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内务标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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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卫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内务卫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国人民大学武警国防生模拟大队内务卫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一、总则为了统一管理,提高国防生军人意识,强化军人作风,同时督促大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实施细则》,结合中国人民大学国防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由总则、分则两大部分构成,共分内务设置、生活卫生、评比考核、附则及其他四小部分,共26条(款)。

具体规定如下:二、分则(一)内务设置:本部分突出物品摆放标准化一、协调美观,室内整齐合理、和谐有序的要求,主要包括宿舍物品摆放等常规性规定。

1、床铺。

床铺被、褥、铺垫整齐,被子竖叠三折,横叠四折,叠口朝前,置于床铺一端中央,有电脑桌的放于桌下。

军帽置于被子前一指处,帽徽朝外,武装带放于被子靠过道一侧,长度与被子取齐。

有电脑桌的要保证桌面电脑设施放置整齐,电线内引扎好。

下课回宿舍后,书包、衣服可悬挂床头一侧,但区队内部,班级内部要有统一要求,一切做到整齐划一;2、床下。

经常穿的鞋置于床面下,最多不超过三双(胶鞋、皮鞋、拖鞋,按顺序摆放),其余应整齐放于鞋架上。

床下剩余空间可按规定暂放箱包等大件物品。

要求统一排列,外沿整齐;3、脸盆架。

脸盆置于脸盆架上;脸盆内可放毛巾、牙缸及洗皂等常用物品,其中毛巾二折叠放,外沿取齐,并下垂10cm;4、暖瓶、水桶、垃圾桶等日用工具。

放置于阳台,要求分类摆(叠)放,整齐排列;5、鞋架。

每人最多可放三双鞋,要求分类放齐,剩余可统一放在衣柜或库房内。

6、晾衣架。

洗衣服统一安排在周末,平时不允许晾、洗大件衣物,洗晒的小件物品和平时不用的衣架应悬挂整齐,统一靠一边放置;7、窗帘。

平时不拉窗帘,应叠折好捆扎,拉至窗口一侧;8、书桌。

桌面除可放水杯、小日历、一面小镜子、墨水瓶、电话机外,原则上不得再放其他东西;平时应保持桌面整洁整齐,学习使用后的书本应及时收回。

9、凳子。

凳子使用后应及时复位,不用时统一放于书桌下面,两两摆放,外沿与桌面取齐;10、书架。

部队内务标准

部队内务标准

部队内务标准部队内务是军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内务管理能够提高部队的整体素质和作战能力。

为了规范部队内务管理,提高官兵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制定了部队内务标准,以确保部队内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首先,部队内务标准要求官兵要自觉遵守军纪军规,保持良好的军容风纪。

官兵在军营内外都要保持整洁、有序的形象,服装干净整洁,言谈举止文明规范,不得有违纪违法行为。

同时,要求官兵要爱护军营环境,保持军营内外的清洁卫生,不随意乱扔垃圾,不在禁烟区吸烟,不在禁止区域随意涂鸦。

其次,部队内务标准要求官兵要合理利用军营设施设备,做到节约用水、用电和用纸。

官兵要养成节约用水的好习惯,不得浪费水资源;要合理使用电力,不得私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违章电器;要节约用纸,提倡双面打印,减少纸张浪费。

同时,要求官兵要爱护军营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损坏公共设施,如浴室、厕所、食堂等,保持设施设备的整洁和完好。

再次,部队内务标准要求官兵要保持个人卫生,做到个人卫生清洁、衣着整洁。

官兵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身体清洁,不得懒于修剪指甲、洗头、洗澡等个人卫生习惯,保持衣着整洁,不得穿着褴褛、不整洁的服装。

最后,部队内务标准要求官兵要遵守军事纪律,做到按时起床、按时就餐、按时休息。

官兵要按时参加晨检,按时参加各项训练活动,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

同时,要求官兵要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保持旺盛的精神状态,确保部队的战斗力和作战效能。

总之,部队内务标准是部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实施对于提高官兵的整体素质和作战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遵守内务标准,才能保证部队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官兵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

希望全体官兵能够自觉遵守部队内务标准,共同营造一个整洁、有序、文明的军营环境。

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实施细则

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实施细则

武警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基层战备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促进武警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部队战斗力,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武警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武警实际,制定此细则。

一、内务设置(一)大队内务设置1、大队首长办公室大队首长通常设单人办公室。

室内可放置桌椅、文件柜、计算机、沙发、茶几茶具、饮水机等设施。

办公桌上可放置电话、台历、笔筒、水杯。

办公桌抽屉内、文件柜内的物品应分类存放,整洁有序,符合保密、卫生要求。

墙壁上可张贴(悬挂)三张地图(世界、中国、深圳),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张贴(悬挂)。

