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行业广告及相关法规的分析与对策
烟草行业广告及相关法规的分析与对策

本科学年论文题目:当代烟草行业广告及相关法规在我国发展现状----严格管制下我国烟草行业的营销策略分析和解决对策学生姓名王子丰学号2011106102指导教师尹蓓院系新闻传播学院专业广告年级2011级教务处制年月诚信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本人所呈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
毕业论文(设计)中凡引用他人已经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数据、观点等,均已明确注明出处。
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在网上发表的论文。
特此声明。
论文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摘要:“吸烟有害健康”这一观念在不断的灌输和长久的耳濡目染下现在已经深入人心,在世界各国烟草广告都受到程度不一的限制,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颁布,我国的烟草行业广告也被进行了明确的约束和严格的禁止。
而《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使得烟草广告更加步履维艰。
本文不涉及国家相关法律的合理性讨论,仅从市场营销的角度对在严格法律法规管制情况下我国烟草行业广告的现状加以阐述,并且从一个广告人的角度对在此环境下烟草行业应该如何确立市场营销策略以及行业广告的发展方向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烟草行业广告;严格管制;市场营销策略;发展方向目录一.烟草广告出现及相关限制法规文献综述 (5)二.我国烟草广告的发展历程 (6)三.关于我国烟草行业广告营销策略与营销对策的几点建议 (8)四.结论 (10)五.参考文献 (11)引言我国对烟草行业广告的限制放在全世界来看都可以算是极为严格的,但是烟草行业的利润巨大举世皆知。
由此各烟草公司殚精竭虑,利用现行广告管理法规中的漏洞或者语意不明的法律条文,变换各种方式,展开多元化的宣传方式,希望得到公众的关注,如化身赞助企业,举行研讨会,制造假新闻等等手段来变相进行广告宣传,造成其广告形式混乱,表达隐晦,往往让观众不知所云。
笔者旨在通过对烟草广告在我国的现状进行阐述与分析,能为烟草广告以后的发展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使得如今的混乱化和半公开化的烟草行业广告得到一定程度的规范。
杜绝烟草广告情况汇报

杜绝烟草广告情况汇报近年来,烟草广告在我国依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尽管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对烟草广告进行了严格限制,但是在一些地方和场合,仍然可以看到一些烟草广告的存在。
为了杜绝烟草广告,我们需要对当前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汇报和分析,以便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加以解决。
首先,我们需要关注的是烟草广告的存在形式。
在一些公共场所,如车站、商场、体育场馆等,仍然可以看到一些烟草品牌的广告牌或者宣传海报。
此外,一些娱乐场所和网络平台也存在着烟草广告的情况,这些广告往往会对公众产生一定的影响,增加了烟草消费的诱惑和吸引力。
其次,我们需要关注烟草广告对公众健康的影响。
烟草广告的存在会给公众传递错误的消费观念,让人们产生错误的认识,认为吸烟是一种时尚或者是一种个性的表达。
这种错误的观念会对公众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增加吸烟的风险,加重吸烟对健康的危害。
再次,我们需要关注烟草广告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未成年人是烟草广告的重要受众群体,他们对各种新奇事物和潮流十分敏感,对烟草广告的影响也更加容易受到。
烟草广告的存在会让未成年人对吸烟产生错误的认识,增加吸烟的可能性,这对未成年人的健康和成长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最后,我们需要关注烟草广告的监管和处罚情况。
当前我国已经有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烟草广告,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监管和处罚的力度还不够,一些违规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制止和惩处。
