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检验制度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范文(4篇)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外协件的质量符合公司的要求,规范外协件质量检验的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外协件,是指公司委托外部供应商生产的零部件或成品。
第四条外协件质量检验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外协件符合公司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二章外协件质量检验的原则第五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正、公平的原则。
对所有外协件进行一视同仁的质量检验,不偏向某一供应商或委托方。
(二)科学、准确的原则。
根据外协件的性质和要求,确保质量检验的方法和流程科学和准确。
(三)及时的原则。
及时对外协件进行质量检验和反馈,确保及时解决质量问题。
(四)全面完整的原则。
对外协件进行全面、完整的质量检验,不遗漏任何一个环节。
第三章外协件质量检验的程序第六条外协件质量检验的程序包括以下环节:(一)接收外协件。
将外协件在到达公司之后进行接收,同时记录外协件的基本信息,包括批次、数量、供应商等。
(二)外观检验。
对外协件的外观进行检验,包括表面是否有磨损、裂纹、氧化等缺陷。
(三)尺寸检验。
对外协件的尺寸进行检验,包括长度、宽度、高度等方面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四)功能检验。
对外协件的功能进行检验,包括使用外协件进行实际操作,检测外协件的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五)材料检验。
对外协件的材料进行检验,包括材料的成分、硬度、密度等性质是否符合要求。
(六)其他检验。
根据外协件的具体要求和公司的规定,进行其他必要的检验。
(七)记录和评估。
对外协件的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包括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并进行评估。
第四章外协件质量检验的责任和权限第七条公司质量部门负责对外协件的质量检验工作,具体负责以下工作:(一)组织外协件质量检验的实施。
(二)制定外协件质量检验的标准和方法。
(三)对外协件质量检验的结果进行评估和记录。
(四)与供应商和委托方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质量问题。
第八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员负责具体的质量检验工作,具体负责以下工作:(一)按照公司的要求和流程进行外协件质量检验。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检验规范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质量检验规范编制: ____________审核: ____________批准: ____________1、目的本规范规定了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验收的依据和方法,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对采购的物资及外协产品的检验。
3、职责3.1 机电物资部对所采购物资的特性(技术要求)的完整性、符合性及质量证明书的完整、可靠性负责。
3.2 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采购物资、外协产品的检验和记录的保存。
3.3 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编制采购物资的采购规范。
3.4 经营合同部负责编制外协件的技术协议。
3.5 机电物资部仓库负责外购产品的储存管理。
4、原材料的检验4.1 检查验收依据1)有关的国家标准;2)产品专用标准、图纸;3)订货合同或技术、工艺部门提供的有关采购规范或技术协议;4.2 材料进厂验收4.2.1 质量证明书的审查、确认材料检验员在接受检验任务后应在二日内完成材料质量证明书的核实工作。
核实内容如下:1)核实供货方应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单内,材料质量证明书印章与其单位名称一致,且印章应清晰。
原材料质量证明书所列项目和数据必须符合相应标准、技术协议及合同的要求;2)核实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原则上应是原件,当供方只能提供复印件时,必须加盖供方红色印章,供方经办人姓名、日期,且复印件上原钢厂的质量专用章应清晰可辩、不得有涂改,否则为质证书不合格;3)根据3.3 的规定,确定复验项目和取样数量,并及时开出《取样通知单》,以便取样。
4.2.2 编写材料检验号材料检验员对材料质量证明书审查合格后,按材料炉批号编制材料检验号填写在质量证明书上。
4.2.3 实物验收材料检查员应在材料到货后两日内完成以下工作:1)查验实物的钢号、规格和数量要与材料质量证明书、合同一致;2 )检验实物外观质量及几何尺寸。
当发现与质量证明书及有关标准要求不符时,按《不合格品处理单》处理;3 )对钢板应逐件书写检号、材质、规格。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检验规范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质量检验规范编制:审核:批准:1、目的本规范规定了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验收的依据和方法,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对采购的物资及外协产品的检验。
3、职责机电物资部对所采购物资的特性(技术要求)的完整性、符合性及质量证明书的完整、可靠性负责。
