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3篇)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劳动安全和健康,并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
适用于所有员工在工作期间需要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
2. 劳动防护用品的确定和发放2.1 公司将根据不同工种和工作环境的特点,确定需要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和数量。
2.2 公司负责向员工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法规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其质量和有效期。
2.3 员工使用新的劳动防护用品前,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了解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3.1 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始终佩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
3.2 员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正确佩戴和使用,并及时更换损坏或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3.3 员工离开工作岗位或不再需要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及时归还或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 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和保养4.1 员工应按照要求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保持其清洁和正常使用状态。
4.2 员工在发现劳动防护用品有损坏或无法继续使用时,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停止使用。
5. 违规处理5.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将根据《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2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员工,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3 对无故拒绝或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6. 其他本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情况变化,员工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和报告。
7. 修订和解释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修订后的制度将及时通知员工,并进行相关培训和指导。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2)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生产过程中,为确保职工安全与身体健康所必须的用品和护具,如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防尘口罩、手套等。
为确保正确合理地发放、使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包括防护用品、监测仪器设备、急救设备、紧急疏散设备等。
第三条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报废等工作由公司负责。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机构由公司设立,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报废等工作。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五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和国家相关要求,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第六条公司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进行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
第七条公司对拟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使用效果、质量等。
第八条公司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九条公司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验收管理第十条公司负责对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验收人员应当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公司应当要求供应商进行退换货。
第十三条对于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公司应当及时将其交付相关部门。
第四章发放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根据员工的需求和工作环境,合理安排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对每位员工的发放劳动保护用品进行记录,并签订接收凭证。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对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五章报废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的报废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劳动保护用品因质量问题、过期或损坏等原因需要报废时,应当经过检查确认后进行报废。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报废程序和方式,确保报废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再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对于存在危险或可能危害员工安全和健康的劳动保护用品,公司应当立即进行报废处理。
第六章管理措施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加强员工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杜绝因物的不安全隐患而引发的安全事故,有效地保护矿工人身生命安全,为此,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管理制度一、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运行中的安全帽、安全带、特种工作服、工矿靴、绝缘护品、防护面罩、护目镜、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要求,重要防护用品采取国家定点厂家认定的产品。
购买特种防护用品时,要求供货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1、厂家的营业执照;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有效的检测报告;4、特种防护用品的产品合格证和安全标志。
劳动防护用品应以人力资源部编制需用计划中的规格、型号和数量为准,由物资供应部统一采购,不得随意更改。
同时,所购买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否则,不得办理采购。
二、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制度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使劳动防护用品符合标准,达到要求,标志齐全,证件有效,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性能,使作业人员能正确安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制度。
1、供应部设立劳动防护用品仓库,负责统一验收,严格入库。
2、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应具有有效的合格证及生产厂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标志,否则,验收人员有权拒收并作退货处理。
3、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4、验收中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经办人和部门领导进行处理。
5、对不合格品,不准动用。
若因工作失误,流入生产,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库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楚并在入库验收单签字。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4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性,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发放和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在工作中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发放、使用、保管和报废。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了预防和减少事故、职业病等危害,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使用的各类防护用品。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和采购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应根据不同工种、岗位和作业特点进行合理的评估和分级,制定相应的劳动防护方案。
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要求。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进行谈判或竞争性招标,确保价格合理、品质可靠。
第七条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在使用期限内,并确保能够满足员工的实际需求。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工种、岗位和作业特点进行发放,并进行登记记录。
第九条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应适合员工的体型,并保证舒适性和适用性。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中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私自改动和篡改。
第十一条若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向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尽快更换或补充。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检查第十二条单位应配备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保管人员,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更新和报废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管,定期维修和检查,确保其使用效果和品质。
第十四条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时,应检查是否状况良好、有无过期和损坏等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五章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和更新第十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由保管人员负责监管其使用期限,一旦超过使用期限或者损坏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报废。
第十六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新,根据使用状况和技术情况,及时更换以保证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六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提供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劳动防护用品采供、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采供、发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选型、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数量和适用性,督促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建立并实施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采供、发放工作得以有效执行。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选型与采购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型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作业环境、作业过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等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遵循有效防护、经济适用、厉行节约的原则,选择合格的产品,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七条采购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工作,应根据需求部门提出的采购计划和标准,选择具有生产资质、良好信誉和产品质量保证的供应商。
第八条采购部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时间等内容,确保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九条采购部应将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清单报安全环保部备案,以便进行验收和发放工作。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与保管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到货后,由采购部组织验收,安全环保部、使用部门等相关人员参加。
第十一条验收时,应按照采购合同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外观、数量、质量进行查验,确保其符合规定。
第十二条验收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采购部负责妥善保管,建立保管台账,详细记录劳动防护用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型号、购入时间、供应商等信息。
