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蓝线规划
深圳龙华新城核心地区(局部)法定图则修编草案

深圳市宝安402-01&22&24号片区[龙华新城核心地区](局部)法定图则修编NO.BA402-01&22&24/02(草案)(文本、图表)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二〇一四年八月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深圳市宝安402-01&22&24号片区[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草案)(以下简称本图则),经初审同意,现予以公开展示。
公开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规定形式向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提出对本图则的意见或建议。
本图则包括文本及图表两部分。
(1)文本: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及说明。
(注:文本中的配图及照片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2)图表: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图及附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二〇一四年七月文本目录前言1总则2目标与定位3用地布局与土地利用4人口规模与开发强度5公共设施6综合交通7市政工程8城市设计9自然生态保护与绿地系统规划10“五线”控制11规划实施12附则附录主要名词解释附表前言《深圳市宝安402-01&22&24号片区[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于2009年经市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并较好的指导了地区发展。
2011年底深圳市政府宣布龙华新区正式成立。
2013年龙华新区编制完成了《龙华新区综合发展规划(2012-2020)》。
《龙华新区综合发展规划(2012-2020)》中指出:本片区是龙华新区南部商务核心,是新区城市发展“引擎”;城市定位由原图则确定的“城市副中心”提升为“城市中心区”。
随着龙华新区成立带来的城市发展目标与需求变化,现对《深圳市宝安402-01&22&24号片区[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深圳北站周边地区进行法定图则局部修编工作。
本次修编范围为原图则中部以深圳北站和红山站为中心的地区,同时突破原有图则范围,包括红木山水库周边地区。
深圳蛇口南及赤湾片区综合规划图

文化活动中心(含老年人活 6206
动站)、小型特色博物馆
03-01-G216
公园绿地
1953
03-02-R021
二类居住用地
6238
-
135 03-02-G012
公园绿地
45327
-
03-02-R023
二类居住用地
4469
-
容积率≤2.5
幼儿园(12班)、垃圾收集
站、 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
03-02-R024
驳旅游巴士停车场;综合交通枢纽;
地块控制表
组团建筑规
模增量上限
组团编号
地块编号 用地代码
积(万平方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配套设施项目名称
(平方米)
备注
米)
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
管理用房(居委会),社
03-01-R021
二类居住用地
45382区警务室、便民服务站
(社区服务中心)、垃圾
03-01-G0I2C8 文化遗产用地
商业用地 公园绿地 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 供应设施用地
收集站
2013
-
5834
-
7128
-
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厕 9184
所
8375
-
4737
邮政所
3975
公交首末站
17537
-
依据市规划国土委图则个案调整, 容积率≤3.2
天后宫周边高度控制区范围内
6905
-
建筑高度≤24米
3009
-
天后宫周边高度控制区范围内
R2
03-08-10
R2 03-08-09
03-08-04
R2 R2
深圳城市规划“一张图”的探索与实践

深圳城市规划“一张图”的探索与实践EXPLORATION AND PRACTICE OF “ONE MAP” PLANNING IN SHENZHEN CITY【摘要】对“一张图”管理体系和建设方法进行了系统研究,制订了“一张图”工作机制和技术标准。
提出深圳城市规划“一张图”是以法定图则为核心,系统整合各类规划成果,具备动态更新机制的规划管理工作平台。
其总体框架为“三层一库”,即核心层、管理层、基础层和规划成果库。
利用GIS技术,搭建“一张图”规划整合平台,开展专项层面和图则层面整合工作,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惑规划管理的“多头规划”和“规划打架”问题。
构建基于“一张图”理念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为实现城市规划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有效途径。
