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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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3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3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提高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服、口罩、眼镜、手套、耳塞等。

第四条用人单位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使用、检查、维修、报废等工作,劳动者有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配合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和维修。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管理,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环境和劳动者提出的要求,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购置。

第七条用人单位购置劳动防护用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二)选用有品牌、信誉好的产品;(三)优先选用具有防护性能好、使用寿命长的产品;(四)根据产品的性能和用途选择合适的产品。

第八条用人单位购置劳动防护用品的资金应当列入年度预算,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第九条用人单位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有明确来源,确保产品的质量。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佩戴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有相应的登记记录。

第十一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工作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拆卸、更换或者擅自停止佩戴。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劳动者应当正确佩戴已经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二)劳动者应当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得戴着污损、破损、过时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三)劳动者应当根据使用环境选择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需要,在过于寒冷或者炎热的环境下应当选用相应的防护用品。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修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存在破损、污损、过期等情况,应当及时修理、更换或者报废。

第十五条劳动者应当配合用人单位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修,及时反馈问题,保障效果。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工作中为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而所需使用的设备、工具和物品。

为了规范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制定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已成为一个重要任务。

下面将详细介绍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内容。

一、使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劳动者,无论其从事什么行业或从事何种岗位。

二、用品选择1. 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工种的特点、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和相关法规的要求来选择。

应优先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保护效果。

2.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备必要的功能和安全性能,不得使用过时、破损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3. 在选择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充分考虑劳动者的个人身体特点和需求,避免出现过大或过小的尺寸,以免影响使用效果和舒适度。

三、配备与发放1. 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作性质和岗位要求,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及时发放到位。

配备数量应保证每名劳动者至少有一套结实、完好的劳动防护用品。

2. 劳动防护用品应当配备齐全,并且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其完好无损、清洁合规。

3. 正常情况下,劳动防护用品的年度更新周期不得超过一年,过期或损坏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淘汰并更换。

四、佩戴与使用1. 劳动者应按照岗位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得擅自拆卸、损坏或改变劳动防护用品的结构和功能。

2. 劳动者在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说明来正确使用,并做好日常的保养和维护,确保其正常的使用寿命。

3. 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或失效的情况,劳动者应立即上报并更换新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擅自继续使用。

五、管理责任1.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明确管理责任人。

2. 管理责任人应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并对问题进行记录和整改。

3. 用人单位和管理责任人应定期开展培训和宣传,提高劳动者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认识和使用水平,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防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用于保护劳动者在工作中免受人身伤害和职业病危害的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头盔、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级负责、依法采购、适用合理、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配置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依据工作岗位的风险程度和劳动者的实际需求,科学确定所需种类和数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采购。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程序应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应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合理确定所需种类和数量,并确保配置的劳动防护用品能够有效地起到保护作用。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应按照层级负责的原则,由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单位负责向各工作单位提供,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养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单位的制度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健康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说明书和操作方法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或取消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保养应定期进行,包括清洗、消毒、更换等,确保其卫生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损坏或失效应及时予以修理或更换,不得使用已失效或不完整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测和评估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其符合标准和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对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第二章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安排职工从事危害性作业需要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要求。

第三章职责1.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制定配备、领取、使用、保管、检查、更换和报废劳动防护用品等管理制度。

2.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职工佩戴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3.职工有权拒绝未能提供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劳动防护用品。

4.企业应当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配备1.根据危害因素评估结果和操作规程的要求,确定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规格。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标准,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是品牌产品,具备合法检验合格证明。

3.企业应当对不同职业类别、作业环境等的职工分别进行需求分析,合理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并根据职工体质特点提供具体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章劳动防护用品领用1.企业应当按照职工实际需要,及时领用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职工领用劳动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登记和归还,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补充或更换。

3.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应当实行个人配备、个人使用、个人管理的原则。

第六章劳动防护用品使用1.职工应当在作业中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未佩戴或不佩戴规范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作业。

2.企业应当向职工宣传和指导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和要求。

3.职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当按照操作不当可能引发的危险和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要求,不得将劳动防护用品私自改变或更换。

4.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中如有磨损、变形或功能损失,应及时报告并进行更换。

第七章劳动防护用品保管1.企业应当建立完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存储管理制度,对不同种类和不同规格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分类存放。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5篇)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5篇)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管理和使用等措施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经贸委____<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____》(国经贸安全[2000]____号文)以及结合扬巴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本规定所述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1、按保管方式分为个人保管和部门保管两类。

