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锡尼镇中心城区蓝线规划2017-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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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杭锦旗巴拉贡镇等五个苏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的批复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杭锦旗巴拉贡镇等五个苏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的批复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杭锦旗巴拉贡镇等五个苏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04.03
•【字号】鄂府发〔2018〕33号
•【施行日期】2018.04.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杭锦旗巴拉贡镇等五个苏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
整完善成果的批复
鄂府发〔2018〕33号
杭锦旗人民政府:
《杭锦旗人民政府关于苏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送审稿)的报告》(杭政报〔2018〕5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杭锦旗巴拉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调整方案》《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调整方案》《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调整方案》《杭锦旗呼和木独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调整方案》《杭锦旗独贵塔拉镇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2009-2020年)调整方案》(下称《调整方案》)。

二、你旗要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确保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调整方案》确定的目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调整方案》确定的目标以内。

三、你旗要认真执行《调整方案》,确保到2020年实现《调整方案》确定的各项指标。

市国土资源局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调整方案》落实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3日。

杭锦旗锡尼镇旅游景点

杭锦旗锡尼镇旅游景点

杭锦旗锡尼镇旅游景点1、杭锦旗综合博物馆杭锦旗综合博物馆建于2009年,位于杭锦旗锡尼镇广场南,总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其中展示面积约1500平米。

博物馆一楼为旅游集散中心及文化长廊、二楼为穿沙精神纪念展厅和草原文化展厅、三楼为历史文化展厅。

博物馆现有馆藏文物1000余件套,国家一级文物1件,国家二级文物3件,国家三级文物43件,借展文物约1400余件。

是一个展览、收藏、研究和教育为一体的县级博物馆。

2020年,杭锦旗综合博物馆获评国家AA级旅游景区。

2、亿利库布其七星湖度假区七星湖沙漠生态旅游区坐落在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境内,是国家4A级景区,总规划面积10315公顷,是联合国认定的“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永久会址。

3、鄂尔多斯草原旅游区鄂尔多斯草原景区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全国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是内蒙古西部地区草原类度假景区的代表。

景区建于2004年,位于美丽的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拥有优质草原景观资源16000多亩,累计接待中外游客300万人次,连续多年被授予“中国创新好景区”“旅游服务优质奖”等荣誉称号。

4、黄河三盛公国家水利风景区黄河三盛公水利风景区位于黄河上游,地处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和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之间,是依托三盛公水利枢纽建设的大型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风景区是以丰富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为基础,以黄河文化为底蕴,以“低碳环保,生态和谐”为开发理念,融黄河文化、自然奇观、文化创意于一身,经过多年建设发展,形成充分体现水利原真性、原创性和原生态的黄河流域水利风景区。

风景区将努力打造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宜居地、黄河文化传承地和绿色低碳生态示范区。

目前,风景区拥有国家水利风景区、国家地质公园、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科普教育基地和国家水情教育基地五个国家级品牌。

5、菩提济渡寺菩提济度寺是内蒙古自治区西部最大的寺庙,建于明朝以前,重修于2006年,是现任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北京雍和宫住持加木杨·图布丹高僧出家的地方,寺内巴拉登巴日贡大塔高33米(地上地下共计7层),小塔、苏格庆大殿、甘珠尔殿、护法殿、四大天王殿均气势恢弘,殿内金碧辉煌,神像、金佛、经书分层错落有序,陈设古老纯朴,汉白玉释迦牟尼雕像矗立在庙前广场上,庄严肃穆。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0.13•【字号】鄂府办发〔2017〕145号•【施行日期】2017.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7〕145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0月13日鄂尔多斯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

我市作为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对于促进区域生态恢复治理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33号)、《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编制本地区生态保护红线建议方案的函》(内环函〔2017〕30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以国家、自治区推进生态保护有关决策部署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有关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的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形成既符合国家生态安全格局构建又切合地方实际的划定方案,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对于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和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

二、划定原则(一)科学性原则。

以构建国家生态安全格局为目标,采取定量评估与定性判定相结合的方法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杭锦旗200MW光伏治沙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杭锦旗200MW光伏治沙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敏感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止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广亿上海庙杭锦旗200MW光伏治沙项目建设单位内蒙古广亿新能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郑海明联系人刘洋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北工业园区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010020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北侧约65km处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D4416太阳能发电占地面积(hm2)514绿化面积(hm2)0.0624总投资(万元)103357.87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7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26%评价经费(万元)/建设规模(MWp)200预期投产日期2020年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背景2017年12月25日,上海庙换流站及鄂尔多斯上海庙到山东临沂±800千伏直流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完成。

