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行代收付业务自查报告
人民币收付业务自查报告(最新)

【人民币收付业务自查报告1】为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流通管理,提高流通中人民币的整洁度,维护人民币信誉,切实保护公众利益,根据河银办发[2016]43号和按照源农商行发[2016]186号《关于开展2016年人民币收付业务现场检查的通知》要求,我支行立即组织全员召开学习分析会议,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我支行始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关于2010年加强人民币收付业务监管监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切实规范我行人民币收付业务,提升农商行公众可信度,树立文明服务窗口形象。
一、加强学习,扩大宣传力度。
我支行通过营业外厅悬挂《关于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的告知书》、《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证书》等公告进行广泛宣传与引导,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度。
二、加强现金需求预测,确保现金供应。
现金供应问题关系到金融稳定乃至社会稳定的全局性问题,通过深入学习和理解,员工对现金需求预测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能按时向总行上报现金需求预测,科学预测我行日常业务所需现金数量、券别,及时了解和掌握客户对现金的需求倾向,提高现金预测的准确性,对20万元大额现金支取的客户实行提前预约制度并进行逐一登记及报总行审批。
三、规范人民币收付业务,提高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
我行员工能按照《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残缺、污损人民币进行挑剔整点,且按《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库调缴业务管理办法》标准捆扎、盖章并及时上缴总行。
四、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缴款业务规定。
我行对缴存总行的款项,基本做到“五好”钱捆的标准:点准、墩齐、挑净、捆紧、印章清晰,钱捆封签应用透明胶带粘贴,残损人民币中夹杂完整券比例不超过30%。
年人民币收付业务的自查报告

.2012年上半年人民币收付业务的自查报告州联社:根据《XXX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人民币收付业务自查工作的通知》,本社以主任XXX为组长,会计主管XX、会计XX、出纳XXXX为成员成立了自查小组,对2012年上半年人民币收付业务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营业场所收付业务器具配置情况本社配备了四台点钞机,柜面配备两台,并在营业厅内配备一台方便客户使用。
点钞机定期维护,防伪性能符合要求,无误收误付假币现象,条件所限我社未安装自动存取款机。
二.临柜人员业务管理情况本社定期对临柜人员进行人民币收付业务知识学习与培训,每位临柜人员均能掌握不宜流通人民币的挑剔标准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标准,并按程序规范操作。
临柜人员均能做到不对外支付不宜流通人民币、只收不付人民币、停止流通人民币。
临柜人员均能根据客户的需要,办理券别调剂业务。
未对外支付未经清分的人民币。
三.营业场所建设情况本社在柜面窗台显眼位置处摆放着兑换残损污损人民币标识牌,承诺无偿兑换并提供券别调剂的服务;在营业大厅墙壁上挂有《残损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
我网点未专设兑换窗口,并标注举报监督电话标识牌,但柜面'. .窗口均对外办理兑换。
料配备情况网点反假宣传机具、反假宣传资四.我社因条件所限限未配备专门反假币宣传机具,但不定期在营业大厅内摆放了反假货币宣传资料,可供客户学习。
截至目前暂无客户投诉举报。
5.反假币制度执行情况1.持证情况:本社4名临柜人员,其中三人均取得反假币上岗证,收缴假币时保证至少两名柜员经办.现已督促未取得反假币上岗证相关人员尽快考取该证。
当面加盖“假币”印章,发现假币时收缴假币执行情况:2.并开具假币收缴凭证及登记《假币收缴登记薄》,假币收缴流程合规。
无将假币退还客户及将已盖章假币流入市场现象。
3.假币保管及上缴情况:假币实物由出纳专夹保管,保管期限内平行交接,账实相符;收缴的假币及时录入反假币系统,但未按月上缴当地人民银行。
支付结算业务自查报告(精选3篇)

