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三机动车服务规范知识讲解
2023年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2023年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维修服务行业,保护车主权益,提高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机动车维修服务行业,包括维修工厂、维修站、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等从事机动车维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遵循“公平、公正、诚信、规范”的原则,确保车主合法权益。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维修服务质量和安全责任。
第五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严格履行环保要求,推动绿色环保发展。
第六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积极倡导科技创新,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机动车维修服务准则第七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按照车主的要求进行维修,严禁强制搭售不需要的道具和配件。
第八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向车主提供详细的维修信息,包括维修项目、费用和时间等。
第九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保证所使用的配件和材料符合国家标准,确保质量可靠。
第十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提供保修期限和范围,并按照规定进行保修服务。
第十一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及时完成维修任务,保证车辆交付时间。
第十二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及时告知车主维修进度和维修结果,确保车主知情权。
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保证车辆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和财物安全。
第十四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保证车主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或滥用。
第十五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保证车主的投诉和意见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第十六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投诉纠纷。
第十七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单位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维修技术和服务水平。
第十八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单位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单位应建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确保维修质量安全可靠。
第三章机动车维修服务监管第二十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单位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经营。
第二十一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单位应保证收费公开透明,不得乱收费或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单位应保证提供真实有效的维修记录和报告。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首先,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包括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设备维护和管理等方面,以确保服务的高质量和高效率。
同时,企业还需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和员工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其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对于常见的机动车维修项目,企业应提供明确的维修方案和预估维修时间,并在客户确认后开始维修。
对于维修费用,企业应提供详细的费用明细,包括维修项目、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等,确保费用透明,防止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第三,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具备专业的维修设备和技术人员。
企业应及时更新维修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维修效果。
技术人员应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能够熟练操作维修设备和进行维修操作。
第四,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企业应讲究服务态度,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和需求,给予及时和良好的回应。
对于消费者的机动车,企业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维修任务,并保证维修质量。
若因维修不当导致维修质量问题,企业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提供后续的维修服务,直至问题完全解决。
最后,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的自律规范。
企业应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和手续,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行为,相关部门应予以严厉的处罚,并公示相关信息。
总之,《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的出台将为机动车维修行业带来积极的影响。
