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信息采集表(二).doc
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行业管理,规范住房租赁企业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是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在行政区域内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服务的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进行量化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在行政区域内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服务的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建设统筹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 1 -政区域内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录入、披露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建立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系统),发布信用等级结果及相关动态信息。
第六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发改委、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国资委、税务、市场监管、银行、证券等部门建立健全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用信息成果共享。
第七条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采集、审核、评价、发布及应用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审慎和安全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保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八条支持行业协会(学会)制定执业规范、职业道德准则和争议处理规则,定期开展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评价,参与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的具体工作,加强风险提示。
第二章信用信息采集与审核第九条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构成。
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22年)

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22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2.23•【字号】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38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租赁合同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38号)《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2月8日市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代市长:夏心旻2022年2月23日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屋租赁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部门协同、风险预防、属地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市房屋租赁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各部门加强执法联动,协调处理房屋租赁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市房屋租赁管理联席会议由市发展和改革、公安、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房产、城市管理、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网信、消防救援等部门和机构参加。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房产部门,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将房屋租赁管理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可以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房屋租赁管理矛盾纠纷调解,受房产部门委托办理辖区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做好房屋租赁和使用安全知识宣传,开展房屋租赁情况日常检查,加强对辖区内房屋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房产部门是本市房屋租赁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指导、督促、考核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江北新区房产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公安、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网信、消防救援等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表

填表说明1.房产税税源明细申报遵循“谁纳税谁申报”的原则,只要存在房产税纳税义务,就应当如实申报房产明细信息。
2.每一独立出租房产应当填写一张表。
即:同一产权证有多幢(个)房产的,每幢(个)房产填写一张表。
无产权证的房产,每幢(个)房产填写一张表。
纳税人不得将多幢房产合并成一条记录填写。
3.对于填写中所涉及的数据项目,有房屋所有权证件的,依据证件记载的内容填写,没有证件的,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4.房产有出租情形的,纳税人也应当先填写本表,再填写《从租计征房产税明细申报表》。
5.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6.纳税人分类(必选):分为单位和个人,个人含个体工商户。
7.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8.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必选。
选择类型为:身份证、护照、其他,必选一项,选择“其他”的,请注明证件的具体类型。
9.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10.房产名称(必填):纳税人自行编写,以便于识别,必填,且应当与从价计征房产税明细申报信息关联并一致。
11.房产编码:纳税人不必填写。
由税务机关的管理系统赋予编号,以识别,且应当与从价计征房产税明细申报信息关联并一致。
12.房产用途(必选):分为工业、商业及办公、住房、其他,必选一项,且只能选一项,不同用途的房产应当分别填表。
13.房屋坐落地址(必填):填写详细地址,具体为:××省××市××县(区)××街道 + 详细地址,且应当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数据关联并一致。
14.房产所属主管税务所(科、分局):本表所填列房产的房产税收入所属的主管税务机关。
系统允许各地配置该项的确定规则。
房屋租赁调研报告5篇