【关键词】城市规划;一张图;管理体系;法定图则;规划整合;深圳ABSTRACT: Systematically study on the “one map" management system,construction method,mechanism and technical code.Propose that “one map”planning in Shenzhen city takes the statutory plan as a core,and systematically conformity the planning achievements, dynamic update of the planning management platform. General framework is “three levels and one database" which means core, management and base levels,and the planning achievements database。
Using GIS technique, construct the platform of “one map” planning and integration,develop the integration of the special and statutory plan levels。
前海妈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草案)文本及图表公示版

附件5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妈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草案)文本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妈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草案(文本、图表)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2011)、《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2011),制定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妈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以下简称本规划)。
经初审同意,现予以公开展示。
公开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规定形式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对本规划的意见或建议。
本规划包括文本及图表两部分。
(1)文本: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
(2)图表: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图及附表。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二〇二〇年六月1 总则1.1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整个妈湾片区(含前湾公园、滨海公园妈湾段),范围面积约726.5公顷(其中妈湾片区659.5公顷,前湾公园、滨海公园妈湾段67公顷)。
1.2 本规划的图表与文本内容共同构成所在片区法定规划的法定文件。
其中文本的“下划线”部分及附表1(备注内容除外)为强制性内容;文本中的图纸为示意性,不具有法律效力。
1.3 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规划依据是:《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自贸区综合规划》)及其它经批准的专项规划。
1.4 本规划内的土地利用及开发建设活动应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非法定性内容除外)。
本规划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1.5 本规划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9版)(以下简称《深标》)确定。
1.6 本规划范围内编制下层次规划及城市设计,必须以本规划确定的规划要求为依据。
1.7 本规划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负责解释;若需修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深圳市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2024-20240516

深圳市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2024-20240516
深圳市2023-2023年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
深圳市2023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位了深圳市的发展蓝图,并为
2023-2023年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总体参考。
经过一年多的综合考虑和分析,结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法规的规定,深圳市拟定了2023-2023年近期
建设及土地利用规划细则。
一、深圳市2023-2023年近期建设规划细则
(一)总体安排