通过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标准,机动车维修企业将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消费者的选择信心,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督和执法,也将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提升整体的行业形象。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6.1 人员管理6.1.1 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质量检验员、业务接待员、价格结算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条件应符合GB/T21338的规定。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配备应满足有关要求。
6.1.2 维修从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规范进行维修作业。
6.1.3 经营者应根据维修服务活动和从业人员能力,制定和实施培训计划,做好培训记录。
6.2 设施设备管理6.2.1 厂区环境清洁,各类指示标志清楚,重要区域和特种设备设立警示标志。
6.2.2 维修作业区应合理布局,划分工位,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
6.2.3 维修、检测设备的规格和数量应与维修车型、维修规模和维修工艺相适应。
6.2.4 经营者应依据设备使用书,制定设备操作工艺规程。
6.2.5 经营者应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认真实施。
特种设备应重点维护。
6.2.6 检测设备、量具应按规定进行检定、校准。
6.2.7 经营者应建立设备档案,做好设备购置、验收、使用、维修、检定和报废处理记录。
6.3 配件管理6.3.1 经营者应向具有合法资质的配件经销商采购配件。
6.3.2 经营者应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组织采购配件验收,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登记配件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日期及供应商信息。
6.3.3 经营者应建立配件质量保证和追溯体系。
原厂配件和副厂配件按制造厂规定执行质量保证。
经营者与客户协商约定的原厂配件和副厂配件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上述规定。
修复配件的质量保证期,按照经营者与客户的约定执行。
6.3.4 经营者应制定配件检验分类制度,保留配件的更换、使用、报废处理的记录。
6.3.5 客户自带配件,经营者应与客户做好约定,使用前查验配件合格证明,提出使用意见,由客户确认签字,并妥善保管配件合格证明和签字记录,保存期限不得低于该配件质量保证期和维修质量保证期。
6.4 安全管理6.4.1 经营者应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
高速铁路客运规章- 高铁中型及以上车站服务质量规范

【相关知识】 ①特大、大型车站进站大厅(集散厅)设置进站显示屏, 显示车次、始发站、终到站、开车时刻、候车区(检票 口)、状态等发车信息。 ②候车区内设置候车引导屏,显示车次、始发站、终到 站、开车时刻、检票口、状态等信息。 ③检票口处设置进站检票屏,显示车次、终到站、开车 时刻、站台、状态等信息。 ④天桥、地道内设置进、出站通道屏,显示当前到发列 车车次、始发站、终到站、站台、到开时刻、列车编组 前后顺位等信息。 ⑤站台设置站台屏,显示当前车次、始发站、终到站、 实际开点(终到站为到点)、列车编组前后顺位、引导 提示等信息。 ⑥出站口外侧设置出站屏,显示到达车次、始发站、到 达时刻、站台、状态等信息。 ⑦待机状态显示站名、安全提示、欢迎词等信息。
【相关知识】 (3)电子显示引导系统信息显示及时,每屏信息的显示 时间适当,便于旅客阅读。 (4)售票处、候车区(室)、出站检票处和补票处设有 儿童票标高线。 (5)售票窗口、自动售(取)票机、自动检票机前设置 黄色“一米线”,宽度10厘米。 (6)采用中、英文;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车站可按规定增 加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
【相关知识】 5.候车区布局合理,方便旅客。 (1)配备适量座椅,摆放整齐,不影响旅客通行。 (2)设有问讯处(服务台、遗失物品招领处),位置适 当,标志醒目,配备信息终端和存放服务资料、备品的 设备。 (3)设有饮水处,配备电开水器,有加热、保温标志, 水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可开启式箱盖的电开水器加锁, 箱盖与箱体无间隙。
③设置工号牌或采用电子显示屏,显示售票人员姓名、 工号、本人正面二吋工作服彩色白底照片等信息。
【相关知识】 (2)有剩余票额信息显示屏,及时、正确显示日期、车 次、始发站、终到站、开车时刻、各席别剩余票额等售 票信息。 (3)配备自动售、取票机,自动售票机具备现金或银行 卡支付功能。 (4)补票处邻近出站检票闸机,配备桌椅、计算机、制 票机、保险柜、验钞机、学生优惠卡识读器等售票设备 和衡器,有防盗、报警设施。 (5)有存放票据、现金的处所和设备,具备防潮、防鼠、 防盗、监控和报警功能。
汽车售后服务讲解学习

售后服务,是现代汽车维修企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做好售后服务,不仅关系到本公司产品的质量、完整性,更关系到客户能否得到真正的、完全的满意。
为此,制定本制度。
(一)售后服务工作由业务部负责完成。
(二)售后服务工作的内容。
1、整理客户资料、建立客户档案客户送车进厂维修养护或来公司咨询、商洽有关汽车技术服务,在办完有关手续或商谈完后,业务部应于二日内将客户有关情况整理制表并建立档案,装入档案袋。
客户有关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地址、电话、送修或来访日期,送修车辆的车型、车号、车种、维修养护项目,保养周期、下一次保养期,客户希望得到的服务,在本公司维修、保养记录(详见“客户档案基本资料表”)。
2、根据客户档案资料,研究客户的需求业务人员根据客户档案资料,研究客户对汽车维修保养及其相关方面的服务的需求,找出“下一次”服务的内容,如通知客户按期保养、通知客户参与本公司联谊活动、告之本公司优惠活动、通知客户按时进厂维修或免费检测等等。
3、与客户进行电话、信函联系,开展跟踪服务业务人员通过电话联系,让客户得到以下服务:(1)询问客户用车情况和对本公司服务有何意见;(2)询问客户近期有无新的服务需求需我公司效劳;(3)告之相关的汽车运用知识和注意事项;(4)介绍本公司近期为客户提供的各种服务、特别是新的服务内容;(5)介绍本公司近期为客户安排的各类优惠联谊活动,如免费检测周,优惠服务月,汽车运用新知识晚会等,内容、日期、地址要告之清楚;(6)咨询服务;(7)走访客户售后服务管理制度(三)售后服务工作规定1、售后服务工作由业务部主管指定专门业务人员——跟踪业务员负责完成。
2、跟踪业务员在客户车辆送修进场手续办完后,或客户到公司访谈咨询业务完后,两日内建立相应的客户档案。