部门保管类是指进行危险货物集装箱装拆箱或其它危险作业时,根据危险货物的理化性质、作业条件和防护措施而向部门领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当作业完毕后交回部门保管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按国家规定和标准划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审批、购置与验收:1、计划____项目部根据个人劳动用品配备要求以及根据各类作业的实际需要编制采购计划。

1.2技术部定期对物资仓库存放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统计、盘点,并根据库存情况编制适量补充计划。

2、审批项目部的采购计划和技术部的适量补充计划必须经人力资源及安全部审批。

3、购置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经审批后,由技术部统一采购。

技术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____]____号)和《____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____》(安监管技装字[____]____号)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

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定点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书、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专用发票。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通过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资格审查的厂家生产的产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获得国家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发放的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并必须到有特种防护用品经营资格证的单位购买。

在确定产品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以及满足施工现场需要后方可购入,同时对购入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相关资料以及供应商的经营资格证复印件送人力资源及安全部备案。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保管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以下是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的一般内容:1. 用品选择:根据具体工作环境和工种的特点,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2. 用品使用:员工在进行需要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工作前,必须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用品的有效使用。

3. 用品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专门的场所,保持干净、整齐、安全,避免受潮、变形或损坏。

用品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应及时更换。

4. 用品维护: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状况,对失效、损坏或过期的用品进行淘汰和更换。

5. 用品管理: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规定用品的采购、领用、归还、清点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和程序。

6. 培训与宣传:组织员工参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提高员工对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的重视和意识,并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工作。

7. 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制度,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8. 处罚制度:对违反规定或者故意破坏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确保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以上是关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的一般内容,具体规定可能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要求有所不同。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2)是针对涉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所做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1. 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和风险程度,配备适宜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且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2. 年度劳动防护用品检查:每年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根据需要进行更换或修理。

3.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和指导:对于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使其正确使用和保养劳动防护用品,提高使用效果。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是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和良好的劳动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的制度。

以下是具体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所有员工,不分岗位、不分性别。

二、用品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面罩等。

三、申领管理1.员工必须在入职时申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间如有变更,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

2.申领劳动防护用品需填写申报单,并经部门主管审核后交由保卫部门办理。

3.申领的劳动防护用品需如实使用,不得私自更换或乱用。

四、佩戴要求1.员工在进行与工作有关的操作时,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2.佩戴安全帽的要求:所有在高空作业和机械操作等高风险作业岗位的员工必须戴安全帽,不得随意摘掉或替换。

3.佩戴防护服的要求:所有工作环境要求穿着防护服的员工必须佩戴,不得随意脱掉或替换。

4.佩戴眼部和手部防护用品的要求:所有工作环境对眼部或手部有危害的员工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不得随意摘掉或替换。

五、使用管理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查验是否完好,如发现磨损或破损需及时更换。

2.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使用说明正确佩戴和使用,不得随意绕过或改动。

3.不得将劳动防护用品私自借给他人或私自领用。

4.使用完毕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归还保卫部门,并进行检查和记录。

六、检查和处罚1.公司将不定期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并对发现的违规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2.员工如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失效或不合格,应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检查工作。

七、责任追究对监管不严、不认真履职,导致事故或人员受伤的相关人员,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追责追究,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将提请公司进行审批并及时公告。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4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4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劳动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等。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根据工种和工作环境的需要,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而配备和使用的各类防护设备、防护用具、防护服装、防护器材等。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和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检查、使用、维修和报废等进行规范管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率。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配备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种和工作环境,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和数量,并进行采购和配备。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质量认证标准进行,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可通过招标、询价、合同等方式进行,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采购管理。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库存,及时补充不足的防护用品,并确保存放合理、分类明确。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修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保证其正确、有效地发挥防护作用。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不得有漏洞、损坏或过期。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维修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保养和维修。

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保养和维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和质量要求的修理材料和零部件。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相关制度,建立完善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确保相关数据的准确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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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子石化公司企业标准Q/SY DS G 528-2014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报废等管理内容及要求。

规定了员工个体使用的呼吸防护用品、防火(冷)服、化学防护服、射线辐射防护服、电弧伤害防护服等特殊劳动保护用品配置、使用、维护等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劳动保护用品选用标准》 GB/T 11651《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T 18664《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 8958《生产作业现场应急物品配备规范》 Q/SY 136《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定》 Q/SY 178《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视觉形象手册》3 职责3.1 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处是劳动防护用品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a) 组织制订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b) 编制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预算,审批、下达集中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对各单位零星劳保计划进行审批;c) 审定年度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质料、款式、颜色及发放范围;d) 负责公司内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并负责审查进入公司的外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e) 对公司发放的各类防护用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f) 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 公司物资采购部是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管理部门,主要负责:a)按发放标准汇总年度大劳保防护用品采购数量,并按照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处下达采购计划组织实施;b)负责组织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发放的审批工作;c)负责建立员工个人“劳保信息管理系统”和发放制度;d)负责公司各种劳动防护用品框架协议的签订。

