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再保理业务协议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保理商):地址:电话:传真:负责人:职务:乙方(卖方):地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职务:鉴于乙方业务需求,就乙方与商务合同买方之间的应收账款向甲方申请国内保理业务(附件1《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本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名词具有如下特定含义:1、保理:本合同所称的保理是指甲方通过与乙方协商受让乙方与买方的商务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取得对买方收款的权利。
甲方在应收账款到期后30天内将受让应收账款的对价支付给乙方。
2、保理额度:指在甲方核准的额度有效期内,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保理业务的最大限额。
在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只要乙方向甲方转让的应收账款的余额不超过该额度,甲方可连续的、循环的为乙方的应收账款提供保理业务(附件2《国内保理业务买方额度申请书》);但在乙方每次申请提取额度时,甲方将另行考虑乙方当时的资信状况,并通过对买方资信状况的严格审查,在不超过已核定的额度内,决定是否同意乙方提出的申请;如同意,该次提取计算在保理额度内。
在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中该额度表示甲方对受让自乙方的应收账款承担坏账风险的最大限额。
对于超出该额度的应收账款,或者有追索权保理业务项下的所有应收账款,甲方不承担坏账风险。
3、明保理:指甲乙双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的事实通知买方,指示其于应收账款到期日按照甲方指定账户付款,并由甲方取得买方收到通知的回执或其他能够证明买方已收到通知的有效证据的保理方式。
4、暗保理:指甲乙双方不需将应收账款转让的行为通知买方的保理方式(包括虽然已通知买方但甲方未取得通知有效到达买方的证据;双方同意将该等情形视为通知未到达买方)。
再保理服务合作协议(可编辑)综述

再保理服务合作协议协议编号:甲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电话:传真:乙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电话:传真:甲方、乙方为进一步深化业务合作,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开展同业再保理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除非本协议的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1.1同业再保理业务是指国内保理项下,乙方接受其客户的保理申请并受理客户的应收账款转让后,向甲方申请叙做再保理业务,甲方接受乙方申请后,为乙方提供应收账款催收和管理、保理融资等再保理服务。
1.2 保理融资金额是指国内保理项下,乙方接受其客户申请受理客户应收账款转让,应向客户提供的融资额。
1.3工作日指银行工作日。
1.4再保理业务金额或业务金额是指甲方与乙方叙做同业再保理业务时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的融资额。
1.5同业再保理业务的实际天数(简称“实际天数”)是指自甲方将再保理业务金额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至乙方应将再保理业务金额偿还至甲方指定账户之日止,连续计算的天数。
如业务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到期日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仍按双方约定的利率计付利息。
第二条业务范围、币种2.1再保理业务货币的币种为人民币。
2.2甲方同意为乙方授权操作国内保理业务的各分支机构办理本协议项下的业务,乙方对本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争议解决等事项与甲方进行协商,乙方下辖分支机构无权就本协议与甲方进行协商。
第三条业务额度、业务金额和期限3.1甲方与乙方开展的同业再保理业务全额占用甲方总行为乙方核定的同业拆借授信额度。
3.2 甲方与乙方开展同业再保理业务的业务金额不超过保理融资金额。
3.3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与乙方叙做的同业再保理业务期限,依据对应的国内保理项下销售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加上宽限期限确定,但不得超过一年。
第四条再保理价格与息费计算4.1再保理价格的确定再保理业务价格包含利息和手续费。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协议书范本1. 合同主体2. 合同背景3. 合同条款3.1 债权的转让1.债权方同意将其全部或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并授权保理商代为催收。
2.保理商同意接受债权方转让的应收账款,并按约定的比例提供融资服务。
3.债务方确认债权的转让,并同意向保理商支付应付账款。
3.2 保理款项的支付1.若债务方未按时支付应付账款,保理商有权从保理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
2.保理商应在债权到期日向债权方支付剩余保理款项。
3.3 债权方的权益1.债权方保证其转让的应收账款系真实、合法且有效的。
2.若保理商因收取的应收账款无效,债权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4 保理商的权益1.保理商有权收取债权方的应收账款,并根据合同约定融资。
2.若债务方未按时支付应付账款,保理商有权采取相应的催收措施。
3.5 债务方的义务1.债务方同意向保理商按约定支付应付账款,并按时归还融资款项。
2.债务方保证其应付账款的真实、合法且有效。
3.6 违约责任1.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若债务方严重违约,保理商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债权方返还已支付的保理款项。
3.7 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各方持________份,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件、扫描件和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债权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理商):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债务方):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国内再保理业务协议

附件1国内再保理业务协议(有追索权)编号:年字第号应收账款受让方:招商银行(以下简称甲方)负责人:法定地址:应收账款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鉴于乙方根据业务需求,就其持有的国内保理债权向甲方申请融资业务,即乙方将其国内保理债权对应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约定的融资额受让该债权。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有追索权国内再保理服务”。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编号为的《授信协议》(以下简称“《授信协议》”),甲方向乙方提供金额为的国内再保理授信额度。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授信协议》项下国内再保理业务的开展订立本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协议。
第一条《授信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再保理合作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协议为再保理合作期间甲方和乙方开展有追索权国内再保理业务的框架性合作协议,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后所发生有追索权国内再保理业务,均受本协议约束。