2018年4月12日,国家能源局批复了《内蒙古鄂尔多斯上海庙至山东直流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可再生能源基地规划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国能函新能〔2018〕44号)文,明确在上海庙至山东直流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可再生能源基地一期风电建设规模380万千瓦,光伏建设规模20万千瓦,所发电量通过上海庙至山东直流特高压通道输送至山东电网消纳。

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城市总体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城市总体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项目简要介绍:达拉特旗位于鄂尔多斯市北部,是鄂尔多斯北大门,北靠黄河,南与东胜市接壤,东与准格尔旗毗邻,西与杭锦旗为邻。

与包头市一衣带水,与国家钢铁稀土基地—包头市隔(黄)河相望。

随着达拉特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原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模等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达拉特旗各项事业步入加快发展的新阶段,区域大型基础设施开工建设,行政区划也进行了相应调整,为适应形势发展要求,达拉特旗适时修编城市总体规划。

本次规划关注六方面的问题:1关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核心问题,2加强区域联系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问题,3关注城乡一体化发展与民生建设,4合理确定用地布局,5强调实施与管理保障,6关注文化与城市特色和城市品质。

城市性质鄂尔多斯市域副中心城市,以电力、能源化学工业、农畜产品深加工和旅游业为主的富有民族特色的现代城市。

城市职能职能一:蒙西电网枢纽;职能二:蒙中城镇经济区能源化工基地的主要生产基地之一和重要生产服务基地之一;职能三:呼包鄂城镇群重要的二级城市,承担区域功能转型重任;职能四:包头都市区的南部中心城市,接受包头的产业辐射;职能五:鄂尔多斯市域副中心,北部经济区核心增长极;职能六:内蒙古自治区中部旅游区的重要旅游城市。

城市发展目标目标一:资源节约,生态新城目标二:宜居宜业,魅力新城目标三:循环利用,创新新城目标四:民族友好,和谐新城旗域人口与城镇化水平旗域总人口:2015年为40万人,2020年为43万人,远景2030年为48万人。

城镇化水平:2015年为53%,2020年为63%,远景2030年为79%。

中心城区人口规模:近期2015年总人口18万人,远期2020年总人口21.5万人。

远景2030年总人口按30万人计。

中心城区用地规模:2015年控制在27km2左右,2020年控制在32km2左右.。

2017全国3675个重点镇名单完整版

2017全国3675个重点镇名单完整版

2017全国3675个重点镇名单完整版全国重点镇名单有哪些?下面小编整理了最新2017年全国3675个重点镇名单(完整版)。

一起来看看吧。

2017全国重点镇名单 2017全国3675个重点镇名单完整版最近就是从湖南省蓝山县住建局获得相关消息,国家住建部、发改委等7部委正式的联合发布最新一批全国3675个重点镇名单,同时宣布蓝山县楠市镇入选。

此次确定的全国重点镇,是对2004年公布的名单进行增补调整。

与2004年主要看GDP不同,这次入选要考察全国重点镇的全面素质,包括人口达到一定规模、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发展潜力大、服务功能较完善、规划管理水平较高、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等6项内容。

重点镇是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重点和龙头,入选镇将有望在政策、土地及项目安排上获得支持,从而加快镇域经济发展。

近年来,蓝山县坚持顶层设计、规划先行,高标准、高品质完成县域经济突破、县城总规划中期修改、“十三五”规划编制、生态蓝山建设、产业发展、品质活力乡镇、县城扩容提质等策划、规划,创造性实施农村“五大革命”,全县城市化面貌焕然一新,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新农村建设先进县,毛俊村、上清涵村先后被评为全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大洞村被评为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

全国重点镇入选条件(一)人口达到一定规模(二)区位优势明显(三)经济发展潜力大(四)服务功能较完善(五)规划管理水平较高(六)科技创新能力较强2017全国重点镇名单一、北京市(21个)门头沟区潭柘寺镇、斋堂镇,房山区窦店镇、长沟镇,通州区漷县镇、永乐店镇,顺义区高丽营镇、赵全营镇,昌平区小汤山镇、北七家镇、南口镇,大兴区采育镇、庞各庄镇,怀柔区桥梓镇、汤河口镇,平谷区马坊镇、金海湖镇,密云县溪翁庄镇、太师屯镇,延庆县康庄镇、八达岭镇。