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将以本市2023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办法、
各主要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及自然保护区规划实施办法(需另行
出台)为底本,以维护和向好本市现状的基础上,实施“多赢”的思想,
坚持问题导向,促进深圳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坚持总体把握、积极稳妥,加快完善地区发展规划和土地规划体系,深化规划论证和检查实施,做好未来近期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早期准备
工作。
2.做好土地准备和整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土地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土
地储备、土地使用效率及避免浪费等问题。
3.加快城市建设,注意节约资源,着力提高城市建设设施设备的利用率,控制建设成本和建设周期,优化城市空间格局,推进绿色建筑和可持
续发展城市建设。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2.07•【字号】深府办规〔2018〕12号•【施行日期】2018.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2月7日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提高城市发展质量,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协调统筹、经济适用、安全美观”原则,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相协调,降低与修复城市开发建设对自然水循环的不利影响,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活动,包括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旧城改造、园区改造、环境提升等改造类建设项目。
列入豁免清单的建设项目除外。
列入豁免清单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许可环节对其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不作要求,由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因地制宜建设海绵设施。
豁免清单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按有关规定程序发布实施。
深圳蓝线规划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深圳市城市河流水系、水库、湿地、滞洪区、排洪渠、水源工程等的规划与控制、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供水、防洪排涝和通航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依据建设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深圳市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所称深圳市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河、湖、库、渠、湿地、滞洪区等城市河流水系和水源工程的保护与控制的地域界线,以及因河道整治、河道绿化、河道生态景观建设等需要而划定的规划保留区。
第三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深圳市防洪(潮)规划》《深圳水战略》其它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第四条规划范围:深圳市域范围面积 1952.48 平方公里内的主要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的蓝线划定。
第五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07 ~ 2020 年第六条本规划是总体规划层次具有法定作用的重要专项规划。
各层次城市规划应遵照本规划的要求落实或控制城市蓝线用地,并与相应的城市规划一并报批。
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划应与本规划相衔接、相协调。
第七条本规划是深圳市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等规划、建设、改造、控制、保护与管理的法定性文件,自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等的规划、建设、改造、控制、保护与管理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深圳市地铁远期规划(2032-2050)