在签署本协议后,乙方需要办理再保理业务的,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交《国内再保理业务申请书》(附件2)、《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清单》(附件2之附件)及相应商务合同、发票、凭证等甲方要求的资料,并按照本协议各项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双方无需另签保理合同。
《国内再保理业务申请书》及相应的《国内保理业务转账凭证》作为《授信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开展的具体国内再保理业务的具体业务合同,《国内再保理业务申请书》及相应的《国内保理业务转账凭证》未涉及的内容,依据《授信协议》及本协议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条收购款本协议项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元的收购款。
此处最高额是指在再保理合作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收购款本金余额的最高限额。
收购款为所转让应收账款金额的%且不超过乙方办理的该笔保理业务金额;乙方授权甲方在收购款内扣除融资费、管理费后,所剩金额向乙方实际支付后,应收账款转让价视为支付完毕。
上款所称融资费、管理费和其他实际发生费用为乙方应承担之费用,甲方扣除上述款项视为乙方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的行为,甲方向乙方发放的收购款仍应视为包含上述相关费用。
2024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2024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协议书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鉴于卖方愿意将其现有的及未来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并由乙方提供保理服务,双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理业务范围1.2 应收账款的范围包括:__________(具体描述应收账款的内容)。
二、保理服务内容2.1 乙方同意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融资、催收、风险管理等服务。
2.2 乙方向卖方提供的保理融资额度为:__________元。
2.3 融资期限为:__________个月。
2.4 融资利率为:__________%。
2.5 乙方应在应收账款到期后及时向卖方支付相应的款项,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具体描述支付方式)。
三、应收账款的管理与催收3.1 卖方应将其应收账款的真实、准确、完整情况告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2 乙方应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对转让的应收账款进行有效管理。
3.3 乙方应按照约定及时催收应收账款,并向卖方反馈催收结果。
3.4 对于未能按时支付的应收账款,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进行追讨。
四、风险管理与担保4.1 乙方应根据应收账款的风险情况,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保理业务的顺利进行。
4.2 乙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担保,以降低保理业务的风险。
卖方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具体描述担保方式)。
五、费用5.1 乙方应向卖方收取保理服务费,费率为:__________%。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银行再保理合同)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编号:【】号甲方:【】(在本合同中称甲方”保理公司住所地:【】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在本合同中称乙方”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鉴于: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具有合法应收账款受让资格的法人主体,自愿一次性或分期受让乙方代理应收账款原债权人转让的应收账款资产。
乙方已与原应收账款债权人签订了编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应收账款代理转让业务合同》(以下简称协议”)及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回购协议》(以下简称回购协议”),甲方已知悉乙方为应收账款转让代理人,愿意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第一条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或语境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款所述的含义:本合同”销售合同”原债权人”渍务人”转让日”转让后续期预计到期日指本合同及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附件;指以原债权人为卖方、与买方所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合同具体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1),包括其补充协议和构成销售合同组成部分的附件;指委托乙方代理转让应收账款债权的委托方,同时也是销售合同的卖方;指销售合同的买方;可以叙做本合同项下交易债权转让的交易债权的债务人应经民生银行按甲方要求进行逐笔审核并确认同意;但是,如果销售合同项下还存在买方(主债务人)之外的其他当事方(与买方全部或部分连带地)对卖方负有付款义务/担保义务,则在本合同相关条款(例如关于债务人付款的规定等)中该等当事方(下称次债务人”)应被视同为债务人;指本合同附件2应收账款转让清单”中列明的转让日;但如果甲方未按照应收账款转让清单”列明的应收账款转让日支付转让价款,则以甲方实际支付转让价款之日为转让日;指在转让日起至甲方已得到全部交易债权的清偿之日止的期间;就任何一笔应收账款而言,指原债权人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和相关。
国内保理合同3篇

国内保理合同3篇篇1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理商):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分行地址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录音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分行邮箱统一格式_____________附件信箱编码前缀格式规范(现场签订合同协议文本要求一式几份由客户提前在附录表格中进行勾选后盖章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申请国内保理业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与解释保理业务是指乙方作为保理商向甲方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管理、信用评估、坏账担保等。
在本合同中,“保理预付款”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的预付款;“应收账款”指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与其客户签订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项下的应收债权;“融资比例”指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及应收账款质量确定的贷款金额占应收账款的比例。