床铺上,应当摆放部队配发的被子,铺白色床单,衣帽和床下物品放置同基层分队一致。

2、大队值班室大队设置值班室,室内设置桌椅、床、电话机、饮水机等。

3、大队干部宿舍大队干部必须实行集中居住,统一管理。

集中居住的大队干部通常二人以上使用一间宿舍,住房条件准许的单位可一人使用一间宿舍。

宿舍内应放置桌椅、床铺、衣柜等,也可摆放电视机和电脑。

桌上可放置台灯、台历、水杯。

其他内务设置应按基层分队规定执行,室内不准摆放工艺品及饲养金鱼,可摆放适量的花卉。

墙上不准张贴悬挂物品。

4、大队士兵宿舍大队士兵宿舍内务设置按基层分队规定执行。

(二)分队内务设置1、分队干部宿舍分队干部原则上除主官外,应两人以上共同一间宿舍,住房条件准许的单位,已婚干部可一人使用一间宿舍。

室内设施与大队干部宿舍相同。

2、班排宿舍(1)床铺。

床铺应当铺垫整齐,褥子下不准压放任何物品。

夏季内务设置统一使用毛巾被,竖叠3折,横叠4折,叠口朝前,置于床铺一端中央,被子下不得放置木板、纸板等,迷彩帽置于大檐帽内统一放置被子中央(帽檐距被子前沿2CM),外腰带对折,大扣环在上,紧贴于被子外侧并与被子前沿取齐,床铺由上至下放置凉席、棉垫。

冬季内务设置统一使用棉被,竖叠3折,横叠4折,叠口朝前,置于床铺一端中央,被子下不得放置木板、纸板等,迷彩帽置于大檐帽内统一放置被子中央(帽檐距被子前沿2CM),外腰带对折,大扣环在上,紧贴于被子外侧并与被子前沿取齐,床铺由上至下放置床单、棉垫、凉席。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例
第一节仪容
第二节举止
第三节军容风纪检查
第八章与军外人员的交往
第九章作息
第一节时间分配
第二节连队一日生活
第三节机关一日生活
第十章日常制度
第一节行政会议
第二节请示报告
第三节内务设置
第四节登记统计
第五节请假销假
第六节查铺查哨
第七节留营住宿
第八节点验
第九节交接
第十节接待
第十一节证件和印章管理
第十二节保密
第十一章值班
第二节军官职责
第三节首长职责
第四节主管人员职责
第四章内部关系
第一节军人相互关系
第二节官兵关系
第三节机关相互关系
第四节部(分)队相互关系
第五章礼节
第一节军队内部的礼节
第二节军人和部(分)队对军外
人员的礼节
第三节其他时机和场合的礼节
第六章军人着装
第一节着装的基本要求
第二节礼服
第三节常服
第四节作训防护服
第七章军容风纪
第五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行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军政一致的原则,实行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保证军队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社会主义。
第六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以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永远是一支战斗队的思想,把提高战斗力作为军队内务建设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切实增强军队在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作战能力。
第一节国旗的使用和国歌的奏唱
第二节军旗的使用
第三节军徽的使用
篇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军发〔2010〕21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2002修改)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2002修改)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2002修改)【法规类别】军事综合规定【发文字号】[2002]军字第11号【失效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2010)【发布部门】b01【发布日期】2002.03.23【实施日期】2002.03.23【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军事法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2002年3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军人宣誓第三章军人职责第一节士兵职责第二节军官职责第三节首长职责第四节主管人员职责第四章内部关系第一节军人相互关系第二节官兵关系第三节机关相互关系第四节部队(分队)相互关系第五章礼节第一节军队内部的礼节第二节军人和部队(分队)对军外人员的礼节第三节其他时机和场合的礼节第六章军容风纪第一节着装第二节仪容第三节举止第四节军容风纪检查第七章对外交往第八章作息第一节时间分配第二节连队一日生活第三节机关一日生活第九章日常制度第一节行政会议第二节请示报告第三节连队内务设置第四节登记统计第五节请假销假第六节查铺查哨第七节军官留营住宿第八节点验第九节交接第十节接待第十一节证件和印章管理第十二节保密第十章值班第一节值班制度第二节值班人员一般职责第三节交接班和换班第十一章警卫第十二章零散人员管理第十三章日常战备和紧急集合第一节日常战备第二节紧急集合第十四章装备日常管理第十五章财务和伙食、农副业生产管理第一节财务管理第二节伙食管理第三节农副业生产管理第十六章卫生第一节个人卫生和保健第二节室内和室外环境卫生第十七章营区及房地产管理第一节营区管理第二节房地产管理第十八章野营管理第十九章安全工作第一节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节常见事故预防第二十章国旗、军旗、军徽的使用和国歌、军歌的奏唱第一节国旗的使用和国歌的奏唱第二节军旗的使用第三节军徽的使用第四节军歌的奏唱第二十一章附则附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制度,加强内务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和军队建设的实际,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建设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不含企事业单位),以及参训的预备役人员。

