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管理办法
2024年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024年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有限空间工作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有限空间工作安全监督管理,预防事故、保障人员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进行有限空间工作的组织和人员。
第三条有限空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井、管道、槽坑、模型、机器设备内部、地下洞窟、封闭的房间等。
第四条有限空间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确保工作安全。
第二章操作管理第五条进入有限空间工作的人员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技能训练。
第六条设立专门的有限空间工作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制定安全规范、监督执行和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七条进入有限空间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 安全帽、防护镜、防护面具、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第八条进入有限空间工作的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工器具,以确保工作安全。
第九条有限空间工作应进行风险评估,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确保预案得到有效落实。
第十条在有限空间工作中,应设置专门的应急出口,并进行明显标识。
第三章安全防护第十一条进入有限空间工作的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安全绑带,并将其固定在牢固的支点上。
第十二条进入有限空间工作的人员应随时保持与外界通信畅通,确保能够及时接收命令和求救。
第十三条有限空间工作应配备专人监控,随时关注工作现场的安全情况。
第十四条有限空间工作过程中应采取防爆的工具和设备,以防止爆炸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有限空间工作应定期进行空气质量监测,确保空气洁净,氧气含量符合安全标准。
第四章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第十六条在有限空间工作中,若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组织救援。
第十七条有限空间工作应配备专门的救援人员和救援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八条有限空间工作救援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具备相应的救援技能。
第十九条发生有限空间工作事故后,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保留相关证据,协助事故调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有限空间工作单位和责任人应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员安全,若发生事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1.3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制度,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二、定义2.1 有限空间: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等危险因素的空间。
2.2 有限空间作业: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的作业活动。
三、组织管理3.1 企业应成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3.2 有限空间作业前,企业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风险评估,确定作业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3 有限空间作业前,企业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风险及安全措施。
3.4 有限空间作业时,企业应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四、作业前准备4.1 有限空间作业前,企业应进行风险评估,确定作业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2 有限空间作业前,企业应检查作业设备、工具、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3 有限空间作业前,企业应检查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通风、照明、温度等。
4.4 有限空间作业前,企业应检查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是否齐全、有效。
五、作业过程管理5.1 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
5.2 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现场监护人员应密切注意作业人员的安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
5.3 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企业应定期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5.4 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企业应做好作业记录,记录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人员等信息。
六、事故处理6.1 有限空间作业发生事故时,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6.2 有限空间作业发生事故时,企业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配合调查处理。
有限空间六项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六项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有限空间是指那些进出口较小,而且通常不适合连续工作的地方,例如储罐、管道、箱梁、舱室等。
这些空间通常存在着通风不良、有毒气体的堆积、机械设备等潜在危险,因此对有限空间进行作业时,必须要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有限空间六项安全管理制度1. 有限空间的作业前检查在进行有限空间内的作业之前,必须进行有限空间的安全检查。
这个检查要求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进行,并记录检查结果,包括有限空间内是否有有害气体、是否有足够的通风设备、是否有危险品等。
2. 员工的培训对于有限空间的工作,必须要对员工进行足够的培训。
这种培训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程序、有限空间作业时的紧急救援等。
只有经过专门培训的员工才能够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作业。
3. 通风设备的使用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当使用合适的通风设备,保证有限空间内的空气质量达到安全标准。
通风设备应当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有效。
4. 作业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检查在进行有限空间的作业时,所有的作业设备和工具都必须经过安全合格的检查,确保其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
对于所有的作业设备和工具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故障而导致的危险。
5. 紧急救援和逃生预案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要有完善的紧急救援和逃生预案,确保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和逃生。
所有的员工都必须熟悉这些预案,且每个人都必须知道有限空间内的紧急出口和安全设备的位置。
6. 作业监督和记录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要有适当的监督和记录。
每个有限空间作业都必须有专门的监督人员进行监督,并记录作业的全部过程。
这些记录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开始时间、作业结束时间、作业人员、作业设备、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出口和逃生设备的情况等。
三、总结有限空间内的作业是十分危险的,必须要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事实上,对于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制度,必须要有详尽的规定和程序,并且要求所有的员工必须要遵守。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五制度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五制度为了保障有限空间内的安全和秩序,制定有限空间管理制度,明确有限空间使用的规范和要求。
有限空间包括但不限于储藏室、机房、仓库、配电间、地下室等有限空间。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有限空间的使用和管理,旨在规范有限空间的使用,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一、有限空间的使用权限1.1 有限空间的使用权限需经过审批,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方可使用。
1.2 未经审批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有限空间,并且不得私自变更有限空间的使用用途。
1.3 所有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并经过相关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证书后方可进入。
对于未经培训和未取得证书的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
1.4 有限空间的使用权限限于特定的时间和任务,超过规定时间的人员需重新申请使用权限。
二、有限空间的通风和通风设备2.1 有限空间内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确保空气清新,不得存放有害气体或者化学品。
2.2 通风设备必须常年保持畅通,定期进行维护和清洁,确保其正常运行。
2.3 有限空间内不得使用燃烧性气体或产生火焰的设备,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
三、有限空间的安全设施和警示标识3.1 有限空间内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栏、消防设备、应急救援设备。
3.2 有限空间内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告知人员有限空间的危险和禁止行为。
3.3 所有安全设施和警示标识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四、有限空间的作业规程和紧急救援预案4.1 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必须提前进行作业规程的培训,并了解有限空间内的危险情况和应急处理方法。
4.2 在有限空间作业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程和要求,不得擅自违反规定和操作。
4.3 在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紧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人员应按照预案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置,确保伤亡人员的及时救援。
五、有限空间的管理责任和监督检查5.1 对于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遵守有限空间的使用规定和要求。
2023年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023年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有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密闭或半密闭空间进行工作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容器内作业、地下作业、坑道作业等。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建立作业人员培训制度,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制定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的目的、过程、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七条作业方案应当经过安全专家的评审,并及时更新。
第三章作业条件第八条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场所进行评估,确保其具备安全条件。
第九条作业场所应当通风良好,避免积聚有害气体、毒气和可燃气体。
第十条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有效的通信装备,以保障作业人员与外界的联系。
第十一条作业单位应当配置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安全设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作业措施第十二条进入有限空间之前,作业人员应当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并确保符合作业要求。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之前,应当组织演练,并熟悉逃生通道和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第十五条进入有限空间的作业人员应当配备专职监护人员,确保其安全。
第五章应急救援第十六条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十七条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及时处置作业人员可能遇到的意外事件。
第十八条作业单位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和评估发生的事故,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有尘、有辐射等危险因素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作业。