深圳市地铁远期规划(2032-2050年)1号线(甩站)-人民南、红岭南、香蜜湖2号线(自赤湾西南延)-赤湾——赤湾南——赤湾港(3千米)2号线(自梧桐山东延)-梧桐山——盘龙——大同顶——沙头角——盐田区政府——昊海君悦——盐田港——深盐路——盐田路——洪安——盐田北山——海鲜街——盐田食街(15千米)2号线(甩站)-老街3号线(自六联东延)-六联——鸡笼山——新圩南——产径——新圩——新圩北(10千米)3号线(自福保东南延)-福保——桃花路(1千米)3号线支线-后海——沙河南——红树湾——深湾——锦绣中华——高尔夫练习场——下沙——沙头——益田(15千米)4号线(自牛湖东延)-牛湖——观澜东——凤清路——新联路(6千米)5号线(自黄贝岭南延)-黄贝岭——文锦——罗湖(3千米)5号线支线-兴东——尖岗——铁岗水库——宝石——创维——松白路——石岩老街——羊台山——石岩(15千米)6号线(自科学馆东南延)-科学馆——上步——鹿丹村——国贸——向西村——深惠汕小区——文锦口岸(5千米)7号线(自西丽湖北延)-西丽湖——北大——野生动物园——麒麟山——大磡——西丽湖北——沙坑——创维——松白路——石岩老街——羊台山——石岩——水田——横当岭——石岩北(25千米) 7号线(自太安东北延)-太安——东湖国际会议中心——深圳水库——花果山——万科公园——丹竹头东(与3号线换乘)——平湖北——鹰咀山——龙岗西(21千米)7号线(从西丽分出的支线)-西丽——平山——塘朗工业区——南方科技大学——长岭陂(9千米)8号线(自梧桐山西延)-梧桐山——罗沙路——莲塘口岸——怡景——翠竹——笋岗——园岭——园岭新村(与6号线换乘)——黄木岗——笔架山——有线电视台——莲花北——莲花山公园——莲花西——香梅——香蜜湖——车公庙——农林——园博园——深康——华侨北——沙河西路——科苑北路——南海——南山立交——中山公园——怡海——前海湾(40千米)9号线(自文锦东延)-文锦——黄贝岭——新秀——罗芳——松园——罗沙路——梧桐山——盐田区政府——昊海君悦——盐田港——大鹏海关——大鹏盐田——盐田港保税区——盐田北山——海鲜街——盐田食街(25千米)10号线(自平湖中心东延)-平湖中心——凤凰山——龙平西路——竹园岭(3千米)10号线支线-版画博物馆——观澜版画村——观澜东——观澜山水田园旅游文化园——平龙路——辅城坳——平湖西(9千米)11号线(自碧头北延)-碧头——长安南——长安——长兴东——虎岗(12千米)11号线(自华强路东延)-华强路——科学馆——上步——鹿丹村——罗湖(5千米)12号线(自左炮台西延)-左炮台——赤湾港——右炮台(2千米) 14号线(自岗厦北西延)-重庆路——机场东——机场——碧海湾西——西乡——流塘——灵芝——中山公园——沙河西——深云——香蜜——香蜜湖西——香梅——莲花西——福田——市民中心——岗厦北(45千米)20号线(自会展中心东延)-会展中心——福民——皇岗口岸——赤尾——上步——鹿丹村——国贸——人民南——罗湖(10千米)33号线(深莞)-深圳北站——红山——龙华——清泉路——竹林——茜坑——环观——观平路——松元厦——观光——桂庆——庙溪——庙溪北——塘厦(26千米)34号线-大梅沙——大梅沙景区——小梅沙——小梅沙海洋世界——溪坪路——溪涌——上洞北——土洋——葵涌集散中心——澳头——径心——洞梓——澳子吓(27千米)35号线(深惠)-富坪街——坪地——坪地南——金花夫人庙——白石西——白石——横岭——人民三路——铁门扇——惠南大道——永湖——三栋——惠州奥体中心(47千米)36号线-南华村——赤尾——华强南——华强北——岗厦北——市民中心——福田——香蜜湖——车公庙——锦绣中华——红树湾南——后海——登良——南油——蛇口体育中心——海上世界——蛇口港——蛇口港南(26千米)37号线(深惠汕)-长沙湾——梅陇东——梅陇——鲘门南——鲘门——鲘门火车站——红泉——圆墩——鹅埠——吉隆——范和——亚婆角——霞涌——亚洲——沙鱼洲——惠州港——小鹰咀——小桂——径心——葵涌北——葵涌文化广场——金龟——杨木坑——龙坪——坪环工业城——大山陂——新合路——坪山大道——汤坑——圆山寺——铜锣径——沙荷路——下万排——惠盐中路——横岗——排榜面前岭——排榜——龙口——雁田(152千米)38号线-罗湖——鹿丹村——上步——华强南——华强北——中心公园——福中(与10号线换乘)——市民中心——福田——香蜜湖——车公庙东——下沙——竹子林——侨城东——侨城北——侨城西——珠光南——西丽南——TCL——灵芝东——灵芝——流塘——西乡东——西乡——碧海湾西——机场南——机场——机场西——机场北——重庆路(53千米)39号线(深莞)-珊美——厚沙——河田——横岗湖——厚街——水濂山——大岭山北——连平——大岭山——松山湖——东盛科技园——罗田——铁坑——白鹤岭——楼村——周家——观光——光明火车站——鹅颈——石龙北——石龙——石岩(56千米)40号线-福永西——重庆路——蚝业路——福永——立新——福永东——水浪坑——宝安立交——鹤洲——铁岗水库——铁岗——西乡北——翻身——前海湾——前海湾西(32千米)40号线支线-福永东——凤凰——沙井东——芙蓉——东方村——松白——山门——塘下涌——长安南(16千米)41号线-观澜产业园——清湖东——坂李——雪象——吉华路——清平——龙景(与5号线换乘)——翠枫——布吉西——银湖东——红岭北(17千米)42号线-欣澳——屯门东——屯门——兆康——元朗西——天水围——天华路——深湾路——望海——科苑南——后海——科苑——科技城——棕榈泉——白石洲(39千米)43号线-观澜湖——桂庆——庙溪——庙溪北——塘厦——蛟乙塘——塘厦北——塘坑(15千米)44号线-葵涌文化广场——葵坝路——葵涌集散中心——土洋——土洋西——犁壁山——葵涌文化广场(12千米)45号线-沙头角——沙盐路——盐田南——盐田海景——盐田港——昊海君悦——盐田区政府——梧桐山南——云深处——沙头角(8千米)46号线(深莞)-飞沙角——英东——虎门大桥——海战博物馆——虎门西——虎门——虎门南——芦花坑——福海——建安——沙井西——塘尾西——松和路——重庆路(54千米)47号线-南横——新垦——龙穴——坪洲——大铲湾——前海湾西——前海湾(44千米)48号线-香港机场西——香港机场——屯门湾——屯门半岛——蛇口港南——蛇口港(39千米)49号线-福洲——重庆路——桥头——立新北——凤凰——宝安凤凰山(10千米)50号线(深莞)-黄牛埔——黄牛埔东——黄江东——流洞——雷公——虾松岩——观澜湖北——庙溪西——九龙山——光明火车站——长圳——根玉——芙蓉——后亭——福和(47