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
井下(电工)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

井下(电工)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一、操作对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井下(电工)电气维修工。
二、岗位职责1.执行电气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2.检修电动机、变频器、输电线路、开关照明设备等电气设备故障。
3. 参加电气设备改进、改造项目。
4. 负责井下电气设备水平和保养管理工作。
三、作业流程1.工作前的准备1.1.检查设备是否停电,并确认气体情况。
1.2.取得维修许可证,并检查相关工具的配备情况。
1.3.检查维修区域是否有安全隐患。
2.作业中的安全操作2.1.在进行电气设备维修前,将设备切断电源,并确认气体情况并通风。
2.2.在进行电气设备维修前,先进行必要的警告标识,以防误入。
2.3.在进行维修工作时,要佩戴好防护用具,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3.维修操作流程3.1.对故障进行确定。
3.2.进行维修问题的分析,并考虑操作和安全问题。
3.3.进行必要的维修和调试,并确认工作效果。
3.4.在确认设备故障被排除后,对设备进行测试,验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5.整理工作现场,及时收回工具和设备。
四、注意事项1.在操作前,应确认设备是否切断电源,并且通风情况良好。
2.进行操作时,必须保证安全,佩戴防护用具。
3.维修设备时,应用正确的工具和方法,避免设备损坏。
4.在操作完毕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和整理,避免产生隐患。
五、安全风险评估1.设备故障或误操作可能引起电击或其他事故,严重时可能危及人身安全。
2.设备内部(如电容器等)的高压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需要小心操作。
3.设备维修中因设备的速度等参数变化,可能会产生惯性影响,操作需要小心。
六、质量检查要求1.操作符合现行有关规章制度要求。
2.维修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3.确认维修结果后,进行必要的测试,要求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七、拟制人:XXX 核准人:XXX八、附件:无。
井下电修工操作规程

井下电修工操作规程为了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为了保护电修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在井下进行电气设备检修、维修和操作等工作的电修工。
1. 总则1.1 目标本规程旨在规范井下电修工的操作行为和方法,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在维护生产设备安全稳定的前提下保障电修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1.2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以下内容:•井下电气设备检修、维修和操作工作的电修工。
•井下电气设备检修、维修和操作工作的责任人员。
1.3 安全原则在进行电气设备检修、维修和操作等工作时,电修工必须遵守以下安全原则:•保证工作现场的安全性。
•保持身体清洁和稳定的体位。
•禁止在电气设备附近吸烟或使用明火。
•禁止在电气设备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携带金属物品进入设备工作范围。
•等待设备告知可以工作后,充分了解设备状态并保证安全。
1.4 安全措施在进行电气设备检修、维修和操作等工作时,电修工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工作前要查看设备周围安全隐患是否消除,如有未消除的隐患,必须立即报告责任人员处理。
•在接触电气设备之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使用检测器检测电压为零后才能接触电气设备。
•在接触电气设备时,必须使用绝缘鞋和手套等绝缘工具,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操作人员必须使用防静电衣物,避免在操作中静电起火风险。
•重要的操作工作需要量身定制工作方案,地质条件及设备本身维修和检查要求不能忽视。
2. 禁忌要求在进行电气设备检修、维修和操作等工作时,电修工必须遵守以下禁忌要求:•禁止在电气设备上操作,未经授权任何人员不得触电。
•禁止擅自更改或绕过设备标准的维保程序。
•禁止在设备上做标记或直接刻字,对设备外表做出任何形式的划痕。
•禁止使用带有尖头的工具,如钉子、螺钉等,以避免对设备造成损坏或触碰到电气设备内的高压部件。
•禁止备件一个未清点就直接拆卸或装配,出入库的记录要做到及时完整并合规。
3. 操作规程3.1 设备采样工作•电气设备采样工作必须由经过正规培训的人员按照工作规程操作。
2024年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24年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一、安全意识
在进行井下维修电工作业前,必须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做到心中有序,严守规章制度,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
操作规程二、装备准备
进行井下维修电工作业时,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装备,包括头盔、安全带、手套等防护用具,并按照规程正确穿戴,确保安全性。
操作规程三、设备检查
在进行井下维修电工作业前,必须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的意外事故。
操作规程四、作业流程
在进行井下维修电工作业时,必须按照规程要求的作业流程进行,严格遵守操作步骤,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
操作规程五、应急处理
在进行井下维修电工作业时,必须做好应急处理准备,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操作规程六、作业结束
在井下维修电工作业结束后,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整理,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确保作业的完美收尾。