客户档案内容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3、跟踪业务员在建立客户档案的同时,研究客户的潜在需求,设计拟定“下一次”服务的针对性通话内容、通信时间。
4、跟踪业务员在客户接车出厂或业务访谈、咨询后三天至一周内,应主动电话联系客户,作售后第一次跟踪服务,并就客户感兴趣的话题与之交流。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11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 816--2011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XXX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维修服务的总要求、维修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管理及服务质量控制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专项维修业户,其他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98.1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客汽车GB/T 3798.2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2部分:载货汽车GB/T 3799.1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汽油发动机GB/T 3799.2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2部分:柴油发动机GB/T 5624汽车维修术语CB/T .1汽车维修业开业前提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 .2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T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GB/T 灵活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前提3术语和定义GB/T 5624所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客户customer接受机动车维修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3.2机动车维修服务XXXrepair灵活车维修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向客户提供灵活车维护和修理及相干举动的总称。
3.3整车修理XXX通过修复或更换机动车零部件(包括基础件),恢复机动车完好技术状况和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机动车寿命的修理。
3.4 原厂配件original XXX manufacturer parts纳人车辆生产厂家售后效劳体系和配件供应体系的配件。
3.5副厂配件砍aftermarket parts未经车辆生产厂家授权的车辆配件生产厂家生产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配件。
驾驶员服务规范

驾驶员服务规范驾驶员服务规范一、服务要求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在行驶过程中,不得超速、闯红灯、违反交通标志等。
2、驾驶员要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热情周到地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
不得有甩客、宰客、绕行等行为。
3、驾驶员要保持车辆卫生整洁,车内空气清新。
不得在车内吸烟、吐痰、乱扔垃圾等。
4、驾驶员要尊重乘客,礼貌待人。
在行车过程中,应当使用文明用语,耐心解答乘客的询问,积极协助乘客解决问题。
5、驾驶员要按照公司规定,统一着装,佩戴工牌,不得有不符合职业形象的行为。
二、行为规范1、驾驶员在上班前,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车辆安全、卫生、整洁。
2、驾驶员在接到派车单后,必须认真核对车牌号、目的地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驾驶员在接到乘客后,必须主动向乘客问好,并介绍行车路线、服务项目等。
4、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私自改变路线。
5、驾驶员在到达目的地后,必须主动帮乘客放置行李,并提醒乘客带好随身物品。
6、驾驶员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必须及时归还车辆,并做好车辆保养工作。
三、语言规范1、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使用文明用语,如“您好”、“请”、“谢谢”等。
2、驾驶员在解答乘客问题时,必须耐心细致,不得有不耐烦的情绪。
3、驾驶员在提醒乘客注意安全时,必须诚恳热情,不得有训斥的行为。
4、驾驶员在遇到语言不通的乘客时,必须礼貌地请乘客谅解,并尽力解决问题。
四、安全规范1、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驾驶疲劳、酒后驾车等危险行为。
2、驾驶员在行驶前,必须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确保车辆无故障。
3、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必须注意观察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等交通信息。
4、驾驶员在遇到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时,必须及时报警,并积极采取措施,保障乘客的安全。
5、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安全防范措施,如系安全带、佩戴安全头盔等。
五、形象规范1、驾驶员必须统一着装,保持整洁干净,不得有不符合职业形象的行为。
机动车维修保养服务管理制度

机动车维修保养服务管理制度一、维修保养服务范围1.1维修范围:包括机动车故障维修、事故维修、保养、更换零部件等服务。
1.2保养范围:包括定期保养和免费保养项目。
二、维修保养服务流程2.2车辆接收:维修站点对客户的车辆进行接收并开展初步的检查和故障排查。
2.3报价与确认:维修站点对故障进行维修报价,并与客户进行确认。
2.4维修保养:维修站点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并确保工作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2.5结算与付款:维修站点提供维修保养费用清单,客户进行结算并付款。
2.6交车:维修站点将修复好的车辆交还给客户,并对维修保养情况进行讲解。
2.7客户满意度调查:维修站点对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对服务的满意程度。
