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认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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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一般纳税人认定操作流程

新公司一般纳税人认定操作流程

新公司一般纳税人认定操作流程今天来唠唠新公司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操作流程哈。

一、啥是一般纳税人。

咱得先搞清楚一般纳税人是个啥。

简单来说呢,一般纳税人就是在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上,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跟小规模纳税人是不一样的。

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这可是个很重要的特点哦。

就像是你买东西花了钱,这个钱对应的税在一定情况下能用来抵减你要交的税,是不是挺酷的?二、认定的条件。

1.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新公司要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这个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有要求的。

如果是做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呢,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得达到50万元及以上。

要是做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得达到80万元及以上。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营改增的纳税人,年应税服务销售额得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不过呢,这里要注意哦,如果你的会计核算健全,就算你的销售额没达到这个标准,你也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2. 会计核算健全。

啥叫会计核算健全呢?就是你得有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能力。

就像你得把公司的每一笔收入、支出都清清楚楚地记好账,可不能糊里糊涂的。

三、认定操作流程。

1. 准备资料。

这一步可不能马虎。

你得准备好多资料呢。

首先就是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这可是公司的身份证呀,没有它可不行。

然后就是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这个也很重要。

还有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要保证信息准确无误哦。

再就是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另外,你还得准备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这些资料就像战士上战场的武器,一个都不能少。

2. 填写申请表。

准备好了资料,就可以填写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表啦。

这个表上的内容要如实填写哦。

像公司的基本信息,什么名称、地址、经营范围之类的,还有你预计的年销售额之类的信息。

可别乱写,要是被发现信息不实,那可就麻烦啦。

如何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如何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如何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流程: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是指自税务登记日起30日内申请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三、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第0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56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通知》(国税函(2001)88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

四、办理部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五、纳税人办理时限: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最新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最新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最新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认定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2024年度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经营收入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
2.进项税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3.应纳增值税额达到800万元及以上;
4.实缴税款总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二)在2024年度,上述任一条件发生变化达到以下情况的,自计算期末起停止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经营收入小于3000万元;
2.进项税额小于1000万元;
3.应纳增值税额小于800万元;
4.实缴税款总额小于1000万元。

二、认定流程
(一)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应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有效的期末会计报告,向税务机关申请认定。

(二)税务机关经审核确认,签发《一般纳税人认定书》。

三、认定有效期
《一般纳税人认定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期为3年。

四、一般纳税人资格发生变更后的通知
一般纳税人资格发生变更的。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和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和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和办理流程是什么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和办理流程是什么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那么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和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店铺带大家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一、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销售额是多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该业务为主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2、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3、其他行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

二、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是否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因此,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三、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三条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因此,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时要慎重,一旦成为一般纳税人,再想转回小规模纳税人,就转不回来了。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步骤如下:1、纳税人向区(分)局、基层分局的申报管理科文书受理窗口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连同如下资料呈交申报管理科的文书受理窗口:(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2)法人代表、办税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3)经营场地资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4)银行账号证明;(5)分支机构申请认定时,应同时提供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批复书,以及总机构确认其为统一核算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6)出口企业、盐业批发企业,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其从事进出口业务或盐业批发业务的证明材料;(7)实际纳税及销售预测的相关资料;(8)所属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人必须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和经签章的复印件。

2、暂认定一般纳税人期满申请转正新办企业在暂认定一般纳税人期满后的十日内,必须申请转正,应向所属的区(分)局申报管理科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并同以下资料同时呈报申报管理科:(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公司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3)银行账户证明;(4)经营场地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5)分支机构申请的,应同时提供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批复书,以及总机构确认其统一核算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6)出口企业、盐业批发企业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其从事进出口业务或盐业批发业务的证明材料;(7)年度财务报表;(8)法人身份证、会计证、办税员证复印件;(9)应交增值税明细账设置和核算方法说明书;(10)实际销售额、实际纳税情况。