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和机构对烟草广告的监管进行加强,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以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
综上所述,为了杜绝烟草广告的存在,我们需要综合采取多种措施。
首先,加强对烟草广告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其次,加强对公众的健康教育,增强公众对烟草广告的警惕意识,提高对烟草危害的认识。
再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严格限制烟草广告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最后,加强对烟草广告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烟草广告存在的问题,为杜绝烟草广告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支持。
通过以上的汇报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烟草广告的存在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都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卷烟营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卷烟营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卷烟营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引言:卷烟是一种烟草制品,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然而,由于卷烟行业的庞大市场,卷烟营销成为了一个千亿级别的产业,其营销方式也面临着许多问题。
本文将探讨卷烟营销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目标消费群体的误导性广告宣传卷烟广告经常冠以时尚、自由和个性化的标签,通过卓越的营销手段来吸引年轻人成为其消费者。
这种广告宣传常常将抽烟与自由、帅气、成功等正面形象联系在一起,从而欺骗年轻人。
然而,研究显示,越早开始吸烟的人越容易形成烟瘾,这给青少年的健康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因此,卷烟营销应该通过合法的广告宣传,减少对目标消费群体的误导。
对策建议:1. 加强法律监管:制定法规,严格限制卷烟广告的内容和传播渠道;2. 增加警示标识:广告中应包含明确、醒目的警示标识,如“吸烟有害健康”等;3. 加强教育宣传:通过传媒等渠道,向公众普及吸烟对健康的危害,特别是针对青少年;4. 加强监督力度:建立专门机构,加强对卷烟广告宣传的监督。
二、未成年人滥用卷烟的问题卷烟营销很容易吸引未成年人,他们不具备足够的认知能力和判断力,易受到广告宣传的影响。
这导致了未成年人吸烟率的上升,严重威胁到了他们的健康和未来发展。
卷烟行业应该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负有更大的责任。
对策建议:1. 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加强对卷烟销售的监管,对销售给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2. 组织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学校、家庭、社区等应加强对青少年的健康教育,增强他们抵制卷烟的意识和能力;3. 建立青少年禁烟宣传平台: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渠道,加强对青少年的禁烟宣传,增强社会对未成年人滥用卷烟问题的关注度。
三、卷烟行业对医疗资源的消耗研究表明,与不吸烟者相比,吸烟者的患病风险更高,医疗资源的消耗也更大。
卷烟行业的发展与医疗资源的浪费有密切关系。
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卷烟行业的发展已经导致了医疗资源的紧张。
烟草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烟草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引言:烟草行业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领域,涉及健康、经济和社会等多个方面。
尽管有许多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限制和控制吸烟,但该行业仍然存在着一些重要问题。
