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下乡项目制与村庄间分化
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农村资源整合与新农村建设

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农村资源整合与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政府提出的重要战略,旨在加快农村发展,实现农业强国和美丽乡村建设。
而农村资源整合和新农村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农村资源整合和新农村建设,并探讨如何在此战略下推动农村发展。
第一,农村资源整合农村资源整合指的是整合农村资源的有效使用,包括土地、人力资源、技术、资金等方面。
如何实现农村资源的整合,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
首先,需要优化土地利用。
农村土地资源是农民的根本生存和发展基础,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可以提高农民的收入和农村的综合效益。
其次,需要充分利用人力资源。
农村人力资源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要通过培训和创新机制来提升人力资源的素质和能力。
再次,需要整合技术和资金资源。
加强农村科技创新,提升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同时增加资金投入,确保农村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利用。
第二,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是乡村振兴的目标之一,旨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新农村建设应从多个方面展开。
首先,要改善基础设施建设。
包括农村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设施的建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的覆盖率和服务质量。
其次,要注重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农村的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发展,实现农田和农村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
再次,要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
提供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服务,如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第三,推动农村发展的机制为了促进农村整合资源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建立健全的推动机制。
首先,要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
政府应加大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持力度,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必要的财政和物质支持。
其次,要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鼓励农民参与农村资源整合和新农村建设。
再次,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的参与。
通过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增加农村投资和资金来源,推动农村的全面发展。
同时,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项目下乡与基层环境治理-桂西M镇个案研究

作者: 吴柳芬
作者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北京100872
出版物刊名: 社会建设
页码: 19-28页
年卷期: 2015年 第5期
主题词: 项目制;环境治理;实践困境
摘要:“项目制”是当前我国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要机制.本文以广西一个乡镇农村环境治理
实践为案例,分析了这种环境治理机制在基层的实践逻辑及困境.研究表明这种“自上而下”的治
理方式通过包村、驻村的直接治理,突破原有科层制体制的束缚,有效地动员多方资源,加快城乡基
本环境服务的均等化进程,实现农村环境状况的持续改善.但同时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困境,如与村
庄原生的、内在的治理需求存在一定的矛盾与冲突,冲击了乡村原有的社会秩序,对村民生活系统
造成破坏,也有可能导致村民自主性的缺失,等等.在农村环境治理过程中,应该注重增强村庄社区
的自主性与村民的参与性,进一步创新环境服务的供给机制,拓宽市场与社会的参与渠道,实现城乡
环境治理的有效统合.
“警察下乡”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理性逻辑与方法论

【社会治安】2021 年 3 月第 2 期 March 2021No.2北京警察学院学报Journal of Beijing Police College收稿日期:2020-10-11作者简介:张玉琢(1994—),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公安管理、社会治理; 韩春梅(1974—),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公安管理、社会治理。