操作规程七、安全监督
在进行井下维修电工作业时,必须进行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安全行为,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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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篇)

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井下维修电工的安全管理,确保井下维修电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井下维修电工的操作和管理。
第三条井下维修电工必须具备相关技术操作能力,并经过相关培训,掌握并遵守本操作规程。
第四条井下维修电工在井下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佩戴相关防护装备,并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五条井下维修电工如果发现操作规程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提出建议。
第六条井下维修电工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操作能力。
第七条井下维修电工在井下工作时必须保持清醒和专注,严禁饮酒和吸烟。
第八条井下维修电工在工作中发现隐患或事故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九条井下维修电工必须服从相关负责人的指挥和安排,严禁擅自改变工作计划和操作过程。
第十条对井下维修电工的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和处理。
第二章岗位要求第十一条井下维修电工必须具备相关的电工技术操作能力和资质证书。
第十二条井下维修电工必须熟悉井下设备的结构、特点、安装和维修方法。
第十三条井下维修电工必须具备一定的电气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四条井下维修电工必须熟悉井下工作环境,掌握井下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井下维修电工必须具备一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在事故发生时及时处理和救援。
第十六条井下维修电工必须熟悉井下临时用电的安装和维护方法。
第十七条井下维修电工必须熟悉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程序。
第三章前期准备第十八条井下维修电工在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前,必须做好下列准备工作:1. 检查个人防护装备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
2. 检查井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并做好停电准备。
3. 安排人员协助并做好通讯联络。
第十九条井下维修电工在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前,必须向相关负责人汇报工作内容和计划。
第二十条井下维修电工在进入井下工作区域时,必须佩戴个人锁具并将锁上。
第二十一条井下维修电工在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前,必须熟悉各种设备的位置、编号和功能。
井下电工操作规程(三篇)

井下电工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为确保井下电工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井下电工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涉及以下井下电工作业:井下电缆敷设、拆除、连接、固定及维护;井下电力设备检修、改造和无人井工作;井下设备控制柜巡视等。
同时,本操作规程也适用于其他井下电工作业。
本操作规程的宗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维护环境、促进安全文化。
第二章井下电工操作规程2.1 井下电工操作岗位的职责和权限2.1.1 井下电工操作岗位的职责(1)按照工作任务书和作业计划进行井下电工作业,保证井下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
(2)负责井下电缆的敷设、维护和拆除工作。
(3)负责井下电力设备的维护、检修、改造和控制柜的巡视工作。
(4)配合矿长、安全主任、监察室、电工队等部门做好井下电工作业的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
2.1.2 井下电工操作岗位的权限(1)参与编制井下电工作业的工作任务书和作业计划。
(2)按照规定和控制措施进行井下电工作业。
(3)向矿长、安全主任、监察室、电工队等部门提出井下电工作业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相关问题。
2.2 井下电工操作的基本规定2.2.1 作业人员的要求(1)井下电工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电工资格证书,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岗位培训。
(2)井下电工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特别是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3)井下电工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负责井下电力设备的构造、原理、操作和维护等相关知识。
2.2.2 作业准备(1)作业前必须查明井下电力设备的工作状况,确保安全。
(2)作业前必须对井下电力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漏电、短路等现象。
(3)作业前必须向作业人员讲解作业规程和操作要点,并进行操作示范。
2.2.3 作业环境要求(1)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明亮,无杂物、易燃物等隐患。
(2)作业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积水、积尘等现象。
(3)作业现场应设有合适的照明设备。
2.2.4 作业安全要求(1)严禁在有气体泄漏的地方进行井下电工作业。
