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对现场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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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三篇)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三篇)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一、引言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负责对施工方进行现场管理,以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的同时保证工人的安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现场管理制度是建设单位对施工方进行管理的重要工具,旨在规范和优化施工方的工作流程,保障施工质量和工人的安全。

本文将详细阐述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二、背景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解决以下问题:1. 施工现场的混乱管理和无序施工现象;2. 施工方工人的安全问题;3. 施工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控制问题。

三、现场管理制度的内容1. 施工方资质审查建设单位在选择施工方之前应对其进行资质审查,查看其相关资质证书、业绩和信用记录等。

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施工方才能获得合同。

2. 施工方管理团队的配置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配置一支合适的管理团队,包括项目经理、施工队长等核心管理人员。

管理团队需要具备丰富的施工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确保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现场安全管理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安全管理提出明确的要求,包括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设立安全警示牌等。

同时,要求施工方配备足够数量和类型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 施工工艺和质量管理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遵循相关施工工艺和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和项目要求。

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施工方提供详细的施工工艺和质量计划,并进行定期的工艺和质量检查。

5. 施工进度控制建设单位在现场管理制度中明确对施工方的进度要求,要求施工方按照项目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并定期报告施工进展情况。

建设单位可以通过现场考勤、施工日志等方式进行进度监督和控制。

6. 现场管理责任和奖惩机制建设单位规定了施工方与建设单位的权责关系以及现场管理责任的界定。

同时,建设单位还制定了施工方工作表现评价和奖惩机制,根据施工方的工作表现给予奖励或处罚。

四、现场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方制定和实施现场管理制度,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建设单位应设立施工现场管理机构,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应设立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

3.项目经理应指定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应具备良好的施工条件,包括施工场地、施工设备、施工材料等。

2.施工现场应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内容。

3.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4.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施工环境保护制度,确保施工环境不受污染。

5.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施工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四、施工单位管理1.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施工任务。

2.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3.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秩序。

4.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五、施工人员管理1.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经验,并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2.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服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3.施工人员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意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施工人员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环保意识,确保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

六、施工现场监督与检查1.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安全。

2.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确保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

3.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保监督,确保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

七、施工合同管理1.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确保施工合同的履行。

3.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确保施工合同的执行。

八、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处理1.施工现场发生突发事件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依法修建工程,本制度依法制定。

第二条施工方及监理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管理制度及本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优质高效。

第三条施工方及监理方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工程设施的安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有关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理方必须配合施工方进行现场管理。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第五条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完成以下准备工作:1.准备施工现场所需的场地和设备,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2.向相关部门办理施工的手续和许可证,确保合法施工;3.按照施工图设计进行人员配备和材料采购,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六条监理方在施工前必须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审核施工方的准备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2.监督施工方完成施工的准备工作,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三章施工现场的运行管理第七条施工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八条施工方负责施工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第九条施工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的各项进度。

第十条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方案。

第四章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方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第十四条施工方必须遵守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保护环境,减少施工产生的污染。

第十五条施工方必须定期进行施工场地的清洁和整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第十六条施工方必须限制施工噪音和扬尘,确保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第六章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第十七条施工方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贵州省麻江源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源景·悦龙居项目管理文件(征求意见第二稿)贵州省麻江源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编制2014年7月15日目录一。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规程--—-—-3二.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5三. 工程技术资料及施工图表签报程序规定——-—--8四. 违规处罚规定-————-10五。

监理工作管理规定——-——-11六. 驻地监理工作考核细则------13七。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4八。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16九. 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规定-——-——18十。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21附表一.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22附表二。

周(月)施工计划表-—-—-—23工程项目现场管理规程一.总则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实现投资目标的重要环节,负有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施工安全、环境影响等协调、控制、指挥的权利和责任,旨在工程前期准备至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后开展工作。

工程部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唯一的组织协调机构。

二.职责1.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投资、进度、质量、施工安全和环境影响负责。

2.严格执行公司工程投资、进度和质量计划,实施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日常工作的考核与管理.三.主要工作程序和内容1.工程开工前由工程部明确项目责任人。

项目接任后,必须熟悉所接任项目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现场情况,拟定施工计划和现场准备措施。

2.施工现场准备就绪后两天内正式通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的主要目标是:转交业主对施工、监理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察看施工现场,交代控制坐标点,确定工程技术交底日期和预定开工日期。

3.工程动工后及时参加每周监理例会,传达业主对工程管理的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协调施工、监理、业主三方日常管理和技术管理中的各项事务。

核签基础施工中土方进出的实际数量和基础开挖的实际深度。

4.加强日常巡视巡检,纠正施工监理工作的错误行为。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现场管理在建设工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达到预期目标。

而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和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是实施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下面是一个针对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和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的具体描述,以便更好地实施和监督工程的进展。