基金项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首都社区治安治理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8JDGLB010)“警察下乡”: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理性逻辑与方法论张玉琢,韩春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摘 要: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结构性力量,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
“警察下乡”作为乡村治理现代化理性逻辑,肩负着国家治理与乡村治理整合、运动式治理与科层制协同、城市张力与乡村压力调和的使命担当。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着重处理好警察与村庄、警察与村民、警察与乡村文化的“三大关系”,为警察“合法合理合情”融入乡村提供基础环境。
面对当前“警察下乡”中出现的不兼容困境和治理悖论,应通过“因地制宜”的警察下乡思维、“按需分配”的警察下乡标准、“亲缘介入”的警察下乡纽带为基础进行不断优化和改进,为进一步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战略提供基础性服务。
关键词:警察下乡;乡村治理现代化;国家治理;乡村振兴中图分类号:D63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758(2021)02-0026-07DOI:10.16478/ki.jbjpc.20210111.001新时代对乡村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期待。
乡村治理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最基础的结构性力量,在中国现代化发展历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纵观国家治理嬗变历程,国家曾通过党政下乡、政策下乡、服务下乡等多种资源下乡方式对乡村治理进行介入和动员,力求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19.05.29•【文号】自然资办发〔2019〕35号•【施行日期】2019.05.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村庄规划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规划定位。
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要整合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乡村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村庄规划范围为村域全部国土空间,可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
坚持有序推进、务实规划,防止一哄而上,片面追求村庄规划快速全覆盖。
(三)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
暂时没有条件编制村庄规划的,应在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
对已经编制的原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经评估符合要求的,可不再另行编制;需补充完善的,完善后再行报批。
金华市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_为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优质空间承载力

国土资源LAND&RESOURCES52国土资源LAND&RESOURCES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项目是金华市单体投资最大的项目之一,更是该市打造国际枢纽城的牵引性项目。
项目先行用地于2023年6月完成批复,同年12月需要全线完成用地报批,征收土地面积高达9204亩,涉及9000多户农户。
面对用地报批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生态红线论证、项目用地红线多次调整改动等诸多不利因素,金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创新容缺审批、并联审批等变革举措,抢回时间、抢回进度、抢抓要素,从组建到上报审查,10天完成3个月工作量,一举刷新省域铁路工程项目前期速度,创金华市新纪录,为国际陆港枢纽建设提供坚实的要素保障。
2023年,全市共有33个项目纳入全省“百大”项目用地报批集中攻坚,提前20天全部完成用地报批审查,保障扩大有效投资。
“为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优质空间承载力。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旭辉表示,围绕十个方面“扬长补短”重点任务,锚定“港”“廊”“链”主战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聚焦城镇空间、生态空间、农业空间,以“三优化一腾挪”为总抓手,以国土空间综合开发为统领,以低效用地再开发国家试点为契机、土地综合整治为主发力点,深入开展十大领域改革创新,加快向谋远聚势、规划立体贯穿、要素深度融合、保护系统迭代的创新模式转型,不断增强资规的承载力、整合力和穿透力,实现“战略导向、规划方向、要素流向”三向传递,“项目—土地—经济指标”三向挂接,为打造国际枢纽城、奋进现代都市区贡献自然资源硬核力量。
迭代开发模式 释放城市活力1月22日,金华迎来初雪。
虽然气温降至零下,然而在金华湖海塘西岸中央创新城(南区)的各个工地,依然呈现一派“加油干”场景:德胜街拓宽优化、横贯东西的湖底隧道、邻里中心、回迁安置房等,一大批令人期待的城市片区开发项目正在加速推进。