支付结算业务自查报告(精选3篇)支付结算业务篇1为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规范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支付结算业务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办公室《关于确保广东地区支付结算业务安全稳定运行的通知》(广州银办发[20xx]323号)文件精神,本社于20xx年x月x日至x月十对辖内信用社支付结算业务及内控管理进行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支付系统的自查经对辖内信用社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和农信银业务系统的检查,除个别社存在大额支付往账未经有权人审批现象外,未发现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
存在问题已下事实确认书,限期整改。
二、银联支付系统的自查(一)本联社共有ATM机5台,均为在行ATM机。
到检查日止,5台机具使用正常,但存在部分信用主相关人员对ATM机巡查工作未达到要求次数;前后台岗位轮换时,柜员未及时对ATM机密码进行变更等现象。
(二)至检查日止,本联社共有POS机45台,目前使用正常,未发现其他风险隐患。
三、内控管理情况的自查对印、押、证的管理进行了重点检查。
辖内信用社人员岗位设置合理,能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各类印章的启用、使用和保管符合规定要求。
检查中发现有个人名章长时间闲置桌面、员工调离本社但未及时登记停用日期的情况,已当场要求改正。
要求所有员工重视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杜绝印章、凭证管理上的漏洞。
单位存款账户管理方面,存在个别信用社账户资料已过有效期而未及时更新、开立的单位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负责人姓名与客户所提供的开户资料负责人身份不一致现象,已督促其限期整改。
通过本次自查自评,联社上下内控意识也得到进一步增强,明确了内控管理工作对于自身发展及落实外部监管要求的重要意义。
同时,各业务部门进一步梳理了日常内控管理工作流程,辖内各信用社在经营活动、业务管理和操作中,将严格遵循“内控优先”原则,优化流程,规范操作,加大检查监督和机具使用巡查的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内控管理,做到警钟长鸣,坚持不懈,严防各类风险的发生。
银行支付结算自查报告

银行支付结算自查报告银行支付结算自查报告根据上级协会关于开展银行支付结算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社于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XXXX年以来的结算业务进行了自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经过自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自查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
在自查阶段,没有把自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工作开展不细致,不能发现存在的问题。
2、结算业务章、名章管理不严。
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公章、名章管理不严的问题。
如在办理汇票背书转让时,使用同一印章;或在办理汇票付款业务时,使用同一印章等。
3、存在垫款、占款现象。
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垫款、占款现象。
如在办理汇票付款业务时,不及时将款项划转给收款人,导致占款;或因管理不善造成汇款人资金被别人占用,不能及时支付给汇票持有人等。
4、汇款凭证填写不规范。
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汇款凭证填写不规范的问题。
如要素不全、金额填写错误、日期填写不实等。
5、存在虚开发票问题。
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虚开发票的问题。
为了追求经营业绩,增加收入,或为了达到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存在虚开发票的问题。
6、存在账户管理不规范问题。
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账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如开户资料不齐全、账户信息不真实等。
二、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1、加强自查工作力度,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要高度重视自查工作,按照上级协会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加强结算业务章、名章的管理。
要严格按照规定管理结算业务章、名章,分开管理,做到使用规范、安全可靠。
3、加强资金管理,防止占款现象的发生。
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划转款项,防止因不及时划转款项导致的占款现象。
4、加强汇款凭证的审核和管理。
要加强汇款凭证的审核和管理,防止因填写不规范导致的汇款凭证无效问题。
5、加强发票管理,防止虚开发票问题的发生。
要加强发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具发票,防止虚开发票问题的发生。
支付结算业务自查报告

支付结算业务自查报告一、目的和背景本次支付结算业务自查报告是我公司针对支付结算业务进行的一次自我审查和自我检验,旨在了解我公司在支付结算业务方面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支付结算业务管理。
二、自查内容1. 支付结算业务的组织管理情况,包括机构设置、管理制度等是否健全有效。
2. 支付结算业务的流程操作情况,包括付款、收款、账务核对等是否规范流畅。
3. 支付结算业务的内部控制情况,包括信息系统、业务运营、人员安排、风险控制等是否合规有效。
4. 支付结算业务的业务量情况,包括支付总量、结算总量、退款总量等是否合理可控。
三、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在自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1. 组织管理方面,当地分支机构管理制度落实不够严格,需要加强对机构的监管和绩效考核。
2. 流程操作方面,内部审批和审核流程繁琐,需要对各项流程进行优化和升级,提高流程的效率和准确性。
3. 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一些信息系统配置不完善的问题,需要完善信息系统配置、优化风险控制措施、加强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4. 业务量方面,需要进一步优化支付结算业务的合理性和可控性,提高业务效率及违规管理情况查处。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1. 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管和绩效考核制度。
2. 优化流程,加强内部审批和审核流程措施。
3. 完善信息系统配置,强化风险控制措施,提高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4. 提高支付结算业务的合理性和可控性,加强业务效率及违规管理情况的查处。
四、结论和建议通过本次支付结算业务自查报告,我公司了解了自身在支付结算业务方面的管控状况,发现并提出了改进措施,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支付结算业务管理。
建议定期开展类似的自查活动,并加强与外部监管机构的沟通和合作,逐步推动支付结算业务的规范化和市场化。
关于支付结算自查情况的报告三篇

