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借款项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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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后逾期管理制度

贷后逾期管理制度

贷后逾期管理制度一、贷后逾期管理的意义1. 保障金融机构的利益贷后逾期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降低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和资产损失,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通过合理规范的管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逾期现象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不良贷款增多,从而最大程度保障金融机构的利益。

2. 维护金融秩序贷后逾期管理制度的完善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规范借款人还款行为,倡导履行债务的责任意识,加强借贷双方的合作与信任。

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 促进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贷后逾期管理制度的建立不仅有助于降低机构面临的风险,提高经营效益,还可以树立金融机构的形象和声誉,吸引更多的客户和投资者,为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贷后逾期管理的基本原则1. 风险防范原则贷后逾期管理首要原则是预防和控制风险,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风险,确保借款人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金融机构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借款人和贷款项目,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建立风险管理评估体系,提前预警逾期风险。

2. 合法合规原则贷后逾期管理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金融机构应建立合法逾期管理流程,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3. 公平公正原则贷后逾期管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照顾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强调平等对待原则,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金融机构应建立透明公开的管理机制,及时向借款人披露逾期信息,协助借款人解决逾期问题,维护借款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

4. 信息保密原则贷后逾期管理涉及借款人的私人信息,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原则,确保借款人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金融机构不得擅自泄露借款人的个人信息,不得将逾期信息随意公开,防止信息泄露引发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风险。

三、贷后逾期管理的具体操作程序1. 逾期预警机制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逾期预警机制,通过对借款人还款情况的监控和分析,及时预警潜在的逾期风险。

公司逾期货款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逾期货款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流转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和降低逾期贷款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贷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等。

三、逾期贷款的定义逾期贷款是指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本金及利息的贷款。

四、逾期贷款的管理职责1. 财务部负责制定逾期贷款管理制度,监督、检查逾期贷款的还款情况,并采取措施催收逾期贷款。

2. 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财务部的工作,对逾期贷款情况进行汇报,并采取措施防止逾期贷款的发生。

3. 借款人应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偿还,应及时与财务部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五、逾期贷款的管理措施1. 财务部应建立逾期贷款台账,详细记录逾期贷款的借款人、贷款金额、逾期天数、利息等信息。

2. 财务部应定期对逾期贷款进行催收,采取电话、短信、邮件等多种方式提醒借款人按时还款。

3. 对逾期贷款,财务部可采取以下措施:(1)协商还款:与借款人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确保贷款尽快偿还。

(2)加收滞纳金:对逾期贷款,按照约定加收滞纳金,提高借款人按时还款的积极性。

(3)依法诉讼:对拒不还款的借款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4. 对逾期贷款,财务部应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确保管理层了解逾期贷款的情况。

六、逾期贷款的考核与奖惩1. 对逾期贷款管理工作的考核,应纳入财务部及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

2. 对逾期贷款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的个人或部门,给予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工程项目部财务借款制度

工程项目部财务借款制度

工程项目部财务借款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部财务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强化风险管控,特制定本制度。

二、借款范围工程项目部在确保正常运转和完成各项任务的基础上,可以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合法渠道借款。

三、借款用途1. 工程项目资金不足。

2. 临时性资金周转。

3. 大额资金支出。

4. 其他确有必要情况。

四、借款程序1. 提出借款申请。

2. 申请审批。

3. 签订借款合同。

4. 收取借款款项。

五、借款申请1. 工程项目部需要借款时,应由财务部门或项目经理提出借款申请。

申请表应包括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方式等内容。

2. 借款申请需经相关负责人审批才能提交给金融机构或其他借款方。

六、审批程序1. 财务部门收到借款申请后,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

2. 审批流程为:财务部门审核→财务主管审批→项目负责人审批→总经理审批。

3. 审批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

七、借款合同1. 借款合同是工程项目部与借款方之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2. 借款合同中应明确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内容。

3. 双方签订合同后,财务部门监督借款款项的发放。

八、还款方式1. 工程项目部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还款方式进行还款,保证及时足额归还借款款项。

2. 如果出现还款困难,应及时向借款方沟通,并寻求协商解决方案。

九、风险管理1. 工程项目部在借款过程中应加强风险管理,避免出现逾期还款、违约等情况。

2. 在借款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借款双方的合法权益。

十、监督检查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借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2. 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十一、制度解释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工程项目部财务部门。

