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设计专修学院终止办学期间师生安置方案

合集下载

___终止办学期间学员安置方案

___终止办学期间学员安置方案

___终止办学期间学员安置方案
1. 背景
由于种种原因,___将在未来终止办学。

为了确保学员的权益得到保障并安置他们的教育需求,制定了以下学员安置方案。

2. 学员安置方案
2.1 学员资料备案
在终止办学之前,学院将与每位学员进行个人会谈,并收集以下资料:
- 学员个人信息
- 学员的研究成绩和课程记录
- 学员的求职意向和职业规划
2.2 学员咨询与指导
学员可以咨询指导员了解他们未来的教育和职业发展。

指导员将根据学员的个人情况和求职意向提供个性化的建议和指导。

2.3 转移学分安排
学院将协助学员将其研究成绩和课程记录转移到相关学府或专业背景的学校。

这将确保学员可以继续接受与他们在___所学专业相关的教育。

2.4 就业服务支持
学院将提供就业服务支持,帮助学员在终止办学后找到适合他们背景和能力的就业机会。

这将包括职业指导、招聘推荐以及与用人单位的联系等。

2.5 咨询与投诉渠道
为了保护学员的权益,学院将设立专门的咨询与投诉渠道,学员可以在终止办学期间和之后提出问题和反馈。

学院将积极回应学员的需求,并解决任何可能出现的问题。

3. 时间表
以下是学员安置方案的时间表:
- [日期1]:个人会谈与资料备案开始
- [日期2]:学员咨询与指导开始
- [日期3]:转移学分安排启动
- [日期4]:就业服务支持开始
- [日期5]:咨询与投诉渠道开通
4. 总结
学员安置方案旨在确保学员在___终止办学后能够继续接受教育和实现职业发展。

学院将全力支持学员的需求,并尽力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支持。

联合办学协议书模板(六篇)

联合办学协议书模板(六篇)

联合办学协议书模板甲方:(身份证)乙方:(身份证)甲、乙双方(三方及三方以上)本着对教育共同的思想与理念,希望共同创办一所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有关联合举办民办学校的法律、法规,现就各方出资举办学校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权利、义务等,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供各方出资人即举办者共同遵守和履行:一、联合举办学校的办学宗旨:二、学校名称:福州学校三、办学地点:租赁办学,租期暂定年。

每年租金元,由学校办学经费中支出。

四、投资总额、股份比例及权利义务1、学校的启动办学资金即注册资金万元,其中甲方占_____%股份,即出资万元;乙方占_____%股份,即出资万元。

甲乙双方(三方及三方以上)出资均按以上股份比例,在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之日起天之内将以上出资额存入指定的帐户。

2、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后,即成为学校的股东(即举办者)。

双方(三方及三方以上)在学校正式设立后或变更后均按以上出资比例承担后期增资义务以及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3、股东(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有权取得合理回报;(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三)对学校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或优先受让其他举办者的股份;(五)依照法律、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六)学校终止或者转让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学校剩余财产的分配;(七)法律、法规及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4、股东(举办者)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联合办学协议书及学校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及为发展需要增资扩股;(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未经其他股东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转让;(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经营风险和其他义务。

五、办学规模1、学校办学规模根据设置标准和校园校舍的总体容量进行____年规划,总容量设置个教学班人规模。

艺术学校策划方案

艺术学校策划方案

艺术学校策划方案【篇一:艺术学校策划案】成都市川音大地艺术学校策划案斌策划人:付二零一二年五月目录第一章序言 2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项目介绍 3 社会背景 4 企业特色 7企业发展规划 9 目标市场 9 财务规划 10内部组织和管理 11 风险评估与预防 14 后记 15第一章序言当今世界,竞争无处不在,每一个人都期望着在激烈的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

竞争不仅是生存的必然境遇,更是人生价值的具象表现。

然而,取胜的条件并非单一,除了每位选手自生的素质、能力、实力之外,外部因素在某种意义上起着决定作用,这就是我们通常所指的——机遇。

曾几何时,中国的“闭关锁国”政策压制了资本主义萌芽,却无法抵御外部势力的入侵。

在中国逐渐走向市场经济的路上,“做生意”、“下海”、“开公司”、“个体户”、“创业”等词汇成为时髦,但随着越来越多人走向商海,开豪车住别墅的成功人士越来越多,身无分文倾家荡产的人也越来越多。

那么,如何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呢,我想做好充分的准备是有必要的。

纵观中国市场,各行各业都有成功的案例,我们应先挖掘他们成功背后的奥秘,根据自身的条件对比,以求减少失败几率。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在创业这场战役中,“己”就是创业者自身所具备的能力、经验、人脉和实力,“彼”则是指所选行业的条件、要求、特征及竞争对手的情况(即内外部环境)。