本文将分析当前烟草行业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健康问题1. 吸烟导致的健康危害:吸烟与癌症、心血管疾病等严重健康问题密切相关。
大量科学证据已经表明,长期吸食香烟会增加罹患这些严重奋发性危险因素。
2. 青少年吸毒率上升:青少年是最容易开始接触并染毒成为持久使用者群体。
过去几年中不断上升时下元气手机比例倶志可怕。
二.社会问题1. 垄断现象较为突出:部分大型国际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垄断市场,把握着话语权并获得巨额利润。
2. 飘渺的广告宣传:烟草行业长期以来运用各种手段进行广告宣传,通过图片、影视作品等形式将吸烟与个人魅力、时尚和自由相联系。
3. 税收利益依赖:一些国家对烟草行业高度依赖税收,会使政府在采取控制措施时遇到困难。
4. 零售市场监管不力:一些零售商存在违法销售的情况,无证销售未成年人和过量销售是较为突出问题。
三.对策分析1. 强化健康教育并完善警示标签:应加强针对青少年的健康教育工作,并在香烟包装上设置更加明显和有威慑力的健康警示标签,提醒吸烟者及其身边人士有关吸烟危害性信息。
2. 加大打击非法商贩行动:建立严格监管机构跟进相关执法处罚,并开展系列整治活动清理非法市场。
保护未成年消费者免受不良商家诱惑。
3. 推进公共政策制订:政府及烟草行业必须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合作,制定更严格的法规,为公众健康承担社会责任。
4. 减少税收利益依赖:政府应积极开展税收多元化工作,减少对烟草行业的过度依赖。
通过促进其他产业发展来实现财政收入多样化。
5. 提高消费者认知水平:通过增加相关信息披露和透明度能帮助消费者更好地理解香烟制造与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并注册商标跋涵追踪查询系统后台化检测问题。
6. 推动全球合作与沟通:国际组织、非营利机构、民间组织等各类相关方应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烟草行业改革,并分享全球范围内实施限制措施经验。
国内烟酒广告监管制度的问题与对策

国内烟酒广告监管制度的问题与对策目前,中国吸烟人口居于全球第一位,而其酗酒问题也逐渐崛起。
吸烟和酗酒都被视为非常危险的行为,会给人身体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甚至会导致死亡。
然而,尽管吸烟和酗酒带来如此大的风险,国内却存在着不少烟酒广告,这使得人们更容易接触到烟酒,并养成相应的不良习惯。
因此,国内应该对烟酒广告进行有效的监管,以避免社会卫生问题的发生。
烟酒广告监管制度问题:目前,国内对于烟酒广告的监管主要是由广告监管机构负责的。
这些机构会对广告的内容、宣传方式及广告代言人进行审核,以确保广告不会误导消费者。
然而,国内的烟酒广告监管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一些烟酒广告的宣传方式会伪装成某些文化活动,使得这些广告变得更加难以被监管。
其次,烟酒广告中往往会使用明星代言人,这使得广告即使存在问题,也不容易被禁止。
此外,烟酒广告的宣传方式不仅局限于电视广告和海报广告,还存在利用网络广告、挂横幅、街头喊卖等手段的情况,这些广告更加难以被发现和监管。
尤其是在社交媒体上,很多烟酒品牌会通过明星代言或者植入广告的方式来宣传自己,而这些行为经常逃避监管机构的审查。
烟酒广告监管制度解决办法:为了有效解决本文提出的问题,国内需要对烟酒广告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管。
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监管力度,保证烟酒广告不会通过各种手段误导消费者。
一些烟酒广告的宣传方式会伪装成某些文化活动,使得这些广告变得更加难以被监管。
因此,监管机构需要对广告宣传方式进行更细致的审查,确保其符合法规规定。
相应的,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广告发布单位的许可和资格审查,对无资质的发布单位进行取缔、处罚。
二、加强对烟酒广告代言人的审查。
烟酒品牌通常会利用明星代言来宣传自己,监管部门应对这些代言人进行更严格的审查。
除了监管机构的审查,消费者应该通过正当的途径了解代言人背景并引导其评判代言行为合理性。
三、加强监管部门对烟酒广告的监督能力,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烟草广告法律法规解读

烟草广告法律法规解读烟草广告法律法规对烟草产品的广告和促销进行了规范和限制,旨在减少烟草消费和保护公众健康。
本文将对烟草广告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了解其背后的目的和效果。
一、烟草广告法律法规的目的烟草广告法律法规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众免受烟草广告的负面影响,减少烟草消费,从而降低烟草相关疾病的发生率。
