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专利审批程序
专利申请流程及要求

专利申请流程及要求专利是指对发明的技术、工艺、产品、应用中的新技术方案,依法享有独占权的一种权力。
在创新发展的时代,专利对于企业和个人的价值逐渐凸显。
因此,了解专利申请的流程及要求对于提升创新能力和保护创新成果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专利申请流程及要求,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并有效进行专利申请。
一、专利申请流程专利申请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以下是一般的专利申请流程:1. 发明创造:首先,发明者需要有一项新的技术、工艺或产品创造。
要满足专利法的创造性、实用性和可行性要求。
2. 检索与评估:在申请专利之前,进行专利检索和评估是必不可少的。
通过检索,确定该技术或产品是否已存在于现有的专利技术中,评估是否具备独创性和可保护性。
3. 编写专利申请书:根据专利局的规定,撰写专利申请书是专利申请的核心步骤。
专利申请书包括发明名称、背景技术、发明内容、具体实施方式、附图以及权利要求等相关内容。
4. 递交申请材料:将编写好的专利申请书和其他相关材料提交给专利局。
申请人需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并填写相应表格,例如申请书、发明者声明等。
5. 专利审查:专利审查是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和验证的过程。
专利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发明的独创性、实用性等条件是否满足。
同时,专利局也会进行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家评审。
6. 专利授权或驳回:专利局根据专利审查的结果,决定是否授权该专利。
如果专利局认为发明满足专利法的要求,该专利将会被授权。
如果不满足要求,则可能会收到驳回通知。
7. 专利维护:一旦获得专利授权,申请人需要对专利进行维护,包括缴纳年费、实施专利等。
二、专利申请要求在进行专利申请时,需要满足一些基本的要求。
以下是专利申请中常见的要求:1. 发明的新颖性:专利申请的发明必须是新的,即在申请日之前没有公开过的。
它不能是已经存在的或者是已经公开的技术、工艺或产品。
2. 发明的实用性:申请的发明必须具有实际的应用价值,即满足实际需求,并能够在实践中发挥作用。
专利审查的流程

专利审查的流程一、申请阶段专利审查的流程首先是申请阶段。
在此阶段,申请人需要向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专利申请书应该包含明确的发明内容、技术特点和实施方式等信息。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支付相应的申请费用。
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是专利审查的第一步。
在此阶段,专利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主要是检查申请书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如是否包含必要的内容、是否支付了申请费等。
如果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专利局会发出形式审查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补正或补充材料。
三、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专利审查的核心环节。
在此阶段,专利局会对申请的技术内容进行审查,主要是评估申请的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专利审查员会对现有技术领域的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搜索和比较,以确定申请的发明是否满足专利法的要求。
四、审查意见专利局会根据实质审查的结果,向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通常包括对申请发明的合格性评估、对相关技术文献的引用以及对申请人提出的专利权范围的限制建议等。
申请人需要根据审查意见做出合理的回复或修改申请材料的措施。
五、答复和复审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审查意见进行答复,并根据需要进行修改或补充申请材料。
专利局会对申请人的答复进行复审。
如果申请人的答复仍然无法使申请符合专利法的要求,专利局可以再次发出审查意见,要求申请人进行进一步的修改或补正。
六、授权或驳回最后一步是专利授权或驳回。
如果专利局认为申请的发明符合专利法的要求,且没有其他合理的驳回理由,就会对申请人的发明进行授权,并颁发专利证书。
如果专利局认为申请的发明不符合专利法的要求,或者申请人无法通过答复和复审使申请符合要求,就会对申请进行驳回,并发出驳回通知书。
总结:专利审查的流程包括申请阶段、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审查意见、答复和复审以及授权或驳回。
在申请阶段,申请人需要递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支付申请费用。
形式审查主要是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要求进行初步审查。
实质审查是核心环节,对发明的技术内容进行评估和比较。
专利申请的流程详解

专利申请的流程详解
专利申请的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搜集资料和准备申请材料:在进行专利申请之前,需要对所要申请的专利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调查,并搜集相关的资料和证据。
此外,还需要准备更加详细的申请书、申请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2. 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选择将申请材料直接提交给专利局,也可以选择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请。
提交申请之后,专利局将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申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3. 公布与实质审查:如果初步审查通过,专利局将公布申请,并在一定期限内接受异议。
如果未被异议,则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在这个阶段,专利局将对申请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批准专利申请。
4. 授权与维护:如果申请通过审查并受到授权,专利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年费以保持其有效性。
同时,申请人也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确保其授权专利的有效性和权利的执行。