二、天津市(10个)西青区中北镇、杨柳青镇、张家窝镇,武清区汊沽港镇,宝坻区大口屯镇、林亭口镇,宁河县潘庄镇,静海县静海镇、大邱庄镇,蓟县渔阳镇。

三、河北省(191个)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贾庄镇,井陉县天长镇,正定县新城铺镇,栾城县冶河镇,行唐县口头镇、龙州镇,灵寿县慈峪镇,赞皇县赞皇镇,平山县温塘镇、南甸镇、西柏坡镇,元氏县殷村镇、南佐镇,赵县南柏舍镇,辛集市旧城镇、位伯镇、南智丘镇,藁城市兴安镇,晋州市总十庄镇,新乐市承安镇,鹿泉市铜冶镇、上庄镇,唐山市开平区双桥镇,丰南区黄各庄镇,丰润区新军屯镇、丰登坞镇、沙流河镇,乐亭县闫各庄镇、汀流河镇、姜各庄镇,迁西县洒河桥镇、三屯营镇,玉田县鸦鸿桥镇,遵化市马兰峪镇,迁安市建昌营镇、野鸡坨镇、沙河驿镇,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镇、肖营子镇、大巫岚镇,昌黎县靖安镇、荒佃庄镇,抚宁县留守营镇,卢龙县刘田各庄镇、石门镇,邯郸市峰峰矿区大社镇、和村镇,临漳县柳园镇,成安县商城镇,涉县井店镇、更乐镇,肥乡县天台山镇,永年县大北汪镇,邱县邱城镇、梁二庄镇,鸡泽县双塔镇,馆陶县柴堡镇、魏僧寨镇,魏县双井镇、回隆镇,曲周县河南疃镇,武安市磁山镇、伯延镇、阳邑镇,邢台市邢台县将军墓镇、浆水镇,临城县临城镇、西竖镇,内丘县大孟村镇,隆尧县莲子镇镇,任县邢家湾镇,南和县郝桥镇,宁晋县大陆村镇,巨鹿县巨鹿镇、官亭镇,新河县新河镇,广宗县广宗镇,平乡县丰州镇、河古庙镇,威县洺州镇、七级镇,清河县连庄镇、王官庄镇,临西县河西镇,南宫市垂杨镇、段芦头镇,沙河市白塔镇、十里亭镇,保定市满城县南韩村镇,清苑县大庄镇,涞水县涞水镇、三坡镇,阜平县阜平镇,徐水县大王店镇,定兴县固城镇,唐县军城镇,高阳县庞口镇,望都县望都镇,安新县三台镇,易县易州镇,曲阳县灵山镇,蠡县留史镇,顺平县蒲阳镇,博野县小店镇,涿州市松林店镇,定州市清风店镇、李亲顾镇、开元镇,安国市伍仁桥镇,高碑店市方官镇、白沟镇,张家口市宣化县洋河南镇,张北县张北镇、二台镇,沽源县平定堡镇,尚义县南壕堑镇,蔚县蔚州镇、西合营镇、南留庄镇,阳原县西城镇、东城镇、化稍营镇,怀安县柴沟堡镇、左卫镇,万全县万全镇,涿鹿县河东镇,赤城县龙关镇,崇礼县西湾子镇、高家营镇,承德市承德县下板城镇、六沟镇、高寺台镇,兴隆县半壁山镇,平泉县平泉镇、黄土梁子镇、卧龙镇,滦平县滦平镇、巴克什营镇、张百湾镇,隆化县隆化镇、张三营镇、郭家屯镇,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凤山镇,宽城满族自治县峪耳崖镇、汤道河镇,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四合永镇、克勒沟镇,沧州市沧县旧州镇、兴济镇、杜生镇,青县马厂镇,东光县东光镇、连镇镇,海兴县苏基镇、辛集镇,盐山县千童镇,肃宁县尚村镇,南皮县乌马营镇,吴桥县铁城镇,献县淮镇镇,孟村回族自治县辛店镇,泊头市交河镇,任丘市鄚州镇,黄骅市南排河镇、吕桥镇,河间市米各庄镇,廊坊市香河县安平镇、五百户镇,大城县南赵扶镇、留各庄镇,文安县左各庄镇,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祁各庄镇,霸州市信安镇、堂二里镇、胜芳镇,三河市燕郊镇,衡水市枣强县大营镇,武邑县武邑镇、清凉店镇,武强县武强镇、周家窝镇,饶阳县大尹村镇,故城县建国镇,景县龙华镇,阜城县古城镇、霞口镇,冀州市南午村镇,深州市前磨头镇。