房屋租赁调研报告5篇房屋租赁调研报告1租房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个伤疤,但是很痛却不得不面对。
为了获得更好的居住空间,近年来,一二线城市的农民工持续增长,但高房价让大多数人留在“买房生根”我气馁,只能选择租房子继续漂泊;很多在一二线城市拥有自己房子的人也因为上班距离远或者孩子上学的原因成为租房者。
房租高,房东苛刻,工作压力大,越来越多的人放弃了离开家乡出去打拼的初衷,选择逃离大都市。
这份报告通过网上问卷收集第一手数据,涵盖各个年龄段的租房者,可以充分展示人们的租房和生活状况。
1、全国平均房租1051元/月。
10%的租房者支付超过其月收入一半的房租租金是每个租房者面临的首要问题。
到现在全国平均房租1051元/月。
房价飙升也抬高了一二线城市的租房价格,租房者的压力也不小。
在一线城市努力的人,要承受更重的房租压力。
其中北京月租在本次调查覆盖的36个城市中最高,达到1479元/月,上海和深圳分别为1328元/月和1140元/月。
2、北京房价图:东高北平西低街价格翻了一倍北京大商业区附近的房租高得惊人。
但本次调查发现,北京各大商业区周边住宅区的租金差异较大,租房者在做出选择之前,通过比较不同的住宅区,可以获得更好的性价比。
以国茂—建国门商圈为例,也是一居室整租。
紧邻国茂的温莎大道售价11450元,而紧邻大王路的珠江帝景社区售价仅为4400元。
3、上海房价图:豫园最高的新上海商圈,亲民。
西藏南路南外滩隐藏着洼地本次调查发现,上海淮海路商业街、新天地商业街、豫园商圈、南京路—人民广场商圈整体租金价格较高。
一间房整体租金价格在3000元以上,两室三室整体租金价格更高。
由于靠近商业区,许多公司也出租房屋用于办公。
4、广州房价图:番禺大北路白天鹅塘良心价是一线城市中最实惠的与北京和上海相比,广州的房租并不怎么样。
夏普”。
因此,农民工也涌向广州。
珠江新城商圈,一房全租价2880元/月,两房4370元/月,三房5410元/月。
武汉市实有房屋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武汉市实有房屋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填表范围:凡武汉地域内房屋都应填写《武汉市实有房屋信息采集表》。
居住房屋一户(套、间)一表,单位房屋一栋一表。
1、房屋编号由房产和规划部门编制,无需填写。
2、房屋座落:是指房屋所处的区域和详细地址;同一门牌号码内多间出租房的要按每套(间)填写室号。
3、小区/实名组:填写小区或村湾名称。
4、房产证登记座落:指房产证上所登记的房屋座落。
5、建筑物名称:指建筑物实体标牌的名称。
6、建筑物管理业主:指建筑物的物业管理单位法人。
7、房屋户型:成套住宅按“一室一厅”,“二室二厅”格式填写,非成套住宅填写房屋间数,按“1间”,“2间”格式填写。
8、填写个人或单位资料时,必须填写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的其中一项内容。
9、现使用人信息为必填项。
10、有房屋有房产证的,“房屋权证号”为必填项,“房产证登记座落”为必填项,“发证日期”为必填项。
11、“权属信息”中,有房屋土地证的,“土地权证号”为必填项,“发证日期”为必填项。
12、产权人信息:是指房屋所有人的信息,包括单位和个人。
个人产权人或单位产权人,必须填写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的其中一项内容。
13、现使用人信息:是指房屋正在使用人的信息。
可以是单位或个人,也可以是产权人或承租人。
“现使用人信息”中,是“产权人”的,只填写“产权人信息”;是“承租人”的,只填写“承租人信息”;既不是“产权人”也不是“承租人”的,直接填写现使用人信息。
使用人性质是“个人”的,只填写个人信息,是“单位”的,只填写单位信息。
14、出租面积:是指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
15、出租间数:是指出租人实际出租房屋的间数。
16、月租金:是指出租屋的金额。
包括单位出租和个人出租。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的按合同上的金额填写;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按承租人申报的金额填写。
17、管理类别:由社区民警填写。
在对应项前打“√”,只能是单项选择。
18、签订治安计生责任书:由社区民警填写。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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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采集表-子女教育支出
;(2)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至违反税收法律。
*当前受教育阶 当前受教育阶 教育终止时
*国籍(地区) *当前受教育阶段 段起始时间 段结束时间
间
*当前就读国 家(地区)
*当前就读学校
*扣除年度
2019
*纳税
*纳税人身份证件类型
*纳税人身
*手机号码
纳税人
联系地址
电子
扣缴义务人名称(支付工
扣缴义务人纳
*配偶情况
配偶
配偶身份证件类型
配偶身份
本人承诺:我已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签章:
代理机构签章:
经办人签字:
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理机构(人)经办人:
时间,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
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
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 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
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 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
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 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
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 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
妻 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
*本人扣除 比例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住房租金 支 政策适用条件: 1. 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 2. 本人及配偶扣除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3. 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该扣除年度配偶未享受过住房租金支出扣除。 不符合上述条件者请勿填写本页,否则可能导致政策适用错误,影响个人纳税信 甚 用已填写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信息的请勿填写本页,否则可能导致信息导入失败, 享 无法
楼栋信息采集表及填表说明