区(分)局、基层分局的申报管理科文书受理窗口接到纳税人的申请资料后,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制发《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并将相关资料转交给纳税人所属的管理科。

3.审核管理科初审后,连同相关资料转交分管业务副局长。

分管业务副局长审批后,分两种情况处理:(1)对新办企业和已开业满12个月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同意认定申请的,连同纳税人所附送的资料退回申报管理科的文书受理窗口,并退回纳税人。

小微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流程手续

小微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流程手续

小微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流程手续
1、提交申请。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成为一般纳税人的申请,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等,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2、税务审核与评估。

税务部门审核提交的材料,包括核实企业是否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以及评估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办理变更手续。

获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信息、更改发票种类、变更纳税方式等手续。

4、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税务机关指定的销售方处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5、开具普通发票给非一般纳税人客户。

为非一般纳税人客户开具普通发票,同时注明客户的身份信息和业务内容。

6、申报纳税。

作为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进行正常的纳税申报并按时缴纳税款,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

7、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一般纳税人可享受抵扣进项税额、出口退税等优惠政策。

8、定期检查。

税务机关会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包括经营情况和发票使用监督等。

此外,在申请过程中,纳税人可以通过税务系统的“我要办税”模块查询办税进度。

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程序及所需资料[五篇][修改版]

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程序及所需资料[五篇][修改版]

第一篇: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程序及所需资料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程序及所需资料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程序及所需资料:1.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报告,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四份,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2)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3)总机构所在地主管机关批准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证明(认定传真件或复印件);(4)财务、会计制度,发票管理制度。

(5)税务机关要求附送的其他资料,证件。

2. 纳税人将所填写的表及所附资料交管理(受理)环节进行审核。

资料齐全的由受理人员填写《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交纳税人。

3.(审核、办理)管理环节在7天(实际工作日)内到纳税人经营场所进行调查:调查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存货情况或生产经营情况、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办法、人员配备(含会计)、帐簿设置情况、资金情况等。

然后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上签署意见。

并定期将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名单及相关资料提交局审核委员会讨论。

4.局审核委员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决定:(1)符合条件的,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由管理环节将有关信息录入信息库,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在纳税人《税务登记副本》申报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章,作为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件。

暂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满一年,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且会计核算健全,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偷、骗抗税行为,无连续三个月未申报或连续六个月零负申报(或连续三个月未申报,连续六个月零负申报,有正当理由的),无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之一者。

保留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但只能使用千元版(最高开票限额为1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月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不得超过25份。

(2)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由管理环节在《申请认定表》上注名不予批准的原因。

告知纳税人。

负责认定工作的各环节必须在30日内办理完成所有手续。

一般纳税人的标准

一般纳税人的标准

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一、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所谓一般纳税人,即是当某个企业或企业性单位每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分与国家税务总局所共同制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规范标准之时,便被赋予此种身份。

首先,让我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方面的信息:一,关于一般的认定标准而言,即为:增值税纳税人,若其年应税销售额高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设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基准标准后,则应向其所属的税务机关提交申请,申请获得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证。

这些具体包括: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别解释为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企业,只要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即可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至于那些主要从事货物批发及零售业务的企业,它们只需年销售额达到180万元以上,就可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第二,另外一个需要转换成一般纳税人的判定标准是这样的: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者他们的业务主要集中于该领域,那么只有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的方可成为一般纳税人;2.如果是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同样需要转换成一般纳税人;3.若属于其他行业,只要他们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也须转变成一般纳税人。

其次,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想要成为一名一般纳税人,须满足如下各项条件:(1)拥有稳定且合适的生产和经营场地;(2)能够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相应的账簿,同时能够以合法、有效的凭证对企业进行核算,并能够准确地提供税务所需的相关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三条第(二)款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如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等),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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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将填写完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连同需要提供的材料一并提交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位;2.文书受理岗位人员接到纳税人提交的材料后出具《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交纳税人并按以下程序进行案头审核:a、对纳税人提交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符合规定的要求;b、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c、对案头审核符合要求的在一个工作日内在业务系统中进行文书受理并连同纸制材料转交下一个环节税源管理科综合岗位。

