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代持u族大学贷风波
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解散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解散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同居关系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3.29【案件字号】(2022)鲁04民终12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朱东徽张硕金颖【审理法官】朱东徽张硕金颖【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枣矿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枣矿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枣矿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姜振纲、陈红梅山东建仑律师事务所;邓莉、许翔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姜振纲、陈红梅山东建仑律师事务所邓莉、许翔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姜振纲、陈红梅邓莉、许翔【代理律所】山东建仑律师事务所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枣矿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枣矿集团与北大医疗签订的合资合作协议第三条明确约定,双方一致同意成立合资公司,以合资公司为主体,整合枣庄集团和职工所持枣庄集团中心医院、枣庄医院、滕南医院、东郊医院(以下合称标的医院)等四家医院全部举办权益,充分利用枣庄集团优势资源、良好的医疗产业基础,借助北京大学、方正集团及北大医疗的技术平台、资源平台、大健康产业布局以及产业整合及协调能力,实现双方在医疗服务、医疗配套产业、养老健康、职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大健康医疗产业方面的深度合作。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证明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清算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事实一致。
游走在制度的边缘 警示案例

游走在制度的边缘警示案例
游走在制度的边缘是指一个人或组织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边缘活动,即利用漏洞、钻法律空子或使用灰色地带的方式来谋取个人或组织的利益,但与强制性的法律和道德原则存在一定的模糊区域和不确定性。
警示案例是指以前发生的实际案例,旨在通过这些案例向公众传达教训和警示,以引起对相关问题的关注和警醒。
以下是一个游走于制度边缘的警示案例:
金融危机中的次贷市场:在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次贷市场
成为引发危机的元凶之一。
一些金融机构通过创造高风险的次贷产品,并将这些债权重新包装成高评级的证券,再向全球市场推行。
这种行为在当时的监管体系中是合法的,但却忽视了违背道德和风险管理原则。
当贷款违约风险逐渐增加时,市场瞬间崩盘,导致全球金融体系动荡。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使某些行为在法律上是合法的,但如果违背道德和风险管理原则,仍然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应该遵守道德和法律规定,避免利用漏洞和灰色地带来谋取个人或组织的利益。
此外,监管机构也应加强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类似问题,防范类似危机的发生。
证监会重点u族大学贷打击“市值管理”名义下的市场操纵(更新)

述人士称,为了防止PE操纵股价,保护中小投资者 利益,证监会明确指出,从14年开始,非公开发行 的出资人必须为真正的认购对象,要穿透“合伙” 的面纱。
“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应该正确把握市值管理 的核心理念,绝不碰虚假披露、内幕交易、市场操 作等‘高压线’”,邓舸称,监管部门将依法支持 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坚
E更深刻,上市公司业绩一直没有太大改观,为什么 PE进来之后业绩就会提升,市值就会大涨?主要还 是PE在不断的铺并购概念,炒作上市公司股价,只 会让上市公司越来越不健康。而且,PE与上市公司 签署的并购协议咨询费为每年100-200万元不等,相 对于翻倍的股权溢价收益来说,根本就是沧海一粟。
针对市场质疑的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今年以来,证监会 对市值管理格外关注,前11个月,证监会针对涉嫌 市场操纵行为启动调查53起,重点查处了以“市值 管理”名义相互勾结、通过上市公司发布利好消息 配合等新型手段操纵股价的案件。
“操纵市场的行为扰乱资本市场正常秩序,损 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历
来是证监会打击的重点。”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 称,今年以来,操纵市场新型案件增多,操作手法 交织运用、复杂隐蔽。
办法》第37条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同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第8条中解释道,“发行对象不超 过10名”,是指认购并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10名。
“对投资者人数的限制,也就意味着参与定增 的投资者必须全部披露。”上
邓舸曾指出,根据证监会前期调研,市值管理 的主要目的是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制定正确发展战略、 完善公
司治理、改善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实实在 在地、可持续的创造公司价值,以及通过资本运作 工具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平衡。