民安街道楼栋信息采集表(表一)信息采集员:审核人:采集日期:2014年月日楼栋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1、本表填表对象为所采集楼栋基本信息,每栋楼对应填写一张登记表。
2、对于选择类项目,在对应的项目前打“√”,并只能单项选择。
3、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表格。
4、“XXX社区XXX责任组”是指采集该楼栋是属于街道的哪个社区,所属哪个责任组;例如:民安街道回龙社区红岩井居委会1组。
5、“详细地址”栏中,“街路巷(行政村)是指详细街路巷名称;后面的相关内容是按照门楼牌号码具体填写到栋号。
例如:长沙路1号1栋。
6、“单位/小区名称”是指楼栋所属单位/小区的名称,例如“龙城世家”或“地税局”。
7、“楼栋名称”是指每栋楼有挂牌名称,1栋、2栋......;“单元数”是指一栋楼房里有多少个单元;“楼层数”是指一栋楼房里有多少层,后面将楼层地上、地下分别有多少层相应填写好;“户数”是指一栋楼房里有多少户住户,后面将自住和租赁情况相应填写好;8、“楼栋用途”分为住宅、办公、商业金融、教育医疗卫生科研、文化娱乐体育、工业交通仓储、军事及其他。
商业金融: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银行、宾馆、保险公司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
工业交通仓储:是指各类工厂、车间、手工作坊、发电厂等从事生产活动的房屋;自来水、泵站、污水处理、变电、燃气、供热、垃圾处理、环卫、公厕、殡葬、消防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房屋;公路运输、公共交通系统从事客、货运输、装卸、搬运的房屋。
9、“楼栋类型”分为居民自建、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集资房、商住两用房、国有资产房、集体资产房及其他九大类型。
廉租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话社会保障功能,向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居民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
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表

填表说明1.房产税税源明细申报遵循“谁纳税谁申报”的原则,只要存在房产税纳税义务,就应当如实申报房产明细信息。
2.每一独立出租房产应当填写一张表。
即:同一产权证有多幢(个)房产的,每幢(个)房产填写一张表。
无产权证的房产,每幢(个)房产填写一张表。
纳税人不得将多幢房产合并成一条记录填写。
3.对于填写中所涉及的数据项目,有房屋所有权证件的,依据证件记载的内容填写,没有证件的,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4.房产有出租情形的,纳税人也应当先填写本表,再填写《从租计征房产税明细申报表》。
5.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6.纳税人分类(必选):分为单位和个人,个人含个体工商户。
7.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8.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必选。
选择类型为:身份证、护照、其他,必选一项,选择“其他”的,请注明证件的具体类型。
9.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10.房产名称(必填):纳税人自行编写,以便于识别,必填,且应当与从价计征房产税明细申报信息关联并一致。
11.房产编码:纳税人不必填写。
由税务机关的管理系统赋予编号,以识别,且应当与从价计征房产税明细申报信息关联并一致。
12.房产用途(必选):分为工业、商业及办公、住房、其他,必选一项,且只能选一项,不同用途的房产应当分别填表。
13.房屋坐落地址(必填):填写详细地址,具体为:××省××市××县(区)××街道 + 详细地址,且应当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数据关联并一致。
14.房产所属主管税务所(科、分局):本表所填列房产的房产税收入所属的主管税务机关。
系统允许各地配置该项的确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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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机构
租赁 人 企业 介
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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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其他信息 网站名称(网址)
经纪机构名称
租赁企业名称
填表说明: 1. “房屋坐落 ”:有权属证书的填权属证书记载的详细地址;没有权属证书有网签备案合同的,填网签备案合同记载的详细地址。 2. “房屋唯一编码 ”为:行政区划代码 +流水号( 12位)。
住房租赁信息采集表(二)
租赁合同 编号
是否备案 备案证明号
备案开始和结束的日期
租赁行为基本信息
租赁面积 租金金额
押金金额
押金方式(押二 付一或其他)
租金调整 次数
租金调 整幅度
租金调整 周期
合同开始和结束日期 /租 赁期限
交付日期
租赁类型(整租 / 合租)
租赁用途 是否转租
最大租住 人数
网上
租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