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工住房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公司员工公寓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公寓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公寓管理制度
一、入住资格与申请程序
本公寓面向公司正式员工开放,入职满6个月以上的员工有资格申请入住。

申请人需填写《员工公寓申请表》,并附上近三个月的工资单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通过后,员工将获得一份《公寓使用协议》,在同意遵守管理制度的前提下签字确认。

二、住宿规定
1. 员工公寓内严禁大声喧哗、扰乱他人休息的行为,晚上10点后应保持安静。

2. 禁止在公寓内吸烟、饮酒或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

3. 保持公寓卫生,公共区域如厨房、浴室等需用后即清,个人房间应定期打扫。

4. 公寓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和电气线路。

三、费用管理
1. 员工入住公寓需缴纳一定的押金,用于保障公寓财产不受损害。

2. 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费用由员工按实际使用量分摊。

3. 公寓维修基金由公司设立,专门用于公寓的日常维护和大修。

四、安全管理
1. 员工应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公寓管理部门不承担失窃责任。

2. 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拨打公寓管理处或报警电话。

3. 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员工熟悉逃生路线和安全操作。

五、退宿流程
员工若需退宿,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管理部门,并清理个人物品,恢复房间原状。

管理部门将检查房间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无异常后方可退还押金。

六、违规处理
违反公寓管理制度的员工将受到警告、罚款或退宿处理。

严重违规行为将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其他事项
公司保留对员工公寓管理制度进行解释和修改的权利,所有变更将提前通知员工。

总结:。

公司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工宿舍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提升员工幸福感和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职工宿舍,职工宿舍包括公司员工生活区内的公寓房、招待所、宿舍楼等用于员工住宿的房产。

第三条公司负责制定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和执行细则,并进行必要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遵守相关规定。

第四条宿舍管理委员会是公司职工宿舍的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宿舍管理工作,由公司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第二章宿舍的配置和使用第五条公司将按照职工数量和居住需求配置相应的宿舍,努力满足员工的住房需求。

第六条职工宿舍应安全、整洁、温馨,设施设备齐全,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七条员工入住宿舍前,须按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签订相关协议,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第八条员工在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九条员工应爱惜公共设施和财产,保持宿舍整洁,不得私自改造或占用他人空间。

第十条员工应节约用水用电,保持环境卫生,不得乱倒垃圾或破坏环境。

第十一条宿舍内禁止吸烟,禁止酗酒滋事,禁止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第三章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理第十二条公司负责对职工宿舍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宿舍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员工应配合公司进行宿舍检查和维修,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处理。

第十四条宿舍管理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员工防范灾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五条宿舍内发生火灾、漏水等紧急情况时,员工应冷静应对,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宿舍管理委员会应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纪律管理和奖惩措施第十七条员工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如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整改,否则将受到公司处罚。

第十八条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改造、损坏设施、乱扔垃圾、吸烟等。

第十九条宿舍管理委员会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可给予口头警告、书面通报、工资扣减等处罚。

事业单位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职工宿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事业单位职工宿舍的管理,提高居住环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宿舍的建设、分配、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 职工宿舍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

第二章:职工宿舍的建设与分配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根据发展规划和职工需求,制定职工宿舍建设规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 职工宿舍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要求;2. 优先利用存量土地和闲置资源;3. 符合职工居住需求,兼顾经济实用和美观;4. 符合环保、节能、安全等要求。

第六条 职工宿舍的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1. 按照职工的工作年限、职务、贡献等因素进行评分,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序;2. 优先保障无房职工和住房困难职工;3. 公开透明,接受职工监督;4. 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第三章:职工宿舍的使用与维护第七条 职工入住宿舍后,应爱护公共设施,保持环境卫生,遵守社区管理规定。

第八条 职工宿舍的维修、保养由事业单位负责,费用从单位住房基金中列支。

第九条 职工宿舍的用水、用电、用气等费用,由职工自行承担。

第十条 职工调离、退休、辞职或去世,应将宿舍交还给单位,不得私自转借、出租或转让。

第四章:职工宿舍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设立职工宿舍管理办公室,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宿舍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 职工对宿舍管理有异议的,可向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诉,管理办公室应在收到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职工宿舍管理档案,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 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事业单位。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可根据本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单位周转住房管理制度

单位周转住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周转住房的管理,保障干部职工的住房需求,提高住房资源利用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干部职工周转住房的申请、分配、使用、管理和收回等工作。

第三条单位周转住房是指由本单位投资或单位自筹资金建设,按规定租金标准向本单位工作地无房在职干部职工租住的具有保障性质的公有住房。

第二章申请与分配第四条申请周转住房的干部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地无房居住;(二)无其他住房保障;(三)符合国家及地方住房政策规定。

