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环境保护监督手册
环境保护检查制度范文

环境保护检查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环境保护的单位和个人。
三、内容1.环保部门责任:(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检查制度,明确检查部门、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及检查标准,确保检查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2)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检查工作,按照计划将检查对象纳入日常检查范围;(3)对环境保护检查工作进行定期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4)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检查和监督指导工作的专业水平;(5)及时报告重大环境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2.检查对象:(1)各种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2)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工程项目;(3)污染源,包括大气、水源、土壤等各类污染源;(4)个人行为,包括乱倒垃圾、乱倒废弃物等违法行为。
3.检查内容:(1)环境规划及环保设施建设情况的检查。
(2)环境治理设施和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
(3)企业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危害及防控措施的检查。
(4)大气、水源、土壤等环境质量的监测和检查。
(5)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情况的检查。
(6)环境违法行为的巡查和监测。
4.检查流程:(1)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和地点;(2)组织检查人员,确保人员到达检查现场并出示有效证件;(3)开展现场检查,仔细查看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情况,检验环境防控措施的有效性,并进行抽样检测;(4)记录检查结果,包括检查内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5)向检查对象告知检查结果,并提出整改要求;(6)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及时核实整改情况。
四、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拒绝接受检查、提供虚假资料、不配合检查、阻碍检查工作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
五、附则本制度于制定后立即实施,并不断完善和修订。
火力发电行业产排污系数手册

4411火力发电行业1适用范围本手册给出了《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目录》中4411火力发电行业电能、电能+热能等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可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火力发电行业工业污染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核算。
本手册产、排污系数指在典型工况生产条件下,消耗单位燃料的污染物产生量与排放量。
涉及的污染物指标包括:工业废水量、工业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工业废气量、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固体废物(粉煤灰)、工业固体废物(炉渣)、工业固体废物(脱硫石膏)。
2注意事项2.1 在本《4411火力发电行业产排污系数使用手册》中,原料均指燃料。
2.2 系数表单中未涉及的燃料、工艺及末端治理技术的产排污系数(1)燃料为生物质类,采用燃料为垃圾的同“产品、原料、工艺、规模”条件下的产、排污系数;(2)燃料为高焦炉混合煤气,参照燃料为天然气类的同“产品、原料、工艺、规模”下的产、排污系数。
高炉煤气的工业废气量产、排污系数采用天然气工业废气量产、排污系数除以15,氮氧化物的产、排污系数采用天然气的产、排污系数除以4,其它系数直接采用。
焦炉煤气工业废气量系数采用天然气工业废气量系数除以6,氮氧化物的产、排污系数采用天然气的产、排污系数除以4,其它系数直接采用。
(3)燃料为煤炭+高、焦炉煤气,与第(2)步高焦炉混合煤气系数取值方法相同;(4)燃料为“油页岩”类,采用燃料为煤矸石的同“产品、原料、工艺、规模”条件下的产、排污系数;(5)当燃煤矸石机组所用锅炉不是循环流化床锅炉时,采用燃料为煤炭类的同“产品、原料、工艺、规模”条件下的产、排污系数;(6)烟尘末端治理技术为过滤式除尘法或电、过滤式除尘器时,烟尘的排污系数采用电除尘器末端治理技术的排污系数乘以0.3取得;此时,粉煤灰的产污系数采用电除尘器末端治理技术的粉煤灰产污系数加上0.5取得;(7)烟尘末端治理技术为斜棒栅除尘器时,烟尘的排污系数采用文丘里水膜除尘器末端治理技术的排污系数;(8)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中,硫分大于等于3%时的二氧化硫排污系数不再使用系数表单中的公式。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手册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手册第一章:引言本手册是为了确保公司及全体员工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有清晰的认识,并遵守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而编写的。
本手册的目的是为了制定一套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以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2.1 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2.1.1 设置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
2.1.2 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岗位。
2.2 环境保护管理职责2.2.1 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环境保护方针和目标,并对各部门进行环境保护培训和指导。
2.2.2 各部门负责人应确保本部门的员工遵守环境保护规定,并定期向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提交环境保护工作报告。
第三章:环境影响评估3.1 环境影响评估流程3.1.1 在公司新建、改建项目或重大设备更新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形成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3.1.2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应包括项目概况、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等内容。
3.2 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3.2.1 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优先选择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3.2.2 对于可能污染环境的设备和工艺,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环境管理4.1 环境监测4.1.1 公司应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对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进行监测和数据记录,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4.1.2 环境监测数据应及时报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以便评估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性。
4.2 废物管理4.2.1 公司应分类管理废物,确保废物的安全储存、运输和处置。
4.2.2 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废物处置档案和责任追溯机制。
第五章:环境意识培养5.1 环境教育和培训5.1.1 公司应定期组织环境保护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知识水平。
5.1.2 公司还应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
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模版

