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后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9.11.14•【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施行日期】2020.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将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一)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四)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五)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一)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二)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
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已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异常凭证,其涉及的进项税额不计入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的计算。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
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者已申报但尚未办理出口退税的,除另有规定外,暂不允许办理出口退税。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9.07.24•【文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施行日期】2019.07.2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税收票证管理办法(2013年2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收票证管理工作,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的安全完整,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和税收票证印制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使用、管理税收票证,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税收票证,是指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法规,代征代售人按照委托协议,征收税款、基金、费、滞纳金、罚没款等各项收入(以下统称税款)的过程中,开具的收款、退款和缴库凭证。
税收票证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或者收取退还税款的法定证明。
税收票证包括纸质形式和数据电文形式。
数据电文税收票证是指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办理税款的征收缴库、退库时,向银行、国库发送的电子缴款、退款信息。
第四条国家积极推广以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为依托的数据电文税收票证的使用工作。
第五条税务机关、代征代售人征收税款时应当开具税收票证。
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完成税款的缴纳或者退还后,纳税人需要纸质税收票证的,税务机关应当开具。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税收票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
第六条税收票证的基本要素包括:税收票证号码、征收单位名称、开具日期、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税种(费、基金、罚没款)、金额、所属时期等。
第七条纸质税收票证的基本联次包括收据联、存根联、报查联。
收据联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存根联由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留存;报查联由税务机关做会计凭证或备查。
会计实务:遗失海关完税凭证还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遗失海关完税凭证还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一般纳税人企业进口一批原材料,不慎遗失了海关完税凭证,其进项税额还可以抵扣?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48号)第三条“对纳税人丢失的海关完税凭证,纳税人应当凭海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将纳税人提供的海关完税凭证电子数据纳入稽核系统比对,稽核比对无误后,可予以抵扣进项税额”之规定,以及根据务地方税务部门的规定,比如《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的通知》(粤国税发[2004]263号)规定,纳税人丢失海关完税凭证,必须通过电子申报软件完整准确采集所丢失海关完税凭证的相关电子信息,并凭海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抵扣申报。
国税机关审核并经稽核系统比对无误后,方可予以抵扣进项税额。
若纳税人丢失海关完税凭证,且不能提供海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的,则主管国税机关必须移交稽查部门向凭证完税地国税机关发出协查函,待协查回复结果确认并稽核比对相符方可予以抵扣进项税额。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
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公司发票遗失处置规定

公司发票遗失处置规定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发票遗失的处理流程,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在发票开具、传递、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发票遗失事件。
三、遗失处置流程1. 发票遗失后,当事人应立即向公司财务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2. 财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开展调查,核实遗失发票的种类、数量、金额等信息,并评估遗失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3. 财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制定遗失发票的补办或补开方案,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4. 经领导审批同意后,财务部门按照补办或补开方案进行处理。
如需补办发票,应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如需补开发票,应与客户沟通,协商解决。
5. 财务部门应将遗失发票的处理结果报告公司领导,并按照相关规定,对遗失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遗失责任追究1. 发票遗失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包括补办、补开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及可能导致的罚款、滞纳金等。
2. 根据遗失发票的数量、金额及对公司财务影响的大小,公司有权对遗失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扣发奖金、调离岗位等处理。
3. 如遗失发票事件涉嫌违规违纪,公司有权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五、预防措施1. 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财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员工的财务管理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2. 公司应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明确发票的申请、开具、传递、保管等环节的责任人和操作流程。
3. 公司应定期对发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六、附则1.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变更,以最新规定为准。
纳税申报表遗失处罚

纳税申报表遗失处罚摘要:一、纳税申报表的重要性1.纳税申报表的基本概念2.纳税申报表的作用和意义二、纳税申报表遗失的处罚规定1.我国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2.纳税申报表遗失的处罚措施三、纳税申报表遗失的补救措施1.及时报告税务机关2.办理申报表遗失手续3.采取措施防止再次遗失四、纳税申报表的安全管理建议1.加强纳税人自身管理2.税务机关提供便捷服务3.提高全社会对税收的认识正文:纳税申报表是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一种税收报表,用以报告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税收义务履行情况。
纳税申报表对于国家税收管理、纳税人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纳税申报表遗失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根据我国税收法规,纳税申报表遗失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对于未按期报送纳税申报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权对其进行罚款。
罚款金额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未报税款的50% 以上、100% 以下。
此外,对于故意遗失纳税申报表的行为,税务机关还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当纳税申报表遗失时,纳税人应采取积极措施进行补救。
首先,纳税人应尽快向税务机关报告申报表遗失情况。
报告时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遗失声明、身份证明等。
税务机关在接到报告后,会为纳税人办理申报表遗失手续,并指导纳税人重新填写申报表。
同时,纳税人应采取措施防止再次遗失,如加强文件管理、办理保险等。
为了确保纳税申报表的安全管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应共同努力。
首先,税务机关应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纳税人税收意识,促使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收法规。
其次,税务机关应优化服务流程,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申报表领取、填写和报送服务。
最后,全社会应加大对税收的认识,共同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总之,纳税申报表遗失问题不容忽视。
完税证明丢了怎么办

