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督查通报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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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烧秸秆的通告

关于禁烧秸秆的通告

关于禁烧秸秆的通告 下面是 CN 人才公文 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禁烧秸秆的通告 ,内容仅供参考。

关于禁烧秸秆的通告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六部门联合发布的《秸秆 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xxxx 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要求,现将 xxxx 年秸秆禁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辖区内实行全面禁烧,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 在露天场地焚烧秸秆。

二、 各乡镇、 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 制定详细方案, 层层落实责任。

要集中力量开展拉网式检查,特别要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 巡查力度,及时制止焚烧行为。

三、加强部门联动,公安、城管、环保、农业、林业、交通、公路等部门要 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巡逻检查,对违反规定 ,露天焚烧秸秆的,责令立即停止,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造成 重大大气污染事故, 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 依法追究 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四、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 切实提高广大 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增强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五、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现场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当,发生秸秆焚 烧现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 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六、群众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可拨打举报电话:xxxxxxxxxx xx 市人民政府 xxxx 年 6 月 11 日 关于禁烧秸秆的通告 21/6为保障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就 xxxx 年 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通告如下: 一、禁烧区域。

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二、集中监管时段。

9 月 14 日-10 月 31 日。

三、 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20XX年三秋禁烧秸秆情况汇报[修改版]

20XX年三秋禁烧秸秆情况汇报[修改版]

第一篇:2012年三秋禁烧秸秆情况汇报2012年秋收秋种期间发生秸秆焚烧情况记录2012年“三秋”禁烧工作,严格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求和布置,办事处成立了禁烧领导小组、禁烧驻队工作组、焚烧督查巡查小组,村里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白班巡查小组、夜间巡查小组。

三个行政村(火花村、史庄村、群英村)群英村禁烧工作做的较好。

其它两村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焚烧现象。

具体情况如下:火花村:一组:2012年10月10日下午2:30分在火花村南湖王窑河闸东西各一处焚烧秸秆。

二组:2012年10月11日下午3:40在张庄自然村西北地块发生一处焚烧秸秆。

三组:2012年10月10日下午2:30分在火花村南湖王窑河闸东西各一处焚烧秸秆。

史庄村:一组:2012年10月12日下午费庄后发生一处焚烧秸秆。

二组:2012年10月12日下午在史庄小学后发生一处焚烧。

三组:2012年10月13日上午在史庄小学西北地块沟内发生焚烧四组:2012年10月12日下午在史庄大市场北发生一处焚烧。

五组:2012年10月13日上午在福达机械厂东地块发生一处焚烧。

六组:2012年10月14日上午在蚕种厂以东地块六组沟内发生一起“三秋”期间最大面积秸秆焚烧。

2012年10月15日第二篇:三秋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情况汇报Xxx三秋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三秋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我县迅速召开三秋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市三秋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县三秋生产和秸秆禁烧工作各项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以赴做好三秋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如下:一、成立了以县长xxx为组长、县委副书记xxx、副县长xxx、县公安局局长xxx为副组长,县直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教育组、综合利用推广组、督查组、目标考核组,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二、各乡镇办事处分别与县政府签订了2012年三秋生产及秸秆禁烧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秸秆禁烧工作行政区域化管理。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第二阶段督查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第二阶段督查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第二阶段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13•【字号】黑垦局办文〔2018〕147号•【施行日期】2018.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第二阶段督查的通知黑垦局办文〔2018〕147号各管理局,各农(牧)场,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农垦科学院,总局机关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第二阶段督查的通知》(〔2018〕13号)要求,总局决定自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5月15日,持续开展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巩固前期工作成果,打好今冬明春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攻坚战。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督查方式采取“总局统一组织、管理局包片负责”的工作方式,开展辖区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工作。

垦区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垦区2018年秋冬季及2019年春季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继续组织监督巡查工作。

二、督查内容(一)秸秆离田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对秸秆离田、还田工作安排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主要包括宣传引导工作开展以及广大干部群众“秸秆不能烧”的思想意识转变情况;尚未完成离田的秸秆存量、组成结构,秸秆未离田土地面积等基础数据的调查摸底情况;秸秆离田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土地休耕、资金保障等制度和文件出台、制定等情况。

(二)秸秆露天焚烧火点巡查情况。

总局9个督查组继续对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进行督查,主要包括网格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应急机制建立及响应情况、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管控情况。

三、督查时间及分组安排除春节期间(2019年2月4日至10日)暂停外,总局督查组自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5月15日开展不定期督查工作,每轮次督查时间为14天,时间由各组自行安排,并将督查情况报垦区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秸秆焚烧督查情况通报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秸秆焚烧督查情况通报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秸秆焚烧督查情况通报9月15日-11月20日,由镇分管领导带队,采取实地巡查的方式,对各村环境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从多次督查情况来看,多数村能够按照日常工作要求,安排保洁人员对辖区内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能够保证生活垃圾的日常清运。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1、8月16日发现XX村2组拐弯处有垃圾乱倒情况。