总体来说,专利申请的流程比较繁琐复杂,需要经过多个阶段的审查和调查。
但如果成功获得专利授权,申请人将可以享有独占性和经济回报作为回报。
专利审查流程解析

专利审查流程解析专利是指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技术成果,由国家授予的独占权。
为了保护创新者的权益,专利审查成为必要的程序。
本文将对专利审查流程进行详细解析,帮助读者了解专利的保护和审查过程。
一、申请提交阶段专利审查的第一步是申请提交阶段。
申请人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包括申请表、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图纸等。
这些文件应当清晰、准确地描述发明的技术方案,并指出创新的技术特点和解决的技术问题。
在提交申请时,申请人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申请费用,并确保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申请人还可以选择公开申请或保密申请,根据自身的需求和保护策略做出选择。
二、形式审查阶段一旦申请提交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这一阶段主要是确保申请文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例如是否提交了所有必需的文件、是否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等。
形式审查通过后,申请文件将获得申请日,在同一技术领域内享有优先权,保护申请人的创新成果。
三、实质审查阶段形式审查通过后,申请文件将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在这一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专利申请的技术创新性进行评估,并与现有技术进行比较。
实质审查主要包括审查报告的编制、初审和复审等环节。
审查员会对申请文件进行详细的研究和分析,评估申请人的技术方案是否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可能会对申请文件提出异议和修改建议。
申请人需要根据审查员的意见进行合理的修改,并提交答复意见。
四、答复意见阶段一旦收到审查员的审查意见,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答复意见。
答复意见的撰写需要仔细、准确地回应审查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同时提供进一步的证据和解释。
答复意见通常需要包括对审查意见的逐条回应,明确解释技术方案的创新点和实用性,并提供相关实验数据、文献引用等支持材料。
答复意见的质量和效果直接影响着专利审查的结果,因此申请人需要认真对待每一项审查意见,并做出清晰、有力的回应。
专利 流程

专利流程专利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审查和授权三个环节,下面将具体介绍每个环节的流程。
一、申请阶段:1. 确定发明创造。
在申请之前,需要明确发明的内容和技术特点,确保其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
2. 撰写申请书。
申请书包括专利申请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等内容。
申请人需要根据专利法的要求,详细描述发明的技术特点、实施方式和应用领域,并说明与现有技术的区别和优点。
3. 缴纳申请费。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需要缴纳相应的申请费,费用金额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定而定。
二、审查阶段:1. 形式审查。
专利申请提交后,专利局会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包括对申请文件的完备性和格式的审核。
2. 实质审查。
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会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在此阶段,专利局会对发明创造进行专业的技术审查,验证其是否具有实用性和创新性,并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规定。
3. 答复审查意见。
若专利局对申请提出审查意见,申请人有义务针对意见进行答复,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解释和修改措施。
答复内容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给专利局。
4. 审查结果。
经过审查后,专利局会根据审查意见、答复和技术分析等因素,最终做出是否授权专利的决定。
若决定授权专利,则进入授权阶段。
三、授权阶段:1. 缴纳授权费。
在获得专利授权后,申请人需要缴纳相应的授权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由专利法规定,并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要求进行缴纳。
2. 发布授权公告。
授权费缴纳后,专利局会在官方的专利公告中公布专利的授权信息。
申请人也可以在自己的专利代理机构或者公司内部进行宣传和公告。
3. 维持权益。
获得专利授权后,申请人需要维护专利权益,包括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支付维持费、进行专利权转让、合作开发等。
同时,还需要关注和维护专利的有效性,以防止专利权被他人侵权或无效。
以上是专利流程的主要环节。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流程和细节可能有所不同,申请人在申请时需遵守相应的法规和规定。
同时,为了顺利进行专利申请和维权,建议申请人寻求专业机构或人员的帮助,如专利代理机构或专利律师。
专利审批流程

专利审批1.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步审查阶段、公布、实审以及授权5个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3个阶段。
2.受理阶段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初步审查阶段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
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
在初审时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
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
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
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