千米)51号线-深大——深大东——科苑——后海——科苑南——望海(7千米)52号线-坂田——坂雪岗——雅园——民治——深圳北站——南方科技大学——塘朗——塘朗工业区——哈工大——西丽湖(18千米)华为穿梭线-清湖北——大和路——清湖新村——张衡路——冲之大道——华为——华为百草园——贝尔路——居里夫人大道——华为南——吉华路——五和——坂田——杨美(11千米)龙华穿梭线-龙华——三联公园——龙华汽车站——清湖西——竹村——牛栏窝——荣富路(10千米)盐田穿梭线-沙头角——沙盐路——中英街——盐田南——鹏海——海山——盐田汽车站——昊海君悦——盐田港(5千米)前海湾穿梭线-前海湾——振海路——梦海——蛇口海关——小南山——右炮台——左炮台(12千米)机场穿梭线-机场——机场西——机场北——机场东——后瑞——机场南——机场(16千米)龙岗穿梭线-盐龙——回龙路——龙福路——龙岗区政府——龙城广场——南通道——南联——正中——翠宝路(12千米)坪地穿梭线-环城西路——吉桥路——坪地北——坪桥路——富坪街——富民公园——河背村——西湖苑——坪地西——环城西路(10千米)光明穿梭线-石岩水库——上屋北——石岩北关(与6号线换乘)——长圳——光明西——光明——光侨路——光明火车站(11千米)平湖穿梭线-港龙——凤岐——富安——平湖西——平湖枢纽——平湖中心(5千米)平湖穿梭线支线-平湖西——平湖汽车站——惠华路——平湖北(4千米)蛇口穿梭线-蛇口火车站——鲸山觐海——蛇口港——海上世界——水湾——东角头——蛇口山——深圳湾公园——望海路——内湖公园——登良路——后海(13千米)宝安穿梭线-玻璃围——重庆路——永和路——立新——福永——福永南——翠岗——翠岗东——福永高架桥(10千米)深圳水库穿梭线-深圳水库——淘金山——花果山——沙湾——沙湾汽车站(5千米)深圳水库穿梭线支线-淘金山——布心——太安(3千米)布吉穿梭线-布吉——金储巷——布吉汽车站——石芽岭——布澜路——宝冠路(5千米)红树湾穿梭线-红树湾——锦绣中华——竹子林——车公庙(7千米)红树湾穿梭线支线-红树湾——红树湾南——深圳湾公园(2千米)塘朗穿梭线-南方科技大学——塘朗——南坪——梅林水库——塘朗山——上沙——安托山(9千米)庙溪穿梭线-深圳北站——民治西——民治北——下油松——龙华文化广场——清湖东——竹村东——观澜南——观澜老墟——桂新路——桂花新村——观光路——庙溪南——庙溪(18千米)红岭穿梭线-甘坑——清平北——龙景——莲花山庄——布吉西——清平——红岭北(12千米)文锦穿梭线-鹿丹村——国贸——湖贝——文锦——秀南街(4千米)大鹏穿梭线-葵涌集散中心——观音山——大鹏——大鹏东——大鹏山(14千米)南大鹏穿梭线-大鹏北——大鹏——大鹏汽车站——布新——南澳——南澳西——南澳南——南澳半岛——碧海湾——金海湾——金海湾南(28千米)南大鹏穿梭线支线-南澳——南澳东——南澳北——海钓公园——新大路——金水湾——银滩路——浅海湾——东山寺——大亚湾核电站(20千米)总长:1270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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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滞洪区和湿地(含公园湿地)蓝线划定标准
现状滞洪区和湿地,在现状岸线的基础上外延不小于 30 米。
规划滞洪区及湿地,在规划方案确定的岸线基础上外延不小于 30 米。
外情通报
No.200804〔12〕 日期:2008-04-22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科研部
深圳市蓝线规划(2007-2020)
深圳市规划局 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市城市河流水系、水库、湿地、滞洪区、排洪渠、水源工程等的规划与控制、 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供水、防洪排涝和通航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健康、 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依据建设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水法》及《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深圳 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深圳市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 2—
外情通报
No.200804〔12〕 日期:2008-04-22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科研部 对在城市蓝线范围内进行的各种建设活动和行为进行约束,实现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在空间上的强 制性管制和保护。 (三)可操作性原则 蓝线保护与控制范围界定清晰,实现线界落地。 包括界线标识的准确性、用地权属的明确性、用地改造的可能性,做到“定性、定量、定位”。 定性:确定蓝线所涵盖范围的性质或功能; 定量:确定蓝线所涵盖的大小或圈定的面积; 定位:线界落地,确定坐标。 (四)动态性原则 蓝线划定应有计划地进行更新与完善。 各层次规划修编和调整时,应同时进行蓝线规划的修编和调整,条件允许时应适当扩大蓝线控制范围, 禁止压缩蓝线控制空间。 编制法定图则和详细蓝图时,应详细落实城市蓝线。 建立蓝线管制信息系统,及时更新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第一章 目标与原则 第十一条 规划目标 落实建设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规定,保障深圳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的完整性,实现蓝线在空间上 的强制性管制和保护,促进深圳市社会、经济的健康、协调和持续发展。 第十二条 规划原则 (一)完整性原则 统筹考虑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的完整性、协调性、安全性和功能性,实现水系连通、景观和谐、功 能协调。改善城市水系生态和人居环境,保障城市防洪安全和水源工程的供水安全。 (二)强制性原则
