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货检验管理制度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检验规范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质量检验规范编制:审核:批准:1、目的本规范规定了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验收的依据和方法,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对采购的物资及外协产品的检验。
3、职责机电物资部对所采购物资的特性(技术要求)的完整性、符合性及质量证明书的完整、可靠性负责。
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采购物资、外协产品的检验和记录的保存。
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编制采购物资的采购规范。
经营合同部负责编制外协件的技术协议。
机电物资部仓库负责外购产品的储存管理。
4、原材料的检验检查验收依据1)有关的国家标准;2)产品专用标准、图纸;3)订货合同或技术、工艺部门提供的有关采购规范或技术协议;材料进厂验收质量证明书的审查、确认材料检验员在接受检验任务后应在二日内完成材料质量证明书的核实工作。
核实内容如下:1)核实供货方应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单内,材料质量证明书印章与其单位名称一致,且印章应清晰。
原材料质量证明书所列项目和数据必须符合相应标准、技术协议及合同的要求;2)核实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原则上应是原件,当供方只能提供复印件时,必须加盖供方红色印章,供方经办人姓名、日期,且复印件上原钢厂的质量专用章应清晰可辩、不得有涂改,否则为质证书不合格;3)根据的规定,确定复验项目和取样数量,并及时开出《取样通知单》,以便取样。
编写材料检验号材料检验员对材料质量证明书审查合格后,按材料炉批号编制材料检验号填写在质量证明书上。
实物验收材料检查员应在材料到货后两日内完成以下工作:1)查验实物的钢号、规格和数量要与材料质量证明书、合同一致;2)检验实物外观质量及几何尺寸。
当发现与质量证明书及有关标准要求不符时,按《不合格品处理单》处理;3)对钢板应逐件书写检号、材质、规格。
其它材料按批(或捆)在码垛材料出头处标注检号、材质及规格;4)经判定合格的材料,检查员应及时在材料验收单上填写检验号标记,做为合格确认。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操作规程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操作规程(总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操作规程目的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毛坯、外协半成品及配套件进入生产过程,并为稳定正常生产秩序和保证成品质量提供必要的条件。
范围生产所需的各类原材料、外购、外协物资。
内容3.1外购件:外购物资进厂前,采购人员必须要求供货方提供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保证活动的外观证明,如“厂名、厂址、检验试验报告、检验记录、技术文件、合格证”等,必须严格控制进货渠道,拒绝“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
外购物资进厂后,保管人员按《仓储管理程序》收料,并通知进料检验员检验。
外购物资按其质量特性的重要性以及可能发生缺陷的严重性,分为A、B、C三类,A类是关键的,施行严格的全项检查。
B类是重要的,抽检必要的质量特性。
C类是一般的,可以凭供货质量证明文件验收。
检验人员首先验证外购物资的外观证明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然后按照相关的标准,图纸的特性要求对外购物资的外部形状、规格、特性、外观标记及物资外包装等质量状况进行全面检验,对于数量较多且一般性的外购物资可按比率10﹪进行抽样检验,并做好检验结果记录。
电机:型号、规格、质量证书、合格证、供货厂家等,按技术部确定的要求逐一检查,煤安专用的外购零部件必须是申报“煤安”中心的规定厂家。
然后进行通电试验测转速和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轴承:型号、规格、质量证书、合格证、供货厂家等,按技术部确定的要求逐一检查,煤安专用的外购零部件必须是申报“煤安”中心的规定厂家。
按抽样标准抽查,检测外径、内径和厚度。
泵、阀:型号、规格、质量证书、合格证、供货厂家等,按技术部确定的要求逐一检查,煤安专用的外购零部件必须是申报“煤安”中心的规定厂家。
上液压检测台逐一检测。
密封件、胶管等由检验员确认:型号、规格、质量证书、合格证、供货厂家等,按技术部确定的要求逐一检查,煤安专用的外购零部件必须是申报“煤安”中心的规定厂家。
原材料、外购件检验规程

原材料、外购件检验规程编号:****-C-25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进厂检验要求及流程,适用于公司生产用原材料、外委、外协及外购件进货检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由技术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2.目的为确保进货原料质量符合要求,避免不合格品进入生产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3.职责3.1 技术部是进货检验归口管理部门。
3.2 技术部设专职质检员负责进货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3.3 质检工程师负责编制关键件、主要原材料、外购及外协件的进货检验规程。
3.4 质检工程师负责指导质检员开展检验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4.1 外委、外协、外购(材料)件进货后,由物流中心采购员填写进货检验申请单,交进货质检员,质检员接到申请单后实施检验。
4.2 凡生产用关键性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进货后,采购员要向质检员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质检员只对其外形尺寸、表面质量进行检验,若有不合格品加倍抽查,再有不合格品,视本批为不合格,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3 需要做其它性能检验的材料,要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对其进行验证,待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4.4 要建立关键件、关键工序检验规程,质检员依据关键件、关键工序检验规程对重要原材料和安标受控零(元)部件进行检验。