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采购物资、外协产品的检验和记录的保存。
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编制采购物资的采购规范。
经营合同部负责编制外协件的技术协议。
机电物资部仓库负责外购产品的储存管理。
4、原材料的检验检查验收依据1)有关的国家标准;2)产品专用标准、图纸;3)订货合同或技术、工艺部门提供的有关采购规范或技术协议;材料进厂验收质量证明书的审查、确认材料检验员在接受检验任务后应在二日内完成材料质量证明书的核实工作。
核实内容如下:1)核实供货方应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单内,材料质量证明书印章与其单位名称一致,且印章应清晰。
原材料质量证明书所列项目和数据必须符合相应标准、技术协议及合同的要求;2)核实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原则上应是原件,当供方只能提供复印件时,必须加盖供方红色印章,供方经办人姓名、日期,且复印件上原钢厂的质量专用章应清晰可辩、不得有涂改,否则为质证书不合格;3)根据的规定,确定复验项目和取样数量,并及时开出《取样通知单》,以便取样。
编写材料检验号材料检验员对材料质量证明书审查合格后,按材料炉批号编制材料检验号填写在质量证明书上。
实物验收材料检查员应在材料到货后两日内完成以下工作:1)查验实物的钢号、规格和数量要与材料质量证明书、合同一致;2)检验实物外观质量及几何尺寸。
当发现与质量证明书及有关标准要求不符时,按《不合格品处理单》处理;3)对钢板应逐件书写检号、材质、规格。
其它材料按批(或捆)在码垛材料出头处标注检号、材质及规格;4)经判定合格的材料,检查员应及时在材料验收单上填写检验号标记,做为合格确认。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操作规程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操作规程(总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操作规程目的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毛坯、外协半成品及配套件进入生产过程,并为稳定正常生产秩序和保证成品质量提供必要的条件。
范围生产所需的各类原材料、外购、外协物资。
内容3.1外购件:外购物资进厂前,采购人员必须要求供货方提供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保证活动的外观证明,如“厂名、厂址、检验试验报告、检验记录、技术文件、合格证”等,必须严格控制进货渠道,拒绝“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
外购物资进厂后,保管人员按《仓储管理程序》收料,并通知进料检验员检验。
外购物资按其质量特性的重要性以及可能发生缺陷的严重性,分为A、B、C三类,A类是关键的,施行严格的全项检查。
B类是重要的,抽检必要的质量特性。
C类是一般的,可以凭供货质量证明文件验收。
检验人员首先验证外购物资的外观证明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然后按照相关的标准,图纸的特性要求对外购物资的外部形状、规格、特性、外观标记及物资外包装等质量状况进行全面检验,对于数量较多且一般性的外购物资可按比率10﹪进行抽样检验,并做好检验结果记录。
电机:型号、规格、质量证书、合格证、供货厂家等,按技术部确定的要求逐一检查,煤安专用的外购零部件必须是申报“煤安”中心的规定厂家。
然后进行通电试验测转速和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轴承:型号、规格、质量证书、合格证、供货厂家等,按技术部确定的要求逐一检查,煤安专用的外购零部件必须是申报“煤安”中心的规定厂家。
按抽样标准抽查,检测外径、内径和厚度。
泵、阀:型号、规格、质量证书、合格证、供货厂家等,按技术部确定的要求逐一检查,煤安专用的外购零部件必须是申报“煤安”中心的规定厂家。
上液压检测台逐一检测。
密封件、胶管等由检验员确认:型号、规格、质量证书、合格证、供货厂家等,按技术部确定的要求逐一检查,煤安专用的外购零部件必须是申报“煤安”中心的规定厂家。
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检验规程

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验收规定为使我公司生产的板式热交换器和换热机组制造采购的材料质量符合法规、技术标准及用户的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包含板式换热器所应用的夹紧板、换热板片、密封垫片、密封胶套、管材、螺栓、法兰、焊材、型钢、水泵、阀门及外加工夹紧板上下梁喷塑的检验要求。
确保所使用的材料准确无误,并具有可追溯性。
一、采购材料检验及验收1、采购的材料进厂后,采购员在工作时间2 小时之内与储运部保管员办理交接手续,保管员负责将实物存放在待检区,采购员持材料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填写《进货申请检验记录单》向质检部报检。
如当时无法提供材料质量证明书原件,应持传真件报检,并于7 天之内将原件交质检部存档,拖期罚责任人20 元/ 天。
质检部收到进货申请检验通知后 4 小时之内检验完毕并开具产品验收单,需复验的材料 3 天之内完成,需出具权威机构复验证明的7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未经质检部验收储运部不得发放使用,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每次罚款50 元。
材料责任工程师监督材料存放管理,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进行批评和处罚。
2、质量证明书的审查板材进厂时应核对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内容应齐全,字迹清晰,并加盖生产单位的质量检验公章,也可以是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有效复印件。
