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单位:万元汇总
学院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发放办法

学院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发放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调动高层次人才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绩效标准与发放范围奖励绩效标准共分四级,每一级分二类,具体见下表(单位:元/月):第一类发放范围:被学校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第二类发放范围:被学校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二、工作任务享受高层人才奖励绩效者,在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后,另外每年还需完成下表所列分值,分值中教学工作占30分,其余为科研工作积分。
(分值核算依据校内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中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单位:分)—1—(一)教学任务积极参加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主动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科研能力,按照本人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每年做学术报告一次。
(二)科研任务享受第一、第二级奖励绩效者需完成高层次人才规定的科研工作积分,同时还需完成项目申报任务,聘期内没有主持省级及以上项目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每年申报省级及以上项目,聘期内没有主持国家级项目的博士必须每年申报国家级项目。
享受第三级奖励绩效者在完成规定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工作积分的同时,科研成果的数量和水平还必须满足下列规定中的三条,其中第一条和第七条为必备。
1.论文:每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SSCI、A &HCI、CSSCI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下同)及学校规定的中文权威期刊上发表,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聘期内不少于3篇。
2.项目:聘期内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1 项,或主持的横向项目累计到账经费理工科不少于15万元,人文社科不少于5万元。
3.著作:聘期内在学校规定的B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主编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1部。
—2—4.获奖:聘期内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国家级前7名;省部级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第1名);或获得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特等奖和一等奖限前3名、二等奖限前2名)5.专利:聘期内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限前2名)。
江苏省盐城市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江苏省盐城市引进人才优惠政策一、盐城市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本科毕业生和专科类毕业生可在全市范围内“双选”就业。
毕业研究生进企业单位可实行协议工资,用人单位可以给予一次性奖励,提供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的住房;急缺专业本科毕业生,进企业单位可确认其事业编制性质;到滨海、响水、阜宁三县工作的本科生,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可挂靠在市人才中心。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双选”,接收专业对口的本科毕业生。
毕业研究生可不受编制、进人计划限制进事业单位,并高定一档次工资;急缺专业普通本科毕业生进事业单位从事专业对口工作,可相应追加编制、进人计划。
——盐政发[2001]103号创办、领办和联办个体私营企业的毕业生,可在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代办养老保险,承认其工龄;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为他们办理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和户籍关系等人事代理手续。
——盐政发[2002]117号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的,注册资金可分期到位;毕业生创办不同行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可减免不同年限的税收;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手续,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
——盐政发[2003]157号外地生源本科毕业生来盐,可先入行政、组织、户粮关系,后“双选”就业;优秀人才由政府人事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发放引进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
用人单位安排引进优秀人才的住房,建筑面积应不低于90平方米;优秀人才的子女可选择本地任何一所中小学入学;短期来盐服务的优秀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享受常住户口的同等待遇。
——盐发[1999]35号来我市工作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
——盐政发[2005]127号对父母双方均失业,一户家庭中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失业,家庭平均生活标准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经“双选”仍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可由生源地毕业生就业部门按专业对口原则推荐到相关单位就业,相关单位应予照顾。
江苏省盐城市部分高校和境外世界名校引进优秀毕业生第二批

江苏省盐城市部分高校和境外世界名校引进优秀毕业生(第二批)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国际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到境外世界名校深造或到国内其他高校继续学习,在这种情况下,一些高校便开始实行引进优秀毕业生政策,旨在吸引更多优秀的大学毕业生来此校深造。
江苏省盐城市的一些高校也逐渐采取这种政策,力图将更多优秀毕业生引进这里,推动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
本文将就江苏省盐城市部分高校和境外世界名校引进优秀毕业生政策进行详细探讨。
一、江苏省盐城市部分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1.1 盐城工学院2019年,盐城工学院开始实施“引才计划”,通过引进优秀毕业生的方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该计划覆盖各个学科领域,实行灵活的岗位设置,充分展示盐城工学院对人才的重视和关爱。
引才计划主要分为“中青年教师引进工程”和“优秀毕业生引进工程”两个项目。
其中,“优秀毕业生引进工程”是通过校内学术选拔、行业推荐等多种途径选拔优秀毕业生入选,签约后享受工学院为其提供的一系列优惠和福利待遇,包括住房、学费、医疗、交通等方面的优惠,同时也可以获得津贴和科研基金支持。
1.2 盐城师范学院盐城师范学院也开始实行“优秀毕业生引进工程”,并在事先的规划中提出了引进志愿服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创新创业四个方面,通过对外发布招聘信息、主动联系优秀毕业生等方式,鼓励更多优秀的毕业生加入到盐城师范学院的队伍中来,参与到“双一流”学科建设、科研创新等方面的工作中来。
盐城师范学院为优秀毕业生提供的优惠和待遇也非常有吸引力,包括学费减免、生活补贴、奖学金等方面的福利。
1.3 盐城工商学院盐城工商学院也实行了引进优秀毕业生政策,目的是为了吸引精英人才,创新人才选拔方式,推动学院引进优秀人才的工作。
引进优秀毕业生主要分为校外优秀毕业生引进和学内优秀毕业生引进两种方式。
对于校外优秀毕业生,盐城工商学院通过对优秀毕业生展开全面的评估和纵向调研,然后根据毕业生的专业、成绩、经历、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定,给予创新创业扶持、研究经费支持等方面的优惠和支持。
盐城市515人才引进计划