关键件100%检查,其他件按照检验规程规定的抽检比例检查,若有不合格品,视本批为不合格,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5 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及外委、外协、外购件,质检员在进货检验申请单上签字或盖章,采购员依据此单办理入库。
4.6 质检员对验证完的采购物资要认真填写进货检验记录,如有更改在更改处划一横线,重新填写正确的,然后在更改处签名或盖章。
检验记录每月末由检验工程师收集、审核、装订、交质检工程师存档,进货检验记录保存三年。
4.7 经检验不合格的零件由物流中心负责与供应商联系改进和预防措施,待供应商解决问题以后,重新交检,合格验收,不合格退货,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由物流中心负责退货。
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检验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是否合格)

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检验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是否合格)1.目的验证分承包方提供的产品是否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不被投入使用。
2.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的检验或试验的质量控制活动。
3.定义无4.职责4.1质保部质管室负责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的归口管理及检验作业指导书的制订、审批。
4.2技术开发部负责有关原材料技术标准的制订。
4.3计划供应部负责原材料和外购件到厂后向质保部报检。
4.4仓库保管人员负责作好原材料、外购件的入库手续。
5.工作程序5.1检验和试验策划5.1.1由技术开发部负责根据产品的过程流程图、PFMEA、顾客指定特性值、相似产品/工艺资料制订检验流程计划(包括产品形成过程中的所有检验,包括外委检验),并将其供现场使用。
5.1.2质保部根据检验流程计划编制检验规程,对所需检验的项目和方法作出规定,其内容必须包括检验方法、检验工具以及精度、抽样方法(接收准则C=O)、评定(统计)方法、记录方式,注明是否需要提供质保书/自检报告,对于目检项目的极限样件顾客要求时须经认可。
5.2对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必须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不合格原材料、外购外协件不入库、不投产、不使用。
5.2.1进货物资检验工作流程a.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应分类分批存放在仓库指定地点,并附系“待检”标识。
b.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后,由计划供应部填写《材料入库验收单》,并附分承包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提交质保部检验,如不符合手续,质保部可拒绝接收。
c.质保部根据进货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和试验,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并做好记录。
如本厂无检验手段时,可由本厂检验员赴分承包方现场检验或定期委外检验。
d.质保部可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对进货产品进行验证。
——根据检验指导书进行全数或抽样检验和试验;——由认可的测试机构出具检验/试验报告并核对报告;——根据事先在技术质量协议中规定的检验项目,对分承包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书和自检报告进行确认。
原材料与零部件入库检验办法,抽样方法、检查项目规定

原材料、零部件入库检验办法为强化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零部件的入库验收管理,不断完善原有的入库验收制度,现对我公司作如下规定,望公司相关部门严格遵照执行:关于原材料、外协件的入库验收不进行抽样检验,均进行全数验收;关于外购件、零部件则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关于原材料、外协件的入库验收不进行抽样检验,均进行全数验收;外购件、零部件的抽样数量为入库量的30%,另外,入库量在10以内〔包括10〕则进行全数验收,当入库量超过10,但是按30%算出的抽样量不达到10的,则按10的抽样量进行抽样验收(1)零部件入库验收检查项目包括:外观、包装、产品完整性、合格证书共四项,在入库验收单上应注明进库时间、供货单位、品种、规格、产地、入库数量、抽检数量及编号、存放地、验收人、验收时间〔4〕原材料入库验收检查项目包括:材料的规格〔包括厚度、长度、宽度〕、种类、产地、数量、是否有材质报告共五项,在入库验收单上应注明进库时间、供货单位、运输单位、品种、规格、产地、入库数量、抽检数量、存放地、验收人、验收时间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零部件入库验收的检查条件〔即前提〕是供货商所出具的供货清单上所列物品与我公司的订货清单所列物品一致;具体的检查方法是:按照订货清单所列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检查物品是否相符,再检查物品的出厂合格证所列规格型号与实物是否一致,最后按照物品的出厂合格证或说明书上所列的技术数据进行相关检验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零部件入库验收的检验设备/仪器主要有:卷尺、模拟器、万用表检验报告的样式,进库验收单的格式及检验项目可依据实际必需要而稍作改动7.合格推断原则供货清单与订货清单所列项目一致;产品包装与实物一致;合格证所标的名称、型号、规格及相关的技术数据与实物一致,则为合格,只要有一项不一致均为不合格供货清单与订货清单所列项目不一致,即供货商所发货物与我公司所订货物不一致,应及时与供货商联系退货/换货;产品包装与实物不一致,如果实物与我公司所订货物一致,可与供货商联系改换包装事宜,如果实物与我公司所订货物不一致,应及时与供货商联系退货/换货;合格证所标名称、规格、型号、与实物不一致,但实物与我公司所订货物一致,应与供货商联系改换合格证;假设合格证所标名称、规格、型号与实物一致,但相关技术数据不合格,则与供货商联系进行退货/换货在进行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零部件入库验收时必需如实填写入库验收单,在年底时应把当年的入库验收单按类别装订成册。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5篇)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产品的整体质量,树立良好的质量信誉,提高工厂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外协件(外购件),应包含整机产品、零部件、中间工序以及带料外协等项目。