综合各方面情况,我们经过长期的调查研究,决定选择艺术培训作为创业的项目。

为了进一步论证该项目的可行性,同时充分认识我们即将面对的机遇和挑战,我们拟定了简短的策划案,以此为起点开始我们的创业之路。

可以说,该项目的成败自此便一步步见晓。

以下,我们将通过社会背景分析、企业特色、企业发展规划、企业内部管理、财务规划、风险评估与预防等方面逐一论证。

通过论证,我们能更加清醒的认识到市场机遇在即、创业必须严谨、管理决定成败、规划引领未来;风险与回报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由于作者水平有限,撰写时间短促,案中存在缺点和不足在所难免,敬请批评指正。

民办学校终止时在校生及教职工安置情况报告

民办学校终止时在校生及教职工安置情况报告

民办学校终止时在校生及教职工安置情况报告一、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终止办学。

三、事项决定权市、县。

四、法定依据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7年9月1日主席令第55号第八章第六十条:终止的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7年9月1日主席令第55号第八章第五十八条: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

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7年9月1日主席令第55号第八章第五十六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7年9月1日主席令第55号第八章第五十七条: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

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终止时,审批机关应当协助学校安排学生继续就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7年9月1日主席令第55号第八章第五十九条:对民办学校的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三)偿还其他债务。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继续用于其他非营利性学校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申请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7年9月1日主席令第55号:3、申请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7年9月1日主席令第55号:4、办理流程依据无。

5、办理时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节期限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学校终止办学实施方案

学校终止办学实施方案

学校终止办学实施方案随着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学校因各种原因可能会面临终止办学的情况。

为了保障师生权益,合理安排教育资源,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校终止办学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就学校终止办学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规划,旨在为相关学校提供可行的指导意见。

一、终止办学的背景和原因。

学校终止办学通常是由于各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师资力量不足、经济困难、校园安全问题、教育教学质量下降等。

在制定终止办学实施方案之前,需要对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源和原因,为后续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终止办学的程序和流程。

学校终止办学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和流程,包括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决策、向有关部门报备、公告通知师生家长等。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做好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和信息公开,确保整个流程的合法、公正和透明。

三、师生安置和教育资源调配。

在学校终止办学后,如何妥善安置师生和调配教育资源是一个关键问题。

对于师资力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安排到其他学校或转岗就业;对于学生,要做好信息发布和转学手续办理工作,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对于教育资源,要合理调配,确保不浪费和滥用。

四、校园设施和财产处置。

学校终止办学后,校园设施和财产的处置也是一个重要环节。

需要对校园设施进行清查和评估,合理处置校产,确保公平合理;对于校园环境的整治和保洁,也需要做好相关工作,以免影响周边社区和环境。

五、社会舆论引导和情绪疏导。

学校终止办学可能会引起社会舆论和师生家长的情绪波动,需要做好舆论引导和情绪疏导工作。

可以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解答疑惑,保持信息畅通和公开透明,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

六、总结与展望。

学校终止办学是一个复杂而又敏感的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科学合理地制定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只有在全面考虑各方利益和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化解问题,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山东艺术设计专修学院终止办学期间师生安置方案

山东艺术设计专修学院终止办学期间师生安置方案

山东艺术设计专修学院终止办学期间师生安置方案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山东艺术设计专修学院终止办学期间师生安置方案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筹建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的批复》(鲁教计字[2013]11号),我院在山东艺术设计专修学院的基础上筹建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原山东艺术设计专修学院将终止办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第五十七条:“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

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终止时,审批机关应当协助学校安排学生继续就学”,为确保能顺利过渡,不影响广大师生的工作和学习秩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师生观念,调整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使师生各尽所长,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本院升级顺利进行,保持学院教学秩序稳定。

二、基本原则1、坚持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稳定为先的原则。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4、坚持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兼顾实际办学需要的原则。

三、安置对象和条件1、山东艺术设计专修学院职业中专学生人;2、山东艺术设计专修学院成人教育学生人;3、山东艺术设计专修学院网络教育学生人;4、山东艺术设计专修学院专任教师人;身体健康,能适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及满足教师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四、安置方式(一)学生安置方式山东艺术设计专修学院现有职业中专的学生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人,已毕业人,网络教育学生人,以上学生(附名单)将转到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处接受教育,完成学业,学院将继续履行教育义务。

(二)教师安置方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对高职高专的专任教师的任职条件提出更高要求,我院将对教师进行分类安置。

1、基本情况山东艺术设计专修学院现有专任教师人,其中研究生学历人,本科学历人,持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人,持中职或中学教师资格证者人,具有高级职称者人,具有中级职称者人,具有初级职称者人。

终止办学实施方案

终止办学实施方案

终止办学实施方案
在制定终止办学实施方案时,我们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明
确终止办学的具体原因和依据,确保我们的决定合乎法律法规,并
且符合学校的实际情况。

其次,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包括终止
办学的具体时间节点、程序流程、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可能涉及的各种问题和风险,制定相应的对策和
措施,确保终止办学的顺利进行。

最后,还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和
社会公众进行通告和解释,做好舆论引导和社会稳定工作。

在实施终止办学方案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
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规定,并且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其次,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
进行通报和解释,确保信息的透明和公开。

