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采购、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应当将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员工的劳动条件、劳动强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等因素,合理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使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六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进行检查、维护、更换,确保其安全有效。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采购、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情况。
第二章采购和管理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员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采购计划,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第九条企业应当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资格的供应商,采购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
第十条企业应当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进行考察,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时间等事项。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验收、检验、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确保其安全有效。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对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更换,确保其安全有效。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对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调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发放和使用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劳动条件、劳动强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等因素,合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使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及外来作业人员。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第三条企业应根据各岗位的工作特点和防护需求,合理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防护用品的品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第四条企业应通过以下途径发放劳动防护用品:1.定期为员工购置合格的标准防护用品;2.按照岗位需要,发放特殊防护用品;3.对于外来作业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第五条员工必须根据工作需要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且需要定期进行维护、修理和更换。
第六条员工不得随意改变劳动防护用品的结构和功能,不得私自添加或移除任何部件。
第七条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要经过正规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否则不得使用。
第八条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佩戴适合自己的尺码、类型的劳动防护用品;2.正确佩戴、使用和调整劳动防护用品;3.严禁私自拆卸、更换、修理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应根据其性能和使用频次确定,并在到期前进行检测,确保使用效果。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保持干燥、清洁、无污染,防止损坏和丢失。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与检修第十一条企业应组织专人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修理,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第十二条如果劳动防护用品出现损坏,员工应及时上报企业,并进行更换或修理操作。
第十三条企业应确保维修技术人员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和证书,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专业的维修和检修。
第十四条经过检修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要求,并经过合格检测才能再次使用。
第五章缺陷产品的处理第十五条如果员工发现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存在缺陷,应立即上报企业,并停止使用。
第十六条企业应及时调查处理员工上报的缺陷产品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停止使用缺陷产品、追溯产品来源、向供应商索赔等。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杜绝因物的不安全隐患而引发的安全事故,有效地保护矿工人身生命安全,为此,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管理制度一、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运行中的安全帽、安全带、特种工作服、工矿靴、绝缘护品、防护面罩、护目镜、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要求,重要防护用品采取国家定点厂家认定的产品。
购买特种防护用品时,要求供货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1、厂家的营业执照;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有效的检测报告;4、特种防护用品的产品合格证和安全标志。
劳动防护用品应以人力资源部编制需用计划中的规格、型号和数量为准,由物资供应部统一采购,不得随意更改。
同时,所购买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否则,不得办理采购。
二、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制度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使劳动防护用品符合标准,达到要求,标志齐全,证件有效,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性能,使作业人员能正确安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制度。
1、供应部设立劳动防护用品仓库,负责统一验收,严格入库。
2、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应具有有效的合格证及生产厂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标志,否则,验收人员有权拒收并作退货处理。
3、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4、验收中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经办人和部门领导进行处理。
5、对不合格品,不准动用。
若因工作失误,流入生产,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库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楚并在入库验收单签字。
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5篇)

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为改善职工劳动条件,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增强职工身心健康,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本矿实际情况于年初全面制定本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范围,发放用品的种类和发放物品的标准、时限、要求,种类齐全,范围广泛,符合国家标准。
二、采购员应当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及时、足额采购,确保按时发放,把好质量关。
三、保管员要计划及时,按期发放,不得截留。
四、各工种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方可上岗工作,否则视为违规上岗,矿部有权处100--____元罚款,酿成事故者责任自负。
五、职工有监督矿部是否按时、按质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
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2)一、概述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中用于防范和减少作业人员人身伤害、职业病危害和其他危险因素侵害的设备、工具、器具、材料和装备等。
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工作安全和工作质量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二、发放和管理原则1. 领导负责原则:相关领导要高度重视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组织,全面落实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制度。
2. 个人自负原则:每个作业人员都有义务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按照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和保管防护用品。
3. 预防为主原则: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以预防职业病和劳动安全事故为主要目标,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因素对作业人员造成的危害。
4. 运行维护原则:防护用品的使用单位要加强对防护用品的运行维护,确保防护用品的正常使用和有效防护。
5. 原则的适用性: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原则要根据不同工作环境和作业任务的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三、防护用品的发放1. 防护用品的种类: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作业任务需求,确定所需的防护用品种类和数量。
2. 防护用品的采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选择符合质量要求的防护用品进行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3. 防护用品的验收:对采购的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确保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5篇)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第一条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矿靴、手套、手电筒、电池、防尘口罩、洗衣粉(肥皂)等。
第三条各生产单位负责向供销采购部门提出所需劳动保护用品计划。
第四条供销采购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负责购买与发放。
第五条供销采购部门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标准的要求。
属于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批准的。
第六条供销采购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符合《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工种核发。
第七条各单位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配备符合的劳动保护用品。
对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其防护性能,已经失效的禁止使用。
第八条员工必须严格按规定佩带、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第九条安全环保部、工会负责对全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与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对违反劳动保护用品制度的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之下发之日起执行。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2)是一项管理劳动者劳保用品的制度。