二、业务合作内容(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在每次商务交易之前或过程中应诚实守信向乙方出示贸易合同或其他相关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篇2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理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申请国内保理业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与解释1. 保理业务:指乙方受让甲方的应收账款,为甲方提供应收账款管理、催收、坏账担保等服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协议书范本2024年通用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协议书范本2024年通用合同编号:__________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协议书范本2024年通用甲方(应收账款转让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保理商):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鉴于:2. 乙方是一家专业的保理商,愿意购买甲方转让的应收账款,为甲方提供融资支持;3.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1.1 本合同的标的为甲方拥有的对_______客户的应收账款,具体账款信息如下:(1)客户名称:__________(2)账款金额:__________元(3)账款到期日:__________1.2 甲方保证所转让的应收账款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二条保理融资2.1 乙方购买甲方转让的应收账款,向甲方提供_______万元的保理融资,融资期限为_______个月。
2.2 融资利率为_______%,按月计息,融资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2.3 甲方应在融资期限内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应收账款,确保乙方能够按时收回投资。
第三条应收账款管理3.1 甲方应将本合同涉及的应收账款管理权委托给乙方,乙方有权对应收账款进行催收、追讨。
3.2 甲方应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客户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等信息,协助乙方进行风险管理。
3.3 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自行处理或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
第四条费用4.1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保理服务费为融资金额的_______%,共计_______元。
4.2 甲方应承担与本合同相关的印花税、登记费等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乙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5.2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融资款项或融资利率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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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国内再保理业务协议(有追索权)编号:年字第号应收账款受让方:招商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负责人:法定地址:应收账款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鉴于乙方根据业务需求,就其持有的国内保理债权向甲方申请融资业务,即乙方将其国内保理债权对应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约定的融资额受让该债权。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有追索权国内再保理服务”。
甲乙双方于年月曰签署了编号为的《授信协议》(以下简称“《授信协议》”),甲方向乙方提供金额为的国内再保理授信额度。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授信协议》项下国内再保理业务的开展订立本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协议。
第一条《授信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再保理合作期间自__________ 年—月日至____ 年—月—日。
本协议为再保理合作期间甲方和乙方开展有追索权国内再保理业务的框架性合作协议,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后所发生有追索权国内再保理业务,均受本协议约束。
在签署本协议后,乙方需要办理再保理业务的,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交《国内再保理业务申请书》(附件2)、《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清单》(附件2之附件)及相应商务合同、发票、凭证等甲方要求的资料,并按照本协议各项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双方无需另签保理合同。
《国内再保理业务申请书》及相应的《国内保理业务转账凭证》作为《授信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开展的具体国内再保理业务的具体业务合同,《国内再保理业务申请书》及相应的《国内保理业务转账凭证》未涉及的内容,依据《授信协议》及本协议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条收购款本协议项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 元的收购款。
此处最高额是指在再保理合作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收购款本金余额的最高限额。
收购款为所转让应收账款金额的_峑且不超过乙方办理的该笔保理业务金额;乙方授权甲方在收购款内扣除融资费、管理费后,所剩金额向乙方实际支付后,应收账款转让价视为支付完毕。
上款所称融资费、管理费和其他实际发生费用为乙方应承担之费用,甲方扣除上述款项视为乙方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的行为,甲方向乙方发放的收购款仍应视为包含上述相关费用。
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三条费用与费率(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资费率为:,计费从收购款发放到乙方账户之日起至逐笔应收账款国内保理期间届满日止;融资费由甲方按实际已发生的费用□在收购款发放日一次性支付□按月支付□按季支付□ ___________ 向乙方收取;(二)管理费的费率:为所转让应收账款金额的% ;(三)逾期支付违约金以收购款为本金,依照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按每笔国内再保理业务逾期实际发生天数由甲方向乙方收取;第四条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及登记乙方向甲方申请叙做《授信协议》及本协议项下具体国内再保理业务的,应向甲方提交下列所规定的单据:(一)《国内再保理业务申请书》(二)商业保理公司受让应收账款的证明资料(三)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清单正本;(四)商务合同的真实复印件、商业发票;(五)商务合约规定提交的其他商业单据(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单据等);(六)甲方所要求提供的其他单据及文件。
