长、领班要大公无私、严格管理、严于律己,模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服从上级,员工必须认真完成上级分派的工作,不得拒绝、推诿或无故中止。

4、服从上级,员工必须认真完成上级分派的工作,不得拒绝、推诿或无故中止。

5、营造团结、和谐的氛围,弘扬互帮互助、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工作守则1、门店员工都必须遵守门店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规定及纪律。

2、门店禁止任何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门店财产。

3、门店禁止任何个人损害公司形象、声誉。

4、门店禁止任何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门店利益或影响门店发展。

5、门店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造就一支努力上进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6、门店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将给予奖励、表彰.7、门店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8、门店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9、门店欢迎员工就门店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做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10、门店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要求员工端正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11、门店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2、门店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制,不断壮大门店的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13、维护门店纪律,对任何违反门店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三、安全守则1、门店所有员工应随时注意防火安全,并有责任预防、发现并报告火灾隐患。

2、员工在下班时应注意门窗、电器电源是否关闭,确认关闭后方能离开。

3、员工加班时,应保持门店大门的关闭,避免发生公司财务损失。

4、离开/外出时应确认门窗、电器电源关闭。

5、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收银台,门店每天必须按公司规定存放货款及备用金。

四、守则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门店的义务。

2、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门店秘密,更不准出卖门店秘密。

3、门店秘密是关系到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只限一定围的员工知道的事项,门店秘密包括下列事项:A、产品信息:新产品开发、采购信息及价格、进货渠道等;B、经营信息(1)销售数据,经营情况;(2)其它领导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4、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

其他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的秘密。

5、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6、对于有意窃取门店级资料,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人事制度一、用工制度1、公司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员工,控制计划外用工。

2、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择优上岗,优化用人结构。

3、公司视德者至上,重点培养德才兼备者。

二、试用期1、新录用的员工进入门店的前七天为适应期,7天之后转入试用期(其中前7天试用期工资统一为人民币30元整,不计提成;试用期视工作情况而定,最多不超过3个月)。

试用期间由店长或领班进行辅导,把店铺的规、商品知识及业务流程技巧传授给新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将转为正式员工。

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将予以辞退。

2、试用期如果不合格,提前3天告知对方离职。

3、试用期主动要求离职,需提前3天告知店长并办理离职手续。

三、员工招聘1、我们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并在工作中实现自我价值。

在职位空缺的情况下,优先进行部招聘。

部招聘实行“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获聘者到岗后需经过1-3个月的考察期,接受各方监督,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考察期间仍按原岗计薪。

2、部无合适人选的情况下,再对外进行招聘。

四、员工入职1、新员工正式上班之日须到办理入职手续(填写员工资料卡、交复印件)并由店长交给人事部备案、建档,以其报到日作为起薪日;若不办理入职手续擅自到部门上班的员工,人事部门不认可其为本门店员工,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本人自理。

2、我们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提供的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公司有权提前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任何形式的补偿,同时保留追究对方责任的权利。

五、员工转正员工转正需填写《新员工转正审批表》,店长填写考评结果及意见,并把意见反馈给人事部门,员工还需经理论考试、实际操作等考核合格后方予以转正。

六、调动与晋升1、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员工的工作表现、潜在能力等方面,可对员工做适当的岗位调动和职位晋升。

2、员工由低岗(级别)调至高岗(级别)均需一个月的考察期,考察期工资按原岗位发放,考核合格者,方按新岗位调整工资。

考查不合格者,不予晋升。

3、员工暂时调动(借用)需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主管核准后,交人事部门审核备案,领班及店长暂时调动(借用)的需报总经理批准。

4、门店员工的晋升:参见《店员晋升制》(附后)七、辞职1、试用期,任何一方均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天通知终止试用。

2、员工要求辞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申报,经批准按规定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方可离职。

3、员工离职前(离职报告递交之后),需继续在岗位上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请长假或请假累计超过一星期(特殊情况除外)。

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者,按旷工处理,当月工资及提成奖金等暂停发放,同时在办离职手续,需补偿旷工期间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4、离职员工的当月工资及奖金按公司规定的工资发放时间发放。

办理完离职手续的员工与公司不再存有任何劳动关系。

八、辞退1、员工有违反法律法规、门店规章制度或其它规章制度以及严重失职行为,将立即被终止合同,予以辞退且不支付任何补偿金,同时保留追究对方责任的权利。

2、辞职或被辞退(除名、开除)的员工必须在批准后三天办清离职手续,否则,公司将通过劳动部门和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章考勤制度一、出勤1、各门店员工的排班时间由店长根据门店工作需要合理制定,但排班表需交人事部门留存一份。