2、9月23日发现XX村1组发现焚烧秸秆现象。

3、10月3日发现XX村、XX村发现焚烧秸秆现象。

三、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一)环保意识不够强。

督查中发现,部分村出现生活垃圾、厨余垃圾随意倒、生活污水直排、秸秆焚烧现象,定点垃圾箱旁散落垃圾众多,反映出村民环保意识不够强。

(二)重视程度不够。

村委会对生活垃圾治理负主体责任,在本次督查过程中发现,一是未及时督办保洁员着装上岗;二是多处裸露垃圾就在村委会、集中安置点、产业基地附近,但村委会未督办及时处理。

(三)工作推进不平衡。

大部分村对农村生活垃圾开展了集中清理工作,村庄环境面貌焕然一新,但在督查中发现部分村对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工作不够重视。

(四)工作管理不严格。

本次督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保洁员未着装上岗,清理工具简陋,垃圾碎屑未清理彻底,也存在垃圾箱已满,垃圾散落一地未及时清理清运现象,反映出村级对保洁人员要求不高,保洁人员履职不到位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1、广泛宣传,营造秸秆禁烧舆论氛围。

各村张贴禁止焚烧秸秆标语及横幅,利用村级广播,召开村组群众会议,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秸秆禁烧的危害和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

各村组院落张贴《XX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并设立焚烧秸秆举报箱,形成人人知晓、人人禁烧、人人监督的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氛围。

2、明确禁烧责任,突出防范重点。

明确各村党支部书记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村禁烧工作,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负责督查所驻村的禁烧工作,负连带责任。

禁烧工作总结报告(3篇)

禁烧工作总结报告(3篇)

禁烧工作总结报告(3篇)禁烧工作总结报告第一篇:一、工作开展情况如下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认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文件,增强大家的环保认识,同时进一步明确职责,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并结合下队入户工作普及宣传力度,利用LED、横幅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广泛宣传。

首先,确立了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的指导思想,坚持把好“关”,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秸秆禁烧及秸秆综合利用,严控秸秆焚烧,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群众环保意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理机制,加强对网格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工作有力推进。

加大问责力度,镇纪委对禁烧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环保责任不落实,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科室和个人,依纪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阶段成效按照市委县委要求,我镇针对不同时间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防治秸秆禁烧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53余次。

针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开展检查5次,对焚烧林木树皮的西川村朱家湾组村民朱本华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缴纳卫生处置费500元。

签订保证书。

三、存在问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时,缺乏对监管对象的强制措施,导致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彻底得到处理。

部分村民认为秸秆、树皮处置不便,仍存在侥幸心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大自查自纠力度。

做好宣传发动,仔细摸排,同时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尤其是针对有意向发展中药材的农户,近期正在腾地砍树的农户,加大工作力度,上门认真讲解政策,不等不靠,主动作为,迎难而上,抓好环境保护。

(二)加大宣传氛围,赢得整治共识。

环保工作是一项长久的攻坚战,要想取得胜利,必须得到群众的参与支持,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氛围。

禁烧工作总结报告第二篇:为严防火灾,减少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农民增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泥河镇按照省、市、区的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环保局、区农林局的直接指导下,在区纪委孙书记、区人大丁主任的细心指导下,在区纪委办、区水利局、区司法局、区新农办、区档案局的大力帮助下,强化领导,积极行动,广泛宣传,全民发动,全镇上下同心协力,取得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胜利。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告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告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5.21•【字号】•【施行日期】2019.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告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公众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赫山区作为人口集中地区,全区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

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

对露天焚烧秸秆的,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因露天焚烧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推广实用新技术,构建秸秆收集、装运、存储和销售体系,建立秸秆收储消纳长效机制;农机部门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切碎还田新技术,引导和鼓励农民在联合收割机上加装秸秆切碎还田装置,努力扩大秸秆回收利用覆盖面,从源头上减少焚烧秸秆的隐患。

四、各乡镇、相关街道(园区)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

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现场督查,对因工作不力出现秸秆焚烧现象的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依纪依规依程序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执纪问责。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焚烧秸秆污染环境的行为和秸秆综合利用方面弄虚作假的行为。

