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申请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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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系统操作流程

低保系统操作流程

以下材料以城市低保为例,农低、五保的方法相同一、区县业务配置(设置发放标准)1、业务配置——区民政局——基本生活救助2、城市低保(右键)——救助标准管理——新增——添加救助标准——保存(其余标准必须停用)3、城市低保(右键)——救助流程配置——勾选——配置——“受理、审查、审核”的“参与者”都配置给“镇街道”——保存4、城市低保(右键)——救助政策配置——差额救助(有做分类施保的在新增其他政策配置)二、区县设置乡镇\村级用户1、登陆区级用户——右上角第二个图标(进入系统管理平台)2、系统管理——机构用户——救助机构——救助用户管理3、新增用户——拖动到相应乡镇(“状态”自动“启用”)4、选择乡镇中新增用户名称(右键)——角色配置5、待选角色——按行政级别分类——勾选“街道、村居”2个框——点击向右箭头——下一步——勾“可使用”——保存——确定三、乡镇、街道级新增、审核人员1、城市低保——新申请登记2、地区、户主姓名、身份证……*字格必填——保存3、人员基本信息(*字格必填)——人员收入信息——保存—确定—保存—确定—登记—确定—取消4、“新申请待办”——勾选人员——办理——页面拖到底部——“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结果信息”*字格必填——保存——确定——上报——确定5、“新申请待办”——勾选人员——办理——页面拖到底部——“审核意见信息”*字格必填——保存——确定——上报——确定6、以上1-5步骤新增人员材料已上传到区、县级四、区县用户级新申请待办、资金发放1、乡镇街道上传新增人员后2、城市低保——新申请待办——直接有信息(或点击“查询”)——勾选——办理——页面拖到底部——“审批意见”*字格必填——保存——确定——办结——确定3、新申请已办——查询(查看办理状态“审批结束”)4、资金发放——维护发放信息——查询——勾选“发放方式”为空记录——登记——“社会化发放”——保存——确定5、维护银行账号——查询——勾选“银行”为空记录——维护银行账号*字格必填——保存——确定6、资金发放——维护发放名册——登记发放名册——保存发放名册——确定——勾选“本级确认时间”为空记录——(可查看发放明细/可新增明细/)确认发放名册——确定——确定——资金已发放五、复查变更(街道级)(是要变更户主,或注销用户)1、复查变更——查询——勾选需要复查记录——复查变更——复查原因——家庭成员信息(修改金额/变更申请人/新增)——拖到页面底部*字格必填——保存——上报2、复查待办——勾选需要复查记录——办理——拖到页面底部*字格必填——保存——上报3、复查材料已上传至区、县级六、复查变更(区、县级)1、城市低保——复查——复查变更——勾选需要复查记录——办理——拖到页面底部*字格必填——保存——办结——复查已办——查询——可查到复查结果。

城市低保申请审核流程图

城市低保申请审核流程图
城市低保申请审核流程图
城市困难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乡镇人民政府(或)所辖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要提交户籍状况、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书面材料。
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在收到乡镇政府提交的申请低保人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后,对申请人户籍、收入、财产等状况通过规定途径进行信息核对。
乡镇人民政府收到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书面报告后,对家庭经济状况开展入户调查。
县பைடு நூலகம்政局审批
县民政局收到乡镇政府上报的相关材料后,要组织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乡镇政府重新审核,并书面说明理由。
县民政局要组织工作人员对乡镇上报初审后的拟纳入低保对象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抽查结束后提交局务会议审批,审批结束后委托乡镇在乡镇政府、村(居)委会所在地公示审批结果,即第三榜公示。
对入户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后组织召开低保听证会。
听证会结束后将听证结果在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所在地进行第一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结束后,乡镇政府要再次认真复核拟纳入对象的相关材料,并组织工作组对拟纳入低保对象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入户抽查。
抽查结束后将抽查复核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所在地进行第二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低保条任的对象报县民政局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要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通知乡镇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办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最新农村低保办理的主要步骤