质量证明书中的材料牌号、规格、生产炉号必须与实物一致,材料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交货状态及其它试验结果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3、夹紧板3.1 检验依据GB/T699《优质碳素钢结构钢》GB/T700 《碳素结构钢》GB/T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713《锅炉及压力容器用钢板》3.2 实物检查材料商的原生产单位的标识、技术标准、炉批号、规格、牌号、生产日期,应与质量证明书上相一致。
外形尺寸用游标卡尺或盒尺进行测量,材料尺寸的偏差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厚度不能有下偏差。
钢板表面不应有裂纹、气泡、结疤、折叠、夹杂、分层等不允许的缺陷及腐蚀较严重的情况。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5篇)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产品的整体质量,树立良好的质量信誉,提高工厂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外协件(外购件),应包含整机产品、零部件、中间工序以及带料外协等项目。
一、外协的基本原则:1、由外协部门根据生产要求外协,检计处按要求进行检验。
2、外协产品,包括零件如需变更技术要求,应预先取得生产、技术部门的同意,未经生产、技术部门同意不得任意变更要求。
外协厂如不能履行合同或质量不稳定,经协调仍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协作厂要重新进行选点。
3、由工厂带料的外协件,按发料制度办理。
如涉及材料代用(包括材质、规格尺寸等),应按工厂规定办理材料代用手续。
二、合同签约:1、外协件供需双方签订协议或订货合同。
如有必要还可附技术协议,协议或合同内容应明确反映质量保证条款。
2、中间工序协作应满足图纸及工艺要求,并尽可能签订合同或按市内中间工序协作规定办理,协作件回厂后应办理送验手续,经验收合格后,应在工艺单上签字。
3、外协的协议、合同、技术协议等有关文件付本分送财务。
三、验收付款:按照双方商定的要求执行。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确保外协件质量符合公司要求,提升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公司业务目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同时参考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第三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外协合同的供应商。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外协合同的签订、外协件的检验要求、检验流程、不合格品处理和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公司质量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协助各生产部门进行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
第六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及时的原则,对所有外协件进行全面检验,杜绝假冒伪劣产品。
第七条外协件质量检验结果将作为供应商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供应商应根据检验结果不断完善产品质量。
第二章外协合同签署与监督第八条与外协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公司采购部门应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并依据供应商的信用状况和质量情况进行评估。
外购外协件检验规范

1目的为了加强外购(外协)件质量检验,保证其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2范围适用于本全公司所有配套件进厂检验。
3职责3.1技术部负责制定并提供外购(外协)件技术要求、图纸等检验要求。
3.2质管部检验员负责按要求对外购(外协)件进行检验。
3.3采购部负责提供外购件的3C认证证书、检验(试验)报告、材质报告等资料。
3.4采购员负责外购(外协)件的报检工作。
4 内容4.1采购员在物资进厂后及时填写《采购物资报检单》报检验员检验,由检验员填写《物资进厂检验记录》。
生产部仓库保管员在外购(外协)件入库时,需核对产品的数量及其检验结论。
4.2物资首次样品检验按《首次新供产品样件确认管理规定》进行,正常物资检验按相应物资检验指导书执行。
指导书包括:《车辆关健件检验指导书》、《普通紧固件、标准件检验指导书》、《电气检验指导书》、《液压元件检验指导书》、《原材料检验指导书》、《油漆物料检验指导书》等。
4.3外购件检验抽样的频率、检验项目按作业指导书规定执行。
4.4外协件检验按技术部提供的有关图纸、技术要求进行检验,按20%进行抽样,1并填写《零部件检验记录》,必要时进行全数检验4.5仓库保管员依据合格检验单,办理外购(外协)件入库手续4.6不合格的外购,外协件由检验员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交采购部,由采购部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处理。
5相关文件《首次新供产品样件确认管理规定》《车辆关键件检验指导书》《普通紧固件、标准件检验指导书》《电气检验指导书》《液压元件检验指导书》《原材料检验指导书》《油漆物料检验指导书》6质量记录《采购物资报告单》《质量信息反馈单》《零(部)件检验记录》《物资进厂检验记录》2。
质量规章制度(5篇)