独贵塔拉工业园区

独贵塔拉工业园区

一、基本情况独贵塔拉工业园区是列入《自治区以呼包鄂为核心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重点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的重点工业园区之一。

园区选址在杭锦旗独贵塔拉镇境内,地处呼包银经济带、呼包鄂经济圈,水资源丰富,周边路网发达,土地、煤炭、电力等支撑条件较好,发展大型煤化工园区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

园区总控制面积300平方公里,规划面积76平方公里。

按照“一区两园”进行规划设置,即库布其清洁能源示范园和锦泰精细化工园。

库布其清洁能源示范园,规划控制面积180平方公里,规划面积40平方公里。

地处库布其沙漠北缘、黄河南岸的二级台地。

北依包兰铁路、丹拉高速、110国道,新建沿河铁路乌锡线、沿黄一级公路、阿门其至乌拉山运煤专线穿园而过,南距杭锦旗锡尼镇70公里。

锦泰精细化工园,规划控制面积120平方公里,规划面积36平方公里。

位于锡尼镇西北部,距锡尼镇25公里,距库布其清洁能源示范园 46公里。

周边有穿沙公路及新建沿河铁路乌锡线,拟建S215线距锦泰精细化工园仅8公里。

二、规划情况2010年园区进入自治区《以呼包鄂为核心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后,旗人民政府对接国家“十二五”化工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园区实际,委托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对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项目规划进行了修编。

(一)产业定位独贵塔拉工业园区将以煤炭分质全方位综合利用为目的,以煤炭资源的高效、清洁、高附加值利用为目标,以新型煤化工技术为支撑,以煤气化技术为核心,采用上下游一体化的发展模式,通过产业内的纵向延伸和产业间的横向联合,通过煤炭资源进行最深度、合理、高效的利用,以大型新型煤化工项目为载体,构筑独具特色的新型能源产品、合成材料、精细化工产品群。

在规划项目实行“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前提下,为进一步减少暖室气体排放,还将利用杭锦旗境内大片的荒漠土地有计划地养殖微藻和种植生态碳汇林,在大量吸收煤化工项目所排放的CO2基础上,微藻可用于生产生物质柴油,藻渣生产饲料和肥料,生态碳汇林可作为生物质气化原料以替代部分气化用煤,通过采取一系列生态减缓、生态恢复和生态建设的综合措施,不仅是目前脆弱的生态系统及其功能得以恢复,而且还通过种植大量碳汇林绿化荒漠,使得周边的生态环境得以改善。

省道215线锡尼镇至乌审召段公路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省道215线锡尼镇至乌审召段公路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省道215线锡尼镇至乌审召段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编制单位:内蒙古天皓环境评价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二O一九年六月目录概述 (1)1、项目由来及特点 (1)2、产业政策符合性 (2)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2)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2)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3)第1章总则 (4)1.1 评价依据 (4)1.2 评价目的与原则 (6)1.3 环境影响要素的识别与评价因子的筛选 (6)1.4 环境功能区划 (9)1.5 评价标准 (9)1.6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重点 (12)1.7 环境保护目标 (15)第2章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24)2.1现有道路概况 (24)2.2 本项目概况 (25)2.3 工程环境影响分析 (43)第3章环境现状评价 (57)3.1 自然环境概况 (57)3.2 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62)3.3 环境空气现状评价 (73)3.4 声环境现状评价 (73)第4章环境影响评价 (77)4.1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77)4.2 声环境环境影响评价 (83)4.3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101)4.4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103)4.5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 (106)4.6 环境风险评价 (107)第5章项目相关政策符合性及选址选线合理性分析 (112)5.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12)5.2 线路方案比选分析 (112)5.3 工程选线合理性分析 (117)5.4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22)第6章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124)6.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24)6.3 声环境保护措施 (129)6.4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32)6.5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33)6.6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36)6.7 景观环境保护措施 (137)6.8 施工管理对策与建议 (137)6.9 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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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锡尼镇中心城区蓝线规划(2017-2030)目录总则.................................................... - 1 -第一章目标与原则........................................ - 2 -第二章划定对象与划定标准................................ - 3 -第三章规划与调整........................................ - 5 -第四章蓝线图则.......................................... - 6 -第五章保护与管理........................................ - 7 -第六章法律责任.......................................... - 8 -第七章措施与建议........................................ - 9 -第八章附则............................................. - 10 -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对杭锦旗锡尼镇中心城区水系控制、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杭锦旗锡尼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杭锦旗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7-2030)》和锡尼镇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第2条本规划所称杭锦旗锡尼镇中心城区蓝线,是指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河、沟、渠、滞洪区等城市河流水系和水源工程的保护与控制的地域界线,以及因河道整治、河道绿化、河道生态景观建设等需要而划定的规划保留区。