最新农村低保办理的主要步骤

最新农村低保办理的主要步骤农村低保是指在农村家庭年⼈均纯收⼊低于当地最低⽣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只要满⾜申领低保的条件即可从当地⼈民政府获得基本⽣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那么,农村低保申领条件是什么?如何办理农村低保。

农村低保办理流程:(⼀)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向户⼝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户⼝簿或⾝份证;2、证明其家庭收⼊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或其他证明);3、相关证明材料(1)夫妻⼀⽅为外地农业户⼝,需提供结婚证和户⼝证明;(2)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3)优抚对象需提供能够确认⾝份的证明材料;(4)残疾⼈需提供残疾证;(5)因病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的⼈员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6)家中有享受最低⽣活保障⼈员,需提供享受最低⽣活保障待遇的证明;(7)在外务⼯⼈员,需提供有关收⼊证明;(8)民政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村(居)委会受镇乡⼈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委托,负责受理本村农村低保的申请、⽇常管理及服务等⼯作。

(三)镇乡⼈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审核,对申请⼈的家庭经济状况和⽣活⽔平进⾏核查,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将材料上报区民政局。

(四)区民政局通过多种⽅式、多种渠道调查了解,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批准,核发农村低保⾦领取证。

(五)对不符合条件的,村委会、镇乡⼈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都有责任向申请⼈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及时进⾏公开。

农村低保申领条件:持有本地户⼝,且家庭成员年⼈均收⼊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

此外,下列⼈员也可纳⼊农村低保范围:1.夫妻⼀⽅持有本市农业户⼝,其配偶及⼦⼥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在现居住地定居⼀年以上,家庭年⼈均收⼊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员;2.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员。

申请低保流程

申请低保流程

申请低保流程
申请低保是帮助生活困难的人群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

下面将为您介绍申请低保的具体流程。

首先,申请人需要到当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者民政局进行申请。

在办理申请时,申请人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以及社会保险证明等相关材料。

在提交材料时,务必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影响申请的结果。

接下来,申请人需要填写《城乡低保申请表》,在填写表格时要如实填写个人和家庭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信息。

同时,需要注明申请人的特殊困难情况,比如患有重大疾病、残疾、失业等情况。

在填写表格时,务必认真仔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随后,申请人需要接受社区工作人员的核实和调查。

社区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家访,以了解申请人的真实生活情况。

在家访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问题,并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最后,经过审核和审批,申请人就能够获得低保资格。

一旦获得低保资格,申请人将会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金或者享受相关的医疗、教育等救助政策。

同时,申请人也需要定期进行低保的复审,以确保资助的公平性和及时性。

总的来说,申请低保需要申请人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并接受社区工作人员的核实和调查。

只有在经过审核和审批后,申请人才能够获得低保资格,并享受相关的救助政策。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顺利申请低保,获得应有的帮助和支持。

重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流程图

重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流程图

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流程图
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我家现居住在,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农村低保□)。

家庭成员、家庭财产、家庭收入等相关情况申报如下: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情况
三、家庭月开支情况
四、与低保工作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有近亲属关系声明
承诺:1、本人所提供的家庭基本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属实。

如有虚假,对已冒领的低保金全部退回,并承
担1-3倍的罚款。

2、本人授权并配合低保管理部门对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住房和财产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后
附《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申请人:
年月日
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根据《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3〕22号)和相关政策规定,本人受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委托,同意区(县)民政局和本户提出申请的乡镇(街道)向所有涉及到本人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或机构查询、核对本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

申请人姓名(指模)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成员姓名(指模)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成员姓名(指模)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成员姓名(指模)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成员姓名(指模)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成员姓名(指模)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成员姓名(指模)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申请人(含家庭成员)授权签字:
年月日
备注:家庭成员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监护人代签;代签的需要本人按指模。

表中成员姓名签字及指模真实性及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浑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流程图