烟草广告往往会美化烟草产品,误导公众,使他们对吸烟的危害性产生错误的认识。
因此,限制烟草广告的发布能够增强公众对烟草危害性的认识,并更好地保护公众健康。
二、烟草广告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烟草广告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覆盖了各个广告媒介,包括电视、广播、报刊、杂志、互联网以及户外广告等。
这些法规限制了烟草广告的内容、方式和时长,以确保烟草广告不会误导公众或引诱人们吸烟。
三、烟草广告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1.禁止在广告中美化烟草产品。
烟草广告法律法规要求广告中不得出现任何美化烟草产品的信息,包括烟草产品的口味、气味、颜色等。
这样的规定旨在避免误导公众,使他们对吸烟的危害性有正确的认识。
2.限制烟草广告的发布时间和地点。
烟草广告法律法规规定了在电视、广播等媒体中发布烟草广告的时间限制,一般限制在夜间和儿童节目中不得发布。
此外,烟草广告在学校周围、医疗机构和儿童频繁出入场所等地也是禁止的。
3.禁止使用明星或运动员代言烟草产品。
烟草广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明星或运动员代言烟草产品。
这是为了避免公众因明星或运动员的参与而误以为吸烟是一种高尚或健康的行为。
4.限制烟草广告的文字和图片。
烟草广告法律法规要求烟草广告中的文字不得美化吸烟行为,图片也不能渲染吸烟的积极形象。
这样的规定旨在减少公众对吸烟的误导和吸引。
四、烟草广告法律法规的效果烟草广告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于减少烟草消费和保护公众健康产生了积极的效果。
限制烟草广告的发布不仅增强了公众对烟草危害性的认识,也减少了公众对烟草产品的购买欲望。
此外,烟草广告法律法规还促使烟草公司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安全,进一步减少了烟草相关疾病的发生率。
探讨烟草企业市场营销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探讨烟草企业市场营销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烟草企业的市场营销一直备受关注,因为其所涉及的问题不仅涉及到本行业的发展,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的公共健康问题。
然而,在烟草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相应的对策也需要不断地调整和完善。
问题一:虚假宣传与误导消费者在烟草企业的市场营销中,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做法屡屡出现,烟草企业通过广告、明星代言等手段来宣传自己的产品,有些宣传中会夸大产品的功效和安全性,这种宣传往往误导消费者,使其对产品的评价产生误解。
对策一:完善监管制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针对烟草企业市场营销中存在的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问题,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建立监管制度,制定相关法规,加强对烟草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同时,可以建立专业的检测机构,对市场上的烟草产品进行检测和评估,为消费者提供真实、详尽的产品信息。
问题二:广告影响力大,突破监管烟草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中,广告的影响力很大,但对广告的监管一直是个难题。
烟草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广告宣传,如户外广告、电视广告、杂志广告等,这些广告不仅可以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潜在的危害。
对策二:加强广告监管,完善相关法规针对广告对消费者的影响和危害,需要加强广告监管,立法完善相关法规。
采取一系列措施,监管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加强对烟草广告的审查和查处力度,维护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同时,还可以通过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学校和企业等场所的广告空间推广有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消费者的健康意识和责任感,鼓励大众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问题三:滥用促销手段,加大消费者负担在烟草企业的市场营销中,促销活动是一个常见的手段。