吉安北大实业有限公司、尹生伟等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吉安北大实业有限公司、尹生伟等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1.03【案件字号】(2021)赣08民终208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麒罗良华肖永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吉安北大实业有限公司;尹生伟;钱飞龙;刘福汝;肖学瑜;欧阳建英;刘孟良;罗美华;曹建平;王开林;龙斌;李小庆;刘甘连;徐熙安;肖兆玲;朱伟建【当事人】吉安北大实业有限公司尹生伟钱飞龙刘福汝肖学瑜欧阳建英刘孟良罗美华曹建平王开林龙斌李小庆刘甘连徐熙安肖兆玲朱伟建【当事人-个人】尹生伟钱飞龙刘福汝肖学瑜欧阳建英刘孟良罗美华曹建平王开林龙斌李小庆刘甘连徐熙安肖兆玲朱伟建【当事人-公司】吉安北大实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黄平江西向群律师事务所;黄潮兵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胡月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黄平江西向群律师事务所黄潮兵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胡月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黄平黄潮兵胡月【代理律所】江西向群律师事务所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吉安北大实业有限公司【被告】尹生伟;钱飞龙;刘福汝;肖学瑜;欧阳建英;刘孟良;罗美华;曹建平;王开林;龙斌;李小庆;刘甘连;徐熙【本院观点】关于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如何确定的问题。
涉案合同约定北大实业公司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向买受人交房,其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其自2019年1月1日起已构成违约,逾期交房违约金应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
【权责关键词】代理违约金过错不可抗力合同约定诚实信用原则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2-18 01:07:29吉安北大实业有限公司、尹生伟等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赣08民终2082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吉安北大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城北新区(原白塘敬老院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07928058931。
2019-姜巍、吕莉、马世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word版本 (15页)

2019-姜巍、吕莉、马世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word版本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姜巍、吕莉、马世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姜巍、吕莉、马世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X)银刑初字第115号公诉机关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姜巍,男,1965年10月2日出生,汉族,博士学历,原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略)。
201X年2月15日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宁夏公安厅取保候审;同年3月17日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河南省公安厅刑事拘留,4月3日被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后该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X年9月12日被转羁押至银川市贺兰县看守所,同年9月30日被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辩护人陈雄飞,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吕莉,女,1959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原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监事长,户籍所在地(略)。
201X年3月24日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辩护人王海雷,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马世兵,男,1968年9月10日出生,土家族,博士学历,原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户籍所在地(略)。
201X年9月20日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辩护人杨航远,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赵江水,辅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以银检刑诉(201X)10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姜巍、吕莉、马世兵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X年11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贾斌、黄艳荣、白燕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姜巍、吕莉、马世兵及其辩护人陈雄飞、王海雷、杨航远、赵江水等到庭参加诉讼。