3.税源管理科综合岗位人员在接到上环节转来的材料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将纸制材料在CTAIS中将文书分配给下一个环节税收管理员岗位人员(必须分配给两人);4.税源管理科税收管理员岗位人员在接到上环节转来的材料后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查:a、在接到上环节转来的材料后对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出资人、主管财务人员、销售、采购、仓储运输等相关业务主管人员进行约谈,申请人必须主动配合;b、实地审查:主要审查报送的资料要与原件相符;生产经营场所情况与税务登记时附送的资料是否一致;法人代表或投资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与税务登记时附送资料是否一致;是否实际经营地址要与税务登记经营地址一致;会计核算健全;具备发票保管条件,主要审核有无保险柜;是否无场所经营和全部销售免税货物。

原材料和商品的出入库单据、运费凭据水电等费用凭据、银行存款证明、有关机构的验资报告、购销合同原件几及公证资料、资金往来等。

对生产企业要特别检查有无生产厂房、设备等必备的生产条件;对商贸零售企业要特别检查有无固定经营场所和有货物实物;对大中型商贸企业要特别核实注册资金、银行存款证明、银行帐户及企业人数等。

c、管理员按上述标准审核后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和CTAIS签署意见(同意认定或不同意认定),将材料在九个工作日内一并转交下一个环节税源管理科科长审核;5.税源管理科科长在接到管理员转来的资料后要对管理员实地审查的报告情况和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情况对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把关,必要时可以询问管理员的实地审核的具体情况,审核后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和CTAIS签署意见(同意认定或不同意认定),将材料在五个工作日内一并转交下一个环节“基层局分管局长”审批;6.基层分管局长在接到管理员转来的资料后要对资料的完整性,认定过程中程序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审核后在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和CTAIS签署意见(同意认定或不同意认定),做为文书的终审(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须报市局审批),将纸制材料退回税源管理科;7.税源管理科将审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退回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位人员,由文书受理岗位人员转交申请人并在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

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需要完整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二份),并在“申请承诺”栏作出报送的资料为真实承诺后,连同下列资料(一式一份)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一)纳税人提交的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二)营业执照原件(审核后原件退回);(三)分支机构申请认定时,必须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总机构申请认定表的复印件);(四)小规模纳税人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需报送《税务登记证》副本;(五)出口企业需要提供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供货企业证明和由商务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有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录》;(六)、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预计年销售额可达到80万元以上的需提供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供货企业证明;(七)、对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需提供注册资金证明和企业人员证明。

办结时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自纳税人领取《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审核审批完毕,但纳税人不能配合税务人员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例外。

经审核予以认定的,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转申请人。

不予认定的,向申请人下达《不予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知书》。

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1.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的条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安装防伪税控设备后,即可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2.初次购买应提交的资料: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1份)2、《企业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发票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3份)3、《税务登记证》(副本),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用章(审核);4、购票员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审核)5、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3.工作步骤:(一)纳税人将填写好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申请审批表连同需提交的材料一并提交办税服务厅税务行政许可岗位人员;(二)税务行政许可岗位人员对纳税人提交的材料按下列要求初审;1、通过系统调阅一般纳税人认定信息;审核纳税人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2、审核《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审批表等纸制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同时把填写好的《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交给纳税人,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4、符合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开具盖有“税务机关印章”的《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制作《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审批表转交办税服务厅分管发票的科长审批;(三)办税服务厅分管发票的科长审批后退回税务行政许可岗位人员;(四)税务行政许可岗位人员接科长签批后的申请审批表对纳税人的增值税发票领购资格和最大开票限额进行许可并向纳税人发放《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通知纳税人到技术服务单位进行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培训;(五)培训合格后金税工程综合岗位人员为纳税人发放防伪税控设备,信息中心进行金税卡的发行,发票管理窗口进行票种的核定发放《发票领购簿》,技术服务单位为纳税人安装设备后即可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4.业务时限:1、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纳税人办理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或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认定后,由于经营业务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提出。