通过促销活动,企业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增加销售,但是,如果过度依赖促销手段,或者使用不当,就会加大消费者的负担,同时影响市场秩序。
对策三:控制促销成本,完善促销规范在促销活动方面,烟草企业需要合理使用促销手段,控制成本,防止滥用、乱象,制定促销规范,限定促销对象和促销时间。
卷烟营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卷烟营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引言二、卷烟广告与宣传误导消费者1. 广告的影响力2. 潜在的健康风险三、对年轻人的不当诱导1. 青少年启蒙期容易受到影响2. 营销手段针对年轻群体四、控制力度不足与监管漏洞1. 特许经营管理不严格2. 假冒伪劣产品泛滥成灾五、建议与改进措施1. 强化法律法规监管和执行力度2. 提高消费者对卷烟健康风险的认识六、结论引言:卷烟是一种有潜在健康风险的商品,但在卷烟营销工作中存在许多问题。
本文旨在分析和探讨当前卷烟营销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二、卷烟广告与宣传误导消费者广告是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重要因素之一。
然而,卷烟广告往往通过宣传手法误导消费者,使他们对卷烟有一种错误的认识。
广告中常用的美颜、英雄主义、浪漫等元素,让消费者对吸烟产生美好的幻想,进而形成购买欲望。
这种误导性的营销手段不仅加剧了公众对卷烟的需求,还带来了卷烟相关健康问题。
潜在的健康风险也是卷烟广告误导消费者的一个重要问题。
许多卷烟品牌在广告中花大力气宣传自己生产环境的洁净、质量把关以及拥有新技术等诱人因素,声称自己是品质可靠并且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
然而,吸烟与肺癌、心脑血管疾病等严重健康问题之间的关联已经被大量科学证据所证实。
因此,卷烟广告对于消费者健康意识和信念的忽悠是十分错误和危险的。
三、对年轻人的不当诱导青少年是卷烟营销中的重要目标群体。
青春期是个人形成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关键时期,他们对外界信息更加敏感和易受影响。
然而,当前一些卷烟品牌通过利用青少年启蒙期容易受到影响的特点来针对这一群体进行营销活动。
例如,在电视剧、电影和音乐视频中频繁出现吸烟场景,有些明星甚至通过自己的言行示范来宣传吸烟。
此外,卷烟品牌还会利用活动赞助、礼品赠送等手段来诱导年轻人尝试吸烟。
他们通过与流行文化和娱乐产业的合作,将吸烟与年轻、自由、潮流等元素挂钩,使年轻消费者视吸烟为个性标志和追求潮流的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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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年论文题目:当代烟草行业广告及相关法规在我国发展现状----严格管制下我国烟草行业的营销策略分析和解决对策学生姓名王子丰学号2011106102指导教师尹蓓院系新闻传播学院专业广告年级2011级教务处制年月诚信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本人所呈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
毕业论文(设计)中凡引用他人已经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数据、观点等,均已明确注明出处。
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在网上发表的论文。
特此声明。
论文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摘要:“吸烟有害健康”这一观念在不断的灌输和长久的耳濡目染下现在已经深入人心,在世界各国烟草广告都受到程度不一的限制,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颁布,我国的烟草行业广告也被进行了明确的约束和严格的禁止。
而《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使得烟草广告更加步履维艰。
本文不涉及国家相关法律的合理性讨论,仅从市场营销的角度对在严格法律法规管制情况下我国烟草行业广告的现状加以阐述,并且从一个广告人的角度对在此环境下烟草行业应该如何确立市场营销策略以及行业广告的发展方向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烟草行业广告;严格管制;市场营销策略;发展方向目录一.烟草广告出现及相关限制法规文献综述 (5)二.我国烟草广告的发展历程 (6)三.关于我国烟草行业广告营销策略与营销对策的几点建议 (8)四.结论 (10)五.参考文献 (11)引言我国对烟草行业广告的限制放在全世界来看都可以算是极为严格的,但是烟草行业的利润巨大举世皆知。