2、门店员工平时上下班实行指纹打卡考勤,月底由店长汇总当月考勤。

3、员工用餐时间为半小时,超时以脱岗论处,用餐时间包括离店时间及店用餐时间。

4、员工不得擅自调班,否则公司将追究店长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将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5、公司薪资发放日为每月10日,每月3日前需将上月考勤报表交人事部门,考勤(赔款计算说明等信息)须由制表人、店长签字确认,人事部门方予以认可。

二、缺勤1、迟到、早退、脱岗上班晚于上班规定的时间为迟到,下班早于规定的时间为早退。

凡迟到、早退及脱岗10分钟以者,罚款10元;10分钟至半小时,罚款20元;半小时至4小时,以旷工半天处理,罚款50元;4小时以上者,以旷工处理,罚款100元。

2、旷工未按照月度排班表规定的上班时间出勤视作旷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没有考勤记录者、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经批准、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未到岗、离职申请未经批准记为旷工)。

月累计旷工达三天者,予以辞退,扣除旷工期间工资及当月绩效奖。

若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有权要求赔偿。

3、事假(1)员工因处理重大私事(主要指:个人结婚、生子,家里父母、兄弟姐妹发生重大事故,)无常上班而请假称为事假,事假的申请应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原则。

家人因重病住院手术或严重受伤住院,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便人事部核实。

(2)事假的最小计算单位为4小时,事假当月累计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天。

(3)事假申请审批必须在前一天17:30之前完成。

如遇特殊情况,须以形式向店长口头请假,由店长代办请假手续,在假期结束后工作首日填写《假期审批单》补办手续,逾期未办,以旷工论。

事假扣款=日工资×请假天数;4、病假(1)员工因病无常工作而请假称为病假。

病假的最小计算单位为4小时,员工申请病假须持医院的有效证明(病历卡、药费单、病假证明),若无则视同事假;如假冒或骗取病假单,一经发现,作旷工处理并予以纪律处分。

(2)病假申请审批必须在前一天17:30之前完成。

如遇特殊情况,须以方式向店长口头请假,由店长代办请假手续,在假期结束后工作首日填写《假期审批单》补办手续,逾期未办,以旷工论。

病假3天之,病假期间工资=60%日工资×请假天数;病假4至7天,病假期间工资=30%日工资×请假天数;病假7天以上,病假期间无工资。

日工资=底薪÷30天5、加班(1)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业务需要或店长指定需继续工作,称为加班。

分为延时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

任何情况下自愿增加的额外工作时间,不称之为加班。

(2)门店原则上不安排员工超时工作,并规定员工为完成计划本职工作的超时部分,不列入加班。

加班的工作围:上级主管交办或新增的岗位职责以外的工作任务;店铺安排的突发性工作任务。

(3)门店严格控制加班,如确需加班,须于事前提出并填写《加班审批单》。

原则上员工加班须在事后安排调休,如实在无法安排调休,公司酌情给予适当补贴。

(4)门店员工每月享有一定时间的正常调休日。

如正常调休期间上班,公司将支付加班费。

未调休补贴=日工资×未调休天数日工资=底薪÷30天第四章员工培训1、培训期间员工管理权归培训负责部门,期间按照正常工作进行考勤,由培训部记录,事后将书面考勤记录交给人事部门负责人。

2、门店在收到培训通知后,应及时安排同事参加培训。

通常情况下培训计划会提前15 7天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发送到门店。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天反馈给培训项目负责部门。

否则,在培训实施期间未参加培训的同事将被视为旷工处理。

3、员工在接受培训时,必须遵守纪律(附“培训培养制度”)4、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重新安排补训,补训一次为限;仍不合格者,报请部门主管予以处理。

5、人事部门根据《员工培训档案表》,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司的人事部门管理系统。

员工培训成绩记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加薪、降职、减薪等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惩制度一、奖励1、员工有以下行为者,予以嘉奖(当月薪资奖励50元)。

(1)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2)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3) 其他类似行为者。

2、员工有以下行为者,予以记小功(当月薪资奖励100元)。

(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且被证明行之有效者。

(3)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同事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者。

(4)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 其他类似行为者。

3、员工有以下行为者,予以记大功(当月薪资奖励200元)。

(1)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2)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之事迹者。

(4) 其他类似行为者。

4、员工有以下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员工评奖。

(1) 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