2、税务机关完成业务的时限:纳税人提出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即可许可。

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旧购新1.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的条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安装了防伪税控设备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初次领购必须进行税务行政许可(按税务行政许可程序办理),以后领购实施验旧购新。

2.验旧购新应提交的材料:(1)《发票领购簿》;(2)税控IC卡;(3)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审核);(4)《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5)当月开具的最后一张发票的记账联;(该记帐联为正常开具的专用发票,若其后有作废发票,则需同时提供作废发票的全部联次)。

(6)需要更换发票购票人的填写《更换专用发票购票人申请表》(一式一份)。

3.工作步骤:(1)纳税人将应提交的材料交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窗口进行查验;(2)如果纳税人在领购发票时需要更换专用发票购票人的还必须填写并报送《更换专用发票购票人申请表》,发票管理窗口人员根据纳税人的申请在征管系统中录入并更换购票人。

(3)发票管理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资料查验无误后向纳税人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扣缴工本费。

4.办理时限:纳税人:纳税人领购的发票开具完即可办理验旧购新。

税务机关:资料完整xx查验无问题的即时办结。

5.特别提醒:(1)每月报税期间,必须先抄税,才能购买增值税发票。

(2)凡购领“防伪税控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如果发票用量或者最大开票限额需要改变的,应按照规定申请办理专用发票增量或增额业务。

(3)一般纳税人名称发生变更的,除到综合服务窗口办理税务变更外,还需携带税控IC卡与安装防伪税控系统的技术服务单位联系,一并在防伪税控系统中进行名称更改;其他信息发生变化的,可自行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以管理员身份登陆进入修改。

(4)防伪税控企业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如开具时出现错误,例如购货方税务登记证号码错误,打印的发票错码以及票面其他内容错误,必须当月收回,在开票子系统作废该发票,严禁跨月操作。

(5)防伪税控企业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如填写有误等原因作废发票时,必须做到开票系统要作废的发票与实际要作废的发票相一致,作废发票的全部联次必须保存完整。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额1.增值税发票增额的条件:企业业生产经营业务量增大,原核定的专用发票面额无法满足纳税人业务需要的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发票增额。

2.纳税人应提交的资料:(1)纳税人提供的资料:《防伪税控超限额购买发票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

(2)主管国税机关提供资料:a、《最高开票限额核实报告》;b、变更法人代表的中小型商贸企业,附税源管理部门与新企业法人代表间的《约谈记录》;c、企业的实际税收负担率明显偏低的,附管理部门的《纳税评估报告》。

《纳税评估报告》需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实际税负率、实际核实货物存放情况、货币资金往来情况、税负率异常的原因分析以及评估结论等内容。

3.工作步骤:(1)纳税人将准备好纸制材料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窗口进行文书受理后并领取《税务文书受理回执单》;(2)窗口文书受理人员受理后在CTAIS(V2.0)进行文书录入并于当天将纸制材料转交管理科综合岗位;(3)管理科综合岗接到材料和传来的审批信息后,进行文书分配给税收管理员岗位;(4)税收管理员实地审查后,签署审查意见报分管科长审核签字;(5)分管科长审核签字后报分管局长审批。

4.业务时限:纳税人办理业务实现: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随时提出。

国税局办理业务时限:资料完整xx12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1.增值税发票增量的条件:纳税人因业务量变化等原因,对其核定的发票用量不能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的可提出调整发票用量的申请,税务机关对其提出的申请进行受理审核、调查、审批,并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发票用票量的调整。

2.纳税人应提交的资料:(1)《防伪税控超限量购买发票申请表》(一式三份)。

(2)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加专用发票领购数量,除填报《超限量申请表》外,还须附送以下资料:防伪税控系统打印的当月《专用发票明细表》;已预缴增值税的《税收缴款书》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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