企业信用报告_沭阳新之助商贸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沭阳新之助商贸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5 1.1 工商信息 ......................................................................................................................................................5 1.2 分支机构 ......................................................................................................................................................5 1.3 变更记录 ......................................................................................................................................................5 1.4 主要人员 ......................................................................................................................................................6 1.5 联系方式 ......................................................................................................................................................6
北京证大向上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王丽丽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证大向上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王丽丽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2.23【案件字号】(2021)鲁06民终764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秀波赵秀红陈日文【审理法官】张秀波赵秀红陈日文【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北京证大向上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王丽丽;尹忠芬【当事人】北京证大向上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王丽丽尹忠芬【当事人-个人】王丽丽尹忠芬【当事人-公司】北京证大向上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黄维伟北京市中友律师事务所;潘艳岩山东昆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黄维伟北京市中友律师事务所潘艳岩山东昆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黄维伟潘艳岩【代理律所】北京市中友律师事务所山东昆嵛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北京证大向上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王丽丽【被告】尹忠芬【本院观点】上诉人证大公司主张其是正规从事网络借贷服务平台,不是借款人,不应承担还款责任,但上诉人证大公司未提交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允许其从事网上借贷服务的备案登记文件,并且上诉人证大公司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显示其经营范围并未明确载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上诉人证大公司是经合法注册登记的网络借贷服务平台。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过错证据不足质证财产保全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其他案件事实同一审。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证大公司主张其是正规从事网络借贷服务平台,不是借款人,不应承担还款责任,但上诉人证大公司未提交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允许其从事网上借贷服务的备案登记文件,并且上诉人证大公司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显示其经营范围并未明确载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上诉人证大公司是经合法注册登记的网络借贷服务平台。
毕锋与北京索普兴大医药研究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毕锋与北京索普兴大医药研究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29【案件字号】(2021)京02民终526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丽石磊罗珊【审理法官】李丽石磊罗珊【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毕锋;北京索普兴大医药研究有限公司【当事人】毕锋北京索普兴大医药研究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毕锋【当事人-公司】北京索普兴大医药研究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石彪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戴洋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石彪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戴洋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石彪戴洋【代理律所】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毕锋【被告】北京索普兴大医药研究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腾必达公司转让给毕锋的债权157500元(其中本金150000元,利息7500元)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权责关键词】委托代理民事权利合同证人证言自认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1-12 10:05:17毕锋与北京索普兴大医药研究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京02民终5265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毕锋。
委托诉讼代理人:石彪,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索普兴大医药研究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西里某某某某302。
法定代表人:陈华超,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园园。