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公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
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
国家发明专利的流程是哪些

国家发明专利的流程是哪些一、专利申请1.发明创造者或其代理人首先需提交发明专利申请书及其附图和说明书。
申请书应包括发明的名称、技术领域、背景、技术问题、解决方案及其效益等。
二、初步审查1.专利申请被受理后,专利审查机构将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形式审查和可行性初审。
2.形式审查主要是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等。
3.可行性初审主要是判断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要求,包括是否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是否从技术上解决了现有技术问题等。
三、实质审查1.通过初审的申请将进行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主要是对发明专利的技术内容进行审查和评估。
2.专利审查机构会对申请的发明进行检索,了解是否已经有相似的技术方案存在。
3.同时,专利审查机构还会进行专业评审,评估发明的技术特点、技术贡献等。
四、公布1.在实质审查通过且申请人符合专利局要求的情况下,专利申请的内容将予以公布。
公布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知识共享的原则,并增加技术领域内的公开透明度。
五、授权1.经过实质审查合格的专利申请将被授权,并成为正式的发明专利。
授权专利的权利范围将根据审查结论和要求进行界定。
2.授予发明专利后,专利权人可以对专利进行权利保护,例如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制造、使用、销售该专利技术。
六、维持和保护1.一旦获得发明专利,专利权人需缴纳年费以维持专利的效力。
如果年费未按时缴纳,专利将失效。
2.专利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专利权益,比如起诉侵权行为。
总结:国家发明专利的流程包括申请、初审、实质审查、公布和授权等环节。
其中,初审和实质审查是对发明专利本身的内容进行审查和评估,公布是为了增加专利的透明度,授权后专利权人可以对专利进行保护,维持和保护专利需要缴纳年费并采取一定的维权手段。
以上是国家发明专利流程的主要环节。
专利审查流程及要点

专利审查流程及要点一、引言专利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其审查流程对于保护创新者的权益以及促进技术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专利审查流程及要点展开讨论,旨在帮助读者了解专利审查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流程。
二、专利申请阶段1. 确定专利类型:在申请专利之前,首先需要确定专利的类型,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不同类型的专利有不同的申请要求和审查标准。
2. 撰写专利申请书:专利申请书是专利申请的核心文件,应包括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和权利要求等内容。
在撰写专利申请书时,需要注意语言准确性、技术描述清晰度和权利要求的合理性。
3. 缴纳申请费用:专利申请需要缴纳一定的申请费用,费用标准根据不同的国家和专利类型而有所不同。
及时支付申请费用可以确保专利申请的进程顺利进行。
4. 提交专利申请:完成专利申请书和申请费用的准备后,需要将申请文件提交给专利局或专利代理机构。
提交后,申请将正式进入审查流程。
三、专利审查流程1. 形式审查:首先,专利局或专利代理机构将对专利申请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以确保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如发现问题,会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或提供相关材料。
2. 实质审查:形式审查合格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专利局或专利审查员会对申请的发明内容进行技术评估和专利检索,以判断其是否满足专利法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等要求。
3. 答复及审查意见:在实质审查过程中,专利局或专利审查员可能会向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指出专利申请存在的问题或需要补正的地方。
申请人需根据意见进行答复,并提供相关证据、解释或修改。
4. 审查决定:根据申请人的答复和申请文件的情况,专利局或专利审查员将做出审查决定,即同意授予专利、拒绝专利授予或要求修改申请内容等。
申请人可根据决定进行后续的操作或申请复审。
四、专利审查要点1. 创新性:专利申请的发明内容应具有创新性,即在技术领域中有明显的技术改进或创造性突破。
2. 实用性:专利申请的发明内容应具有实际的应用价值,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或满足市场需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利审批程序简述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所以只有三个阶段。
下图是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流程简图(见下页),下面对照此图对专利审批程序作一简要介绍。
1。
专利申请受理阶段1.1专利申请的受理机关专利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我国专利主管部门,也是依法有权接收专利申请的受理机关。
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应当将申请文件直接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
申请人误将申请文件提交给其他机关、单位或个人的,在专利审批程序中均不产生法律效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专利受理处和专利申请受理窗口,并在沈阳;济南、长沙、成都、南京、上海、广州、西安、武汉以及郑州、天津、石家庄、哈尔滨、长春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受理专利申请和其他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和上述专利代办处的地址和业务工作范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公告形式向公众发布。
国防专利分局专门受理国防专利申请。