盐城市515人才引进计划一、工作目标1.1 吸引高层次人才盐城市515人才引进计划旨在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盐城市工作和生活。
具体而言,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通过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和引进的长期合作关系。
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人才交流大会等途径,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宣传力度,提高盐城市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提供优厚待遇:为引进的人才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以及良好的住房、医疗、教育等福利保障。
同时,为人才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和实验设备,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开展工作。
•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搭建高水平的研究平台,为人才提供充足的学术自由和创新发展空间。
同时,建立健全的人才激励和评价机制,让人才在盐城市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价值。
1.2 提升人才素质盐城市515人才引进计划还将重点关注人才的培训和提升,以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具体措施如下:•建立人才培训体系:针对不同领域和层次的人才,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提供多元化的培训课程,涵盖专业技能、管理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
•加强实践锻炼:鼓励人才参与盐城市的重点工程和项目,让他们在实践中提升自身能力。
同时,组织人才赴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高校进行交流学习,拓宽他们的视野和思路。
•搭建人才交流平台:定期举办人才交流活动,促进人才之间的思想碰撞和合作共赢。
同时,加强与国内外人才交流平台的合作,为盐城市人才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
1.3 优化人才结构盐城市515人才引进计划还将注重优化人才结构,以提高人才的整体素质和效能。
具体措施如下:•重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针对盐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梳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急需紧缺人才,制定针对性的引进计划。
•优化人才队伍年龄结构:注重引进年轻优秀人才,为盐城市的人才队伍注入新鲜血液。
同时,加强对现有人才的培养和激励,鼓励他们在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促进人才性别和层次平衡:加大对女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提高女性在各个领域的比例。
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苏办发〔2016〕17号)精神,切实加强全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的要求,省财政设立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培养资金”)。
为加强培养资金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养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一)用于培养对象的科研项目资助;(二)用于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的补助;(三)用于组织培养对象进修、培训等。
第三条培养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省人才办、省财政厅共同管理。
培养期内,培养资金当年如有结余,结转下年使用;培养期满,培养资金如有结余,予以收回。
第四条培养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程序、规范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服务于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体现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带动作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省人才办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培养对象的选拔、培养与管理,提出培养对象项目资助金额,组织培养对象进修、培训等。
省财政厅的主要职责是:编制培养资金年度预算,审核、分配、下达年度培养资金,会同省人才办对培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评价。
第六条各省辖市人才办、财政局及省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审核和申报培养对象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受省人才办委托,与受资助培养对象及所在单位签订项目资助合同;及时向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拨付培养资金;对培养对象执行资助合同情况进行考核;总结上报培养对象项目实施情况。
第七条培养对象所在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及时向培养对象拨付培养资金,落实项目实施的配套条件,及时报告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其他重要情况,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具体范围与标准第八条培养资金资助“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具体范围为:(一)培养对象主持的重点科研项目,优先资助国家、省重点研究课题和开发项目,主要包括:1.科研项目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工程费;2.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中间试验,小批量生产所需的检测手段、主要设备、材料、工装试验费等方面的支出;3.引进国外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所需购置的相关技术软件、检测手段、样品样机、仪器、材料及试验费等;4.申请专利,出版有重大理论突破的学术专著,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和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所需费用;5.参加国际权威机构组织的学术会议、国际论坛等交流活动所需相关费用;6.开展国际和地区科技交流与合作所需相关费用。
盐城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单位:万元

注:双方可在不低于上述待遇的基础上面议,以最后聘任合同为准。
学术团队
需要引进学术团队的研究方向及学科:(1)滩涂围垦、盐土农业;(2)环境科学与工程;(3)新能源(化学电源、光伏);(4)海洋科学;(5)生态学;(6)区域经济学;(7)城乡规划学;(8)中国语言文学;(9)生物学;(10)工商管理;(11)数学;(12)化学工程与技术;(13)马克思主义理论;(14)教育学;(15)外国语言文学;(16)物理学。
③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安家费增加2-3万元。
④随学术团队引进的其他主要成员(非学术带头人)安家费增加1-2万元。
⑤教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科研能力强的优秀博士,3年内,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的基础上,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
报到时提供过渡住房。
15-20
5/8
中科院、社科院、“985”或“211”等高校毕业,年龄不超过40周岁。
④随学术团队引进的其他主要成员(非学术带头人)安家费增加2-3万元。
1、报到时提供过渡住房;
2、配偶安置问题面议。
教授
8年
30-35
5/10
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博士(后)
8年
10-15
3/5
年龄不超过40周岁。
①如属紧缺专业,安家费增加1-3万元;
②如近3年有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奖励或正在主持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并转入我校的,安家费增加2-3万元,另外项目经费按学校规定标准配套。
盐城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单位:万元
人才类型
服务期
引聘待遇一览表