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模版1.总则为加强火电厂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环境保护技术的推广应用,规范和强化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水平,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监督责任2.1 火电厂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机构,明确监督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
2.2 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环境保护技术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
2.3 火电厂相关部门应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资料支持,并按要求整改环境保护技术问题。
2.4 监管机构应对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提出改进意见。
3.监督内容3.1 火电厂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应包括以下内容:大气污染物、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方面的监督。
3.2 对大气污染物的监督应包括排放口的监测、排放浓度的监测和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等内容。
3.3 对废水的监督应包括废水排放口的监测、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的监测和废水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的监测等内容。
3.4 对固体废弃物的监督应包括垃圾堆放场所的监督、焚烧设施的监督和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情况的监督等内容。
3.5 对噪声的监督应包括噪声源的监测、噪声控制设施的监测和噪声标准的执行情况的监测等内容。
4.监督措施4.1 环境保护部门可以采取现场检查、抽查样品、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监督。
4.2 火电厂应主动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资料支持,并按要求整改环境保护技术问题。
4.3 环境保护部门可以要求火电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4.4 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火电厂,环境保护部门可以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5.监督报告5.1 环境保护部门应对每次监督检查的结果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监督的时间、地点、对象、检查事项、发现问题以及整改要求等。
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范本

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火电厂的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火电厂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
第三条火电厂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治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
第四条火电厂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制度,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范围第五条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和控制技术的监督;(二)废水排放监测和处理技术的监督;(三)固体废物排放监测和处理技术的监督;(四)噪声和振动控制技术的监督;(五)其他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技术监督。
第六条火电厂应当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具体措施和计划,并报批相关行政部门。
第三章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内容第七条对于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和控制技术的监督,火电厂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安装和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设备,定期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排放达到国家要求。
第八条对于废水排放监测和处理技术的监督,火电厂应当建立废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对废水进行处理,并按照国家标准排放,定期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废水排放符合国家要求。
第九条对于固体废物排放监测和处理技术的监督,火电厂应当建立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理系统,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和处理,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排放,定期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固体废物排放符合国家要求。
第十条对于噪声和振动控制技术的监督,火电厂应当采取隔音和隔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和振动污染,定期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噪声和振动符合国家要求。
第十一条火电厂应当配备专业的环保技术人员,负责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实施和管理。
第四章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责任和机制第十二条火电厂应当明确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责任,设立环保技术监督的组织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相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监管,定期检查和评估火电厂的环境保护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火电厂,依法进行处罚和整改。
电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电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为了加强XXXXX电厂环境保护工作,加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力度,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与电力公司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厂部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长由厂长、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厂长、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各部室负责人组成;环境保护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技术部部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部室有关人员组成。
二、安全生产技术部是厂环境保护监督工作的管理部门,对厂环境保护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监督。
(一)负责衔接电力公司,上传下达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政策,制订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污染治理及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对生产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监察和考评。
(二)负责对各有关部室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XXX XX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监察,对污染纠纷处理结果进行监察。
(三)负责对生产单位“三废”综合利用和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监察,凡达不到规定指标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四)负责对生产单位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操作、检修维护以及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察。
(五)负责监督废水、废气和噪音治理工作,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做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三、各生产单位是本厂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
(一)成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明确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设立专兼职环境保护管理网员,发挥网络环境监督作用。
(二)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电力公司、XXXXX电厂环境保护有关规定。
(三)负责完成厂部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和减排指标。
(四)负责完成厂部下达的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和“三废”综合利用指标。
(五)负责本单位各类环保设施的运行操作、检修维护与日常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实现主要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六)在厂部统一安排下,配合做好各类污染源和分管区域内环境的综合治理。
(七)配合厂部做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四、污染源管理(一)、生产单位加强对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的管理,如出现异常排污现象,应及时追查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发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发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总则1.1为了加强发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促进对污染源的治理和环保设施的管理,保护环境,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细则规定了环保监督的职责、环保监测、奖励与惩罚。
1.3本细则适用于发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
2 环境监督各级责任制2.1厂长及总工程师职责2.1.1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环保工作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要求。
2.1.2领导本厂环保管理工作,建立环保监督网络。
审批本厂环保监督实施细则。
2.1.3 定期召开环保监督网络会议,检查、协调、落实厂环保监督工作。
2.2生产技术部职责2.2.1贯彻执行国家或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2.2组织对本厂污染源进行监测,积累数据,建立企业环境保护档案,按期填报环境统计报表。
分析情况,总结经验。
2.2.3负责全厂环保统计工作,按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各类报表。
2.2.4检查各项环保指标的完成情况及设施使用情况,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完成指标。
2.2.5参与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环评、设计、审查工作,参与新机组投产和机组大修后环境保护项目的验收工作。
2.2.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环境污染治理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处理其它环境保护各项事宜。
2.2.7组织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和因地制宜地搞好综合利用,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全厂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参与能力。
2.2.8有权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有权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
2.3各部门职责2.3.1各部门(发电一、发电二、锅炉、电气、热工、除灰、化学、土建、燃料)负责人是本单位辖区内环保设施管理和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2.3.2各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所辖环境保护设施及与环境有关的生产设施的检修、运行操作规程,并纳入正常生产管理之中。
水电厂安全监督工作手册