1.2申请文件的提交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或办理其他手续的,可以将申请文件或其他文件直接递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申请受理窗口或上述任何一个专利代办处,也可以邮寄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或上述专利代办处。
在提交文件时应注意下列事项:(1)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或办理各种手续的文件,应当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申请文件均应一式两份,手续性文件可以一式一份。
(2)一张表格只能用于一件专利申请。
例如:一张发明专利请求书只能填写一件发明,一张意见陈述书只能就一件专利申请陈述意见。
不得将几件申请的陈述意见或几件发明填写在一张意见陈述书或一张发明专利请求书上。
(3)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各种文件申请人都应当留存底稿,以保证申请审批过程中文件填写的一致性,并可以此作为答复审查意见时的参照。
(4)申请文件是邮寄的,应当用挂号信函。
无法用挂号信邮寄的,可以用特快专递邮寄,不要用包裹邮寄申请文件。
挂号信函上除写明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专利代办处的详细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外,还应当标有“申请文件”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x x专利代办处收”的字样。
申请文件不应使用快递公司递交,使用快递公司递交申请文件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以及各专利代办处实际收到日确定申请日。
一封挂号信内应当只装同一件申请的申请文件或其他文件。
邮寄时,申请人应当请邮局工作人员盖清邮戳日,并应妥善保管好挂号收据存根。
(5)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受理专利申请时不接收样品、样本或模型。
在审查程序中,中请人应审查员要求提交样品或模型时,如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窗口当面提交的应当出示审查意见通知书;邮寄的应当在邮件上写明“应审查员x x x(姓名)要求提交模型”的字样。
(6)在我国境内没有长期居所、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单位,以及在国外长期居住或工作的中国人申请专利时,应当委托国务院授权国家知识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上述申请人不得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邮寄或递交申请文件。
港、澳、台地区的单位或个人申请专利的,也应按规定分别委托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或国内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不得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邮寄或递交申请文件。
1.3专利申请的受理和受理条件专利申请提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或各专利代办处,首先应进行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查。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在核实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确认收到申请文件。
专利申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同时退还申请文件。
(1)专利申请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者未用中文书写的不能受理。
例如:用模型、样品、录像带或者通过电话提出专利申请是不能受理的,未经翻译的外文申请文件也不能受理。
(2)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未打字、印刷,或者字迹不清、有涂改的…附图或外观设计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或者模糊不清(包括外观设计照片)、有涂改的不能受理。
例如:用铅笔绘制的附图和图片、模糊不清的照片是不能受理的。
(3)必要申请文件不齐备,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中任何一种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中任何二种的不能受理。
例如: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只提交了请求书、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没有提交附图的,不能受理。
但是受理条件审查,只检查专利申请这几个部分载体是否齐全对每个部分内的文件是否完整不作审查。
例如,说明书应当有1~5页,申请人只提交了1~3页及第5页,受理时仍然可以通过,受理处只在文件清单上注明缺说明书第4页。
但这种缺陷往往是无法补救的,所以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时一定要仔细核对。
(4)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及地址不详的不能受理。
例如,请求书是非标准格式的,上面只打上了发明名称、发明人姓名,没有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及地址,由于专利申请没有申请主体,所以不能受理。
(5)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无法确定的不能受理。
例如,申请人提交了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但其中没有提交图片或照片,却提交了说明书和附图,由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无须递交说明书,因而审查时无法确定申请人到底要申请什么专利,及应当以哪种专利申请的要求进行受理审查,所以只能不予受理。
(6)与我国既无协议或条约关系、又无专利互惠的国家所属的国民或单位,向我国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单位,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的不能受理。
例如,香港的某位中国籍居民直接从境外将专利申请文件寄给国家知识产权局,这是不能受理的。
申请文件中的有些缺陷不影响受理。
例如:①申请文件未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印制的表格,是用白纸按要求的项目打字或印刷的;②请求书中漏填发明名称、发明人姓名的;③请求书中没有签章,或者签章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如由专利代理机构签章,但没有同时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④除请求书以外,其他申请文件中提交了一份的。