第三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综合治理、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总责,应当明确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应当实行作业审批制度,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明确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现场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监护,确保作业人员按照规范操作。
第四章作业程序与要求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应当遵守下列程序:(一)作业前,应当组织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明确作业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二)作业前,应当向作业人员告知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风险和安全防护措施;(三)作业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四)作业前,应当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应急器材;(五)作业过程中,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监护,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六)作业完成后,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并对作业设备进行检查、维护。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管理规定(三篇)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正常生产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储罐、井道、管道、沟渠、矿井等。
第三条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按照安全文化建设、风险评估、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装备、应急预案等原则进行管理,确保作业的安全性、顺利性和高效性。
第四条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有限空间作业的主管部门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安全文化建设第六条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七条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标准,并进行动态更新和推广。
第八条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必须加强安全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素养。
第九条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必须建立安全奖惩机制,鼓励安全生产,惩罚安全事故。
第三章风险评估第十条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明确作业的风险等级和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必须制定风险评估方案,明确评估的内容和方法。
第十二条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必须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风险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三条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必须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作业的安全性。
第四章操作规程第十四条有限空间作业需要编制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作业的步骤、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必须制定作业指导书,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六条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必须进行作业指导和训练,确保作业人员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第五章安全防护装备第十七条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必须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第十八条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防护装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九条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必须配备适当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通风设备、监控系统、紧急救援装备等。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是用于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 开展风险评估: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前,应首先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潜在的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包括空气品质、有毒气体、机械设备、高温等。
2. 制定作业计划:在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过程、必备设备、人员配备、应急措施等。
3. 授权有限空间作业: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和授权的人员才能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并且每次具体作业都需要根据作业情况重新授权。
4. 提供适当装备:为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服、呼吸器等。
5. 监测空气品质:在有限空间作业期间,应不断监测空气品质,确保氧气含量、有害气体浓度等指标在安全范围内。
6. 设置通风设备:在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确保有足够的通风设备,以保持良好的空气流通,排除有害气体。
7. 确保紧急救援措施:在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紧急救援计划,并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援设备和人员。
8. 进行必要的培训: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控制措施、应急救援等,以增强其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总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旨在确保在有限空间作业期间,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保障,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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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令)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的基本特征是:空间有限、自然通风较差、常伴有不明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气体,对人身安全构成较大威胁。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有限空间内(如:锅炉、压力容器、除尘器、地沟、烟道、地坑、污水提升站、污水处理池(井)、化粪池、下水道、箱罐类容器等)实施的检查、维修、施工等活动。
第三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第二章有限作业空间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第四条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包括:
(一)设备设施与设备设施之间、设备设施内外之间相互隔断,导致作业空间通风不畅,照明不良,通讯不畅;
(二)活动空间较小,工作场地狭窄,易导致工作人员出入困难,相互联系不便,不利于工作监护和实施、施救;
(三)湿度和热度较高,作业人员能量消耗大,易于疲劳;
(四)存在酸、碱、毒、尘、烟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介质,易引发窒息、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
(五)存在缺氧或富氧、易燃气体和蒸汽、有毒气体和蒸汽、冒顶、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各种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第三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单位要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细化作业标准,每项作业必须明确安全责任人,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作业程序为:
(一)由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项目部提出申请,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二)安全责任人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查等情况;
(三)监护人员必须是车间级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设备是否齐备,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四)项目责任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签字批准后,方可进入作业。
第四章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条单位应对从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
(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过程;
(三)检查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第五章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条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第八条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基
本情况和危险因素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第九条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第十条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第十一条进入有限空间前,采取有效通风措施,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
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确认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作业。
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
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
迅速撤出人员。
作业中断30分钟,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重新送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第十二条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
第十三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第十五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安全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按相关规定执行,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第十八条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有限空间的坑、井、洼、沟或人孔、通道出入门口应设置防护栏、盖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第十九条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第二十条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
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
第二十一条发生中毒、窒息等紧急情况时,严禁盲目施救,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同时拨打急救电话。
第二十二条在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作业完工后,经安全负责人、监护人与项目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撤离。
第六章现场管理
第二十四条安全负责人职责
(一)参与审查有限空间的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
(二)审核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三)监督、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及应急救援措施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项目负责人职责
(一)应认真负责,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有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能力;
(二)确认作业者的安全培训及上岗资格,负责复核清点出入作业场所的人数;
(三)定时与作业防护人保持联络,监督气体定时检测;
(四)在作业期间不得擅离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