第3条划定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7.1)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1.1)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号,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1)6.建设部【2005】145号令《城市蓝线管理办法》7.《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7月1日)8.《鄂尔多斯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5年)9.《杭锦旗锡尼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年》(2011年)10.《杭锦旗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7-2030)年》(2017年)11.杭锦旗锡尼镇中心城区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2.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第4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指北侧以巴拉贡大街为界,南至高速公路连接线、西至穿沙公路、东到绕城路的范围,规划总用地约为35.2平方公里。

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范围一致。

第5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年)》基本保持一致,由于规划基年为2017年,因此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7-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第6条杭锦旗蓝线规划由杭锦旗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杭锦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杭锦旗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7条本规划是杭锦旗锡尼镇中心城区河流水系、水源工程及周边地区规划、建设、改造、控制、保护与管理的法定性文件,自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及周边地区规划、建设、改造、控制、保护与管理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第8条杭锦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蓝线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杭锦旗水务、国土、环保、园林环卫等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好城市蓝线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9条本规划文本中黑体划线部分为强制性条文。

第一章目标与原则第10条规划目标落实建设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规定,保障杭锦旗锡尼镇中心城区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的完整性,实现蓝线在空间上的强制性管制和保护,突出“金沙、碧水、蓝天、绿野”的城市形象,力求人水和谐,为杭锦旗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锡尼镇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11条划定原则1.协调性原则依据《杭锦旗锡尼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陶赖沟商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杭锦旗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7-2030)》,加强与各分区规划、控详规划的衔接。

2.完整性原则统筹考虑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的完整性、协调性、安全性和功能性,实现水系连通、景观和谐、功能协调。

协调城市水系生态和人居环境,保障城市防洪安全和水源工程的供水安全。

3.强制性原则依据国家、自治区等各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及各项审批通过的法定规划等,予以定界。

在对城市蓝线范围内进行的各种建设活动和行为进行约束,实现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在空间上的强制性管制和保护。

4.可操作性原则蓝线保护与控制范围界定清晰,实现线界落地。

包括界线标识的准确性、用地权属的明确性、用地改造的可能性,做到“定性、定量、定位”。

定性:确定蓝线所涵盖范围的性质或功能;定量:确定蓝线所涵盖的大小或圈定的面积;定位:线界落地,确定坐标。

5.动态性原则蓝线划定应有计划地进行更新与完善。

各层次规划修编和调整时,应同时进行蓝线规划的修编和调整,条件允许时应适当扩大蓝线控制范围,禁止压缩蓝线控制空间。

编制法定图则和详细蓝图时,应详细落实城市蓝线。

建立蓝线管制信息系统,及时更新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划定对象与划定标准第12条划定对象依据建设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结合杭锦旗锡尼镇中心城区的实际情况,本次规划控制范围内中心城区蓝线包括两部分:一是河流蓝线:陶赖沟;二是水源地蓝线:镇区北侧蓄水池。

为了便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水务主管部门对杭锦旗锡尼镇中心城区范围内地表水水体进行有效管理和保护,本次规划将对河道蓝线、水源地和输水干管蓝线分别提出具体的划定标准。

本次规划重点确定的蓝线主要是锡尼镇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需要保护控制的城市水域,即陶赖沟。