2. 对本制度的修改、补充应经财务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以上为工程项目部财务借款制度,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请及时联系财务部门。

希望广大员工自觉遵守,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确保工程项目部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项目逾期推进方案

项目逾期推进方案

项目逾期推进方案项目逾期是指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按计划完成,这可能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如资源不足、沟通问题、技术障碍等。

而项目逾期对于企业来说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例如增加成本、影响客户满意度、损害企业声誉等。

因此,对于项目逾期的推进方案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项目逾期推进方案。

1. 重新评估项目进度和资源。

在项目逾期发生时,首先需要重新评估项目的进度和资源情况。

这包括对项目进度进行重新规划,确定项目目标和里程碑,同时评估项目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等。

通过重新评估,可以更清晰地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为后续的推进方案制定提供依据。

2. 制定详细的推进计划。

根据重新评估的项目情况,制定详细的推进计划是非常重要的。

推进计划需要包括具体的行动步骤、责任人、时间节点等,以确保项目推进的有序性和可控性。

在制定推进计划时,需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源,确保推进计划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 加强沟通和协调。

项目逾期往往与沟通不畅和协调不力有关,因此加强沟通和协调是解决项目逾期的关键。

在推进项目时,需要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项目组内部和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畅通,及时解决问题和调整计划。

同时,需要加强协调和合作,确保各方能够共同努力,推动项目顺利进行。

4. 确保资源充足。

资源不足是导致项目逾期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推进项目时需要确保资源充足。

这包括合理安排人力资源,确保团队成员的工作量合理分配,同时需要确保项目所需的物资和资金等资源充足。

通过确保资源充足,可以有效避免因资源不足而导致的项目逾期问题。

5. 风险管理和问题解决。

在推进项目时,需要及时识别并管理项目的风险,确保项目推进过程中不会受到重大风险的影响。

同时,需要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问题不会影响项目的正常推进。

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和问题解决,可以有效避免项目逾期问题的发生。

6. 持续监控和调整。

在推进项目时,需要持续监控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

财务管理制度借款超期

财务管理制度借款超期

一、引言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借款超期处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借款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借款、项目借款等。

二、借款超期定义借款超期是指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行为。

三、借款超期处理流程1. 借款人应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归还,应提前向财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重新约定还款期限。

2. 财务部门收到借款人书面申请后,应进行核实,确认原因真实性。

如确认借款人确有困难,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

3. 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且未提前向财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借款超期。

4. 借款超期后,财务部门应立即通知借款人,要求其在3个工作日内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逾期未归还的,按以下规定处理:(1)对逾期未归还的借款本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收滞纳金。

(2)对逾期未归还的利息,按每日万分之五计收滞纳金。

(3)对逾期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财务部门可采取以下措施:①催收: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进行催收。

②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回借款本金及利息。

四、借款超期责任追究1. 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借款人因故意隐瞒、虚构事实导致借款超期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借款人因故意拖延还款期限,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附则1. 本办法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特殊情况处理1. 因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借款人无法按时归还借款的,借款人应在情况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向财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重新约定还款期限。

2. 借款人因病、伤残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归还借款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

3. 借款人因公司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归还借款的,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协助借款人解决还款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逾期银行催告的规章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逾期银行催告的规章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逾期银行催告的规章制度
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不良贷款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管理是指对个人逾期贷款的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追偿,直至贷款转为正常、贷款收回或债权债务关系终结这一过程的管理行为。

三、个人逾期贷款催收工作主要分为总行集中远程催收、个贷中心辖内电话催收、经营行属地催收三个阶段。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银行辖内分支机构个人信贷业务,不含“三农”特色个人信贷业务和信用卡透支业务。

单项产品对催收管理有特殊规定的,按单项产品规定执行。

五、总行和一级分行个人信贷业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个人逾期贷款管理工作目标和整体规划;
2、制定个人逾期贷款管理制度办法;
3、制定并优化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策略;
4、研发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管理工具;
5、组织开展个人逾期贷款管理工作;
6、总结评价个人逾期贷款管理成效。