井下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井下维修电工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第1条井下维修电工必须持有“维修电工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进行电气操作。
第2条井下维修电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3条井下维修电工应熟悉矿井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
第4条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
二、操作前的准备第5条井下电气维修工入井前应检查,清点应带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良好状态。
第6条必须熟悉所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特征、以及电缆分布情况。
第7条供电干线需停电检修时,事先必须将停送电时间及影响范围通知有关区队,以便有关单位采取措施。
三、操作第8条严禁带电作业。
井下电气设备在检查、检修、搬移时应由两人协同,相互监护。
检修前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经验电确认已停电后再放电(采区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放电,只能在硐室内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才能进行)、悬挂地线,操作手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告牌后,才允许触及电气设备。
第9条操作井下电气设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井下中央变电所、有值班电工的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设备的操作,必须由值班电工根据电气工作票、倒闸操作票进行停送电操作。
单人值班的由维修工监护,无值班的采区变电所、配电点或移动变电站的操作,由检修负责人安排熟悉供电系统的专人操作,由检修负责人监护。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
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
127伏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的绝缘。
第10条井下电气维修工工作期间,应佩带电工常用工具及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
第11条维修电工对维修职责范围内设备的维修质量应达到《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高低压电缆的悬挂应符合有关电缆悬挂的要求。
煤矿井下电工操作规程

煤矿井下电工操作规程煤矿井下电工操作规程为了保证煤矿井下电力设施的安全和可靠运行,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的准备1. 电工资质要求:井下电工必须持有煤矿电工证,并且进行过煤矿井下安全作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2. 工具设备准备:井下电工要携带齐全的工具设备,包括电动工具、手动工具、接线器、安全带、手套、绝缘靴、头盔等。
3. 操作前的检查:电工在进入井下电设施区域之前,要对自己携带的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所有工具完好无损,接线器良好,安全带、手套、绝缘靴都符合要求。
4. 电气安全措施:电工在进入井下电设施区域之前,一定要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防护。
比如,要检查电压值是否符合规定、要将电源切断并进行接地等。
二、操作流程1. 井下接线。
(1)接线前的检查:a. 确认井下的电源是否已经切断并进行了接地。
b. 确认电缆的长度和规格,并与设备规格相符合。
c. 确认接线孔洞是否清洁,无杂质。
d. 确认工具是否符合要求。
(2)接线步骤:a. 将电缆卷开,并用手进行拉直,然后将电缆松散。
b. 拉直接线,拧紧接线孔内的螺钉。
c. 将电缆的另一端接入设备端口,拧紧螺钉,并用绝缘胶布将接线板进行包扎。
d. 将电源开关打开,并确认电源电压与工作要求一致。
2. 电气设备检修:(1)检修前的准备:a. 关闭电源开关,并进行接地处理。
b. 确认操作的设备安全,无人在附近.c. 佩戴安全带,确认身体部位不与设备接触。
d. 确认工具完好无损。
(2)检修操作:a. 摘下设备的盖板。
b. 对设备的电气元器件进行检查,确认电容器电阻值是否正常,电机线圈接线是否良好等。
c. 进行设备对地的绝缘检测。
d. 将设备的盖板重新安装上,并切断所使用的电源电源电缆,并进行接地。
三、操作注意事项1.在井下作业,一定要注意使用工具的绝缘性能,确保人身安全。
2.在接线、检修时,必须做好电源电缆的安全防护工作,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井下电气操作规程

井下电气操作规程井下电气操作规程一、总则井下电气操作是指煤矿井下作业中进行电气设备安装、维护、检修、调试和检测等操作活动。
为保证井下电气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以下规程。
二、工作范围1. 井下电气设备安装:根据设计要求和安装图纸,对电气设备进行安装、布线、接线等工作。
2. 井下电气设备维护: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例行检查、保养、清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故障排除、更换零部件、修理等维修工作。
4. 井下电气设备调试:对新安装完成的电气设备进行功能调试、试运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 井下电气设备检测:使用专业仪器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准备工作1. 进入井下前需要佩戴符合要求的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装备。
2. 携带必要的工具和设备,确保操作的顺利进行。
3. 查看工作票,了解井下电气设备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
四、操作规范1. 操作前应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严禁擅自开关、更换电路,必须经过操作合格、持有正确操作证的人员才能进行操作。
3. 在进行电气设备安装、维护、检修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操作,注意避免短路、漏电等安全隐患。