以上缺陷可以在审查阶段补正,但是申请人应当尽量避免出现这些缺陷,因为补正常常拖长审查程序。
在申请前花几分钟可以解决的问题,通过补正往往会使审查程序拖延几个月的时间。
对申请人面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或各专利代办处的申请文件,受理处或专利代办处工作人员当时就进行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办理受理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当时就把申请文件退还申请人,并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寄交申请文件的,大约在1个月内应当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通知书或者不受理通知书以及退还的申请文件。
超过1个月尚未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通知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查询,以免申请文件或通知书在邮寄中丢失。
1.4申请日的确定和申请号的给予受理程序中最重要的法律手续有两项:一是决定申请能否受理, 二是确定被受理的申请的申请日并给予申请号。
(1)申请日的确定申请日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①它确定了提交申请时间的先后,按照先申请原则,在有相同内容的申请时,申请的先后决定了专利权授予谁;②它确定了对现有技术的检索时间起点,这在审查中对决定申请是否具有专利性关系重大;③申请日是审查程序中一系列法定期限的起点。
依专利法规定,申请人把申请文件直接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或者专利代办处的,经当场审查,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其提交日确定为申请日。
申请人邮寄的申请文件,凡符合受理条件的,以邮件寄出日为申请日。
寄出邮件的邮戳日期不清楚的,以邮件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邮件的寄出和收到邮戳都不清楚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日为申请日。
(2)申请日的更改申请日确定后,不能随便更改。
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允许更改申请日:①由于邮戳不清,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收到日为申请日,或者申请人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申请日有误时,申请人可以提交意见陈述书并提供寄出申请文件的挂号收据或邮局证明,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改正。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查证核实后,可以更改申请日。
②对于已经提交的专利申请,申请人自己或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审查发现,说明书中写有附图的说明,但实际未交或少交、漏交附图的,在指定期限内补交附图。
按规定补交附图的,以附图的最后提交日确定为该申请的申请日。
凡更改申请日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3)申请号的给予申请号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每一件被受理的专利申请的代码,它与专利申请一一对应。
所以申请号是申请人申请之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各种手续时,指明该申请的最有效手段。
在2003年10月1日前,我国的专利申请号由9位数字(包括字符)组成。
它分为四段:例如:97101765.4,第一段为前两位,表示提交专利申请的年份,如“97”表示1997年提出的申请;第二段由第三位数字组成,表示专利申请的种类,“1”表示发明(“2”表示实用新型,"3"表示外观设计,“8”表示PCT国际申请进人国家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9”表示PCT国际申请进人国家阶段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PCT国际申请没有外观设计申请);第三段由第四到第八位数字组成,表示当年该类申请的序号数,如"01765”表示当年1765件申请;第四段由小圆点后的第九位的一位数字或符号组成,是计算机校验位,它可以是0-9的任一数字,和字符X共11种符号,如上例中的“4”。
从2003年10月1日起,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92号公告规定,开始使用13位(包含校验位)的申请号,前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年代,第5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专利申请种类;第6~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流水号,第1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校验位,在第12位和第3位阿拉伯数字之间有实心圆点作为分融符。
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将确定的申请日,给予的申请号记录在受理通知书上,通知申请人。
1.5受理通知书和受理文件的法律效力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受理程序的结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和作用是:(1)正式确认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作出予以受理的决定,所以受理通知书可以作为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某项专利申请的一种证明。
(2)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申请日和给予的申请号通知该项专利申请的申请人。
这对申请人办理以后的各种手续是十分重要的两项数据,将会多次用到,申请人应当认真核对。
例如,申请发明的,应核对申请号是否是发明类的,如国家知识产权局错给成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应当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更正的请求。
(3)我国在发出受理通知书时其中附有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实的申请文件提交清单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