第13条河道蓝线划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1996)》、《内蒙古自治区水工程管理保护办法》、《河道等级划分办法(水利部水管【1994】106号)》等要求,考虑河道的防洪安全、水质保护、用地保护、用地预留、景观建设、空间开放等因素,针对河道等级、功能、重要性以及城市用地的现实情况,确定河道蓝线基本划定标准如下:(一)已达到:规划设计防洪标准的河道1、有堤防河道有堤防河道蓝线范围包括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及堤防、护堤地。

根据河道的集水面积、重要性和周边土地利用情况,蓝线划定标准为自堤防背水坡坡脚线外延不小于5-30米,特殊河段与建设用地界限重合。

2、无堤防河道无堤防河道蓝线范围包括水域、滩地和现有河道两岸保护范围。

根据河流的流域面积及其保护区域的重要性,蓝线划定标准为自河道上口线外延5-30米。

(二)未达到“规划设计防洪标准”的河道1、已完成规划设计的河道河道蓝线按各规划设计方案中河道堤防背水坡坡脚线或河道上口线控制。

根据河道的流域面积、重要性和周边土地利用情况,蓝线划定标准自规划设计方案中河道的堤防背水坡坡脚线外延不小于5-30米(有堤防河道),或者按河道上口线外延5-30米(无堤防河道)。

2、未进行规划设计的河道未进行规划设计的河道蓝线在划定之前,按河道的防洪排涝标准初步拟定规划河道整治断面,计算河道水面线,根据河道防洪排涝、生态修复、景观营造等要求,综合论证确定河道蓝线划定标准为自本次设计河道的堤防背水坡坡脚线外延不小于5-30米(有堤防河道),或者按河道上口线外延5-30米(无堤防河道)。

(三)特殊情况处理由于陶赖沟属于季节性河流,杭锦旗干旱少雨,因此,部分河道未实施保护措施,但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等问题的出现,季节性暴雨强度逐年增加,因此,本次规划考虑到城市防洪排涝安全,为了保护此类河道不被进一步侵占,根据、《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1996)》,原则上该类型河道的蓝线划定标准为自河道临水侧直墙上口外延不小于5-20米,特殊河段与建设用地界限重合。

结合现状与整治河道的实际情况,根据杭锦旗河道流域汇水面积的大小及对城市景观的影响划定蓝线。

第14条水源地蓝线划定标准(一)已划定水源保护区的水库、蓄水池,蓝线控制区域为一级水源保护区,或者水库设计洪水位线外延100-300米,两者取大值。

(二)中型水库:蓝线控制区域为水库设计洪水位线外延100米。

(三)小型水库:蓝线控制区域为水库设计洪水位线外延50-80米。

(四)大坝保护范围:中型水库坝坡脚下游100米,小型水库坝坡脚下游50米。

第15条输水渠道和原水管道蓝线基本划定标准(一)已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红线的,按建设用地红线划定蓝线控制范围。

(二)没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红线,干渠蓝线按外坡脚线(或渠顶外肩线)外延5米,支流外延3米。

(三)原水管道以其管道边缘线分别向两侧外延5米。

第16条进行蓝线的具体划定时,允许根据划定对象周边的实际情况,在基本划定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微调。

第三章规划与调整第17条规划蓝线分类本次中心城区蓝线规划主要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重大水系,即陶赖沟。

但考虑到生态河道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城市防洪排涝、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影响,本次蓝线规划将不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河道,只做总图表示,不做严格控制,同时,本次规划建议在未来城市发展建设中,可将对居民生活环境影响较大的生态河道转化为城市景观河道,为杭锦旗实现国家生态园林县城打下坚实基础。

第18条划定要求(一)符合生态文明建设、杭锦旗生态园林县城建设以及杭锦旗经济社会发展对城市水体的要求。

(二)满足堤防建设、防洪安全、原水供应、环境保护、景观营造、生态修复的需要。

(三)贯彻落实合理用地、节约用地、集约用地的政策方针,实现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有机协调,在可持续发展原则下取得有机平衡。

对远期需要调整而近期需要保留的用地,划定时考虑其灵活性。

(四)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19条划定内容本次蓝线控制规划的主要水系为河流蓝线,蓝线划定河道为陶赖沟。

本次蓝线规划中划定沟壑界限,保护景观的完整性,确保未来城市建设中不被破坏、占用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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