4. 操作人员要时刻保持清醒,严禁酒后操作电气设备。
5. 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最新的操作流程和安全知识。
6. 使用电气工具和设备时,应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正确使用,并保持工具和设备的良好状态。
7. 操作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周围环境,确保不会影响其他人员的安全和正常工作。
8. 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工作现场,保持设备周围的秩序和整洁。
五、应急措施1. 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适当的灭火器进行扑灭,必要时报警并疏散人员。
2. 发生电气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进行适当的急救措施。
3. 发生设备损坏时,应暂停操作并报告上级,由专业人员进行修理或更换。
六、违规处理1. 对于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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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规定
1.凡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电气作业安全规程,并受过触电急救、人工呼吸的培训。
2.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采掘各巷道系统、通风系统,熟悉所辖区域的供电系统。
3.按规定经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有关专业培训的人员才能独立从事工作。
二、停送电工作
4.停送电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⑴6千伏高压停送电必须坚持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其办法与地面高压停送电制度相同。
⑵6千伏高压停送电工作票由机运科电气负责人签发,并以调度室同意,做好区域人员撤离,排放瓦斯安全工作后,方能执行。
⑶高压停、送电操作,必须执行二人作业制。
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事故情况下可由一人操作。
⑷660V以下电压的整个系统停、送电,由停、送电单位书面申请,由机运科电气负责人同意签字,经调度室做好安排后,由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负责。
⑸采区变电所低压分路开关停送电,由维修单位或维修人员直接向调度室报告,经同意后即可操作。
⑹“三专”电气设备停电,一般情况必须提前一天向机运科报告,经机运科同意,调度室安排后,第二天才能实行。
在有故障情况下,可先停电,但停电后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报告。
⑺操作千伏级以上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必须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⑻停电后,必须验电,闭锁挂牌,并留有专人守护后,方能从事工作。
⑼掘进区域停电后,送电程序按排放瓦斯规定执行。
⑽停电时,必须先停负荷,后停主线路,以免造成跑车及掘进瓦斯积聚来不及撤人的事故。
三、电器检修
5.电器检修必须熟悉电器原理图及接线图,准确做出事故定性判定。
6.电器、电缆漏电事故,有低压选择性漏电保护的采区变电所应跳控制的分路开关无低压选漏保护的采区变电所应跳低压总馈,此时应根据保护方式以判别漏电线路。
7.电器、电缆、开关负方短路,一般引起磁力开关烧断熔断器或分路开关跳闸。
或开关电机综合保护动作。
可根据熔断器熔断开关、跳闸分路开关及电机综保的负方寻找短路点。
8.电机故障可根据电机发热程度,接线室内气味,电气绝缘程度等判定是否烧毁,电压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缺相,是否过负荷等判定故障。
9.变压器可根据油位、温度、输入输出是否平衡,有无异响等现象判定事故。
10.高压开关可根据合闸动触头是否顺利插入静触头,机构是否打滑,输入是否缺相,隔离刀闸是否接触良好等判定故障。
11.电煤钻综保等电气可根据本身的指示判定故障性质。
12.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程度,可就地检修或更换设备、线路。
13.设备检修后,应测试绝缘,清理工具,防爆面处理,检查失爆后,方可通电试车。
14.设备检查不能直接发现故障需用摇表检查时,应根据瓦斯浓度按规定执行(瓦斯浓度1%以下)。
需带电测试时,应拟定专门措施,经机运科批准后才能实施。
15.所修设备主方必须停电,严禁带电检修。
四、电气试验、检查
16.检漏继电器必须每天试验一次。
试验时,对“三专”电器,应先合上试验开关,然后试验。
其它低压系统,也应视绞车等突然停电会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电器未开动时,方能试验。
17.远方漏电试验应按照低压供电系统和试验规程选择试验点,制定专门措施,由主管部门组织专门人员进行。
18.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48.条、第449条、第450条和第451条的规定。
19.井下电气的日常检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井下电气线路每天、每区域必须派专人进行巡检。
巡检下述内容:
⑴电器、电缆失爆检查。
⑵电缆悬挂是否符合规定。
⑶各接地极、接地线是否损坏,是否符合规定。
⑷各电器温度、声音是否正常。
⑸各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整定值是否与名牌值相符合。
五、电器安装
21.采区变电所和采区工作面新安装时,安装人员必须熟悉设计的供电系统图及安装区域巷道。
22.安装前应按标准化要求验收采区变电所硐室是否合格,巷道有无电缆挂钩等安装条件是否具备。
23.安装前应按质量标准检修、试验电器和电缆,并按防爆标准验收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入井安装。
24.安装中如无与设计图纸相符合的电器、电缆,安装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图纸,经设计人员同意并重新计算整定后,方能实施。
25.采区变电所安装后,经主管部门验收批准送电,方能投入使用。
任何人不得擅自命令送电。
26.零时拆搭火的电器设备,由主管部门出具搭火通知后,施工单位才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