附件4:盐城工学院2018年A类博士引进待遇、评价标准与考核指标一览表共4页,第1页电气20万元,盐城工学院2018年A类博士引进待遇、评价标准与考核指标一览表共4页,第2页盐城工学院2018年A类博士引进待遇、评价标准与考核指标一览表车辆工程20万元,非实验学20万元,非实验学共4页,第3页盐城工学院2018年A类博士引进待遇、评价标准与考核指标一览表说明:1.安家费兑现方式:①引进人员与学校签订服务合同后,首付安家费总额的40%;②若服务期前三年获得国家级项目,兑现安家费总额的30%;③若引进人员在服务期前三年内未获得国家级项目但在服务期内获得国家级项目的,待其服务期满后发放安家费总额的30%;④在服务期内完成盐城工学院A类博士相对应的考核指标后,兑现剩余部分安家费;⑤若服务期8年内没有完成相对应的考核指标,剩余安家费不再发放。
2.“引进人才现有成果的评价标准”中论文成果均不含会议论文,并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为准;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的论文仅作参考;论文分区情况以科技查新(中科院JCR大类分区)为准。
3.“8年服务期内科研工作主要考核指标”中,除特别注明项之外,其余所有成果均须以盐城工学院为第一单位,项目成果均须以本人为负责人,论文(论著)成果均指本人为第一作者(著者)且不含会议论文,发明专利均指本人为第一发明人。
4.环境科学类A类博士参照材料、化生类评价标准确定引进档次、兑现待遇,完成相应考核指标;环境工程、环保设备工程类A类博士参照机械、电气、信息、土木、纺服类评价标准确定引进档次、兑现待遇,完成相应考核指标;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A类博士参照机械类评价标准确定引进档次、兑现待遇,完成相应考核指标。
5.特殊人才待遇面议。
共4页,第4页。
盐城工学院2014年A类博士引进待遇、评价标准与考核指标一览表

盐城工学院2014年A类博士引进待遇、评价标准与考核指标一览表
2013年12月30日
盐城工学院2014年A类博士引进待遇、评价标准与考核指标一览表
2013年12月30日
说明:
1、安家费兑现方式:(1)引进人员与学校签订服务合同后,兑现安家费总额的50%部分;(2)若服务期前三年获得国家级项目,兑现安家费总额的30%部分;(3)若引进人员在服务期前三年内未获得国家级项目的,但在服务期内获得国家级项目的,待其服务期满后发放安家费总额的30%部分。
在服务期内完成盐城工学院A类博士相对应的考核指标后,兑现安家费总额的20%部分。
若服务期8年内没有完成相对应的考核指标,剩余安家费不再发放。
2、引进人员现有科研成果中论文(不含会议论文集)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为准,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的论文仅作参考,论文分区情况以科技查新(中科院JCR大类分区)为准。
3、特殊人才者,待遇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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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单位:万元
人才类型服务
期
安家费
(分期支付
科研启
动费
(文/
理)
基本要求附加待遇备注
具有博士
学位的教授8年35-40 5/10
年龄不超过50周
岁。
①如属紧缺专
业,安家费增加5万
元;
②如为博导,购
房补贴增加5万元;
③如近3年有省部
级及其以上科研奖励
或正在主持省部级及
其以上科研项目并转
入我校的,安家费增
加3-5万元,另外项
目经费按学校规定标
准配套。
④随学术团队引
进的其他主要成员
(非学术带头人)安
家费增加2-3万元。
1、报
到时提
供过渡
住房;
2、配
偶安置
问题面
议。
教授8年30-35 5/10
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博士(后)8年10-15 3/5
年龄不超过40周
岁。
①如属紧缺专
业,安家费增加1-3
万元;
②如近3年有省部
级及其以上科研奖励
或正在主持省部级及
其以上科研项目并转
报到时
提供过
渡住
房。
入我校的,安家费增加2-3万元,另外项目经费按学校规定标准配套。
③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安家费增加2-3万元。
④随学术团队引进的其他主要成员(非学术带头人)安家费增加1-2万元。
⑤教学、科研能力强的优秀博士,3年内,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的基础上,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
15-20 5/8
中科院、社科院、“985”或“211”等高校毕业,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学术团队需要引进学术团队
的研究方向及学
科:(1)滩涂围
垦、盐土农业;
(2)环境科学与工
程;(3)新能源
(化学电源、光
伏);(4)海洋科
学;(5)生态学;
(6)区域经济学;
(7)城乡规划学;
(8)中国语言文
学;(9)生物学;
(10)工商管理;
(11)数学;
(12)化学工程与
技术;(13)马克
学术团队负责人参照
特聘教授、学科及学
术带头人待遇(参见
《盐城师范学院特聘
教授、学科及学术带
头人招聘公告》),
其他成员待遇同本方
案同类人员待遇。
思主义理论;
(14)教育学;
(15)外国语言文
学;(16)物理
学。
注:双方可在不低于上述待遇的基础上面议,以最后聘任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