水电厂安全监督工作手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电厂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水电厂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水电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适用于水电厂的安全监督工作,适用于水电厂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水电厂安全监督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监管”的原则,确保水电厂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水电厂安全监督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方针,加强对水电厂的安全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水电厂的安全生产。
第五条水电厂安全监督工作应当注重科学技术的应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水电厂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六条水电厂安全监督工作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水电厂安全监督工作应当加强对水电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督,确保水电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水电厂安全监督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
第二章组织。
第九条水电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负责水电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水电厂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水电厂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水电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
第十二条水电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三条水电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
第三章职责。
第十四条水电厂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水电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
第十五条水电厂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水电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水电厂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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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环境保护监督手册
编制说明
技术监督是电力生产不可缺少的环节,是电力生产过程的组成部分;是认真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使缺陷和故障防患于未然的重要组织手段,是电力设备安全、经济、稳发、满发的保证。
为了确保技术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促使技术监督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为加大对各项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力度,我们根据国电公司、西北电力集团公司颁发的九项技术监督条列和有关文件的要求,编制了九项技术监督管理手册(即为:电测、热工、化学、绝缘、金属、继电保护、节能、电能质量、环保)本管理手册内容包括技术监督网络、技术监督管理标准、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环保技术监督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环保技术监督技术资料、环保技术监督所辖设备台帐等六大部分。
本管理手册是由各监督单位负责编写,策划部技术监督专责编排审核,策划部主任工程师审定,总工程师批准。
环保技术监督网络公司:总工程师
策划部:主任工程师
策划部:策划部环保专工
策划部:技术监督专责
检修部:主任工程师
运行部:主任工程师
燃供部:主任工程师
物料供应部:主任
运行部:炉、机、电、化专工
检修部:机务、电气、热工专工
燃供部:运行专工
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公司技术监督的管理职责,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监督内容包括了绝缘、热工、金属、化学、电测仪表、环保、继电保护、节能、电能质量等九项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和有关人员
2.引用标准(略)
3.总则
3.1技术监督是保证发、供电设备健康、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工作,是为生产和效益服务的一种手段,技术监督贯穿了电力生产建设的全过程,涉及所有技术专业,是企业科学管理的基础之一,随着科学的发展,设备运行状况,生产过程和质量监测,都离不开技术监督
3.2技术监督是指“绝缘、热工、金属、化学、电测仪表、继电保护、环保、节能和电能质量”等九项监督,技术监督工作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上级所颁布的有关规程、规定、制度、办法、条例、标准和技术措施。
3.3技术监督实行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
技术监督应从工程设计、设备选型、主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整个过程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对不符合监督规范要求的,监督人员要严格指出,必
须得以纠正。
3.4本标准根据九项技术监督各自的特点,除了技术监督总体要求外,每项监督都应有专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并作为本标准的附件。
在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中,应明确各部门的监督职责,各级监督网络人员的监督职责,针对性地提出技术监督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规定技术监督的基础工作和管理工作;还有监督的控制指标、试验周期与标准,校验周期与标准,检查内容与评定标准;包括机组基建、运行、检修、试验期间技术监督的重点工作、监督指标和控制标准。
4.技术监督的组织机构
4.1成立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由总工程师主管技术监督领导工作。
下设策划部技术
监督专责一名。
九项技术监督分别成立技术监督网,网络成员由各相关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4.2公司的技术监督在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在技术业务上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的指导。
4.3各项监督分别设立了公司监督专责工程师。
其中绝缘、热工、金属、电测仪表、继电保护五项监督设在检修部,电能质量和化学监督设在运行部,环保、节能监督设在策划部,公司的技术监督全过程管理归口在策划部。
5.管理工作职责
5.1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5.1.1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
规、标准、规程制度;审定公司内技术监督工作的标准、制度、实施细则、技术措施、年度监督指标、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协调监督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
5.1.2每年召开两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的工作汇报;商讨和决定有关技术监督工作的重大问题。
5.1.3定期对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按“电科院技术监督考核实施细则”,对监督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失职而造成安全生产构成威胁或事故者给予处罚。
5.2总工程师的技术监督职责
5.2.1领导全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建立技术监督网络,组织编制本公司技术监督管理标准和技术监督工作的规划与计划,组织落实上级布置的技术监督重点工作并经常督促检查,并将技术监督工作结合到日常生产任务落实下去。
5.2.2参加技术监督网活动,分析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和各项监督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重大设备缺陷或隐患,落实消缺计划和措施。
主持主要设备技术监督指标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查明故障原因并采取措施。
5.2.3组织好基建工程、重大技术改造工程的重大设备选型、监制、交接验收等技术监督全过程管理。
5.2.4审核技术监督报表、总结和技术监督考核自评分。
5.3策划部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5.3.1贯彻执行上级技术监督规程、制度、标准和指示。
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