焚烧秸秆举报电话:生态环境部门12369,公安机关110;加装机具未投入作业情况举报电话:区农机事务中心2624361;水稻秸秆收储消纳站点建设和运行情况举报电话:区农业农村局4423548。

xx区关于对秋季秸秆禁烧期间出现火点问题的通报

xx区关于对秋季秸秆禁烧期间出现火点问题的通报

XX区关于对秋季秸秆禁烧期间出现火点问题的通报为了确保秋季秸秆禁烧期间的安全和环保,我区进行了一系列的宣传和监管措施。

但是近期仍出现了一些火点事故,严重影响了我区生态环境。

现向广大群众通报相关情况,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共同落实秸秆禁烧的相关要求。

一、火点情况统计分析在秸秆禁烧期间,我区共发生火点XX起,其中集中在农作物收获后的XX月份,这是由于大量秸秆堆积,阻碍了空气流通,增加了灭火难度。

现将火点情况分析如下:(一)引起火点的主要原因1.省时省力,部分农民为了方便,选择在晚上或早晨进行秸秆焚烧,造成堆积的秸秆一旦遭遇风力搭配密集火源,火势难以扑救;2.知识缺乏,有些农民并不了解秸秆禁烧的相关法律法规,认为小面积的秸秆焚烧对环境影响不大,结果引发火点;3.操作不当,有些农民为了减少秸秆的体积,将秸秆储存不当,造成高温自燃导致火灾。

(二)火点对环境的影响秸秆焚烧会产生大量的烟雾和尘埃,对于市民的呼吸健康,以及周边植被的生长都会造成影响。

此外,火点对于空气中的臭氧、二氧化氮等污染物的排放和气温的升高,也会造成严重影响。

二、采取措施针对秸秆禁烧期间出现的火点问题,我区已经采取了以下措施:(一)宣传措施1.利用夜间县城城区的LED广告屏宣传秸秆禁烧的相关知识,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罚;2.下发宣传材料,普及秸秆禁烧的重要性和后果;3.利用社会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广大网民推送相关宣传信息。

(二)监管措施1.在禁烧期间,全面加大巡查力度,对于违规焚烧秸秆的现象严惩不贷;2.加大宣传检查力度,在禁烧期间每年定期检查全区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情况。

(三)技术措施1.加强农机具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在收割后咨询农民的秸秆处理方法;2.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为农民提供清运、压块等综合利用服务;3.加大生物质热电技术推广力度,为秸秆提供做饲料、发电等环保用途。

三、呼吁我区一直以来弘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但火点问题仍是千里眼,顿了一顿会冲垮全局的问题。

禁烧通报范文

禁烧通报范文

禁烧通报范文通报是用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指标精神或情况时使用的公务文书。

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禁烧通报,供大家参考!凤台县秸秆禁烧工作情况通报凤台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市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我县于2012年5月28日召开了全县秸秆禁烧工作会议。

会上环保局盛辉局长宣读了《关于印发凤台县2012年度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凤政办[2012]48号),农委、公安、交通做了工作发言,牛方括副县长就今年秸秆禁烧工作的形势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做了重要讲话。

会后,领导小组的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碰头会,就有关督查工作进行了讨论,决定成立四个督查组,分片包干。

要求督查组要不间断的下乡巡查。

会后督查组下乡进行了督查。

巡查中发现大部分乡镇会后迅速召开动员会进行了部署、发动,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成立了领导小组并确定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

开发区、凤凰镇、杨村乡、刘集乡等乡镇已开始到田间宣传、巡查。

但还有少数乡镇至今未能把县里会议精神传达部署下去,甚至还发生了秸秆焚烧行为。

眼下,已进入全面收割时期,伴随而来的是秸秆焚烧高发期,希望各单位按5月28日会议精神和县领导要求,加大巡查工作力度,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好成绩。

报: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抄:县委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发: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关于全处秸秆禁烧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马处办发〔2016〕30号各村(场)、社区,处直各单位,机关各办:月份以来,办事处巡查专班对全处18个村(场)、社区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巡查,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一、主要做法1.组织领导比较有力。

办事处十分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专班和2个巡查专班,明确了责任分工,各村(场)、社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巡查专班,在全处初步形成了“办事处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为全处秸秆禁烧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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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通报
(第3期)
桑园镇秸秆禁烧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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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工作已开展2周多时间,从近期巡逻督查情况来看,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已近绝迹,秸秆禁烧工作得到了有力的宣传,基本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收获小麦的农田,40%已播种了秋玉米,降低了焚烧麦茬的可能。

为从根本上消除秸秆焚烧隐患,从本周开始,各社区、各村要着手清理流动脱粒产生的小麦秸杆堆。

为扎实推进清理工作,达到野外秸秆零堆放的目标,经研究决定,特作如下规定:1、由秸秆禁烧巡逻队核实摸底零星秸秆堆放情况;2、利用5天(下周三前)时间各村集中将秸秆清理托运或堆放在指定的柴草堆放区;3、集中清理结束后择时对清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千分制考核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每发现一处未清理的秸秆堆放点,罚村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各100元,扣考核分5分。

希望各社区、各村严要求、高标准,统筹安排,认真清理,不放过一个秸秆堆,不留下一个火点隐患。

桑园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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