珠江口水系流域
茅洲河流域
河道
观澜河流域 龙岗河流域
坪山河流域
大鹏湾水系流域
大亚湾水系流域
合计
特区
水库
龙岗区 宝安区
合计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滞洪区与 特区
数量 9 4 5 15 12 13 5 5 4 72 条 7 37 28 72 宗 1
备注 包括皇岗河 包括小沙河 包括双界河、福永河 包括木墩河
不包括爱联河
包括南澳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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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0804〔12〕 日期:2008-04-22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科研部 2、无堤防的河道,包括水域、沙洲、滩地和现有河道两岸保护范围。河道蓝线范围根据河道的流域面 积划分为三个等级,即 F≥100 平方公里、50 平方公里≤F<100 平方公里、10 平方公里≤F<50 平方公里, 蓝线划定标准分别为自河道上口线外延不小于 25~30 米、20 米、15 米。
(三)与同阶段城市规划的深度保持一致;
(四)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蓝线划定
本规划蓝线划定总面积约 249.5 平方公里(含基本生态控制线内面积 194 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 12.8%。其中河道及暗渠蓝线划定总面积 50.7 平方公里;水库及湖泊蓝线划定总面积 186 平方公里;原水管 渠蓝线划定总面积 2.4 平方公里;滞洪区与湿地蓝线划定总面积 10.4 平方公里。
第二十二条 划定要求
(一)满足堤防建设、防洪安全、原水供应、环境保护、景观营造、生态修复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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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贯彻落实合理用地、节约用地、集约用地的政策方针,实现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有机协调,在 可持续发展原则下取得有机平衡。对远期需要调整而近期需要保留的用地,划定时考虑其灵活性。
(三)流域面积 F<10 平方公里及宽度≤10 米的小河道,或流域面积 F≥10 平方公里但上游特别狭窄的 河道,蓝线划定标准为自河道上口线分别外延不小于 10 米。
第十六条 水库蓝线划定标准
(一)已划定为水源保护区的水库,蓝线划定标准为一级水源保护线;
(二)未划定为水源保护区的水库,蓝线划定标准为水库正常蓄水位线外延不小于 200 米,但不应超过 水库流域汇水范围线;
本规划涉及河道及暗渠 72 条,总长度 1941 公里;水库及湖泊 72 宗,总库容 53004 万立方米;原水管 渠 14 条,总长度 312.3 公里;滞洪区与湿地 49 处,总面积 10.3 平方公里。见表 3-1 蓝线划定对象统计表。
表 3-1 蓝线划定对象统计表一览表
项目 区域
深圳河水系
深圳湾水系流域
第十八条 原水管渠蓝线划定标准
原水供应系统多以箱涵、管道、隧洞的形式隐藏于地面以下,蓝线划定标准为:
已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红线的,按建设用地红线划定蓝线控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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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0804〔12〕 日期:2008-04-22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科研部 没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红线的,对于境外引水工程及境内供水网络干线工程,以管线设 计中心线分别向两侧外延不小于 10 米;对于境内供水网络支线工程,以管线设计中心线分别向两侧外延不小 于 8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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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0804〔12〕 日期:2008-04-22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科研部 包括全市所有流域汇水面积(用 F 表示)F≥10 平方公里的河流及流域面积 F<10 平方公里但流经城市 重要地区的皇岗河、小沙河、双界河、福永河、木墩河及南澳河。