质量规章制度(5篇)质量规章制度1一、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厂入库质量检验1、凡属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都按有关标准,技术文件订货合同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盖章,方可办理入库和报销手续,假如无标准又无明确的指导性技术文件,必需进行质量检查,方可进行验收。
2、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原材料库的保管状况,严防混料,并按材料标准做好出库检查。
3、对于不符合外购,外协件规定的原材料,必需按有关制度办理代用手续,经有关技术部门同意方可代用,做好生产检验把好质量关。
二、做好生产检验,把好质量关。
1、做到以防为主,首件必检,检查首件时三对比〔按图样和工艺、工艺要求检查实物〕。
2、对于质量掌握点或已挂管理图的加工工序,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抽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管理图上,发觉有异样状况准时发出信息。
3、凡经检查合格的零件,在零件的适当位置加盖标记,转入下道工序,生产中只允许合格品流传。
4、对于生产过程中随时消失的不良品〔返修品,废品、回用品、次品〕要准时发觉,并加以管理隔离。
4.1返修品经修复并检查合格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加工。
4.2废品应订〔写〕上标记,返回原工序连续加工或转入废品区。
4.3回用品,检查员加盖回用标记,返回原工序连续加工或转入成品。
4.4次品、不算产值,不估计划,加盖次品标记单独存放,在生产过程中,只允许合格及经同意的回用品流传。
5、为做到以防为主,把好质量关,专职检验人员要当好三员,做好三帮,三员即是质量检查员又是质量宣扬员,技术辅导员,三帮关心工人找出并分析不良产品产生的缘由,关心工人增添质量第一思想,关心解决质量问题。
6、仔细填写好质量报表,任务单准时做好质量信息反馈。
三、搞好质量检验,确保出厂产品符合标准规定。
1、质量检验科应监催促装配工作按装配工艺操作,并做到不合格配件不装配。
2、按产品的有关规定逐项仔细检查。
四、做好工艺装备、设备的质量检查1、负责生产中使用新的或外加工,量具等工艺装备的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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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AJ 227-2004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检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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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发布
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AJ 227-2004
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检验制度
1、总则
产品制造所使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件及外协作(以下简称物资)的质量检验,均由质管部负责。
检验的标准依据是国标、企标、检验规范、技术条件或图样,以及订有明确技术要求的协议书(或合同)。
检验所需要的协议(或合同)由经营部提供,标准、规范、图样、技术条件由技术部提供。
质管部应做好检验记录,并负责归档。
未经检验合格或未按规定办理回(代)用手续的物资不得入库和使用。
2、送检验时必须提交的凭证
a. 收料单
b. 供方提供原始合格凭证,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或物资供应部门提供的质量证明或其复印件等。
c. 对国家已实施许可证或认证管理的物资,其原始合格凭证或产品铭牌上应有许可证编号或认证标志。
3、检验程序(附A 外购外协件检验流程图)
有限公司 2004-05-01发布 2004-05-15实施
首先由送检部门(或当事人)填写“收料单”一式二份,一份留底,另一份连同物资及第2章所规定的凭证交质管部。
质管部接到“收料单”后,应在一天内(需要委托外单位试验的物资允许延长三天)作出结论。
检验记录单的处理
3.3.1 全部合格者可只填写一份检验记录单,由检验员在收料单上盖“合格章”和责任签章后,交送验者办理入库手续。
3.3.2 若全部或部分不合格,检验员除了应在收料单盖上“不合格”章和责任签章外,还应填写检验记录单及一式二份“拒收单”,一份留底,一份作为不合格报告交送验者,作为向银行办理拒付或向供方办理退货凭证。
4、物资进公司入库检验
物资到公司后,经营部负责组织人员开箱,并按物资的型号规格分别摆放在待检区,以免与入库产品混淆,然后再按第3章规定的程序办理送检。
对无合格凭证而又等待急用的物资,按下款规定办理:
4.2.1 属器件的,由经营部书面保证立即向有关制造厂索补质量证明后,质管部可先行检验,如果检验合格者可先行办理寄存手续,另行堆放,但其收料单的返回须待合格凭证到公司后方可签发。
4.2.2 属于可识别出其制造厂家以及出厂年、月、日、出厂编号或批号的物资,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第3章规定办理。
5、复检、代用、回用和报废
凡检验不合格的物资允许由经营部通知生产厂派员来筛选、返修,然后送质管部复检,但应重新填写收料单。
凡送检物资型号规格(牌号)与合同要求不符合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代用批准手续。
凡检验不合格需回用、代用的物资,由送检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回用、代用批准手续。
凡检验不合格又不能回用或退货的应予报废,报废手续由送检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检验员应在报废物资上用红色记号作出标志,并进行隔离堆放。
附录A
外购、外协件检验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