1.文档管理: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制定一套完整的文档管理制度,包括各种文件的编制、审批、传递和归档。

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计划和进度编制相关文件,并将其及时传达给建设单位,并确保纸质和电子文件的归档完整。

2.质量管理: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和监理方质量管理制度应有明确的要求,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等环节。

施工方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执行施工工艺,监理方应进行现场监督和抽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安全管理:安全是建设工程的首要保障,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法规和标准,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并将其执行情况纳入日常检查与考核范围。

同时,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施工方和监理方参与安全培训的监督,确保工程现场的安全。

4.进度管理:建设单位应制定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方案,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按照计划进行施工,并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施工进度报告。

同时,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施工方和监理方的进度监督,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5.财务管理: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进行合理的财务管理和预算控制。

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程款项的支付和报销,同时要求对工程材料和设备进行科学合理的采购和使用。

6.沟通与协调:建设单位应加强与施工方和监理方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的机制,及时解决现场管理中的问题和纠纷。

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提供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进度和工程变更情况等信息,并与其进行及时的沟通与汇报。

7.法律监督: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能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范本(3篇)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范本(3篇)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范本尊敬的建设单位:为了更好地管理施工方的现场施工行为,确保施工过程安全、高效、质量达标,我们建议建设单位与施工方制定一套现场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现场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建设单位参考:1.施工方应在项目启动前,向建设单位提供现场管理计划,并在实施前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2.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安全规范进行布置和设置,确保现场环境安全、整洁。

3.施工方应派遣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协调、监督和指导现场员工的安全行为。

4.施工方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现场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施工方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环保管理制度、人员安全教育制度、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等,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6.施工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7.施工方应对工地施工人员进行签到制度,记录员工进场时间和离场时间,并对迟到、早退、缺勤等情况进行处理。

8.施工方应对施工现场进行24小时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9.施工方应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并进行定期演练。

10.施工方应与建设单位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共享施工信息和问题,共同解决施工中的困难和风险。

以上是一个现场管理制度的范文,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通过与施工方共同遵守和执行现场管理制度,我们相信施工过程将更加安全、高效,工程质量将得到有效保障。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建设单位有所帮助,祝工程顺利进行!此致敬礼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确保施工方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并保持施工现场的秩序与安全。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委托的各类施工项目。

土建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土建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土建工程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建工程现场管理,规范工程施工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土建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包括建筑、道路、桥梁、水利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管理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现场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土建工程安全生产标准,严格控制现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预案,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确保工程按计划有序进行。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应遵守工程施工规范和操作流程,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案。

第九条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的环保规定,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第十条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应相互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完成现场施工任务。

第二章现场管理第十一条管理人员应定期巡视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现场巡查记录,对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定期总结和分析。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周计划和月计划,根据计划安排现场施工作业。

第十四条现场施工应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现场施工设备和材料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施工条件良好。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范,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现场施工档案,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各项信息和数据。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条管理人员应对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现场问题。

第三章突发事件处理第二十一条发生突发事件时,现场管理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置,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现场土建工程的管理制度

现场土建工程的管理制度

现场土建工程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建工程施工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土建工程施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第三条土建工程管理单位应负责对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第四条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行业资质和经验,能够独立负责施工管理工作。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第六条施工前,土建工程管理单位应对工程场地进行勘察和规划,明确工程范围和施工计划。

第七条工程施工前,土建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八条工程施工前,土建工程管理单位应完成所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施工所需材料和设备的供应。

第九条工程施工前,土建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施工计划和方案,确定施工人员和施工队伍,并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三章施工过程管理第十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土建工程管理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作业。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土建工程管理单位应定期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土建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三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土建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四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土建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材料和设备的管理,确保施工所需材料和设备的供应。

第四章施工验收和总结第十五条工程施工完成后,土建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第十六条工程施工完成后,土建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对施工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第十七条工程施工完成后,土建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编制施工总结报告,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章管理责任和违规处理第十八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土建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报、责令改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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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现场管理制度现场考勤制度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与安全,提高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在工程中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必须遵守。

第一条、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每天不少于8小时)每天填写考勤表,要真实,并且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

如有不实作假,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第二条、施工单位工地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须通知监理单位并且确认其指定代理人,经监理和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后方可离开。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罚责任人100元,脱岗三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人员。

第三条、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且保证要人证相符。

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决定其是否留退。

第四条、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天24小时畅通,且工地有人值守。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4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第六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24小时内补发手续,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收发记录。

第七条、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

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及时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在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第九条、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甲方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

第十条、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下发的通知,施工单位认可但不执行或未执行落实的将给予500-2000元/项、次的处罚。

质量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的报审(一)、开工前施工单位将经本单位内部技术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

(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将审核结果书面回复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

(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应重点审查对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是否有可靠的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制定质量、安全预控措施。

(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一经审定,即作为施工的依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各存一份。

