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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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

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

附件1:《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一、档案管理要求1、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知的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制定借阅登记等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用人单位为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公司总部的职业卫生档案可适当简化,但其下属用人单位必须按本通知要求设立职业卫生档案。

2、《职业卫生档案》由一个汇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组成,汇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应分别使用统一的档案盒分类保存,档案盒应注明档案名称。

3、《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监察执法的重要依据,应永久保存,妥善保管。

当管理人员变化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4、《职业卫生档案》涉及职工个人隐私和单位的保密信息,应做好保密工作。

5、若用人单位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可参照样表增加表格予以补充。

6、《职业卫生档案》式样可根据工作实际做适当调整,但所涉及主要内容不能缺少,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的设置不能减—1 —少。

7、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8、本通知下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按本通知要求重新完善,并分类归档保存。

二、档案设置(一)汇总档案(二)分类档案1、分类档案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档案2、分类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档案3、分类档案三: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档案4、分类档案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档案5、分类档案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档案6、分类档案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档案7、分类档案七:职业卫生培训档案8、分类档案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档案9、分类档案九:职业健康检查汇总及处置档案10、分类档案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档案11、分类档案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2 —12、分类档案十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其他管理档案三、档案内容(一)汇总档案内容1、本档案目录;2、分类档案目录;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4、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汇总一览表(附表一);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模板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模板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模板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 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1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它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

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它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 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2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

《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

《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职业卫生档案是一份记录和管理职业健康与安全信息的文件,它包括了员工的个人与工作信息、职业健康与安全措施、职业病防控措施以及职业卫生监测结果等内容。

下面将介绍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要求及格式。

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要求如下:1.档案建立的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雇主应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监测员工在工作环境中受到的健康危害及职业病的发生情况。

2.档案内容的完整性:职业卫生档案应包含员工的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及工作环境、职业暴露情况、职业卫生防护及检测措施、职业病情况等内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3.数据的真实准确性:建立职业卫生档案需要收集员工的真实个人信息、工作环境及职业病情况等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4.档案保密性:职业卫生档案涉及到员工的个人隐私信息,雇主应加强对档案的保密措施,确保档案信息不被泄露。

职业卫生档案的格式可以按以下内容进行组织:1.封面:包括企业名称、档案名称、档案编号、建档日期等基本信息。

2.员工信息:包括员工的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等。

3.工作环境:包括工作场所的类型、环境因素情况、职业危害因素等。

4.职业暴露情况:记录员工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有害物质、频次、暴露途径等信息。

5.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记录企业采取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包括工程控制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

6.职业卫生监测:记录对员工进行的职业卫生监测项目、方法、结果等。

7.职业病情况:记录员工职业病的发生情况、治疗情况等。

8.档案管理记录:记录档案的查阅、维护、更新等管理活动。

以上内容只是职业卫生档案中的一部分,具体的建立要求和格式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建议企业建立电子档案,并定期对档案进行备份,以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存和管理。

《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

《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

《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企业必须建立和维护的重要文件,旨在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与安全。

以下是关于这两种档案的建立要求和格式。

1.建立要求:(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必须设立和维护完善的职业卫生档案。

(2)职业卫生档案必须包含全体员工的相关信息,包括职工基本信息、职业暴露情况、职业病检查和诊断结果等。

(3)职业卫生档案必须按照保密原则进行管理,保护员工的隐私权。

(4)职业卫生档案必须定期进行更新和整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建立格式:(1)职工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证件号码、职业健康检查号码等。

(2)职业暴露情况:包括从业时间、从业岗位、工作场所、暴露的有害物质和工艺、防护设施使用情况等。

(3)职业病检查:包括定期体检、职业病预防接种情况等。

(4)职业病诊断结果:包括已确诊的职业病种类和程度等。

(5)其他相关信息:包括职业危害因素评估报告、职业健康监测数据、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等。

1.建立要求:(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必须设立和维护完善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必须包含全体员工的相关信息,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职业健康监护记录等。

(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必须按照保密原则进行管理,保护员工的隐私权。

(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必须定期进行更新和整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建立格式:(1)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包括从业时间、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个体防护措施等。

(2)职业健康监护记录:包括职业健康体检报告、生物学监测结果、职业健康评价结果等。

(3)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包括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发放和使用情况等。

(4)职业健康培训和教育记录:包括职业健康培训和教育的内容、时间、地点等。

综上所述,《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要求和格式主要包括建立要求和建立格式两个方面。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例(4篇)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例(4篇)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例一、总则1.1 目的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用于规范和管理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保存和使用。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劳动者、管理人员、临时工等。

二、档案建立与归档2.1 个人职业卫生档案建立2.1.1 档案建立原则个人职业卫生档案由企业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暴露程度、工种特点、工作年限等因素进行建立,确保全员覆盖。

