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西安市结建人防工程报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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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施工用表式

人防工程施工用表式

人防工程施工用表式一、施工单位信息1. 施工单位名称:2. 施工单位负责人:3. 施工单位联系电话:4. 施工单位地址:二、工程信息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址:3. 工程类别:(人防工程)4. 工程规模:(包括面积、层数等)三、施工计划1. 施工方案:(包括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等)2. 施工周期:(预计施工时间)3. 施工队伍:(包括人员数量、施工人员资质等)四、安全措施1. 安全防护措施:(包括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2. 紧急应急预案:(包括突发情况的处理预案、逃生通道设置等)3. 安全督导:(负责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督的人员)五、材料设备1. 材料清单:(包括所需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等)2. 设备清单:(包括所需施工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等)3. 材料采购计划:(包括材料采购时间安排、供应商信息等)六、质量管理1. 施工质量标准:(包括施工图纸、规范、标准等)2. 质量验收标准:(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验收标准、验收标准符合情况等)3. 质量监督检查:(定期进行质量监督检查的具体计划)七、环境保护1. 环境影响评估:(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评估)2. 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废弃物处理等)3. 环境监测:(定期进行施工过程中环境监测)八、进度管理1. 施工进度计划:(包括工程施工的具体进度安排)2. 进度控制:(对施工进度的具体控制措施)3. 施工日志:(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具体情况、问题、解决方案等)九、费用预算1. 施工费用预算:(包括预算材料、人工、设备及其他费用等)2. 资金管理:(包括工程施工中的资金使用管理、结算等)十、现场管理1. 施工现场布置:(包括施工现场布置图纸、施工区域划分和标识等)2. 劳动用工管理:(包括施工人员进出管理、工作时间安排等)3. 现场卫生管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卫生情况)以上表式内容为人防工程施工所需的基本表式,具体应根据实际工程条件进行调整和补充。

附表1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附表1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附表1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建设单位(盖章):
人防审批编号:
填表须知
1、本表最晚应于人防区域底板施工前一周申报。

2、所填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施工现场情况一致,如施工过程中发生责任主体单位及人员变更,建设单位应及时携带相关变更资料办理变更手续。

3、“建设情况说明”应详细说明本次开工建设范围和后续批次、标段计划开工时间(若有)。

若同一报建项目分批、分标段开工建设,应说明后续批次或标段施工、设计、监理、防护设备单位是否变化,若有变化应于后续批次、标段开工前重新申报《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情况登记表》。

4、建设单位对所填报数据真实性负责,自行承担因所报材料不实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工程概况
各方责任主体基本情况。

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

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

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区(县)人防办,各开发区、新区、改造办公室:为加强我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工作依法行政,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依据《陕西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实施办法》,现制定下发《西安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暂行规定》,请遵照执行。

在实施过程中,各区、县人防办应与同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密切协作,确保人防“结建”工程建设审批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西安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暂行规定附件:西安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暂行规定为落实人防工程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理顺市和区、县、开发区、城改办在“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上的职责关系,加强人防部门与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本着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我市现行审批情况作如下暂行规定:第一条:市人防办工程计划管理处负责指导、管理、协调全市人防“结建”工程审批工作;第二条: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碑林区、灞桥区、曲江新区、沣渭新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大兴新区、纺织城综合开发办、大明宫改造办、城中村改造办、棚户区改造办辖区内新建项目,以及符合改造的人防“结建”工程由市人防办负责审批;第三条:临潼区、阎良区、长安区、高新区、经发区、浐灞生态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高陵县人防“结建”工程审核工作,由市人防办委托本区、县人防办负责审批,并将审批有关数据每季度上报市人防办工程计划管理处;第四条:对未经市人防办规定部门审批的报建项目,一律视为违规建设,并依法追究建设方的责任;第五条: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陕西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实施办法》、四部委[2003]国人防办字18号文、《西安市第四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权内保留的行政许可许可项目》第89项规定及陕价费调发[2004]12号文等有关规定;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人防工程基本情况登记表

人防工程基本情况登记表

人防工程基本情况登记表
填写说明
1、地址:填写“昌平区**镇(街道)**路**号(院)**住宅小区(或者单位全称)**号楼”。

2、层数:填写防空地下室位于地下几层,例“-1”或者“-1、-2”。

3、工程编号、工程属性:由区民防局竣工认可受理人员填写。

4、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战时用途、平时用途、抗力等级、防护单元、工程类型、结构类型与竣工图纸指标一致。