3.3 公司工会是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主要职责是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配备、使用进行监督。

3.4 公司财务处是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a) 负责年度劳动防护用品计划费用的审核,保证资金的支出;b) 按劳动防护用品计划检查年度劳动防护用品费用支出情况。

3.5 供应处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和发放以及报废防护用品的回收、处置工作。

3.6 直属单位安全部门负责本单位劳动保护的归口管理,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的审核,负责本单位零星劳动保护计划的审核,负责本单位特殊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监督和协调,负责监督检查制度在本单位的执行。

3.7 各气防站负责指导、培训本单位特殊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协助本单位安全部门开展相关统计、分析、协调等工作。

3.8 直属单位物资供应部门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的汇总、统计、上报。

3.9 职工医院现场医疗急救站负责现场医疗急救包的监督检查及急救包内物品配置。

3.10 直属单位基层车间负责本单位零星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的制定和上报,负责劳动保护的领用并分配和管理特殊保护用品,组织正确使用、维护和检查,并建立发放记录。

3.11 各作业场所员工按规定正确使用、维护和检查特殊个体保护用品。

4 管理流程(见附录A)5 管理内容与要求5.1 劳动防护用品的基本要求5.1.1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和条件或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和条件,发给员工具有不同防护功能的护品。

5.1.2 为员工所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选定应符合《劳动保护用品选用标准》第5章的规定。

5.1.3 为员工配发的防护服及款式,应符合安全要求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要求,区别不同专业、工种,兼顾穿戴方便,合体美观,色泽明显,不影响员工上岗操作。

5.1.4 劳保服装在上衣左胸应有中国石油标识,中国石油标识应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视觉形象手册》的规定。

5.2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发范围,遵循《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定》的要求。

a) 在强烈辐射热或低温条件下的操作。

b) 有灼伤、烫伤、电击或者容易发生机械危险的操作。

c) 接触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粉尘及噪声等有可能引发中毒、窒息,慢性职业危害的工作环境。

d) 经常使衣服腐蚀、潮湿或肮脏的操作。

e) 在寒冷气候中露天工作的人员。

f) 经常深入生产一线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具体岗位配备标准见附录B。

5.3 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5.3.1 普通型普通劳保服、劳保鞋、劳保手套、普通口罩、毛巾等。

5.3.2 特种型a)头部防护类:包括各种材料制作的安全帽。

b)呼吸器官防护类:包括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盒)、防毒防尘口罩、长管面具、呼吸器。

c)眼、面部防护类:包括电焊面罩、护目镜、防冲击护具。

d)听觉器官防护类:包括各种材料制作的降噪声护具。

e)防护服装类:包括防酸碱工作服、涉水作业服、防水工作服、阻燃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

f)手足防护类:防静电、绝缘、耐油、耐酸手套、鞋、安全靴。

g)防坠落类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

h)经劳动部门确定的其他特殊劳保用品。

5.4 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划分5.4.1 大劳保:a) 一线:防静电夏季单工服每年1套,防静电春秋单工服每年1套,防静电冬季棉工服2年1套,防静电防滑单工(绝缘防滑)防护鞋或防砸防穿刺防静电防滑单安全鞋(防砸绝缘防滑安全鞋)每年1双,防静电防滑棉工(绝缘防滑)或防砸防穿刺防静电防滑棉安全鞋(防砸绝缘防滑安全鞋)2年1双,防静电内衣每2年1套,防静电衬衣每2年1套,防静电毛衣3年1套,防静电雨衣3年1套。

b) 二线:防静电夏季单工服每年1套,防静电春秋单工服2年1套,防静电冬季棉工服3年1套,防静电防滑单工(绝缘防滑)防护鞋或防砸防穿刺防静电防滑单安全鞋(防砸绝缘防滑安全鞋)2年1双,防静电防滑棉工(绝缘防滑)或防砸防穿刺防静电防滑棉安全鞋(防砸绝缘防滑安全鞋)3年1双,防静电内衣每2年1套,防静电衬衣每2年1套,防静电毛衣3年1套,防静电雨衣3年1套。