第二条、开工申请(一)、在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及测量放线等前期准备工作均已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将开工申请报监理单位。

(二)、收到开工申请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确认已具备开工条件时,报建设单位同意后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按时开工。

第三条、承包人必须按图纸、招标文件、合同及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出现安全、质量问题或有隐患的,每发现一次,视情节严重情况,向总承包人罚款500至5000元。

在限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加倍罚款。

重大安全隐患在限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建设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不返还履约保证金。

施工中若质量监督部门对承包人处罚后,发包人按罚款数额再次处罚,并记录其不良行为。

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原因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建设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将该单位清出现场,不予结算工程款。

第四条、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是隐蔽工程,均必须填报《隐蔽工程验收申请》报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所有隐蔽工程均应有影视资料或照片)。

否则,不予计量,不支付工程款,造成损失自负。

报验时可按施工段、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依次填写。

所有隐蔽工程均为监理“见证点”。

监理考核一次报验合格率,并辅以经济制裁手段;两次报验不合格,罚申报单位500元,未经报验或验收不合格而私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总承包单位1000元/次/项。

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对未经报验而私自隐蔽的工序进行抛开检验的,施工单位必须全力配合,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的巡视检查和旁站检查制度。

在工程正常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接受并积极配合检查,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案。

施工全过程,监理人员要进行旁站检查,进行全过程监理,施工单位应接受并配合检查。

监理旁站记录应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签字认可。

第六条、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下发后,施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未整改完毕,每一处罚款1000元。

不及时进行书面回执每一份罚款1000元。

同样的问题出现两次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罚总包单位2000元/次。

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成立质量领导班子。

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并制定质量保证措施,配备质检人员,强化自检功能。

加强职工质量意识教育,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一)分包单位施工的工程完成后,应把相关资料报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由总包单位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二)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并按有关标准规范自检合格后,编制竣工报告,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监理单位。

(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项目总监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初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内容包括工程实体和相关的技术资料。

(四)初验合格后,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价,填写“质量评估报告”由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由施工单位据此向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五)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备案手续。

(六)建设单位在接到竣工验收申请后一周内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综合验收。

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管理制度第一条、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进场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的检验或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

凡是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

如果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认为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产品合格证明的文件以及施工单位提交的检验和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可以再行组织复检或见证取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允许进场。

第二条、对于进口的材料设备、半成品、构配件及关键施工部位所用的材料,则应进行全部检验。

第三条、凡标示不清、对质量保证资料和材料质量有怀疑、与合同规定不符、需要进行追踪检验以控制和保证其质量可靠性的材料等,均应全部检验。

第四条、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标准与管理规程》的规定,要能反映该批材料的质量性能,对于重要的构件和非均质材料,应酌情增加取样的数量。

第五条、对于某些材料及现场配制的制品,如砂浆等的配合比,一般要求施工单位事先进行试验,达到要求的标准后方准施工。

第六条、主要设备及材料订货前,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申请,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工程师应重点检查工程上所采用的主要设备和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所规定的规格、型号和质量标准,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准定货。

第七条、主要装修材料及建筑配件订货前,施工单位应提供样品(或看样)和有关订货厂家情况以及单价等资料,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核查,经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订货。

第八条、与本工程无关的材料、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不准进场堆放。

第九条、甲方提供的材料,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师共同签收,签收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按原厂同质量进行购买,建设单位享有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各种材料进场需报验,保证资料齐全有效方可入场,报验合格(保证资料齐全,监理见证,取样检测合格)的准予用于工程当中,否则不得进场使用。

材料进场后不及时报验而用于工程当中,罚总承包单位1000元/次,该部分工程作为不合格工程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总包单位负责。

安全制度为了确保各施工单位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结合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以便切实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

第一条、施工单位要配备专门负责安全的主管领导,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部署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安全隐患,各项目部应设有专门的值班人员,负责看护本施工场所需用的物资、器具等,施工人员要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第二条、对所属施工人员必须全部登记造册,留存身份证件以备查,工地负责人要对本工地所使用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要知根知底,做到心知肚明,防止各类突发事件发生,防止人身伤残等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条、施工单位要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加油机、配电箱(柜)、食堂、仓库、员工宿舍、施工现场等处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配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注意防潮湿、防高温,并且做到人人会使用。

施工单位消防器材管理不善,损坏、丢失、失效过期、任意乱放挪作他用,对损坏或需要添置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不能及时更换维修,完好率达不到100%的,处以200到500元的罚款。

第四条、施工现场道路上不能有沟、壕或堆放垃圾,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第五条、加强施工用电管理。

施工用电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使用,严禁私自乱拉、乱接临时电线和乱接插座,敷设线路要穿管或者使用线槽,禁止在办公室和宿舍使用高压电器。

第六条、电工、焊工、司机等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专用机器设备必须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私自操作,不得随意接近设备危险部位和在设备的空隙间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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