关于支付结算自查情况的报告三篇篇一:关于支付结算自查情况的报告省分行:按照省分行转发总行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执法检查的通知的紧急通知(XX银发…20XX‟50号)要求,我行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办理的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
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支付结算管理自查情况我行在支付结算管理中,严肃支付结算纪律,针对突出问题结合我行实际,完善了支付结算制度,支付结算业务办理合规合法,提高了支付结算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支付结算内控管理情况。
我行严格执行印、押、证分管分用和交接制度,所有重要单证、重要物品及预留印鉴卡全部纳入操作员钱箱管理,按要求建立了印章使用保管登记簿印鉴卡使用管理登记簿网银业务电子证书管理登记簿网银业务电子证书检查登记簿;严格履行查库制度,坐班主任、主管行长、行长按要求定期、不定期进行查库,并把查库情况在查库登记簿中进行详细记录;重要单证、重要物品的领用、使用、保管、交接以及作废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没有账实不符的情况;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行的有关要求办理资金支付,建立了大额现金登记簿、大额交易登记簿和可疑交易登记簿,对现金支付2万元(含)登记大额现金登记簿,大额交易严格按照反洗钱的相关规定逐笔进行了审批,并在大额交易登记簿中进行了登记、备案,即企业支取2万元以下现金由管户信贷员审批;2至50万元(含)由管户信贷员加注意见,信贷部主任审批;50至100万元(含)由管户信贷员、信贷部主任加注意见,主管副行长审批;100万元以上由管户信贷员、信贷部主任加注意见,行长审批,最后由财会部门审核把关,对企业签章在验印系统中进行验印核对,对超过限额的现金支票对持票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做到了资金支付层层把关、责任明确。
(二)支付结算制度执行情况。
我行依照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结算纪律,规范操作行为,在日常工作中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结算票据要素进行审查,通过电子验印系统对开户企业印鉴进行电子验印,对验印结果无法自动有效进行人工验印的加盖经办人签章确认;按总行规定对结算业务收取相关手续费,无多收或少收情况;及时做好查询查复工作,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复,查必相符,无压票、任意退票、无理拒付、截留挪用客户资金和其他资金的问题,做到了结算无差错,计息无串户,存款无透支;坐班主任依据岗位职责要求对资金汇划等重要会计核算事项进行审核授权,对贷款审批手续、信贷资金的用途、流向、要素的完整性和企业存款账户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把每日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在坐班主任日志上进行登记;按月向开户企业发放对账单,对企业存款、贷款分户账进行核对,并及时收回,对账单收回率达100%,做到了银企账务核对相符,指定专人负责人民银行电子对账系统的对账、按月核对同业往来款项、按日核对系统内往来资金、按季核对系统内往来资金利息。
支行代收付业务自查报告