消防内务条令全文

消防内务条令全文

消防内务条令全文消防内务条令全文内容较多,以下为部分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消防部队内部管理,从严治警,锤炼过硬的消防部队建设,根据《消防法》和《内务条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部队内部管理应当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严格管理、从优待警的原则,培养消防部队良好的纪律作风和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各级首长应当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部队内部管理工作,主官负全责。

基层单位主官应当亲自抓军事训练和内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政治、后勤主官应当协助首长抓好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协调部队行政管理和依法参加部队管理教育工作。

第四条各级政治机关在消防部队内部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一)收集、整理、分析部队管理教育情况,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和建议;(二)及时掌握并报告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情况;(三)检查督导各级管理教育工作;(四)协助首长处理部队管理教育中的其他问题。

第五条各级后勤(财务)部门在消防部队内部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一)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制度,落实经费保障措施;(二)负责营产营具的登记、调配、维修和管理;(三)协助做好财务公开工作;(四)协助督导营区营房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章内务设置基本规范第六条营区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做到安全适用、方便生活、利于管理,营房标志明显,营区内设有部队标志牌。

营区应当设置训练场和绿化带,营区道路应当平整、畅通,营区内的车辆应当按规定停放。

第七条营区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实行营门卫兵执勤和昼夜巡查制度。

营区内发生灾害或者治安事故时,应当及时组织力量处置并立即报告。

处置灾害或者治安事故时应当保护现场,并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第八条办公室应当设置符合要求的办公桌椅、书橱、书柜、电话机等办公用具和消防器材设施。

严禁在办公室内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严禁在办公室内私拉乱接电线。

办公室应当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下班时应当关掉电器设备,并检查门、窗等。

部 队内务管理制度

部 队内务管理制度

部队内务管理制度一、引言部队内务管理是军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部队高度集中统一、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为了规范部队内务秩序,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二、个人物品管理1、床铺整理士兵的床铺应当保持整洁、平整。

被子叠成豆腐块,放置在床头中央,枕头放在被子上。

床单要铺平,无褶皱。

2、衣物摆放个人衣物要按照规定整齐摆放于衣柜内。

常服、作训服要分别挂放,内衣、袜子等小件衣物叠放整齐。

鞋子要摆放成一条直线,鞋跟朝外。

3、个人物品保管士兵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贵重物品如手表、首饰等应放入个人保险柜。

严禁在宿舍内存放违禁物品,如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

三、宿舍卫生管理1、日常清洁宿舍每天要进行清扫,地面无垃圾、无杂物。

窗台、桌面要擦拭干净,不得有灰尘。

卫生间要保持清洁,无异味,便池无污垢。

2、定期大扫除每周进行一次宿舍大扫除,包括擦拭门窗、清理墙角蜘蛛网、清洗床架等。

大扫除时要彻底清洁宿舍的各个角落,确保卫生无死角。

3、卫生检查连队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对宿舍卫生情况进行评比。

对卫生不达标的宿舍要责令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公共区域管理1、楼道卫生楼道要保持干净整洁,不得堆放杂物。

地面要定期清扫、拖洗,墙壁要保持清洁,无乱涂乱画现象。

2、会议室、活动室管理会议室、活动室使用后要及时清理,桌椅摆放整齐,物品归位。

定期对室内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3、食堂卫生食堂要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标准,餐具要清洗消毒,餐桌椅要擦拭干净。

厨房要保持通风良好,地面无积水、无油污。

五、作息时间管理1、起床与就寝按照规定的时间起床和就寝,保证充足的睡眠。

起床后要迅速整理内务,就寝后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打闹。

2、午休时间午休时间要严格遵守,不得随意走动或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3、节假日作息在节假日期间,作息时间可以适当调整,但要保证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以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六、行为规范管理1、言谈举止在部队内要注意言谈举止文明,不得说脏话、粗话。

新兵连内务卫生管理制度

新兵连内务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新兵连内务卫生管理,提高新兵的生活质量,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增强集体荣誉感,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新兵连全体官兵。

三、管理目标1. 营造整洁、有序、舒适的居住环境。

2. 培养新兵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意识。

3. 提高新兵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

四、管理职责1. 连队首长负责内务卫生管理的全面工作,定期检查指导。

2. 内务卫生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3. 各班班长负责本班内务卫生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五、内务卫生标准1. 宿舍内床铺整齐,被褥叠放成豆腐块状,床单、床罩平整无皱褶。