一、外协的基本原则:1、由外协部门根据生产要求外协,检计处按要求进行检验。
2、外协产品,包括零件如需变更技术要求,应预先取得生产、技术部门的同意,未经生产、技术部门同意不得任意变更要求。
外协厂如不能履行合同或质量不稳定,经协调仍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协作厂要重新进行选点。
3、由工厂带料的外协件,按发料制度办理。
如涉及材料代用(包括材质、规格尺寸等),应按工厂规定办理材料代用手续。
二、合同签约:1、外协件供需双方签订协议或订货合同。
如有必要还可附技术协议,协议或合同内容应明确反映质量保证条款。
2、中间工序协作应满足图纸及工艺要求,并尽可能签订合同或按市内中间工序协作规定办理,协作件回厂后应办理送验手续,经验收合格后,应在工艺单上签字。
3、外协的协议、合同、技术协议等有关文件付本分送财务。
三、验收付款:按照双方商定的要求执行。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确保外协件质量符合公司要求,提升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公司业务目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同时参考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第三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外协合同的供应商。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外协合同的签订、外协件的检验要求、检验流程、不合格品处理和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公司质量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协助各生产部门进行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
第六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及时的原则,对所有外协件进行全面检验,杜绝假冒伪劣产品。
第七条外协件质量检验结果将作为供应商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供应商应根据检验结果不断完善产品质量。
第二章外协合同签署与监督第八条与外协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公司采购部门应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并依据供应商的信用状况和质量情况进行评估。
原材料、外协外购件管理制度

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和管理制度一、目的制定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使供方提供的产品能够满足我厂产品质量的要求,并在原材料外购、外协件采购过程中,对其质量加以有效的控制。
二、适用范围(一)产品生产所需各种原辅材料。
(二)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三)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四)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廉。
三、检验准则和方式方法企业根据产品对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划分为关键零部件和非关键零部件,其中关键零部件执行100%检验,非关键零部件采用抽样方法,依据国标GB/T2828.1——2003/ISO2895-1:1999计数抽样检验程序执行。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具体检验内容依据《物资分类检验方式及标准》执行。
四、职责(一)合格供方提供的产品,按其质量特性的重要性及可能发生缺陷的严重性分为三类:A类(关键产品)、B类(主要产品)、C类(一般产品)。
原材料外购、外协件采购文件由采购部人员制订,三类零部件的供方均由采购部门确定。
(二)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由技术质量部负责检验,合格供方的控制评价及更新由制造部协助负责。
五、工作流程(一)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等物资进厂,必须在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定点单位采购并签订供货合同,确保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的技术要求;如非合格供应商需采购部填写《非定点合格供方购物申请单》其中A类物资需上级主管审批,B、C类由部门主管批准,以上完成后由采购人员开具一式三份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交验单》,送交技术质量部。
(二)技术质量部专职检验员依据《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交验单》上的产品型号规格、数量以及产品图纸、国家和企业标准及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或检验规程和供方提供的材质单对送检的物资零部件进行检验。
(三)对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将开具《外协、外购件检验记录》,确认合格后在《原材料、外协外购件交验单》上签字,由送检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货检验规程