它涉及到劳动者工作中所需的各类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手套、口罩等。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该制度中的内容:1. 劳保用品的管理:劳保用品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采购、储存和管理。
管理部门负责确保劳保用品的品质、数量和时效性。
2. 配发标准: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发标准,根据不同岗位的劳动强度、危险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岗位的劳保用品需求。
3. 配发程序:明确劳保用品的申领程序,劳动者可以通过内部申请系统或直接向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管理部门审核申请并及时发放劳保用品。
4. 个人用品管理:对于一些个人使用的劳保用品,如口罩、耳塞等,可以实行定期发放或者按需发放的管理方式。
5. 耗损管理:劳保用品可能会因为损坏、丢失或者过期等原因需要更换。
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发放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发放管理规定一、前言为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削减工伤事故的发生,加强劳动防护工作,本公司订立了本《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发放管理规定》。
希望通过本规定的订立和实施,能够使各级员工更加重视劳动安全和健康,规范发放管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机构、各岗位的员工及其所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的管理。
三、发放原则1、优先发放依据各岗位的安全风险、劳动强度和工种性质等因素,优先发放与之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
2、按需发放依据各岗位员工在工作中的需要,按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
3、定期更新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是消耗品,定期更新能提高其有效使用率,避开因用旧而产生的问题。
4、分类管理不同类别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依照不同管理要求进行分类管理。
四、发放程序1、领取申请各机构员工申请经过部门主管审核后,填写《安全用品领用单》并提交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备案。
2、供应商选择经过比较和评估,本公司选择充足质量要求的供应商。
3、采购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依据各机构的审核结果及用品和器具的类型、款式、质量等要求,通过公开招标、单一来源或直接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
4、入库验收供应商依照要求向公司交货,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对货物进行验收,审核合格后进行登记并通知各机构负责人领取。
5、本岗位发放各岗位员工需在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完成《安全用品领用单》的审批并签字确认后,到相应设备库房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并在使用后适时返还,由设备管理部门验收。
五、使用要求1、个人防护用品和器具使用应符合公司及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必需正确佩戴,并应保持完好,使用过程中不能任意变更、更换或拆卸。
2、对于新增岗位、增设工种或更换生产设备等情况,应重新评估员工需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器具,并适时调整发放标准。
3、从事不安全作业的员工在防备人身损害方面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对本身的劳保用品和器具应认真检查是否齐全、合格,严格按规定佩戴。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5篇)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原则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
劳动保护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职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3、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币代物发放,更不得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1、本规定适应于局机关工人岗位上的在岗人员。
2、职工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领取劳动保护用品,职工岗位(工种)变动后劳动保护用品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3、局下属单位和部门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可参照本规定自行确定发放标准。
经费由各单位和部门负担。
4、局机关其他岗位的在岗职工因工作确需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发给,其经费在各科室办公经费中开支。
5、因特殊情况需提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职工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经局办公室审核报局长批准后可按提高后的标准发放。
6、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凡未列入和新出现的工种,由局办公室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拟定标准报局长批准。
但发放标准及周期不得超过本规定中的主要工种。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每年应对各岗位(工种)人员名单进行核实报局长批准,并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2、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保管和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不得违反规定多发或少发劳动保护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凡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因病事假、离职学习等超过三个月以上者,应在其劳动保护用品个人明细帐上将其使用时间扣除,使用期相应延长。
劳动防护用品配发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配发制度1.企业必须按照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向员工发放劳保用品,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2.每一至二年发放冬夏装工作服各一套,每二年发放工作帽一顶,每一至二年发放工作鞋一双,手套按照定额计发,雨衣一年一件,每一至二年发放胶鞋一双,每一至二年发放眼护具一副,口罩按照定额计发,每一至二年发放安全帽一顶。
3.车间主任、统计员及脱产的带班长发的工作鞋(劳保鞋)为每二年一双。
4.发放原则:4.1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由生产部负责调整。
.4.2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
5.相关规定:5.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公司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
5.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有生产部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5.3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5.4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由各部门负责监督考核。
5.5.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参照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6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品由实习单位提供,费用按协议规定处理。
5.7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5.8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日历时间计算期限包干使用。
____公司要有一定的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职责:6.1生产管理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招待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2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6.3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6.4生产部负责对领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
7.物资采购:7.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7.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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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为加强对公司各项目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劳动防护用品”)。
(三)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公司安全质量部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四)公司各项目部从事施工管理和作业的人员,统一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五)公司安全质量部对公司下属分公司、各项目部、物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使用的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下属各小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管理
(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应核实生产劳动防护用品企业的资质,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生产企业的自检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三)参照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若为新研制和开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经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购买、使用。
(四)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相应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五)项目部、物业公司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应当向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
(六)项目部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项目部内部有关部门、人员的采购管理职责。
项目部应集中统一采购。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施工作业人员所在项目部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必
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二)各项目部、物业公司应根据公司制定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建立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三)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项目部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项目部应有教育培训的记录,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