甲方审核前述单据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须配合甲方对相应的应收账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的要求,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中办理应收账款转让登记事宜。
应收账款转让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即为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日。
(一)发放收购款先决条件:1.乙方申请再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所对应的商务合同各方之间无违约事件和/或争议和/或纠纷发生或正在持续;2•《国内再保理业务申请书》已经乙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3.乙方已将商务合同、商业发票正本等交易凭证交甲方收执;4.乙方已将由乙方发出并由商务合同买方签收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回执或发票复印件或发票清单交甲方收执5.下列材料的真实性已经甲方初步确认:乙方《国内再保理业务申请书》;乙方合法性的法律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验资报告、成立批准证书、合资合同、公司章程等;乙方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和近期财务报表等;乙方关于所涉及交易真实性的交易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合同、商业发票等);甲方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前述材料范围或数量可以根据甲方要求增加或减少,惟以甲方要求为准。
上述放款先决条件为乙方的义务,是否完全具备并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二)本协议收购款发放日在乙方提交《国内再保理业务申请书》,并办妥转让手续,经甲方审批后确定,收购款项入乙方在甲方处开立的结算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再保理期间国内再保理的保理期间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国内再保理协议项下具体每笔应收账款的最迟应清偿的届至日,且不得超过商业保理公司对于该笔应收账款的付款期。
保理期间的届至日按以下方式之一确定:(1)以商务合同中明确的应收账款付款期加宽限期确定;(2)若商务合同无明确的应收账款付款期,而是约定付款条件,则再保理期间的届至日以经乙方承诺并经甲方认可的截止日为准。
具体保理期间届至日以每笔应收账款对应的《国内保理业务转账凭证》中“偿还日期”记载的日期为准。
宽限期:即应收账款受让方对于应收账款付款期后所能容许的付款延迟期间,若商务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宽限期,则以商务合同约定为准,若商务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宽限期间,则宽限期为商务合同确定的每一笔应收账款到期日后最长不超过45天。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应收账款回收专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应收账款回收账户为甲方委托乙方回收甲方所受让的应收账款的专用账户。
第九条回购(一)乙方应对甲方未按时受偿的应收账款债权承担回购责任。
(二)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国内再保理回购通知书》,要求乙方立即回购全部未偿付的应收账款余额及相应逾期支付违约金及费用,或依法对乙方进行追索。
1.商务合同买卖双方发生贸易争议,或乙方所提供的商务合同及其他资料存在虚假情况;2.因商务合同买方本身财务状况变化或其他任何原因而导致甲方已受让的应收账款到期未及时足额收回;3.商务合同买方已将应收账款金额支付给乙方,但乙方未全额转付给甲方;4.乙方发生本协议约定的违约事件;(三)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国内再保理回购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以货币资金方式向甲方回购商务合同买方未付应收账款,回购金额计算方式为:甲方收购款+收购款逾期支付违约金+甲方所实际发生的所有管理及追索费用;回购金额以《国内再保理回购通知书》载明的为准,乙方放弃任何抗辩和异议。
第十条追索乙方应将回购款项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超过此期限而乙方仍未回购的,乙方授权甲方在其结算账户中扣除相应款项。
即使甲方未出具《国内再保理回购通知书》,甲方亦有权在再保理期间逾期而未足额受偿时直接对乙方行使追索权,即包括但不限于采取扣收乙方有关存款、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向乙方进行追索(追索金额与乙应回购款项相同)乙方完成应收账款回购后,甲方将对商务合同买方的应收账款债权转回至乙方。
本条规定并不影响甲方作为应账账款权利人向商务合同买方主张应收账款支付的权利。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与保证(一)乙方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成立的合法机构,具有充分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二)及时向甲方提供本协议及甲方所要求的所有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有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没有遗漏任何重要事实;不存在任何对甲方的欺诈、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对乙方及/或债务人及/或基础交易作出错误或不完整的判断的情形;(三)向甲方转让约定的商务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包括与该应收账款有关并可向买方收取利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的权利;(四)所转让应收账款债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且在转让给甲方后无权再行处分。
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转让应收账款债权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合同约定的)限制,除甲方外未向且不会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未被且将不会被设定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未被且不会被甲方以外的任何当事人设定为信托财产;应收账款将不会遭致抵销、反诉、赔偿损失、对销账目、留置或作其他扣减等;(五)对甲方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催收函或文件,签收后应在3日内将回执寄出;(六)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7日内通知甲方;(七)当甲方向商务合同买方行使追索权时,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一切足以证明债权的材料第十二条甲方作如下承诺与保证(一)本方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成立的合法金融机构;(二)依本协议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提供融资额;(三)在各方不存在违约且无任何危害甲方经济利益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对所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不宣布提前到期;(四)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贸易资料及其他材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