c) 三线:防静电夏季单工服2年1套,防静电春秋单工服3年1套,防静电冬季棉工服4年1套,防静电防滑单工(绝缘防滑)防护鞋或防砸防穿刺防静电防滑单安全鞋(防砸绝缘防滑安全鞋)3年1双,防静电防滑棉工(绝缘防滑)或防砸防穿刺防静电防滑棉安全鞋(防砸绝缘防滑安全鞋)3年1双,防静电内衣每2年1套,防静电衬衣每2年1套,防静电毛衣3年1套,防静电雨衣3年1套。

d)防寒服等其它防护服装以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处当年通知为准。

e)新分员工分配入厂当年配发防静电夏季单工服2套,防静电春秋单工服2套,防静电冬季棉工服2套,防静电防滑单工(绝缘防滑)防护鞋或防砸防穿刺防静电防滑单安全鞋(防砸绝缘防滑安全鞋)1双,防静电防滑棉工(绝缘防滑)或防砸防穿刺防静电防滑棉安全鞋(防砸绝缘防滑安全鞋)1双,防静电内衣1套,防静电衬衣1套,防静电毛衣1套,防静电雨衣1套。

f)各单位各岗位劳动防护鞋的配备见附录D。

5.4.2 小劳保标准按公司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4.3 员工个体特殊防护用品5.4.3.1 任何暴露在能够或可能危害健康的环境中的人员,必须佩戴和使用有效的特殊防护用品。

5.4.3.2 危害评估和选型a) 各基层单位应通过工艺危害分析、工作危险性分析、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查阅等,对有害作业环境进行辨识和评估,并充分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

b) 有害作业环境评估应至少明确危险物或危险能量的性质、形态、特征、可能的接触方式、毒害机理及风险程度等信息。

危害识别评价的结果应建立台帐,并实施动态管理。

c) 在有害作业环境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应急准备或预案需要,有针对性地正确选择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具体参照GB 11651、GB/T 18664和GB 8958的要求。

d) 存在火灾、爆炸可能的装置或区域必须配置避火服;存在高温接触或邻近的场所应配置防火服,且防护服耐高温参数应满足作业环境需要。

e) 存在放射性辐射危害的场所应配置放射防护服。

f) 电气作业场所或区域应配置绝缘鞋、手套,存在高压区域作业的还应配置防护电弧伤害服。

g) 存在腐蚀、灼伤等危害的作业场所应配置防护手套或防护服(包括专用衣、鞋、裙等),且防护手套、防护服必须适应作业环境介质防护需要。

h) 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散发,或缺氧环境时,应根据危害的性质和暴露程度,按照GB/T 18664选择和使用适应的呼吸防护用品。

i) 电气焊(割)、消防抢险、射线作业等特殊行业(工种)作业的人员或机构按照国家、行业等专门规定配置。

5.4.3.3 配置数量a) 特殊防护用品配置的数量具体由各基层单位基于作业环境危害评估、应急准备需要、作业人数、活动频次、消耗情况等综合分析考虑后确定,并应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数量宜参考Q/SY 178和Q/SY 136的要求。

b) 电力作业场所特殊劳动保护用品配置在满足本规定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满足电力行业相应规范的要求。

c) 一般情况下,特殊个体防护用品配置数量见附录C《特殊个体防护用品配置数量参照表》。

5.5 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与采购5.5.1 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处组织公司财务、人事、工会等部门统一制定公司员工个人普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物资采购部按期按照发放标准汇总年度大劳保防护用品采购数量,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处提报下达全公司范围的大劳保防护用品采购计划。

特种防护用品采购计划由各单位汇总,报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处审批后,由物资采购部组织采购。

5.5.2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处和物资采购部共同确定,大、小劳保均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处下达采购计划,经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处授权的炼油厂、乙烯厂、热电厂、矿区服务事业部亦可提出小劳保采购计划,经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处审核后,由物资采购部按审定的采购计划,定点采购。

采购防护品的品种、质料、款式、颜色等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需求。

5.5.3 装置正式投用,工作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特种防护用品。

日常生产及作业过程中可根据基层单位需要临时提出配置申请。

原则上各单位在特种劳保损坏或使用到期后,统计数量及种类上报至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处,经审批后,在公司“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框架协议”中选择,各单位急需的特种防护用品并且不在公司“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框架协议”中的,可临时申请,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处审批后,紧急采购。

5.5.4 车间(站、队)临时提出的特种防护用品配置需求,由各直属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报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处审批。

5.5.5 特种防护用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国家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及劳动防护用品监测机构检测合格颁发的“产品安全鉴定证”,严禁采购无证厂家的产品。

5.6 检验或试验5.6.1 大劳保及部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采购前,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处或经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处授权单位应与供应商签订技术协议,供应商在供货时须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检测合格后颁发的“产品安全鉴定证”,否则不得签订供货合同或入库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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