同时,还需要做好与学生、教师、家长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和矛盾。

最后,要做好终止办学后的各项工作,包括学生的转学安置、教师的安置和补偿、学校财产的处理等工作,确保终止办学的
各项工作都得到妥善处理。

总之,终止办学是一项重大的决策,需要我们慎重对待。

我们要充
分考虑到各种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后果,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
确保终止办学的顺利进行。

同时,还要做好舆论引导和社会稳定工
作,确保终止办学的各项工作都得到妥善处理。

希望全校师生和家
长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决定,共同为学校的发展和稳定做出贡献。

培训机构终止办学实施方案

培训机构终止办学实施方案

培训机构终止办学实施方案一、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教育政策的调整,我们的培训机构经过深思熟虑,决定终止办学。

这不仅是对市场需求和教育形势的理性判断,更是对学员、家长和员工的负责。

在此,我们将详细阐述终止办学的实施方案,以便各方有序转移,确保合作关系的顺利结束。

二、终止办学实施方案。

1. 学员安置。

为了保障学员的权益,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为已经缴纳学费但尚未结课的学员安排其他培训机构的转学事宜;(2)对于已经结课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学员,将安排他们尽快领取证书;(3)对于已经领取毕业证书的学员,将提供一定时期的免费咨询和答疑服务,以帮助他们顺利过渡。

2. 员工安置。

为了尽量减少员工的就业压力,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对于合同期限未满的员工,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2)对于合同期限已满的员工,将提供一定期限的职业转岗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3)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及时安置的员工,将提供一定期限的生活补助。

3. 合作机构沟通。

我们将积极与合作机构进行沟通,妥善处理合作关系,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4. 资产清算。

我们将对培训机构的各项资产进行清点和评估,妥善处理各类财务事务,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示和报告。

5. 宣传公告。

我们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培训机构终止办学的公告,并详细说明学员安置、员工安置等相关事宜,以便相关方及时了解和转移。

6. 法律风险防范。

我们将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对终止办学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和防范,确保终止办学的整个过程合法合规。

三、总结。

终止办学是一项重大决策,我们将以最诚挚的态度,最负责任的举措,最周密的安排,妥善处理好与学员、家长、员工、合作机构等各方的关系,确保终止办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们真诚希望各方理解和支持,共同维护一个和谐稳定的教育培训环境。

以上便是培训机构终止办学的实施方案,希望各方能够积极配合,共同推动这一工作的顺利进行。

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艺术设计专修学院终止办学期间师生安置方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筹建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的批复》(鲁教计字[2013]11号),我院在山东艺术设计专修学院的基础上筹建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原山东艺术设计专修学院将终止办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第五十七条:“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

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终止时,审批机关应当协助学校安排学生继续就学”,为确保能顺利过渡,不影响广大师生的工作和学习秩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师生观念,调整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使师生各尽所长,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本院升级顺利进行,保持学院教学秩序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稳定为先的原则。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4、坚持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兼顾实际办学需要的原则。

三、安置对象和条件
1、山东艺术设计专修学院职业中专学生人;
2、山东艺术设计专修学院成人教育学生人;
3、山东艺术设计专修学院网络教育学生人;
4、山东艺术设计专修学院专任教师人;身体健康,能适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及满足教师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四、安置方式
(一)学生安置方式
山东艺术设计专修学院现有职业中专的学生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人,已毕业人,网络教育学生人,以上学生(附名单)将转到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处接受教育,完成学业,学院将继续履行教育义务。

(二)教师安置方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对高职高专的专任教师的任职条件提出更高要求,我院将对教师进行分类安置。

1、基本情况
山东艺术设计专修学院现有专任教师人,其中研究生学历人,本科学历人,持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人,持中职或中学教师资格证者人,具有高级职称者人,具有中级职称者人,具有初级职称者人。

2、重新签定劳动合同
对于符合高职高专教师任职资格的教师人,将直接纳入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教师体系内,学院与之重新签定劳动合同。

3、暂时转为实践课教师
对于暂时不符合高职高专教师任职资格的教师人,学院将提供条件鼓励其参加学历考试或教师资格证考试,以获得在我院任教的资格,在此期间临时转为实践课教师。

4、解聘
对于不符合高职高专教师任职资格的教师,又不愿意转为实践课的教师,学院将根据其具体情况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山东艺术设计专修学院师生安置工作,成立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师生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方案的规定,全力配合,积极稳妥的开展工作。

六、实施步骤
1、准备、动员阶段(2014年月6月1日—2014年8月1日)
制定宣传提纲,开展宣传动员。

对师生方案进行广泛征求意见,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做好初期的统计工作。

为方案实施做好各项准备。

2、实施阶段(2014年8月1日—2014年10月1日)
在对学院教师在进行统计的基础上,清理劳动关系,办理一次性安置,组织实施教师岗位竞聘上岗,分流富余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订、解除或终止手续。

3、整理、总结阶段(2014年10月1日—2014年12月1日)
对安置人员、离职人员、岗位编制等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分类管理,对安置情况进行总结。

七、其他事项
1、具体安置人员名单将随后公布。

2、本方案由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师生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