浑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流程图

浑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流程图浑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流程图浑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流程图个人申请个人以户主向社区(村委)提申请1、有我县城市(农村)户口且长期在户口所在地居住核社区(村委)核实乡镇人民政府1、审核上报材料审核县低保中心1、对上报材料逐户审核审批指定银行1、核实申请户的基本情况一、条件2、调查家庭收入情况(入户率100%)2、调查收入(入户率不低于25%)2、抽样调查入户(入户率不低于25%)出具证明单位、群众测评表低保户2、人(户)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的1、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残疾证等证件及复印件3、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3、对审查合格的以户张榜公示3、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复、制作低保证、银行卡二、出具证明材料2、家庭中在职、在册职工、离退休人员提供劳资、工会部门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4、对调查合格的张榜公示4、对无异议的加注意见汇总上报3、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收入证明5、指导申请者填写正式申请表及相关证明表格5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7日内下达不予办理通知单4、审批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一份在社区(村委)、一份报市低保中心市、县低保中心备案4、家庭成员收入经济状况证明6、对符合条件的加注意见,并汇总上报乡镇政府5、制作《浑源县城乡低保发放花名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一份报财政部门、一份存银行5、户口转走、正在就读的大中专学生所在学校证明6、发放《低保证》,通知低保对象到银行领取保障金新增加低保对象6、其它有关证明材料二、保障期半年的其他对象2、复核要求:低保对象保障期满前半个月,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委)提出复核申请,否则按自动放弃保障资格处理。

3、发放变更好的低保证,将旧证收回3、对变更和不需要变更的汇总上报2、对无故不复核的对象取消低保资格2、对复核材料审核并加注意见2、加注意见并汇总上报1、对无故不复核者收回领取证3、填写《复核表》一、保障期一年的对象1、保障时限:A“三无对象”B家庭中主要成员因大病、重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C家庭中主要成员男方50岁以上,女方45岁以上且未就业的生活特困、短期脱贫无望的2、提供有关证明1、对需变更的低保对象进行审批、存档1、核实各种材料1、提出复核申请审批县低保中心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核实社区(村委)低保户复核扩展阅读: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流程图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流程图不符群众反映强烈经调查不符合条件退回申请人申请人申请居(村)委会受理初审合要求退回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村(居)委会入户调查人街道(乡镇)低保专职复核救灾救济科低保中心主任审批计财科会计下拨低保经费街道(乡镇)民政办公示,打卡发放低保金一、所需提供的材料:(1)申请城市低保所需材料书面申请报告;持家庭户口簿或家庭所有成员户籍、身份证档案复印件;家庭所有成员从业的各种固定收入和非固定收入证明;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须提供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乡)劳动保障所核发的就业登记证、培训和推荐就业情况等记录材料、就业承诺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刑事案件、社会治安不良记录的证明材料;家庭前三个月水、电、气、电话费消费清单及其它社区居委会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申请条件的由申请人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

居住地低保办理流程

居住地低保办理流程

居住地低保办理流程
居住地低保办理流程如下:
1.资格审查:申请人需要前往当地社会救助部门或民政部门,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收入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

2.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社会救助部门或民政部门会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评估,包括家庭人口、收入情况、财产状况等。

3.审核材料:相关部门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家庭访查:部分地区可能会进行家庭访查,以核实家庭的实际生活情况。

5.审批:经过资格审查和评估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人的低保资格进行审批。

6.发放补助:一旦通过审批,申请人将获得低保补助金或者享受其他形式的救助,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7.定期复审:通常,低保资格是需要定期复审的,以确保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仍符合低保资格标准。

湄潭城乡低保申请审批流程图

湄潭城乡低保申请审批流程图
县民政部门审批
委托镇(街道)、村(居)公示7天,并通过“一卡通”发放医疗救助资金
复核上报材料,签署审批意见。
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湄潭县城乡低保申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审批流程图
湄潭县特困人员供养申请审批流程图
湄潭县临时救助申请审批流程图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或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家庭或个人申请
主动发现
镇政府(街道)受理
家庭经济状况核查
紧急情况先行救助
入户调查
邻里访问
信函索证
信息比对
县民政局备案
民主评议
镇政府(街道)审核
补齐审核审批资料
村(民)委会公示7天
县民政局审批
签署审批意见。委托镇(街道)和村(居)公示7天,并通过“一卡通”发放临时救助资金
湄潭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申请审批流程图
个人申请
镇政府(街道)入户调查、审核
提出审核意见,镇政府(街道)、村(居)进行公示7天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符合救助条件的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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