在经历深层次空间重构和资源调整后,金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制度创新破局,按照“战略导向—板块策略—连片开发—地块空间”思路,创新性搭建国土空间综合开发平台,并通过“大测绘、大调查、大分析、大应用”四大引领分析模块,以规划指引为导向,以片区综合开发为抓手,强化对片区“土地现状、金华市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为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优质空间承载力□□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张 浩▲金华古子城国土资源LAND&RESOURCES53JICENGCHUANZHEN基层传真土地利用、规划叠加、可用空间”研究,找准片区发展的功能定位,形成消批盘活用地、连片空间整合、优化路网骨架、补足基建公服、片区更新改造等开发策略,改变原有自下而上项目散装拼盘模式,全面转向规划引领下项目谋划生成的“双向奔赴”机制,指引片区空间蝶变升级。
资源下乡背景下乡村关系的差序格局及其形塑逻辑

资源下乡背景下乡村关系的差序格局及其形塑逻辑
姜国俊
【期刊名称】《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24(30)1
【摘要】以“一乡−多村”为乡村关系的两个主体,突破过去将乡村关系中的“村”视为一个抽象整体的研究进路,提出“乡村关系的差序格局”。
在“行政消解自治”乡村一体化的背景下,乡镇与其下辖的各行政村的关系存在“亲疏远近”之别。
形
塑这种亲疏远近的要素主要有三个:一是特定行政村在中央或地方涉农政策中的重
要性。
政策性位置越突出,其与乡镇的关系越亲近。
二是特定行政村村治情况良善
与否。
村干部治村能力越强,其与乡镇的关系越亲近。
三是特定行政村在体制内有
无先赋性外联关系。
这种外联关系越重要,其与乡镇的关系越亲近。
自上而下的各
类资源在各行政村之间的配置,相应由乡村关系的差序格局来形塑。
【总页数】11页(P136-146)
【作者】姜国俊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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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部属关系构建与员工绩效关系分析二--基于“差序格局”的文化背景视角
2.文化论语境下的"差序格局"再定位——一个关于建构"差序格局"普世模型的试探性
导论3.从差序格局到扩展的差序格局——关于中国社会关系结构变迁解释的理论述评4."差序格局"乡村社会背景下关系型小额信贷的优势及对策简析5.从差序格局走向团体格局——在传统文化背景下解读《乡土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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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下乡与治理内卷化:农村基层治理的辩证法

规则下乡与治理内卷化:农村基层治理的辩证法贺雪峰【摘要】取消农业税后,国家向农村输入越来越多的资源.为了保证下乡资源的合理有效使用,国家制定了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具体的资源使用规范,这些资源使用规范在防止基层资源滥用的同时,也极大地限制了基层治理主体的主动性,造成基层治理中的形式主义和内卷化.尤其值得讨论的是,最近数年国家提出建设服务型基层组织,变基层的管理为服务,在基层实践中却出现了服务主体性丧失和积极性丧失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寻找平衡,一方面要对资源使用进行规范,一方面又要给基层治理一定的主体性和主动性,允许基层治理有相对灵活的自主空间.【期刊名称】《社会科学》【年(卷),期】2019(000)004【总页数】7页(P64-70)【关键词】基层治理;资源下乡;精准扶贫;办事留痕【作者】贺雪峰【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湖北武汉43007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C912.82一、问题的缘起:以湖北省两个村庄为样本2018年,笔者到湖北省T县和X县调研,发现当前中部农业型地区村级治理的规范化要求也已经相当严格。
遗憾的是,这样一种严格的规范化要求却似乎没有在治理上起到应有的作用。
相反,严格的规范化要求造成了基层工作的很大困扰,甚至因为有大量上级要求的规范工作要做,村干部都没有时间真正接触村民群众,了解村民群众的需要,解决村民群众的问题了。
T县A村只有500多人,常年在村200多人,是一个极小的村,三名村干部分别为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村支部副书记、村妇女主任。
按上级要求,村干部周一到周六必须全天上班,时间固定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周日村支书值班。
除到镇上开会外,村干部必须在村部办公室坐班,县市和乡镇有关部门(组织部、纪委、扶贫办等)每隔一段时间进行不定期坐班情况督查——实际上几乎每周都有部门来督查。
此外,按照T县县委组织部要求,全县所有行政村都要建面积不低于500m2的村办公大楼,县委组织部每村补助30万元,即使如此,每个村仍然要形成大约40万元村级负债,在几乎没有村集体收入且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锁定村级债务仍未偿还的情况下,县委组织部不仅要求各个行政村在年内完成建楼任务,而且要求各个行政村制定偿还建楼负债的还债计划。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

[政策法规救黜咖拊歸熾桝勲懈自然资办发[2019]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村庄规划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规划定位。
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要整合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乡村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村庄规划范围为村域全部国土空间,可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