委托诉讼代理人:戴洋,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上诉人毕锋因与被上诉人北京索普兴大医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兴大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1民初410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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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以政泉控股名义受让北大国际医院集团所持有 的4000万股,总价3.68亿元的股票,交易资金中的 2.576亿元来自北大资源,1.104亿元来自深圳市康隆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康隆科技)。
北大资源系北大方正集团旗下从事房地产开发、 教育投资、物流管理等综合性集团公司。工商资料 显示,康隆科技成立于1
,并在高位卖出,就不排除有利用非公开信息获利 的嫌疑,“监管层既然已经开始查,从资金走向和 利益关联程度上看,加上金额较大,查出真相应并 非难事。”
代持事发
10月下旬,关于此案的消息先在香港媒体上被 报道,当时未获内地传媒和市场的注意。11月2日, 政泉控股在公司官网上连续发布文件,涉及深
交所、上市公司北大医药的询问函,向重庆证监局 的举报信等,指控北大方正集团CEO李友等人通过政 泉控股代持,减持北大医药股票,并从中获利3.55亿 元。
交易完
成后,公司董事会尚未改选。目前财新记者还没有 从双方当事人方面获得确认,双方是否因证券公司 合并后的董事会席位、主导经营权等问题产生矛盾 并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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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证券成立于2002年4月,注册地在北京, 2011年,公司控股权从首都机场转手至政泉控股。
市场上众所周知的是,政泉控股和民族证券的 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籍商人郭文贵(又名郭浩云), 北京奥运核心区域盘古大观房地产项目的主要开发 者和持有者,经多年苦心经营,建设并持有盘古七 星酒店、国际公寓、空
中四合院、商业长廊、金泉广场等项目,占地近4万 平方米、建筑面积近42万平方米。近年来因投资巨 大,现金流吃紧,债务成本较高,资产急需盘活。
额度1000-6000元;国内大学生和专科生;无息享贷; 手续费低;服务好;到账快;正规机构;移动客户 端;
U族大学贷
政泉控股称,2013年,北大方正CEO李友找到政 泉控股,请求政泉控股代持部分北大医药的股票, 并承诺代持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带来
任何风险。
这部分北大医药的股票并非来自二级市场,而 是大股东倒手。
政泉控股则称,2013年,在公司内部未进行法 律、财税等尽职调查的情况下,同意代持,并与李 友指派的北大方正高级副总裁李国军签署代持协议。 随后北大方正副总裁郭旭光和北大方正财务公司投 资部总经理田野办理了具体事项,于6月1
【财新网】(记者 刘卓哲)11月的首个交易日, 北大医药(000788.SZ)的代持风波成为一桩资本市 场热点事件。
从11月2日到11月3日(周一),北大医药昔日 第三大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持、内幕
交易等违规行为。
消息一出,北大医药股价应声下挫,一度触及 跌停板。当日午盘后,北大医药向深交所申请临时 停牌。当晚,北大医药发布公告,称重庆证管办正 过问此案,上市公司将待监管层对有关事项核查后, 再进一步披露和复牌。直至发稿前,北大医药仍未 复牌。
周二(11月4日),北大医药的控股股东北
大方正集团(下称方正集团)在其官网作出回应称, 将要求相关下属公司和相关人员认真接受核查,并 在核查中如实披露相关信息。但称 “内讧”、“内 幕交易”等说法与事实不符。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张远忠对财新记 者表示,判定代持股票是否构成内幕交易,要看其 买入、卖出时机。如果明显在重大利好公告发布之 前买入
大资源指定账户。减持后政泉控股还持有北大医药 323万股。根据北大医药第三季度报告显示,政泉控 股已不在前十大股东之列和前十大流通股东之列。
政泉控股表示,上述股票买入、卖出均系郭旭 光等人根据李友指派全权负责和具体实施;公司从 未与北大医药发生过直接联系,授权并委托时任北 大医药董秘杨晓和现任北大医药任秀
截至2013年年末,政泉控股总资产为251.21亿元, 净资产为85.44亿元;2013年实现营收16.69亿元,净 利润15.94亿元。
政泉控股原为民族证券控股股东,后与方正证 券重组。2013
年8月,方正证券(601901.SH)停牌,数日后发布 公告称将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民族证券吸收合 并。2014年1月,方正证券披露重组方案,方正证券 向民族证券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民 族证券100%的股权,最终作价130亿元。交易完成后, 民族证券成为方正证券全资子公司,民族证券股东 成为方正证券股东。
2013年6月,北大医药的公告显示,北大教育基 金会和政泉控股分别从北大国际医院集团受让北大 医药的股权3000万股和4000万股(持股比例6.71%),
成为北大医药的“战略投资者”,位列第四和第三 大股东,交易价格为市价的七折。
而根据政泉控股现在关于代持北大医药股票的 声明函,政泉控股当时实际是替北大方正代持。
未上市的民族证券最终选择和上市公司方正证 券(601901.SH)合并,即有将资产“证券化”的用 意。
2013年,股东政泉控股、乐山国资公司、兵工
财
务等对民族证券增资至44.87亿元。增资后政泉控股 在民族证券持股84.4%。
2014年8月,方正证券重组交易资产交易完成, 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根据方正证券三季度报告显示, 政泉控股成为方正证券第二大股东(持股21.86%), 方正证券第一大股东仍为方正集团,持股比例 30.55%。
993年,几经变迁后,目前股份为方正集团目前主要 高管团队的亲属持有,2011年3月曾将控股的中国高 科(600730.SH)股份悉数转让给了北大方正集团。 政泉控股表示,2014年7月至9月间,郭旭光等 人以政泉控股名义卖出北大医药3677万股(股价在 16-20元/股),获利3.55亿元,款项已汇入北
文代行参加股东大会。政泉控股已将本事件情况分 别致函北大资源、北大医药以及相关监管机关。
一朝反目
政泉控股成立于2002年1月,注册资本34亿元。 根据官网信息,其经营范围涵盖地产开发及销售、 投资咨询及管理、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会展服务等。 据工商资料,政泉控股法人代表、执行董事、经理 均为
贾鑫,公司注册资本金实际出资人为郑州浩天实业 有限公司和郑州浩云实业有限公司,各持股50%。
特别声明:
金融混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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