第五条周转住房的申请程序:(一)干部职工向单位提出周转住房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单位住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三)单位住房管理部门根据审核结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周转住房分配名单。

第六条周转住房的分配方式:(一)根据申请人的工作年限、职务、职称等因素,结合住房需求,进行排序分配;(二)对具有特殊困难的干部职工,可优先分配周转住房。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七条承租人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周转住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第八条承租人应爱护周转住房,保持房屋整洁,不得损坏房屋设施。

第九条承租人应按时交纳租金、水电气费及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转借周转住房。

第十一条承租人应遵守国家及地方住房政策,不得利用周转住房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二条单位住房管理部门负责对周转住房进行日常管理,包括:(一)检查房屋安全状况;(二)维护房屋设施设备;(三)监督承租人使用周转住房;(四)处理周转住房纠纷。

第四章收回与退出第十三条以下情况,单位有权收回周转住房:(一)承租人擅自转租、转借周转住房;(二)承租人利用周转住房从事非法活动;(三)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四)承租人已在本单位工作地购买住房;(五)承租人退休、调离、解除劳动关系或不在单位服务等。

职工住房管理办法范本

职工住房管理办法范本

职工住房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职工住房管理,保障职工的居住权益,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体职工,包括本单位在职、退休、离职的职工。

第三条定义1.职工住房:指由用人单位或第三方提供的、用于职工居住的房屋。

2.用人单位:指职工所在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3.物业服务机构:指受用人单位委托,提供职工住房管理服务的服务机构。

4.开发商:指职工住房的开发商或房屋产权单位。

第二章职工住房管理第四条职工住房的分配用人单位根据职工需求及规定的条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职工住房的分配:1.先来先得原则。

2.紧急情况优先原则。

3.完成任务优先原则。

第五条职工住房的使用职工住房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1.职工不得将职工住房用于非居住用途。

2.职工住房内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

3.职工住房的改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4.职工住房的出租必须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自行承担责任。

第六条职工住房的维修职工住房的维修由用人单位负责。

如职工住房维修需要外调,应提前告知职工并得到其同意。

第七条物业服务管理用人单位可委托专业的物业服务机构提供职工住房管理服务,必须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及标准,并保证服务质量。

第八条保障措施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住房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和卫生保障。

2.常规维修和保养。

3.消防、防盗等安全设施保障。

4.住房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保障。

第三章监管与处罚第九条监管有关部门应当对职工住房的分配、使用、维修、物业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管。

第十条处罚对于不遵守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相关用人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对职工的不当处置行为,要给予相应的规定性处罚,保障职工的权益。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生效日期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单位职工住房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单位职工住房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单位职工住房管理规定规章制度为了加强单位职工住房的管理工作,提高职工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单位职工住房管理工作,包括房屋的分配、保障、维修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条:职工住房分配1.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设立若干个住房调配委员会,委员会由办公室主任、财务主管、综合经理等五人组成。

2.职工住房的分配应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对任何人或组织进行特殊优惠或照顾,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职工收取住房分住费或抵押物。

3.房屋有效使用率低于80%时,应第一时间进行调配,优先考虑优秀职工、困难职工、特殊岗位的职工等。

4.职工入住房屋后,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乱改房屋结构或进行违法活动,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

第三条:职工住房保障1.公司应加大对职工住房建设的投入和力度,确保职工住房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国家和公司的规定。

2.职工住房应设有必要的公共设施,如煤气、供水、通讯等,确保生活便利和安全。

3.公司将职工住房列入公司固定资产范围,要加强对职工住房的保护,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

4.职工入住房屋,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住房协议,并缴纳相应的住房押金和物业费。

第四条:职工住房维修1.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房屋维修保养部门,统一管理维修工作,并给予必要的保障和配合。

2.职工入住房屋后应注意房屋的日常维修保养,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维修部门,并积极配合维修工作。

3.若职工私自修改房屋结构或改动公共设施,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职工住房管理机制1.公司领导班子应高度重视职工住房管理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对住房管理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协调、指导和督促。

2.公司应建立健全职工住房管理制度,规范住房管理程序,明确职责,规范工作流程,确保职工住房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3.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住房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管理氛围。

单位职工宿舍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单位职工宿舍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单位职工宿舍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单位职工宿舍,保障职工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职工宿舍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单位宿舍分为公共设施宿舍和自购住房两种形式,管理制度根据不同形式有所区别。

第四条宿舍管理员负责职工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单位指派产生,并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职工宿舍管理要求第五条职工宿舍统一建筑风格,严禁擅自改变室内装修、增设隔断、私拉水电线路等行为。