三、服务规范3.1服务态度:维修站点必须对客户友好、耐心、热情,并维护良好的沟通。
3.2服务效率:维修站点应尽量在预约时间内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并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3.3服务细节:维修站点应对车辆进行全面维修保养,不得有漏项或虚假操作。
3.4服务质量:维修站点应确保维修保养工作符合行业标准,并提供保修服务。
四、资质要求4.1维修站点应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合法经营。
4.2维修站点应有正规的维修设备和工具,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4.3维修站点应拥有经过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的技术人员。
4.4维修站点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定期的质量保证评估。
五、客户权益保障5.1维修站点应提供合理、透明的维修保养费用,并不得随意增加或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5.2维修站点应保护客户车辆和私人信息的安全,对客户信息进行保密。
5.3维修站点应给予客户合理的解释和处理,对客户投诉进行及时回复和处理。
六、维修保养记录6.1维修站点应建立健全的车辆维修保养记录系统,并对每个车辆进行记录。
6.2维修站点应详细记录每次维修保养的内容、费用、零部件更换情况等信息,以备查询。
6.3维修站点应定期清理和归档维修保养记录,确保记录的完整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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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主要 内 容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要求 5、 维修服务流程 6、 服务质的总要求 、维修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管理及服务 质量控制等内容。
4.4 维修过程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确需 增加维修项目的,经营者应及时与客户沟通,征 得同意后,按规定签订补充合同。
4.5 经营者应将维修合同存入机动车维修档案
5) 维修作业与过程检验
5.1 经营者根据维修合同确认的维修项目,开具维修施 工单。维修施工单应详细
注明维修项目、作业部位、完成时间和注意事项。
6 、服务质量管理
1) 人员管理
1.1 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质量检验员、业务接待 员、价格结算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 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条件应符合 GB/T21338的规定。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配备应满足 有关要求。
1.2 维修从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规范进行维修作业。
修工艺相适应。 2.4 经营者应依据设备使用书,制定设备操作工艺规程。 2.5 经营者应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认真实施。特种设备应重点维
护。 2.6 检测设备、量具应按规定进行检定、校准。 2.7 经营者应建立设备档案,做好设备购置、验收、使用、维修、
检定和报废处理记录。
3) 配件管理 3.1 经营者应向具有合法资质的配件经销商采购配件。 3.2 经营者应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组织采购配件验收,查验产品
2.2.2.3 车辆进厂时,按2.2.1的要求进行。
2.2.3 紧急维修救援接待
2.2.3.1经营者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渠道受理紧急维修救援 业务。
2.2.3.2 业务员接待员接到求救信息后,应详细记录求救客户姓名 、车牌号码、品牌型号、故障现象、车辆所在地、联系电话等。
2.2.3.3 经营者应区别不同情况实施救援:
6) 经营者对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 应明码标价,并提供常用配件的产地、生产厂家 、质量保证期、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资料,供客 户查询。有条件的经营者可配备计算机、触摸 屏等自助电子信息查询设备。
5、 维修服务流程
1) 建立服务流程
机动车维修服务流程见图1。经营者可依 据自身规模、作业特点建立适用本企业 的维修服务流程。
关活动的总称。
3)整车修理whole motor vehicle 通过修复或更换机动车零部件(包括基础件),恢复机动车完好技术状况和
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机动车寿命的修理。 4)原厂配件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 parts 纳入车辆生产厂家售后服务体系和配件供应体系的配件。
3.5 客户自带配件,经营者应与客户做好约定,使用前查验配件 合格证明,提出使用意见,由客户确认签字,并妥善保管配件合 格证明和签字记录,保存期限不得低于该配件质量保证期和维修 质量保证期。
4) 安全管理 4.1 经营者应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
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 4.2 经营者应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应急机构组成、
5) 副厂配件aftemarket parts 由未经车辆生产厂家授权的车辆配件生产厂家生产的并符合相关技术标
准的配件。
6)修复配件refurnished parts 修复后,经过检验达到相应技术标准要求的配件。
4 、总要求
1) 经营者应按照GB/T 16739.1和GB/T 16739.2的规定 ,根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具各相应的 人员、组织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施、设备 等条件,并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等相关证件。
8) 返修与抱怨处理 8.1 经营者应严格执行车辆返修制度,建立车辆返修记录,对
返修项目进行技术分析。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