坚持有序推进、务实规划,防止一哄而上,片面追求村庄规划快速全覆盖。
(三)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
暂时没有条件编制村庄规划的,应在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
对已经编制的原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经评估符合要求的,可不再另行编制;需补充完善的,完善后再行报批。
二、主要任务(四)统筹村庄发展目标。
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充分考虑人口资源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要求,研究制定村庄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
(五)统筹生态保护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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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下乡、项目制与村庄间分化 【摘 要】在资源下乡时代,政府对村庄采取选择性的项目资金输入已经成为制造村庄间分化最为活跃的力量。项目制作为一种资源输入机制具有明显的内外在“马太效应”,使得一些村庄成为资源下乡时代的“幸运儿”,享受到不对称的阳光雨露。村庄间分化的权力塑造对于被输入的村庄具有不确定性,而对于被避开的村庄则明显失公,这种厚此薄彼的资源输入不仅威胁到农村基层治理秩序,而且似乎无助于国家政策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资源下乡;项目制;村庄差异;村庄间分化;村庄发展;新农村建设;农村公共物品供给 一、“村富村穷”:村庄间的差异与分化 在中国,不同区域的村庄之间乃至同一区域的村庄之间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有的村庄经济发达,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供给充分,生活水平堪比甚至超过城镇;而另外更多的村庄则在经济上处于欠发达状态,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供给欠缺,村庄生活远落后于城镇。那么,是什么力量决定了“村富村穷”的问题,或者说是什么力量在制造着村庄之间的分化。从大的方面来说,决定村庄发展的力量来自于两个方面,一个是内力,即村庄的自生产能力;另一个是外力,即村庄所捕获的外部机遇。 村庄自生产能力至少存在着三个重要的构成要素:(1)村庄的资源禀赋。这包括村庄的自然资源的储备、地理位置的优越程度以及历史文化资源的丰富度。从概率上说,资源禀赋高的村庄并不一定就会领先于资源禀赋差的村庄,但是在同等条件下,资源禀赋高显然赋予了村庄发展的一个重要优势。(2)村庄精英。村庄的经济发展在根本上来自于人的活力,特别是来自于村庄精英的发展能力。村庄能人的带动作用对于村庄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正如学者所指出的:“与县域经济概念相比,村域经济概念更能凸显农村能人的作用。可以说,农村能人的创业活动是村域经济发展的关键”。当然村庄能人意在说明村庄非正式的经济精英的作用,村庄正式精英和村级组织的领导力量也是村庄发展的有力引擎。实际上,如若没有诸如吴仁宝、王洪斌、史来贺、陈永贵等村庄正式精英的带领,就不会出现到至今都影响深远的华西村、南街村、刘庄和大寨村等明星村。(3)村庄的合作制度。村庄发展背后隐藏着村民之间的合作制度,合作制度的强弱和良莠直接决定了村庄的发展能力。在集体化时期,村庄发展同处于一种集体主义制度规定的合作制度之下,这在全国几乎形成了均质性的分布,而在农村改革之后,村庄发展的合作制度呈现出鲜明的分化趋势。绝大多数村庄因为“分田到户”恢复小农经济,这种村庄虽然能够通过能人带动的非农经济发展来实现村庄富裕,但是更常见的情形则是村庄发展的裹足不前。因为,“分田到户”之后,村民自由度和积极性得到了提升,但付出的代价则是村民之间交易成本的同时上升。在这种情况下,村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村民家庭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那些具有致富能力的家庭经济的发展,一旦某个村庄因为某个能人引入某个产业,那么在先行者示范带动的情况下,这种合作制度薄弱的村庄也能够实现村庄富裕。比如,集体主义并不强的浙江、福建等地的村庄,在改革之后形成了许多产业趋同、经济实力强大的“工业村”,即所谓的“温州模式”。合作制度薄弱的村庄虽然能够在整体上提升村庄的富裕程度,但是一般会造成村庄内部剧烈的经济分化,村庄富裕并不一定意味着共同富裕。与这种村庄相比,改革之后,仍然有一些村庄在坚守着与集体化时期相近的合作制度,这种合作制度也能够使得一些村庄获得经济发展上的强大动力,比如仍然高举集体主义旗帜的南街村、华西村等。与先富带动后富的发展模式不同,这些村庄一开始就没有放弃发展集体经济,并且这种发展模式似乎更加有助于实现共同富裕。一些学者在分析这些村庄或者与代表这种发展的“苏南模式”时,纷纷将目光聚焦到这种村庄的合作制度的有效性,集体主义合作制度大大节约了村庄发展的交易成本以及平衡了市场风险。 从外力上说,村庄能否顺利地捕获外部机遇也显得至关重要。外部机遇实际上一方面来自于市场,这是一只调节经济的“无形之手”;而另一方面则是来自于政府(官场),这又是一只调节经济的“有形之手”。自中国实施市场化改革之后,市场的“无形之手”已经形成为一种巨大的结构性力量,对村庄发展的影响也至关重要。可以说,改革以后,市场这只“无形之手”渗透的早晚和深浅是形成村庄差异的最重要的力量。值得注意的是,在改革之后的中国,市场渗透存在两个方向性特征,一个是从东向西,即从沿海到内地的渗透;一个从城镇向农村腹地的辐射,即从城镇向农村的渗透。事实上,中国农村发展不平衡与市场渗透的早晚和程度存在密切的关联,这也是东西部农村差距的关键原因。在同一区域之内,也能够明显见证到市场渗透早晚对村庄发展和农民生活机遇造成的巨大差异。然而中国的特殊性在于,市场化改革由政府所启动和推进,与计划经济时代相比,政府力量虽然大幅撤退,但仍然没有放弃自身的资源配置权力。