2. 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杂物,地板无灰尘。

3. 墙面、门窗无污渍,玻璃明亮。

4. 洗漱用品摆放整齐,毛巾、脸盆等个人物品分类放置。

5. 水龙头、马桶等卫生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

6. 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保持宿舍用电安全。

六、内务卫生检查1. 每天早晨进行一次内务卫生检查,班长负责检查本班内务卫生。

2. 每周进行一次全面内务卫生检查,连队首长、管理员、班长共同参与。

3. 检查内容包括:床铺、地面、墙面、门窗、洗漱用品、电器设备等。

七、奖惩措施1. 对内务卫生表现良好的个人和班级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内务卫生不合格的个人和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3. 对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内务卫生的个人,将严肃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新兵连首长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通过以上内务卫生管理制度,旨在培养新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生活质量,为军队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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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内务标准细则
内务管理工作是内部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部队内务标准细则如何制定?下文是部队内务标准细则,欢迎阅读!
部队内务标准细则一
一、具备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

二、卫生制度健全。

客用公共用品、用具符合卫生要求,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客用毛毯、棉被、枕芯三个月更换清洗一次。

建有各类物品消毒记录,消毒制度张贴上墙,按规定程序清洗消毒。

脸(脚)盆标志清楚。

设无烟客房或无烟楼层,并有禁烟标志。

三、根据经营规模和楼层分布,分设杯具专用消毒间(标志明显),具备上、下水和三个水池(去污、消毒、清洗池标牌),配备消毒柜和保洁橱柜。

四、客用棉织品及拖鞋、脸(脚)盆等要设置洗消间(如洗衣房)及洗涤、消毒设备;各类棉织品如床单、毛巾、浴巾、垫布、桌布等要分类回收、洗涤、消毒和存放。

如外送清洗棉织品,提供洗衣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合同及发票备查。

应设置拖鞋专用消毒桶。

五、客房及卫生间每日清洁消毒,按照开窗通风——卫生设施表面消毒——整理打扫房间——更换用具用品——擦拭桌面——卫生设施清洗消毒顺序进行。

公共卫生间及盥洗室有独立排风设备,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

六、工作车合理设置并采取保护措施分别别存放棉织品、一次性用品及清洁工具,防止交叉感染。

清洁面盆、浴盆、恭桶的工具应分开存放,各类抹布标示明显,要分类使用、定位摆放,专布专用,并及时清洗消毒。

七、环境整洁,空气质量、噪声、照度、通风等符合卫生标准。

没有防蚊、蝇、鼠、蟑等设施、措施,蚊、蝇、蟑螂等病媒昆虫指数及鼠密度符合有关考核标准。

集中空调正常运行,达到卫生管理标准和要求。

八、建有"五病"调离记录,无调离的,每年"零"记录。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从业人员,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部队内务标准细则二
一、卫生管理组织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宾馆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宾馆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2.主管负责人,对宾馆卫生负全面管理责任。

并承担卫生管理职能。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

(2)制订宾馆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宾馆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宾馆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宾馆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宾馆从业人员应按《宾馆卫生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应接受临时检查。

2.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宾馆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宾馆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宾馆卫生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宾馆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凭有效的医院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应按《宾馆卫生法》有关规定,每年接受宾馆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进从业人员以及临时工应做到培训后上岗,培训情况应记录在案。

3.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有关应知应会内容,每次学习要有学习记录。

4.应建立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考核档案。

5.对不参加培训学习或考核不合格者要从严考核直至辞退。

四、卫生检查制度
1.按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卫生要求,开展卫生检查工作。

2.由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宾馆各个环节进行卫生检查工作。

3.每次检查均应将发现问题与当事人确认,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4.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及处理意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5.健全卫生管理奖惩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均应纳入单位工作考核。

6.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备查。

五、个人卫生制度
1.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应戴口罩。

2.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各类布草。

3.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

4.不得在宾馆内吸烟和随地吐痰。

5.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垃圾处理区。

6.工作人员都应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7.不得在操作过程中佩带饰物及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六、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要有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布草出入库检查验收制度。

2.布草的储存要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标记鲜明,码放整齐,隔墙离地,定期检查。

部队内务标准细则三
1、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住宿业卫生规范》、《旅店业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规范小旅店经营行为,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的,将立即整改到位;
2、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设有卫生组织机构,并配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经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
4、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5、提供顾客用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卫生标准要求,索证材料齐全,不采购无标签标识或标签标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化妆品;
6、设立有独立且符合卫生要求的清洗消毒间,公共用具(茶具、脸盆、脚盆、拖鞋等)消毒设施和制度落实到位,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清洗消毒记录完整,所配备的数量能满足清洗消毒周转的要求;
7、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至少一周一换,清洗记录完整,并按旅店床位1:3的比例配备。

外送清洗的,到清洗消毒条件合格的洗涤公司清洗并签订合同,并做好送洗与接收记录;
8、客房保持通风良好,机械通风装置应运转正常。

如果使用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的应按照《公共场所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要求清洗消毒。

9、饮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关要求。

二次供水设施应定期清洗消毒并有清洗消毒记录,水质检测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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