5、防护单元要与工程编号对应。

6、竣工认可时“利用状况”不填。

7、“隶属系统”填写开发建设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接上级单位。

8、现状分析:按照实际如实填写,区民防局工程认可受理人员核实。

9、产权单位、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单位工程填写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人、座机全称;公共工程暂时不填。

10、管理单位、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单位工程填写直接负责管理的单位、负责人、座机及手机号码全称;公共工程暂时填写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单位、负责人、座机及手机号码全称。

11、消防设备设施、防护设备、土建情况、防护通风设备对照竣工图纸、按照实际建设情况如实填写。

12、备注:填写上报单位全称、上报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13、平面图标明包括设备间、出入口位置、房间轴线及外围尺寸等。

14、方位图标明防空地下室在整栋建筑的方位及室外出入口位置。

15、特别注意:以上所有数据、内容均只针对防空地下室。

表1(1)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表1(1)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表1(1)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编号:初
表1、(2)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申请表
表1、(3)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查申请表
编号:易
表1、(4)人防工程竣工认可申请表
注:本表一式二份,区(县)民防局、建设单位各一份。

表1、(5)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
说明:
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
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
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表1(6)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申请表
编号:规
表1(7)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申请表
编号:。

人防工程资料表格

人防工程资料表格

人防工程资料表格
以下是人防工程资料表格中可能涉及的一些字段和内容:
1. 工程名称:人防工程的名称,如人防洞穴、人防避难所等。

2. 工程类型:人防工程的类型,如地下洞穴、地下室等。

3. 工程地址:人防工程所在的具体地址。

4. 工程规模:人防工程的面积、层数等规模信息。

5. 工程投资:人防工程的投资金额。

6. 工程设计单位:负责人防工程设计的单位名称。

7. 施工单位:负责人防工程施工的单位名称。

8. 监理单位:负责人防工程监理的单位名称。

9. 完工日期:人防工程的竣工日期。

10. 使用单位:人防工程的使用单位。

11. 主要设施:人防工程中的主要设施和功能,如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等。

12. 安全标志:人防工程的安全标志标识。

13. 防护措施:人防工程中的防护措施,如防火措施、防爆措施等。

14. 灭火设备:人防工程中的灭火设备情况。

15. 维护管理: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和人员。

这些字段是根据一般情况下人防工程资料表格的常见内容,具体表格的设计可以根据项目需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事项申报表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事项申报表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事项申报表注:打印本表时请确保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内。

北京市民防局制2015年4月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表说明:1.本表仅针对2015年3月1日前已取得除《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之外的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文件,因方案调整需重新办理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手续的项目,包括原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文件对应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2.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3.工业厂房中的生产车间及附属设备用房,以及与居住区项目一并申报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拆分至“无需核算人防面积指标部分”填写。

4.表中数据除人防面积总计一栏须四舍五入为整数外,其余数据均保留2位小数。

5.申报材料中不需附加本说明。

cheng人防工程规划方案指标明细表说明:1.本表须填写该项目(包扩由多个地块组成)内全部人防工程相关内容,依所在规划地块编号、所在建筑栋号升序排序,战时功能相同的相邻防护单元可合并填为一行。

2.“所在建筑栋号及位置”填写该人防工程所在地面建筑或地下建筑的大致空间位置,如“1号住宅楼地下二层”或“2号地下车库地下二层西段”。

3.“包含防护单元编号”只填写阿拉伯数字,战时功能相同的相邻防护单元可合并填写;同一项目(包扩由多个地块组成)内,该编号不得重复。

人防“结建”审批报建表(附表)(A4格式)

人防“结建”审批报建表(附表)(A4格式)
所在区人防办盖章
年月日
区人防办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拟拆除人防工程概况
抗力等级
面积/㎡
拟拆除
人拟报废人防工程概况
抗力等级
面积/㎡
拟报废
人防工程
类别
抗力等级
面积/㎡
拆除后拟补建人防工程:五级人防㎡;六级人防㎡
因拆除后无法补建,拟缴纳工程拆除补偿费的面积㎡
人防“结建”审批报建表(附表)




单位名称
地勘报告中本项目用地范围有无老旧人防工程:
有()无()
工程建设过程中若有新发现老旧人防工程需要拆除将及时上报并办理相关手续。
建设单位盖章
(我单位承诺此表内容如实填写,若有作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以下内容由区人防办填写
区人防办对该项目是否涉及原有人防拆除的确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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