由此各烟草公司殚精竭虑,利用现行广告管理法规中的漏洞或者语意不明的法律条文,变换各种方式,展开多元化的宣传方式,希望得到公众的关注,如化身赞助企业,举行研讨会,制造假新闻等等手段来变相进行广告宣传,造成其广告形式混乱,表达隐晦,往往让观众不知所云。
笔者旨在通过对烟草广告在我国的现状进行阐述与分析,能为烟草广告以后的发展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使得如今的混乱化和半公开化的烟草行业广告得到一定程度的规范。
一.烟草广告出现及相关限制法规文献综述学术界对烟草在我国出现的时间一直存在着争议,总的来说有两种主要观点。
其一是许多学者认为烟草是于明朝万历年间(约1580年)左右从菲律宾传入台湾,随后传到福建,广东等地,但此说法并没有强有力的实物或者文献支持;相对于此,第二种说法明显更加具有说服力,1980年,广西博物馆文物队在广西合浦县“上窑明窑遗址”发现三件明代瓷烟斗和一件压槌,压槌上刻有“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四月二十日造”。
这些实物对中国烟草起源于“明万历年间”的说法提出了疑问。
因此,有的学者经过考证,认为烟草在1549以前已经传入我国的广东。
[1]自从烟草传入,我国便成为了烟草消费的大国。
屈辱的鸦片战争的使整个中国认识到了烟草这种东西的危害,国家也一直在宣传烟草的危害同时颁布各种法律限制其发展,但直到今天,也就是2012年,据权威统计,我国仍然有超过3亿的吸烟者[2],同时我国吸烟者人数世界第一(近3.01亿)。
一半以上的中国男人吸烟(52.9%),仅次于俄罗斯。
同时,我国的男性吸烟者人数世界第一(2.881亿),女性吸烟者人数位居世界前列。
虽然中国女性吸烟率不高(2.4%),但是吸烟的中国女性高达1260万人。
但我国烟民的戒烟率不高,曾经吸烟者中不到20%的人戒烟。
巴西、乌拉圭等实施强有力烟草控制法律的国家戒烟率超过35%。
调查表明,我国每年有100万人死于烟草相关疾病。
同时,每年二手烟夺去10万中国人的生命,对不吸烟女性和儿童的影响格外严重。
[3]《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Tobacco Control (WHO FCTC))是有关烟草控制的一个基本公约,2003年5月21日世界卫生大会批准,呼吁所有国家开展尽可能广泛的国际合作,控制烟草的广泛流行。
中国于2003年11月10日正式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鉴于香烟的危害和国际禁烟的大趋势,随着《公约》的签署,我国也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进行限制。
1979年,中国卫生部、教育部、轻工部等五个单位联合发出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公布了《关于宣传吸烟有害与控制吸烟的通知》,表明了我国政府对于控制吸烟问题的政策和立场。
1982年,中国轻工业部发出《关于中国烟草总公司正式成立的通知》,决定从1982年1月台票日起,正式成立中国烟草总公司,实行产供销、人财物的集中统一管理,从而正式确定了烟草专卖和集中管理体制。
1984年,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禁止以一切宣传工作和宣传方式给销售香烟做广告。
1991年7月,中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1997年7月3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鹏签发国务院第223号令,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而对于烟草广告的专项限制法令《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也在1995年1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6号发布。
此条例对烟草广告进行了十分严苛的限制。
自此,烟草广告步入寒冬,市场营销策略趋向无序化,间接广告,变相广告等手段开始出现。
二.我国烟草广告的发展历程烟草广告在我国出现的并不算早,大概于20世纪20年代左右,我国开始出现商业性的香烟广告。
如上海华成烟草公司二十年代推出的名牌产品——“美丽”牌香烟的广告便是在烟盒印上当红的名伶吕美玉的肖像照片,并以此战胜了竞争对手,广告整体效果如图1所示图1 “美丽”香烟硬包装烟标图片来源:文汇读书周报可以看出,在新中国建立前,烟草广告是被政府法律所允许的。