实际上,无论是对于城镇还是对于村庄,发展机遇来自市场的“无形之手”,但有时政府的“有形之手”显得更加重要。在改革之后,许多明星村的发展都能看到政府权力的影子,比如通过优惠政策和发放贷款等方面给予帮助。改革之后,中西部地区的地方政府很快就发觉地方发展已经大大落后于东部,于是产生强烈的赶超意识和发展冲动,造成一种政府权力高度介入村庄发展的普遍现象,这虽然有时扶持了一些村庄,但更多时候则反映了一种“逼民致富”而适得其反的不良效果。当然,政府的“有形之手”对村庄发展的影响不仅体现在地方政府的权力介入,中央政府的农村政策导向的变化则会对村庄发展形成更大的影响力。 对特定村庄发展来说,上述所列的种种因素可能同时起作用,也有可能只是其中几种因素的组合。这些因素虽然一同绘制了中国村庄差异的巨幅画卷,但是更加深入的思考则是这些因素各自的解释优势,以及在不同时期哪些因素发挥着更加活跃的作用。从解释优势上说,资源禀赋、市场的“无形之手”更加有利于解释不同区域之间的村庄发展差异,即提供村庄间分化的宏观视野;而村庄精英、合作制度和政府的“有形之手”则比较有利于解释更加具体的对象,特别是解释同处一个区域之内的村庄之间的发展差异。从时代变迁角度而言,一些因素已经变动不再活跃,比如村庄的资源禀赋已经因为得到开放而丧失足够多的影响了,市场的“有形之手”已经因为其对农村的充分渗透而耗尽能量,村庄的合作制度上的差异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也已经趋于凝固。于此剩下的比较活跃的因素可能只是村庄的精英活动能力和政府的“有形之手”,其中尤以后者为重要。因为改革之后,国家的农村政策发生了几次重要的变动,特别是农业税费改革之后中国已经越来越从资源提取时代步入资源下乡时代,国家财政资金的大规模下乡已经成为影响村庄发展的一个最为活跃的变量。在下文中,笔者将注意力集中于这种因为政府“有形之手”作用于村庄所造成的村庄之间的分化,特别是检讨作为资源输入机制的项目制的影响。 二、项目制:资源下乡时代的“有形之手”
2002年税费改革以后,国家对“三农”问题空前重视,并将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04年,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更是指出我国已经进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的新历史阶段。在新的政策导向下,国家明显加大了对农村的资源输入。2003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为2144.3亿元,2007年增为4318亿元,2008年这个数字达到5955亿元,2011年中央财政对“三农”的实际投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大关,达到空前的10408.6亿元。这些支农资金当中很大一部分是用于解决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对应大量财政资金的下乡的运作机制是越来越受到学者关注的项目制。从概念上而言,项目制意指:“在分税制的制度条件下,在收入越加集权的体制下,资金的分配出现了依靠‘条线’体制另行运作的情形,即财政转移支付采用项目制的方式在行政层级体制之外灵活处理”。或者对应到资源下乡的情境,即高层级政府通过各类“条条”部门向农村投放各种支农项目资金以解决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项目制作为资源输入机制的不断强化与中国财权的“重心在上”和事权的“重心在下”存在着根本的关联,而造成这一结构性变化显然与分税制改革密切相关。从功能上来说,项目制实际上意味着在事权与财权的分离结构下的一种聚合机制设计,这种机制设计试图以各类支农项目为载体将高层级政府的财政资源以项目资金的形式输送到缺乏财政资源的下级事权单位,从而在不改变事权和财权初始分布结构的情况下,实现事权与财权的相对匹配。 从实际运作角度来看,项目制作为资源输入机制存在着四大特点:(1)部门主导的申报-审批制。项目制意味着资源下乡通过涉农的“条线”部门来完成,种类繁多的项目资金分散于政府部门。一般的程序为先让下级单位逐渐上报,项目主管单位再通过组织专家评审以及召开项目审批会议等形式确定项目对象。(2)自上而下的资金配套。中央和省级部门设定的项目一般都企图实现“四两拨千斤”的制度效果,一般会要求地方财政和示范单位予以相应的资金配套。基于此,项目制又可以被视为一种资源动员的政策工具。(3)标准化的项目实施流程。项目制在管理学意义上引入了规范化、程式化、标准化的管理办法,试图通过严格的项目执行程序来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一般会为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实施工程招投标、组织施工,以及最后的验收考核。(4)依据考核的事后补助。项目制运作在资金拨付上一般会采取事后补助原则,即资金拨付基于项目实施之后的考核结果来安排,但也有一些项目会提供部分启动资金。 在种种涉农项目之中,项目与项目之间实际上也存在着重要的性质差异。抛开项目的所属部门和所涉事务不谈,从项目的分配属性来看,涉农项目最为重要的区分即是普惠性项目、特惠性项目。普惠性项目的实施对象无需选择,实现统一的平均主义,只要符合项目标准,即可成为项目的实施对象,这种项目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义务教育统筹、农村电网改造等等。普惠性项目一般具有较为成熟的执行经验,并且旨在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上起到“筑底”的作用。相对而言,特惠性项目则需要选择项目实施对象,实行一种资源的选择性再分配机制。特惠性项目并不意在做到“阳光普照”,这一方面是因为政府财政资源有限,只能进行做出选择性的资源输入;另一方面,特惠性项目旨在服务于那些特殊而非统一的公共目标。实际上,在支农项目体系中,特惠性项目比普惠性项目占有更大的比重。表1是中部G县为了推动当地美丽乡村建设所列出的可供整合的涉农项目清单,其中绝大部分属于特惠性项目。与普惠性项目相比,一些特惠性项目缺乏成熟的政策执行经验,项目实施过程同时也是一种政策试验过程。另外,如果说普惠性项目旨在起到“筑底”作用的话,那么特惠性则主要起到的是“做事”的作用。 单位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