六、总行电子银行部门和客户服务部门负责个人逾期贷款集中远程催收的短信催收和语音催收工作。

七、特殊资产经营部门负责对风险形态为次级、可疑和损失类的个人不良贷款进行监测和处置,制定相关处置政策,对个人不良贷款处置项目进行审查。

八、法律事务部门负责对司法催收履行案件分析论证、拟定诉讼方案、审定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与司法机关联系沟通、处理诉讼相关事务,并协助客户部门办理案件执行事宜等。

借款管理制度:借款余额与逾期率控制

借款管理制度:借款余额与逾期率控制

借款管理制度:借款余额与逾期率控制引言借款余额控制1. 控制借款额度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资金状况,合理设定每位借款人的借款额度,确保借款总额在可控范围内。

借款额度可以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还款记录等因素进行调整,避免出现超过公司承受能力的借款余额。

2. 严格审核借款申请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借款审核流程,对每位借款人的借款申请进行严格审核。

审核过程中要关注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借款目的等因素,确保借款人真实可靠,并能按时按量还款。

3. 分散风险为了减少借款业务风险,公司可以采取分散借款的方式。

即将借款总额分散到多个借款人,以降低单个借款人还款风险对整体的影响。

通过合理的分散风险策略,可以有效控制借款余额的风险。

逾期率控制1. 提前提醒借款人在还款日期临近前,公司应通过方式、短信或邮件等方式提前提醒借款人还款。

提前提醒可以有效避免因为借款人忘记还款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逾期情况。

2. 制定严格的逾期处理办法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逾期处理办法,明确逾期的定义、责任和处理措施等。

在借款人逾期时,公司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发送催收通知、采取法律诉讼等,以减少逾期率。

3. 加强风险管理与控制公司应定期评估并监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以及整体的风险状况。

通过建立风险管理系统,及时发现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降低逾期率和坏账风险。

结论借款管理制度中的借款余额与逾期率控制是保证公司借款业务稳定和风险可控的关键要素。

通过合理设定借款额度、严格审核借款申请、分散借款风险等措施,可以有效控制借款余额。

同时,提前提醒借款人、制定严格的逾期处理办法以及加强风险管理与控制等措施,可以有效控制逾期率。

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借款管理制度,以确保借款业务的安全和稳定发展。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逾期贷款催收管理办法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逾期贷款催收管理办法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逾期贷款管理办法为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防范与化解贷款风险,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XX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逾期贷款是指借款人在约定还款日,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足额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二条逾期贷款管理包括逾期贷款催收、逾期贷款分类与逾期贷款处置等事项。

逾期贷款催收工作坚持“双重催收、专人负责、定期报告”的原则。

“双重催收”是指受托机构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对借款人进行贷后跟踪管理,随时监控还款情况、催收借款人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专人负责是指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分中心(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和公积金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指定专人负责逾期贷款的催收管理工作。

定期报告是指受托银行按月将逾期贷款人员名单、逾期金额及催收情况报告给市公积金中心。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工作实行专岗专人、按月报告的工作制度。

受托银行应在每月7号前,将上月逾期贷款情况和逾期贷款催收情况报送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积金中心职能部门定期对受托银行催收工作进行分析、评估、考核,有效推动催收工作进展。

第四条逾期贷款发生后,应根据逾期贷款情况进行逾期贷款分类。

一是定量分类,即根据借款人连续违约次(期)数进行分类;二是定性分类,即根据借款人违约性质和贷款风险程度,对定量分类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调整。

第五条逾期贷款分类标准。

按逾期贷款违约次(期)数及违约原因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逾期贷款五类。

(一)正常类。

借款人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不良因素;借款人累计违约2期(含)以下,并属于偶然情况。

(二)关注类。

借款人累计违约3期;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还款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同一借款人出现收入下降、重大突发事件,新增其它贷款项目、还款意愿较差、其它贷款出现不良、抵(质)押贷款的抵(质)押品价值下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发放的贷款等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因素,应予以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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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业务管理,降低贷款逾期率,防范逾期坏账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逾期是指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日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第三条逾期分类标准:
正常类:借款人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不良因素;借款人累计违约期数在2次(含)以下,并属于偶然情况。

关注类:借款人累计违约期数达3次;借款人虽能还本付息,但已经存在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情况。

次级类:借款人累计违约期数达4-5次;借款人的正常收入已不能保证及时、全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对外借款、变卖资产等才能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可疑类:借款人累计违约期数达6次(含)以上;贷款人、担保人已要求借款人处理抵押物,预计贷款可能发生一定损失,但损失金额尚不能确定。