第六条职工宿舍内禁止存放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严禁饲养宠物。

第七条宿舍内设施设备完好,房屋卫生定期进行检查和清洁,防止漏水漏电和卫生死角。

第八条自购住房的职工应当自行负责房屋保养和维修,如存在问题应及时向物业报告。

第九条公共设施宿舍的职工应当共同维护宿舍的公共设施,遵守宿舍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职工宿舍内禁止吸烟,严禁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第三章宿舍分配和使用第十一条职工宿舍的分配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入职时间、职位和家庭情况等因素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自购住房的职工,按照房屋产权和购买协议使用,房屋交易过程需经过单位审核。

第十三条职工宿舍的使用期限为工作期限,离职的职工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宿舍。

第十四条职工宿舍内的家属需要经过单位审核和登记,符合规定的家属才能够居住。

第四章违规处罚第十五条职工宿舍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将按照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警告、限期整改、责令搬离宿舍等处罚。

第十六条职工宿舍内出现火灾、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被解雇或移交司法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其他职工宿舍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单位依法进行解释。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修订,需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单位职工宿舍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职工宿舍管理,维护单位的正常秩序和安全,优化职工的居住环境,提高职工的居住舒适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公有住房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公有住房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公有住房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有住房的管理,提高公有住房的使用效率,使公有住房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有住房是指产权归单位所有,用于解决本单位在册教职工(含同职级和长期聘用人员)住房困难的居住用房。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单位发展的需要及人才引进计划,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房源透明,手续公开,操作规范,管理严格。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单位设立公有住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有住房的宏观管理。

公有住房分配由资产管理处执行。

第五条公有住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负责公有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有:1. 制定公有住房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2. 受理公有住房的租住或调整申请。

3. 调研市场公房租金情况,提出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负责租金催缴。

4. 代表单位与租住人签订公有住房租赁协议,负责办理租住人入住和退房手续。

第三章公有住房的分配与使用第六条公有住房的分配应根据单位发展的需要及人才引进计划,结合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保障。

第七条公有住房的分配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

分配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教职工的住房需求、工作年限、职级等因素。

第八条教职工申请公有住房应具备以下条件:1. 在册教职工(含同职级和长期聘用人员)。

2. 有住房困难,需单位提供公有住房解决的。

第九条公有住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为三年,租赁期满后,如有需要,可以申请续租。

第十条公有住房的租金标准应根据市场公房租金情况制定,租金收入用于公有住房的维护和管理。

第四章公有住房的维护与管理第十一条公有住房的维护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确保公有住房的安全和舒适。

第十二条公有住房的维修责任分为:1. 单位负责公有住房的总体维护和管理,确保公有住房的安全和舒适。

2. 租住人负责个人居住空间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居住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三条公有住房的维修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担:1. 单位承担公有住房的总体维修费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文共计2055字我校职工住房改革已于1998年结束,按照国家《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阎办发(1999)50号文件精神,校(1999)19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行标准价向成本价过度。

从2019年起取消所有福利分房及购房中的优惠政策。

因此,学校今后对职工住房的管理应本着以上精神,进一步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为明确职工住房分配条件,结合学校历年分房办法和现状以及政府的有关政策,特制定本规定。

一、职工申请住房条件1、家在外地或远郊区的单身职工,可分配单身宿舍。

2、在本校工作5年,家在外地或远郊区的带有哺乳婴儿或子女的女职工及男方无工作的女职工,只能申请租用母子间。

3、家在本地的带眷职工,有下列情况者,可申请购买家属住宅。

1)、男、女双方均为本单位的职工。

2)、男方为本单位的职工,其配偶在阎良城区工作的职工,必须持女方单位没有享受住房证明。

3)、男方为本单位的职工,其配偶方为本城镇居民且没有工作的家属。

4、按照国家1993(85)号文件规定:大专(不含职大、电大、夜大、函大等)以上学历,且上学期间不计算工龄的,上学时间可以与工龄合并计算为分房年限,大专以下不再考虑。

5、现役军人家属的女职工,可享受与男职工同等待遇。

6、职工要房资格为工龄满5年者。

7、排队办法:1)、离退休职工(不含退养及退休前未分配住宅人员)按离退休前工龄计算。

2)、现任校领导。

3)、在职中干及享受高职待遇的人员,在原分房年限基础上加四年分房龄。

4)、因学校对特殊人员的需要,学校校长办公会有权参照以上规定作特殊处理。

5)、职工按工龄、双单职工、出生年月日的顺序排队,如果都相同用抽签方法确定选房顺序。

二、购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