1. 目的对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货检验过程实施控制,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的进货检验。
3. 检验依据标准进货检验判定依据:《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货检验规程》、产品图纸、技术标准等材料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4. 职责4.1采购部门负责进货产品的送检工作。
4.1.1采购人员负责下达《请验单》);4.1.2质检部检验员根据《请验单》负责进货产品的检验和试验;4.1.3采购部根据各部门反应的信息对供应商进行考评;4.2仓储部门负责进货产品进行登记入库。
4.3质检部门负责进货产品检验和试验的工作指导,并对质量问题进行仲裁。
5. 工作内容5.1原材料的分类根据原材料对最终产品影响重要程度,将其分为关键项、重要项和一般项:关键项(A类):即保证安全项,指如果不满足要求,将危及人身安全并导致产品不能完成主要任务的特性。
具体有:主筒材料、主法兰、支法兰、封头。
重要项(B类):即重要原材料、零部件,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重投诉、对产品实现有重要影响的物资。
具体有:支筒材料、吸附法兰、气管座等其它受压部件一般项(C类):即一般原材料、零部件,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位的批量物资,它一般为生产过程辅助,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
具体有:吊耳、接线端子、支撑脚、保护板等非受压部件。
批次允收准则:进料检验必须以“0”缺陷为允收准则;其中关键项、重要项合格率100%,一般项不低于95%。
5.3检验工作程序供方供货——〉采购员送达《请验单》——〉检验员对待检物料进行检验并填写《验收、入库通知单》——〉交质量经理判定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
供方首次供货:供方必须将样件、自检报告单、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注册证书复印件等交由采购部门《请验单》,质量负责人依据图纸等技术要求制定检验项目,交检验员进行检验,检验人员填写《验收、入库通知单》,试用必须有相关人员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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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货检验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对原材料、外购件进货检验过程实施控制,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的进货检验。
(一)职责
1.采购人员负责进货产品的送检工作;
2.质检人员负责进货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采购人员根据各部门反应的信息对供应商进行考评;
4.仓管员负责进货产品进行登记入库;
5.工程技术部负责提供进货产品的检验和试验依据;
6.技术总监负责进货产品检验和试验的工作指导,并对质量问题进行仲裁。
(二)原材料的分类
根据原材料对最终产品影响重要程度,将其分为关键项、重要项和一般项:关键项:即保证安全项,指如果不满足要求,将危及人身安全并导致产品不能完成主要任务的特性。
重要项:即重要原材料,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重投诉、对产品实现有重要影响的物资。
一般项:即一般原材料,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位的批量物资,它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
(三)进货检验判定标准
1.进货检验判定依据:产品图纸、技术标准等。
2.批次允收准则:进料检验必须以“0”缺陷为允收准则;其中关键项、重要项合格率100%,一般项不低于92%。
3. 检验工作程序:依照《原材料采购的质检、入库、领取及核销规程》。
(四)检验工作要求
1. 检验员严格按产品图纸和工艺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测数据;
2. 检查结果报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依据各项要求,判定物料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或退货,不得填写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签字。
3. 仓库必须确认《检验单》上的质量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五)质量问题的处理
1.质量负责人在接到质量信息后,应立即赶到生产现场,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2.质量负责人依据检验记录进行汇总,并定期向采购人员提供信息以便统计供应商业绩集中考评。
(六)进货检验规定
1.进货检验抽样方式:检验样本须由检验人员随意抽取,不得由供方人员自行选样。
2.原材料检验标识验证:采购部门收集供方产品合格证书等文件并存档,形成供方档案。
检验人员必须对原材料的合格标识进行核实,发现标识有问题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
3.外观检查:当批量在500件以下时,按5%的比例抽检,不低于5件;当批量在1500件以下时,按2-3%的比例抽检,不低于10件;当批量在1500件以上时,按1-2%的比例抽检,不低于15件。
4.性能检验和试验:抽检项目应符合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检验规程等的要求。
5.检验及试验记录:
a.原材料的检验和试验要作记录。
b.所有的进货检验和试验过程应建立检验台帐。
6.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a.标识办法和内容详见《证书、标识管理制度》。
b.紧急放行的控制:若需紧急放行时,须有质量负责人或总经理签字。
7.其他检验规定:对于本厂无法检测的项目,可以委托指定供方到第三方检测机构做检验,检验认同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
8.入库: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出具《验收单》,通知库管员进行验收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