支行代收付业务自查报告根据分行下发的《通知》具体要求,2010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XXX根据通知中的检查内容要求及所辖区域的实际情况展开了全面的代收付业务自查及整改工作,检查范围涵盖了**及**网点,现将检查情况汇报以下:1、检查的基本情况1.代收付协议管理方面所有代收付协议均已及时签订或更新;代收付协议中关键信息项填写完全、规范;协议主体合规,协议签章均为拜托单位公章;协议保管规范,设立了《代发代扣协议登记簿》,登记信息全面,协议的数量与台账符合。
2.代收付业务管理方面1)中间业务操作人员与系统人员符合,不存在使用他人身份办理业务的情况;2)交接手续规范,批量开户的折、卡交接手续全部由网点和拜托单位进行交接,网点均已建立专门的交接登记;3)网点经办人员可以做到认真审核《申请单》相干要素,单元提供的代发工资申请单填写全面、公章或财政章加盖清晰,申请单与数据文件中的数据1致。
4)认真履行授权及双人复核制度,认真进行审核工作。
5)批量开户严格落实实名制规定,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证件并进行联网核对,核对有异常的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干辅助证明;为新增人员开立新存折和卡时,要求单位出具的批量开户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批量开户交易规范。
6)不存在将大额代发资金拆分成小金额多笔批量上送或对单笔代发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客户,未保存相干完税证明的情况。
7)对批量上送失败的反常户,如因中间业务人员或网点柜员1时忽视酿成的反常已保存相干人员书写的说明,如因单元提供文件有误酿成的反常已保存单元提供的相干证明并加盖单元公章。
8)不存在代发资金未妥收就进行代发,为单元垫付资金的情况。
9)不存在通过个人结算账户归集中间业务资金的情况。
10)每周由业务经理按规定对代收付业务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催促相干人员及时整改。
3.代收付业务档案的管理1级支行代收付业务档案、报表齐全并按划定将批量代发客户身份证复印件上缴后督中心;业务单证上签章齐全;业务档案按月将1类行业务档案与2类和代理网点的档案分开保管装订,代收付协议统1由1级支行业务经理保管;事后监督人员对前1日发生的代收付业务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支行 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支行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近期,我行支行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支行在自查自纠工作中严格执行总行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
作任务。
支行领导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了专门的自查自纠工作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时间表,并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了相关培训,确保了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
其次,支行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整改。
在对支行
各项业务和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如部分员工工作纪律不够严格、客户投诉处理不及时等。
支行立即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和措施,确保了问题的及时解决和整改落实。
另外,支行还加强了自查自纠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了员工的自查自纠意识。
支行通过举办自查自纠知识培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了员工对自查自纠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员工的自查自纠意识和能力,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最后,支行将进一步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的
全面深入开展。
支行将建立健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自查自纠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为支行的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总之,支行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查自纠工
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支行将进一步加大自查自纠工作的力度,不断完善自查自纠工作机制,确保自查自纠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为支行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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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行代收付业务自查报告
**支行代收付业务自查报告
根据分行下发的《通知》具体要求,2010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支行根据通知中的检查内容要求及所辖区域的实际情况展开了全面的代收付业务自查及整改工作,检查范围涵盖了**及**
网点,现将检查情况汇报以下:
1、检查的基本情况
1.代收付协议管理方面
所有代收付协议均已及时签订或更新;代收付协议中关键信息项填写完全、规范;协议主体合规,协议签章均为拜托单位公章;协议保管规范,设立了《代发代扣协议登记簿》,登记信息全面,协议的数量与台账符合。
2.代收付业务管理方面
(1)中间业务操作人员与系统人员符合,不存在使用他人身份办理业务的情况;
(2)交接手续规范,批量开户的折、卡交接手续全部由网点和拜托单位进行交接,网点均已建立专门的交接登记;
(3)网点经办人员能够做到认真审核《申请单》相干要素,单位提供的代发工资申请单填写全面、公章或财务章加盖清晰,申请单与数据文件中的数据1致。
(4)认真履行授权及双人复核制度,认真进行审核工作。
(5)批量开户严格落实实名制规定,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证件并进行联网核对,核对有异常的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干辅助证明;为新增人员开立新存折和卡时,要求单位出具的批量开户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批量开户交易规范。
(6)不存在将大额代发资金拆分成小金额多笔批量上送或对单笔代发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客户,未保存相干完税证明的情况。
(7)对批量上送失败的异常户,如因中间业务人员或网点柜员1时忽视酿成的异常已保存相干人员书写的说明,如因单位提供文件有误酿成的异常已保存单位提供的相干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8)不存在代发资金未妥收就进行代发,为单位垫付资金的情况。
(9)不存在通过个人结算账户归集中间业务资金的情况。
(10)每周由业务经理按规定对代收付业务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催促相干人员及时整改。
3.代收付业务档案的管理
1级支行代收付业务档案、报表齐全并按规定将批量代发客户身份证复印件上缴后督中心;业务单证上签章齐全;业务档案按月将1类行业务档案与2类和代理网点的档案分开保管装订,代收付协议统1由1级支行业务经理保管;事后监督人员对前1日产生的代收付业务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部份代收付协议存在附件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或协议附件已过期的情况。
2.存在实际代发金额与《代发业务申请单》金额不符的情况(出现异常户除外),均为拜托单位算错代发总额,造成支票金额大于代发金额,中间业务人员通过填写《资金返还通知单》通知会计人员将过剩资金返还给代发单位,无代发单位出据的相应说明的情况。
3.部份代发业务无《代发业务申请单》复印件,分析缘由
是由于网点未复印《代发业务申请单》,后督人员未提示网点并直接将原件交于后督中心。
3、整改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代收付协议附件的问题,已通知网点积极联系拜托单位,尽快补交代相干附件。
2.针对实际代发金额与《代发业务申请单》金额不符,无相应说明的情况,要求网点及中间业务人员在以后业务操作中提示拜托单位认真核对代发清单及申请单,如出现支票金额大于代发金额的情况,要求拜托单位出具相干说明并签章。
3.针对部份代发业务无《代发业务申请单》复印件的情况,已要求后督人员通知网点将网点保存联的复印件上交1级支行,从而证明拜托单位申请办理代发业务手续齐全。
**支行
201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