完税证明丢了怎么办完税证明是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纳税人已交纳税金的一份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完税凭证的种类有:各种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以及其他完税证明。
常见的完税证明有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境外公司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车船购置完税证明、契税完税证明等。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获得的税务机关开出的一份缴纳税收额度的一个证明。
纳税人需要开具完税证明的,应由本人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在本局缴纳的税额为其开具。
代扣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为纳税人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自行申报纳税人缴纳税款时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是缴纳税款的完税凭证,与完税证明具有同等证明作用。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对纳税者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如在办理贷款、购房、出国、移民、求职、保险等事项的手续过程中,个税完税证明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凭证。
北京市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有3种方式:首先,凡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北京市民,拿着身份证到区县地方税务局分局的服务大厅(或税务所),填一个简单的申请单,由税务机关核对后开具一张你所要求期限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当时立等可取;其次,通过所在单位的财务和办税人员,集体到税务机关开一个单位的批量完税证明,时日不长,由企业财务代办,办完了把完税证明给纳税人;最后,国家税务总局就有一个代收代扣税款凭证,这个是由代扣代缴单位开具的,在纳税人每月缴税时,可向代扣代缴单位的办税人员索取,办税人员的凭证是由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给的。
按照中国税法规定,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直接从事建筑、安装、监督、施工、运输、装饰、维修、统计、调试、咨询、审计、代理、管理、承包工程、文化、体育等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或付款单位,在购付汇时,应提交税务机关出具境外公司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
在我国规定完税证丢失怎么处罚

在我国规定完税证丢失怎么处罚1.如是税务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单位领导,如是代征单位,应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2.登报声明作废;3.接受处理(税务人员要按照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扣发计酬等处理,代征单位要进行罚款处理)一般对于纳税人和企业来说,当地税务局所开具的任何关于税收的发票都是非常重要的,其中就包括完税证。
可是关于完税证之类证件,可能总是有人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小心将完税证丢失,在丢失完税证以后,有部分人员比较担心的问题是,在我国规定完税证丢失怎么处罚?▲一、在我国规定完税证丢失怎么处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处理办法的批复》(国税函[2004]761号)的规定: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后,经纳税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税款确已缴纳的,可以向其提供原完税凭证的复印件,也可以为其补开相关完税凭证,并在补开的完税凭证的备注栏注明:‘原××号完税凭证遗失作废’字样。
▲二、完税证明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
”2、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完税凭证的种类有:各种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以及其他完税证明。
3、常见的完税证明有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境外公司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车船购置完税证明、契税完税证明等。
4、企业每月申报,凭税务申报表及财务报表去申报(也可以电子报税),并交入银行税款,就可以拿到完税证明。
5、个人要开发票或想纳个人所得税,凭协议或合同及开票申请,身份证复印件等去税务局办理相关手续,交纳税金后,也可以立即各种完税证,作为完税证明使用。
▲三、完税证明的作用近年来,完税证明越来越被社会所关注和接受。
在个人从事有关经济活动时,如办理购房和购车贷款、出国、误工索赔等,相关机构有向个人索要完税凭证来证明其财力和作为公民应履行义务的诚信度。
办税指南税务登记证原件丢失如何处理

税务登记证原件丢失如何处理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评估模型是纳税人申报信息产生的涉税指标基础,实现行业指标和涉税指标有机结合,并互相制约的具体行业数据模型。
通过行业代表企业的生产工艺、生产流程和经营特点,测算出企业单位产品耗能、辅助材料消耗量、计件工资等指标参数,再采用投入产出法、关键部件控制法、单位产品耗材耗能测算法、计件工资控制法等方法,推算出产品产量或销售额的线性公式或表格,由此分析企业生产经营规律和对各要素的依赖程度,全面准确的进行科学分析和行业指标监控。
作为国家税务骨干企业,航天信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选取具备生产经营规律的行业企业,选准计算产品产量或销售额的关键指标,建立税务评估模型进行量化分析,进一步提高税源企业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税务会计进行纳税评估时,在企业实地采集电费、原材料耗用量等相关信息输入模型,准确计算出企业产品产量或销售额,避免重复无效劳动,提高企业工作效率。
模型运用激发财税人员加强学习的积极性,随着生产工艺提高,评估模型有关参数将发生改变,这就要求税务会计不但学会应用模型分析,还要加强对数学、经济、企业经营管理的学习,能够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模型参数进行测算,保证企业纳税评估的准确性。
税务评估是一个纳税服务过程。
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化手段,设置能够了解和掌握纳税人财务核算和相关经营情况的纳税申报表,并结合审查账簿报表,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纳税申报中的错误与偏差,帮助纳税人提高纳税申报质量;纳税评估通过约谈、举证等方式,可以有效解决纳税人因主观疏忽或对税法理解错误而产生的涉税问题,充分体现税务行政执法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关于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后处理办法的通知
【标 签】遗失完税凭证,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处理办法
【颁布单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沪国税计﹝2004﹞26号
【发文日期】2004-09-03
【实施时间】2004-10-05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近来,我局经常接到纳税人来电来函及网上咨询有关完税凭证如税收通用缴款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等遗失后税务部门是否可再予出具相关完税凭证的问题。
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明确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纳税人遗失自收现金的完税凭证(包括定额完税证、通用完税证、印花税收讫专用证、收入退还书、手工版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等)一律不得补开或提供原完税凭证复印件。
二、纳税人遗失税收通用缴款书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原遗失完税凭证种类、已缴税款金额和税款所属期限等信息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无误后,为纳税人提供原完税凭证的复印件;税务机关也可根据原储存的信息为其重新打印原完税凭证,并在重新打印的凭证备注栏说明:“此凭证为重开”“原税款入库期×年×月×日。
三、纳税人遗失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原遗失完税凭证种类、已缴税款金额和税款所属期限等信息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无误后,可根据原储存的信息为其补开完税凭证,并在补开的完税凭证备注栏说明:原x x号完税凭证遗失作废。
四、纳税人遗失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后,可向代扣代缴单位提出申请,由代扣代缴单位负责提供原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复印件;因代扣代缴单位发生倒闭、破产等特殊情况,纳税人可持合法身份证件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原遗失完税凭证种类、已缴税款金额和税款所属期限等信息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无误后,提供原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复印件,税务机关也可根据原储存的信息为其重新打印原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本规定自2004年10月5日起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