损失类: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担保人处理抵押物后仍不能清偿贷款;借款人死亡,或依法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第四条逾期的正常管理
4.1客户的还款催收工作可采取电话、短信、邮件以及邮寄《逾
期催收通知单》的信函方式,告知借款人按期还款的义务和逾期还款的法律责任。

4.2公司负责通知还款部门应于客户还息日至少提前3天通过短信、电话及邮件的方式通知客户进行还款,并应于客户还本金日至少提前7天通过短信、电话及邮件的方式通知客户进行还款。

4.3客户还款通知内容应包含还款计划、本期应还款金额、还款日期及违约后果提示。

4.4客户还款当日应再次通知客户确认还款行为。

第五条正常类逾期管理
5.1对于有担保机构的客户,应立即通知担保机构,要求担保机构先行代偿本期应还本息。

5.2对于无担保机构及无保证金形式的其他类型客户,并及时通知客户告知情形,明确要求逾期时间加计罚息责任。

第六条关注类逾期管理
6.1对于关注类客户出现逾期情况,应及时告知其逾期责任,发送逾期警示函及催收函,并及时安排进行贷后尽职调查。

6.2对于有担保机构的客户,应立即通知担保机构,要求担保机构先行代偿应还本息。

6.3对于无担保机构及无保证金形式的其他类型客户,优先考虑我司利用风险保障基金先行代偿应还本息,并对借款人进行信息披露,在平台给予公示,给投资人提示风险,并及时通知客户告知情形,明确要求逾期时间加计罚息责任。

第七条次级类逾期管理
7.1对于次级类客户,应立即于平台进行信息披露,并提示投资人相关风险,立即安排贷后催收工作,并发送催收函及要求其提前还款。

7.2对于有留置保证金的客户,应及时采用保证金暂行垫付还款,还款后及时通知客户并告之补缴应还本息。

7.3对于有担保机构的客户,应立即通知担保机构,要求担保机构先行代偿应还本息。

7.4对于无担保机构及无保证金金形式的其他类型客户,优先考虑我司利用风险保障基金先行代偿应还本息。

第八条可疑类逾期管理
8.1对于可疑类客户,应立即于平台进行信息披露,提示投资人相关风险,并与借款方取得联系安排贷后催收工作,同时发送催收函及要求其提前还款。

8.2对于有担保机构的客户,应立即通知担保机构,要求担保机构先行代偿应还本息。

8.3对于有抵质押物类型的客户,在我方或其担保机构给予代偿之后,应采取措施处置抵质押资产进行变现,偿还所欠本息及罚息费用。

第九条损失类逾期管理
9.1对于损失类客户,应当发送催收函、律师函等法律文件,并持续于借款人取得联系,协商解决方案,并于平台对借款人信息
进行披露,发布公告及时告知投资人,同时公布相关应对措施。

9.2对于有担保机构的客户,应立即通知为其担保的机构,要求担保机构承担连带责任,代偿所欠款项。

9.3对于有抵质押物类型的客户,应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查封、变卖拍卖等方式对抵质押物资产进行变现清偿。

9.4对于无担保机构、无抵质押物的信用借款,应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委外催收等方式进行追索清偿。

第十条对无法通过电话、短信方式联系的借款人和对电话催收后不履行义务的借款人,应在30个工作日内邮寄《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进行催收。

对采用上述方法催收仍拒不履行义务的,应指派专人上门催收。

第十一条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应及时联系法律顾问,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中心的权益。

第十二条客户保证金收取额度应不低于其1个月的应还本息之和。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指担保机构特指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自然人及法人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公司、保理公司、保险机构以及企业实际控制人、借款人公司、借款企业大股东或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其它法人机构等。

第十四条公司相关人员应对逾期贷款名单进行整理、统计,报风控部。

相关贷后及逾期管理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及邮件等方式通知借款人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并对通知内容
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贷后及逾期管理人员应及时更新逾期和催收进展信息。

避免漏催、积压情况出现,提高催收效率。

第十六条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日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即视为逾期,应还款额将计算逾期利息(即罚息),逾期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借款人归还贷款后,停止计算罚息。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北京红包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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