由于爱联河无相关资料,未纳入本次划线 范围。 (二)水库(含湖泊)蓝线划定对象 包括现状、在建和拟建大型水库、中型水库、小(1)型水库。 (三)滞洪区与湿地蓝线划定对象 包括现状与规划的茅洲河流域、观澜河流域、龙岗河流域、坪山河流域、布吉河流域湿地和公园湿地。 (四)大型排水渠蓝线划定对象 包括由自然河流或河段暗渠化形成的排水渠,含皇岗河、笔架山河、凤塘河、福永河上游河段。 (五)原水管渠蓝线划定对象 包括两大境外引水工程的市域部分、市域范围内已建在建和规划的各级原水输配水支线工程。 第十四条 界河蓝线 深圳河、莲塘河、沙头角河、茅洲河、龙岗河为市域界河,本规划只对深圳市域范围内的河岸、堤防划 定城市蓝线。 第十五条 河道蓝线划定标准 结合现状与整治河道的实际情况,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深圳市河 道流域汇水面积的大小划分河道等级,确定蓝线划定标准如下: (一)已达到“规划设计防洪标准”的河道 1、有堤防的河道,包括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及堤防、护堤地。蓝线的划定范围 根据河道流域面积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 F≥100 平方公里、50 平方公里≤F<100 平方公里、10 平方公里 ≤F<50 平方公里,蓝线划定标准分别为自堤防背水坡坡脚线外延不小于 15 米、12 米、8 米。
第四条 规划范围:深圳市域范围面积 1952.48 平方公里内的主要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的蓝线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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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0804〔12〕 日期:2008-04-22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科研部 第五条 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 2007~2020 年 第六条 本规划是总体规划层次具有法定作用的重要专项规划。各层次城市规划应遵照本规划的要求落 实或控制城市蓝线用地,并与相应的城市规划一并报批。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划应与本规划相衔接、相协调。 第七条 本规划是深圳市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等规划、建设、改造、控制、保护与管理的法定性文 件,自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等的规划、建设、改造、控制、保 护与管理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第八条 深圳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城市蓝线的划定和调整的主体。深圳市人民政府水务 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对城市蓝线实施统一管理和日常维护;深圳市人民政府国土、建设、市政、城 管综合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和街道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依据本规划在各自职责 范围内,共同做好城市蓝线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 本规划包括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法定文件包括《深圳市蓝线规划文本》和《深圳市蓝线规划 图集》。技术文件为《深圳市蓝线规划说明书》。 第十条 本规划文本中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
第二章 对象与标准 第十三条 规划对象 依据建设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本规划的蓝线划定对象分为河 道、水库(湖泊)、滞洪区和湿地(包括公园湿地)、大型排水渠、原水管渠等 5 大类。 深圳市河流、水库、湿地和滞洪区、大型排水渠、原水管渠众多,本规划主要针对与城市规划建设密切 相关的部分对象划定城市蓝线,其它未涉及对象的蓝线划定工作应在下层次规划中予以落实,划定标准参照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执行。 (一)河道蓝线划定对象
第三章 规划与调整
第十九条 规划层次
蓝线划定分为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两个层次。并在法定图则和详细蓝图中详细落实。
(一)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阶段,依据相关要求,确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要保护和控制的主要 城市河流水系和水源工程,划定城市蓝线。相应落实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的用地位置和面积、主要地理坐标, 并明确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