2.1.2 档案内容个人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情况、职业病防护措施、职业健康监护等内容。

2.1.3 档案归档个人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密,归档存放于指定的区域或设备内,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2.2 集体职业卫生档案建立2.2.1 档案建立原则集体职业卫生档案由企业按照不同工种和作业部门的特点进行建立,包括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等方面的记录。

2.2.2 档案内容集体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职业病防控策略、职业健康监测结果、职业病工作场所检测结果、职业卫生培训情况等内容。

2.2.3 档案归档集体职业卫生档案应归档于指定的区域或设备内,并定期更新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档案保存与传递3.1 保存时间个人职业卫生档案保存期限为员工离岗后5年,集体职业卫生档案保存期限为3年。

3.2 档案保存要求个人职业卫生档案应设置密码或进行加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离职员工的个人职业卫生档案应尽快归档。

3.3 档案传递任何情况下,个人职业卫生档案和集体职业卫生档案均不得外传或私自带离企业,仅限于职业卫生、卫生检测、劳动保护监督等相关部门的合法要求。

四、档案使用与授权4.1 档案使用原则个人职业卫生档案和集体职业卫生档案的使用应遵循公正、客观、专业的原则,且需经过相关部门的授权和审核。

4.2 档案使用范围个人职业卫生档案的使用范围包括职业病防控工作、职业健康监护、医疗保险申报等方面。

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

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

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随着劳动力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职业卫生问题,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职业卫生档案是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工作,完善职业卫生保健体系,维护职工身体健康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围绕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要求及格式展开讨论。

一、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1、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必要性职业卫生档案是企业进行职业卫生监管的重要依据,是整个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础资料。

它的建立可以使企业更好地掌握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更加全面系统地展开职业病防治工作。

2、建档范围企业负责人应该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并负责档案的保存。

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范围包括全体员工,包括承包商和接受培训的人员。

对于临时性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企业必须要建立档案。

3、档案内容(1)从事工作的人员的入厂体检记录(2)人员的职业暴露情况(3)职业卫生学识及技能培训情况记录(4)人员身体检查资料,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肺活量、血压、心电图、尿检、肝功能等。

(5)职业卫生风险评价记录,包括工作场所物理、化学、生物等因素的暴露情况及职业病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

(6)职业健康监护记录。

企业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职业病筛查和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档案中应有相关记录。

二、职业卫生档案格式1、档案名称职业卫生档案2、单位名称填写建档单位名称。

3、单位地址填写建档单位的地址。

4、建档单位负责人填写建档单位的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5、建档责任人填写建档责任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6、建档日期填写建档的日期。

7、档案编号填写档案编号,方便查找和管理。

8、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概述简要介绍职业卫生档案的内容。

9、从业人员档案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包括未入职、在职、离职人员,同时这些人员的档案应包括各自的身体信息、职业暴露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10、职业卫生风险分析及防控措施档案将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制定职业健康保护措施并记录,以便追溯和评估效果。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附件: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

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十一、本规范印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当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完善,分类归档。

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

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
发布间:2013-05-28发布部门:职业健康处 点击次数:2838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辛集市、定州市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等有关要求,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以下简称两个档案),省局制定了两个档案的管理要求和通用格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总局“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我省职业卫生工作总体安排和本地实际,认真做好两个档案工作的全面部署、宣传培训和试点推进。在具体实施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职业健康处。
附件:1、《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和格式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要求和格式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20日
附件列表:
1: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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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一、档案管理要求1、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知的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制定借阅登记等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用人单位为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公司总部的职业卫生档案可适当简化,但其下属用人单位必须按本通知要求设立职业卫生档案。

2、《职业卫生档案》由一个汇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组成,汇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应分别使用统一的档案盒分类保存,档案盒应注明档案名称。

3、《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监察执法的重要依据,应永久保存,妥善保管。

当管理人员变化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4、《职业卫生档案》涉及职工个人隐私和单位的保密信息,应做好保密工作。

5、若用人单位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可参照样表增加表格予以补充。

6、《职业卫生档案》式样可根据工作实际做适当调整,但所涉及主要内容不能缺少,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的设置不能减—1 —少。

7、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8、本通知下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按本通知要求重新完善,并分类归档保存。