烟草行业的广告在20世纪初期一直处于快速发展期,此时期的英美烟草公司在烟草广告方面投入巨大,早在1909年以前,英美烟草公司就开始在中国大做广告,无锡秦辉祖的《烟草刍议》说:“招徕生意,全赖广告,英美烟草公司广告,一连数十张,凡可张贴之处,几乎到处糊满,华商欲贴,几无空隙明显之墙壁,即偶然能贴一二,旋亦被其糊没,与之计较,徒费唇舌。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的大街小巷、穷乡僻壤,街上行驶的黄包车上、河里航行的船上,甚至连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日记本及旅行用具上,都贴满了或打印上英美烟草公司的产品广告,报纸、电台就更不用说了。
由于英美烟草公司的广告宣传十分发达,“许多的乡村中不知道‘孙中山’是何许人,但很少的地方不知道‘大英’牌香烟。
”[4]英美烟草公司广告的形式五花八门,常见的也是经常使用的形式有:报刊宣传、电影宣传、电台宣传、街头宣传、包装及画片宣传、赠品宣传以及其他形式的宣传。
报刊宣传是英美烟草公司最主要的宣传手段。
早在1906年,英美烟草公司就在上海自办《北清烟报》,每月出一期,每期格式相同,封面居中印有金黄色烟叶一片。
封面的上端列刊名,两旁右注刊行年月,左注“英美烟草公司发行”,并载明“月出一编”字样。
刊物的内容无非是刊载英美烟草公司各牌子香烟的广告等。
1921年1月,英美烟草公司在北京又自办了《英美烟草公司月报》,月出一册。
举凡英美烟草公司的有关活动以及华商的特殊业绩和英美烟草公司在华企业首脑人物的介绍等,尤其是对公司的捐赠活动以及举办宣传活动、促销活动,该报则大肆鼓吹。
除利用自办的报纸进行宣传以外,英美烟草公司不惜花钱在中国国内各有关报刊上大做广告,1923-1926年英美烟草公司在上海报刊做广告共花费白银26 389两。
到了40年代,从1947年开始,上海颐中运销烟草公司开始在每天晚上(除星期日以外)18∶05至18∶45时间内,在上海广播电台“苏州评谈节目”中,对“大前门”、“三炮台”和“白锡包”香烟做广告。
虽然能够收听到的范围仅限于上海附近的地区之内,但所收到的反应“非常令人鼓舞”。
为此,该公司决定,通过短波向全中国各地进行广告宣传。
总的来说,这一时期的中国的烟草广告,实质上是伴随着帝国主义的侵略,外国烟草公司登陆中国之后而慢慢发展起来的。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上海烟草,颐中烟草等大型烟草有限公司的成立,我国的烟草广告行业也逐渐兴旺。
在上世纪八十年达到九十年代初期,我国的烟草广告呈现出大繁荣,因为烟草行业的暴利性,烟草公司做起广告来可谓大手笔。
大红鹰,金圣等烟草品牌甚至把广告做上了央视,作为烟草生产销售大国,中国烟草业在广告上投入巨大,例如在2006年,烟草广告经营额达到16亿元,占全国总体广告额度的1%。
我国的《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第四条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视、电影节目以及报纸、期刊的文章,变相发布烟草广告”,第十条规定“烟草广告中必须标明‘吸烟有害健康’的忠告语。
忠告语必须清晰、易于辨认,所占面积不得少于全部广告面积的10%”。
这几条规定严格的限制了烟草行业广告。
各大烟草公司不得不另谋广告方式。
建立同名文化公司,通过文化公司的名义做广告是很多烟草公司变相宣传的方式。
其中较为成功的有白沙文化集团于04年雅典奥运会时密集宣传的“鹤舞白沙,我心飞翔”,以及娇子香烟的“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富则中国富,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进步则中国进步”和“境由心生自在娇子”,梁启超先生的话看起来与香烟广告并无明显联系,但其言振聋发聩,使人印象深刻,而且公众都知道“白沙”“娇子”是香烟品牌,所以这种假托文化公司广告的变相宣传无疑具有非常好的广告宣传效果。
目前国内烟厂大多实施“品牌传播”。
借助专业行销公司或者文化公司来摸索品牌特有的“传播语言”,这种方法能够有效地规避相关法律。
除了白沙和娇子品牌,红塔山的“山高人为峰”也是范例作品,真实地反映出红塔集团的实力,又有“山”字暗含其中。
大红鹰的“胜利之鹰”也是“杰作”,提炼后的广告词贴近品牌定位又不犯禁。
最为让人叫绝的便是中华烟的“爱我中华”,几乎是明目张胆的宣传但是偏偏叫人挑不出错误。
[5]另外一种较为普遍的方式是钻法律的空子进行文字游戏,我国《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在第三条有明确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
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但是所限制的四类地点之外,烟草广告比比皆是。
如09年江苏省南京市机场高速公路边一块立柱烟草广告牌,上面写着“至尊南京——厅局级的享受”。
而“至尊南京”是一种高档卷烟,每包价格高达100元人民币。
其他的变相宣传手法较为常见的还有成为冠名赞助商,抢夺最为激烈的莫过于赞助F1赛事。
长期以来,被誉为“最烧钱的运动”的F1赛事的主要赞助来源之一就是烟草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