第十三条采购部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与使用第十四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工作,应根据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岗位需求和员工人数,合理分配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规定(四篇)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合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提高劳动保护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和采购要求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分为个人防护用品和集体防护用品两大类。
第三条个人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口罩、防护靴等。
第四条集体防护用品主要包括防护围栏、警示标志、通风设备等。
第五条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二)具备相应的认证和检测报告;(三)质量可靠、耐用、适用;(四)价格合理、公开透明。
第三章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程序第六条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应按照统一的采购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一)制定采购计划,并报经劳动保护用品采购专员审核;(二)发布采购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三)组织评审会议,评选供应商并确定供应商;(四)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五)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验收,确保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第四章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第七条劳动保护用品应按照工作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发放,确保每个员工都能获得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所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随意拆卸或更换,发现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更换。
第九条发放给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应按照一定的使用期限进行定期更换或更新,确保其功能和效果的正常发挥。
第十条员工不得擅自改变或发放他人劳动保护用品,如有需要应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并记录。
第五章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和维护第十一条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台账,记录每一件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和使用情况等。
第十二条每个工作场所应有专人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与维护,定期检查和清点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数量和质量的准确。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应定期对企事业单位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员工有权要求主管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4篇)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
3. 负责人: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
4. 劳动防护用品清单:根据各岗位工作性质的不同,安全部门制定劳动防护用品清单,并定期进行更新。
5.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员工在入职前,公司将根据岗位要求向员工发放适当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员工离职时进行回收。
6.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员工应按照工作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证工作安全和个人健康。
7. 劳动防护用品检查:安全部门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其质量和完好无损。
8. 劳动防护用品维修与更换:若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出现损坏、磨损、失效等情况,员工应及时向安全部门报告,安全部门将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9. 违规处理:对于未佩戴或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安全部门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罚,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10. 培训与宣传:安全部门应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通过内部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保障意识。
11. 监督与检查: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将定期对各部门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12. 修改与解释: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门所有。
以上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此制度,确保工作安全和个人健康。
如有需要,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调整。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2)的目的是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作相关的事故和健康问题。
以下是一个例子,供参考:1. 分发标准:按照公司的风险评估和工作场所要求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数量。
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制定不同的发放标准。
2. 领取申请:员工通过指定的渠道向相关部门申请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应的工作相关信息和理由。
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4篇)

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企业的生产秩序和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全体员工、临时工、外包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口罩、手套、防护服、护目镜、耳塞、安全鞋等。
第四条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应符合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原则。
任何岗位或工种下,员工应严格按照要求佩戴和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品,确保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二)科学合理原则。
根据岗位或工种的特点,科学合理选择防护用品的种类和规格,以确保其有效性。
(三)个人自愿原则。
员工应自愿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没有任何强迫和限制。
(四)公开透明原则。
员工可提出使用防护用品的合理要求和意见,企业应当及时告知相关情况和处理结果。
第二章防护用品的发放第五条企业应科学合理地制定防护用品的库存量,并按照岗位、工种的具体需求,定期统计和调整。
第六条防护用品的发放应由专人负责,保证及时发放和完整记录。
第七条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有明确的标准和配额,按照工种的不同确定不同的发放标准。
第八条防护用品的发放过程中应进行实名登记,记录员工的个人信息、领取时间和数量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有明确的方式和时间,可选择集中发放和分散发放两种方式,以便更好地满足员工的需求。
第十条防护用品的发放应及时补充,确保库存充足,不得因为库存不足而导致员工无法及时佩戴和使用。
第三章防护用品的使用第十一条防护用品的使用应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保证其效果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防护用品的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寿命和效果。
第十三条防护用品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更换或修复,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防护用品的使用不得随意转借、乱丢乱放,不得私自拆卸和改装。
第十五条防护用品的使用不得妨碍工作的进行,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十六条防护用品的使用不得影响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不得以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为由拒绝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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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制度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保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根据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和出入库
公司供应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贮存。
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审核劳动防护用品供货厂家资质、产品质量检验资料,监事会和工会组织督促检查。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出入库工作由供应部统一管理,要设立劳动防护用品专用贮存库,各仓库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出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贮存安全,防止腐烂变质,如有库存不足、品种不全等情况,要及时报告给供应部安排采购。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周期,由公司安全技术部组织,劳动防护用品评估人员参与,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本
企业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制定,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条件、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发放标准,满足生产需要。
一般情况,一年进行一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修订。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部门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5、企业应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员临时借用。
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专人保管,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
6、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
用人单位还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定期保养,保证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二)劳保防护用品的发放。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按照《劳保用品管理系统专用软件》实施要求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建立和健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片,按时记载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和办理调转手续,定时核对各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
新工人上岗前安全教育,要专门进行有关正确使用和保养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各分公司综合办劳保管理员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也要向领用人讲清正确使用方法,提醒职工自觉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养。
发放程序如下:
1、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31日前对员工按工种、标准造出下月《月份劳动防护用品预发表》。
各分公司综合办劳保管理员可以登陆《劳保用品管理系统》(网络版)进入固定物品发放——预发登记——车间(分公司)选择——打印——打印设置——打印《月份劳动防护用品预发表》,或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索取。
2、各分公司综合办劳保管理员按照《月份劳动防护用品预发表》中的护品名称、预发时间,由职工本人签字后,对个人开出手工《领料单》,领用人到财务部驻分公司材料会计处换取《出库单》,仓库保管员凭《出库单》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3、每月26日前,各分公司综合办劳保管理员对本单位当月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按矿山、选矿、管理勤杂等部门分别汇总,编制《月份劳动防护用品汇总表》,连同《月份劳动防护用品预发表》一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