,且经营者在三日内不能或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车 辆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经营者应当优先安排,无偿返修,不 应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8.3 在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因同一故障或者维修项目经两次修 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 经营者修理,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8.4 经营者应严格执行客户抱怨处理制度,明确受理范围、受 理部门或人员、处理部门或人员及其职责、受理时限、处理 时限等。 8.5 经营者应留存抱怨办理的记录,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3.2 进厂检验应在专用的工位或区域,按照相关技术标 准或规范对车辆进行检验,并做好进厂检验记录。
3.3 需要解体检查或者路试的,应征得客户同意。
3.4 进厂检验后,应告知客户车辆技术状况、拟定的维 修方案、建议维修项目和需要更换的配件
4) 签订合同 4.1 业务接待员应根据车辆进厂检验结果和客户需求,
2 )客户维修接待
2.1 客户接待
2.1.1 客户接待主要包括进厂维修接待、预约 维修接待、紧急维修救援接待。
2.1.2 业务接待员应遵守礼仪规范,主动热情,真 诚友好,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自报工号,认真听取 客户关于车况和维修要求的陈述,并做好记录。
2.1.3 业务接待员应能及时为客户提供咨询服 务。
9) 跟踪服务
9.1 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后,经营者可通过客户意 见卡、电话、短信或登门等方式回访客户,征询 客户对车辆维修服务的意见,并做好记录。对客 户的批评意见,应及时沟通并妥善处理。
9.2 跟踪服务应覆盖所有客户。回访人员应统 计分析客户意见,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处理。 对返修和客户抱怨处理后的结果应继续跟踪。
本着自愿、合法、适用的原则,与客户协商签订汽车维 修合同。
4.2 维修合同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a)经营者、客户的名称 b)签约日期; c)车辆基本信息; d)维修项目; e)收费标准、预计维修费用及费用超出的解决方式; f)交车日期、地点、方式; g)质量保证期。
4.3 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 、整车修理的,宜使用当地主管部门推荐的汽车 维修合同示范文本。
6.2 经营者应执行《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 证》制度。
7) 结算交车 7.1 检验合格的车辆,业务接待员应查看外观,清点随车物品,做好交车
准备,通知客户验收接车,并将维修作业项目、配件材料使用、维修竣工 检验情况,以及出厂注意事项、质量保证期等内容以书面记录形式告知客 户。 7.2 业务接待员应配合客户验收车辆,填写验收交接单,并引导客户办理结算 手续。 7.3 价格结算员应严格按照公示并备案的维修工时定额及单价、配件价格 等核定维修费用,开具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维修发票。维修结算清单应 将维修作业的检测诊断费、材料费、工时费、加工费及其它费用分项列出 ,并注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修复配件,由客户签字确认。 7.4 客户对维修作业项目和费用有疑问时,业务接待员或价格结算员应认 真听取客户的意见,做出合理解释。客户完成结算手续后,业务接待员为 客户办理出门手续,交付车辆钥匙、客户寄存物品、客户支付费用后剩余 的维修材料,以及更换下的配件。
合格证等相关证明,登记配件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日期及供应商 信息。
3.3 经营者应建立配件质量保证和追溯体系。原厂配件和副厂配 件按制造厂规定执行质量保证。经营者与客户协商约定的原厂配 件和副厂配件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上述规定。修复配件的质量 保证期,按照经营者与客户的约定执行。
3.4 经营者应制定配件检验分类制度,保留配件的更换、使用、 报废处理的记录。
——与客户对话可以解决的,应详细解答,具体指导,及时
帮助处理;
——确需现场救援的,应提出最佳救援方案,主动告知救援
收费标准,组织救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救援现场;
——现场不能修复的车辆,经客户同意可拖车入厂,及时安
排修理。车辆进厂时,按2.2.1的要求进行。
3) 进厂检验
3.1 质量检验员应根据车辆技术档案和客户陈述进行技 术诊断。
2.2.1.3业务接待员应安排需要等待维修车辆的客户休 息。
2.2.2预约维修接待
2.2.2.1 经营者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渠 道受理预约维修服务,可采用回访、告示等方式 提示客户采用预约维修服务。
2.2.2.2 业务接待员应根据客户意愿和企业条 件,合理确定维修车辆维修项目和进厂时间。 经双方确认后,做好人员、场地、设备、配件 准备,按时安排车辆维修。
2.2 维修接待
2.2.1 进厂维修接待
2.2.1.1 车辆进厂时,业务接待员应查验车辆相关证件, 与客户一起进行整车检查,并办理交接手续.检查时,对 于可能造成污损的车身部位,应铺装防护用品。
2.2.1.2客户寄存随车物品,应在车辆交接单上详细记 录,并妥善保管。车辆交接单经客户签字确认。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发动 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专项 维修业户,其他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可参照 执行。
3 、术语和定义 1)客户customer 接受机动车维修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2)机动车维修服务service for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向客户提供机动车维护和修理及相
5.2 视情对待维修车辆进行车身清洁。
5.3 维修过程中,应采用合理措施保护车身内外表面等 部位。
5.4 维修人员应执行相关的技术标准,使用技术状况良 好的设备,按照维修施工单进行操作。不应擅自扩大 作业范围,不应以次充好换用配件。作业后,应进行自 检,并签字确认。
5.5 质量检验员应核查配件更换情况,并依据车辆维 修标准或维修手册的技术要求实施车辆维修过程检 验,按规定填写并留存过程检验记录。
常用配件现行价格; g)维修质量保证期; h)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业务接待员、质量检验员、维修工(
机修、电器、钣金、涂漆)、价格结算员照片、工号以及从业资格 信息等; i)提供汽车紧急维修救援服务的,应公示服务时间、电话、收费标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