二、档案设置(一)汇总档案(二)分类档案1、分类档案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档案2、分类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档案3、分类档案三: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档案4、分类档案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档案5、分类档案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档案6、分类档案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档案7、分类档案七:职业卫生培训档案8、分类档案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档案9、分类档案九:职业健康检查汇总及处置档案10、分类档案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档案11、分类档案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2 —12、分类档案十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其他管理档案三、档案内容(一)汇总档案内容1、本档案目录;2、分类档案目录;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4、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汇总一览表(附表一);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二)分类档案内容1、分类档案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或指定文件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任命文件;(3)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一览表(表1-1);(4)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2、分类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览表(表2-1);(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文本;(4)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文本(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与安—3 —全生产等其他操作规程合并的,也可在其他档案中存档,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5)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表2-2);(6)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文本;(7)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3、分类档案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档案(1)本档案目录;(2)生产工艺流程图(表3-1);(3)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岗位分布及人员接触情况表(表3-2);(4)人员变动表(表3-3);(5)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也可保存在劳动人事管理等部门档案中,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6)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及警示标识一览表(表3-4);(7)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产品中文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相关中文说明书也可保存在设备管理等部门档案中,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8)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4 —4、分类档案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配置表(表4—1);(3)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合格证、使用说明、保养维护说明、定期检定证书(相关证书、说明书也可保存在设备管理等部门,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4)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检修/维护/更换汇总表(表4—2)(相关记录也可保存在设备管理等部门档案中,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5、分类档案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日常监测记录(表5-1)(相关记录也可保存在监测部门档案中,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超标整改一览表(表5-2);(4)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委托书、机构资质;(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与评价报告;(6)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报告回执表;(7)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6、分类档案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档案—5 —(1)本档案目录;(2)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参照GB/T11651、GB/T18664、GBZ/T195等标准制定);(3)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更换/维护记录(表6-1);(4)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及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7、分类档案七:职业卫生培训档案(1)本档案目录;(2)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书登记表(表7-1);(3)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书或复印件;(4)职业卫生日常培训一览表(表7-2);(5)职业卫生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签到表、试卷、成绩表、影像资料(相关资料也可保存在劳动人事管理等部门档案中,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6)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8、分类档案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应急处置记录;(3)职业病危害事故性检测报告、技术鉴定材料;—6 —(4)事故现场取证材料(照片、证言、证词等);(5)医院诊断、治疗相关材料;(6)事故赔偿相关材料;(7)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报告及责任追究文件;(8)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9、分类档案九:职业健康检查汇总及处置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表(表9-1);(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处理、安置记录(表9-2);(4)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记录(表9-3);(5)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委托协议;(6)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诊断结果存入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7)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10、分类档案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档案(1)本档案目录;(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登记表(表10—1);(3)建设项目审核(备案)、审查、验收许可意见书;(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内审意见表、自验收报告;(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7 —11、分类档案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登记表(表11-1);(3)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变更/延续证书副本;(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登记表(表11-2);(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变更材料、申报/变更回执;(6)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12、分类档案十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其它管理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卫生检查和整改记录表(表12—1);(3)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下达的执法文书及相关记录和资料;(4)用人单位自查的现场检查记录、整改意见书、处罚决定书、隐患整改记录等;(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8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汇总一览表附表一2)所属行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至小类;3)企业规模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填写;4)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外协工是指通过劳务派遣或承包单位到本单位从事生产、检修、工程建设、服务等作业人员;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是指由取得国家认可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检测和检查;6)主要负责人是指董事长、经理、厂(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站长等。

—9 —表1-1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一览表Array填表时间:年月日注:本表记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人员变化时本表应重新填写并同调整前表格一并存档。

—10 —表2-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一览表Array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每年度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应及时归档;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可与其他操作规程合并,但内容必须有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操作的相关规定。

—11 —表2—2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收集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文件,文件包括上级机关发文和企业发文;2)发布部门是指发文机关或企业发文部门。

—12 —表3-1 生产工艺流程图Array注:1)本图为生产工艺流程图示例。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绘制工艺流程图,注明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环节或部位;2) 生产工艺流程图按产品或车间流程绘制;3)生产工艺流程用方框标明工艺、装置和设备的名称,用箭头标明工艺流程;4)生产工艺发生变化及时更新生产工艺流程图,并将变化前工艺流程图一并归档。

—13 —表3-2填表人:部门负责人: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分布、人员接触情况,每年1月份填写,内容为上年度数据;2)接触时间是指每个班接触时间,以小时计,可在危害因素种类后以括号内的数字表示,如矽尘(6);3)合计是指一个部门或车间汇总情况,总计是指用人单位汇总情况;4) 其他危害因素是指生物因素、放射性危害因素等;5)岗位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将变动情况填入表3-3。

—14 —表3-3 人员变动表注:本表记录用人单位各岗位人员每年变动情况。

本表应和表3-2一并存放归档。

—15 —表3-4填表人:部门负责人: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材料是指各种原辅材料及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品;2)设备、材料名称按工艺流程顺序填写,先填设备,后填材料;3)产量的单位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4)警示标识设置种类是指“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告知卡”等,详见GBZ158-2003。

—16 —表4—1填表人:部门负责人: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配置情况,按工艺流程顺序填写;2)使用状态是指正常、异常、停用等状态;3)如配置发生变化应重新填写,并与变化前配置表一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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