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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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管理规范

医疗安全管理规范

医疗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的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营,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疗工作,包含临床医疗、药品使用、医疗设备使用及维护、医疗废物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医疗安全工作应遵从科学性、规范性、全员参加和连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医疗机构管理第四条医院应具备相应的医疗许可证,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医疗机构注册。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医疗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并配备专业的医疗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医院应订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含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医疗安全培训等内容,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和维护完善的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包含电子病历、医疗设备信息、药品使用信息等,确保医疗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务人员的入职管理制度,包含资格审核、职业道德培训等内容,确保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依法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相关连续教育培训,保持专业水平和知识更新。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遵守医疗纪律和职业道德,严禁违反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为规范,对疾病诊断、治疗和护理行为负责。

第十一条医院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业务本领和职业道德的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医务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理和培训措施。

第四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严格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含疾病诊断、治疗和护理等方面的规范和流程,并落实病历的书写和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医院应订立并执行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疾病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包含药品采购、存储、配送、使用、废弃等环节,并加强对高危药品的管理和监测。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和执行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包含设备的选购、验收、维护和报废等环节,并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测。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条例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控制、质量评估、质量改进等方面。

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关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明确各项质量管理的责任、流程和标准,保证医疗质量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防范、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等方面。

医疗机构应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相关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加强事故的监测和报告,及时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包括服务评价、满意度调查、投诉处理等方面。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提高医疗服务的品质和效果。

四、医患沟通与信息共享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患沟通与信息共享制度,包括病历管理、信息披露、知情同意等方面。

医疗机构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与交流,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确保患者能够理解并参与医疗决策。

五、医疗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设备管理、手术操作规范、药品管理等方面。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技术操作的培训和考核,保证医疗技术的安全和有效性,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六、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应对等方面。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及时处理风险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患者和医疗机构的风险。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的实施是医疗机构提供安全、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重要保障。

各级医院和卫生主管部门需要加强对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和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地。

同时,患者应增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和评价,共同推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构建和谐、安全的医疗环境。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1、所有到医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得到有效的就医指导,首诊接诊医师应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耐心解答患者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

2、不是本科的疾病应认真及时转诊或请会诊,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晰不得推诿患者,对于急诊转诊值班医师(120)应负责护送以免发生危险。

3、所有收入各病区的患者均应得到及时的检查治疗,若发现本科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有关科室会诊,必要时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治疗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若有本科相关的疾病应负责随诊继承协助治疗。

二、三级查房制度(1)科主任每周至少查房____次。

(2)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____次。

主治医师查房每日____次。

(4)住院医师查房每日____次,上下午各____次,对危重病人____小时随时查房。

(5)节假日查房每日____次,分别在上午正常上班____个半小时内,下班由值班医生再查。

(6)急诊由门急诊二线医生或副主任医师和一线医师及实习医师查房,每日常规查房____次,节假日在上班____个半小时以内进行查房。

三、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1、对疑难患者(1)、各病区收治的疑难病例应在各病区主任的指示下尽快完善各项检查。

(2)、全科每周进行____次疑难病例讨论,各病区疑难病例必须提交全科病例讨论,以最终确诊并明确治疗手术方案。

讨论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关医师参加,病例中及记录本中应详细记录。

讨论前经主治医师应预备好相关材料,必要时检索文献。

(3)、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报告院方以组织全院或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

(4)、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值班医生向本级上级主管医生汇报,医师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及院总值班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

2、对危重患者(1)、各治疗组(或病区)在病房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带领下,应及时讨论确定治疗方案,并密切监护患者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记录病程。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一目的为了进一步增强全院职工特别是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保障意识和医疗风险的防范意识强化医疗安全的监控机制更有效的防止医疗缺陷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全院职工尤其是医务人员在实施诊断、治疗和其他服务的过程中由于作为不规范或不作为而发生的任何有可能导致医疗事故出现的医疗实践无论患者与家属有无投诉都属于医疗安全的预警范围。

三原则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要遵守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为准绳以深挖细查质量要素的各方面、医疗过程的各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主要手段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警示责任人从而确保医疗安全为目的。

四要求医疗安全预警工作分级进行。

医院及各职能部门、各临床科室、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抓好落实。

二、医院安全预警分级根据在工作或医疗活动中责任人因失误造成的医疗缺陷的性质、程度及后果将医疗安全预警项目分为三级。

一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主要是指违反各项规范要求但是尚未造成患者投诉等后果的行为。

1.医疗文书1门、急诊医师未书写门诊或急诊病历。

2未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记录药物过敏史输血患者未记录输血史。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住院志、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及其它记录。

4凡决定转出的病人经治医师未写转科、转院记录。

5意外死亡病历未当天及时讨论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

6手术未进行术前讨论。

7未及时签定医院规定的各种医患协议类文书。

8造成病历等资料损失或丢失。

2.纪律1工作人员擅自离岗。

2对于疑难危重病人会诊科室和辅助检查科室医技师在接到急会诊邀请后未在____分钟内到达现场诊查患者。

3医务人员在为患者诊治、发药过程中聊天、打手机。

4门、急诊护士未及时将门急诊危重病人转送至急诊科、病区。

5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未通过医院专家委员会讨论并经医务科批准而擅自实施。

6违反相关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医疗安全管理归口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管理归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口管理原则1.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制度,由医务部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和科室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医疗安全管理。

2.归口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依法管理、科学规范、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三、归口管理职责1.医务部(1)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医疗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

(3)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院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医疗安全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4)负责组织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

2.各相关部门和科室(1)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医务部开展医疗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本部门、本科室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3)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4)发现医疗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医务部,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四、医疗安全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医疗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责任。

2.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确保医疗操作安全。

3.加强医疗设备、药品、耗材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

4.加强医疗文书管理,确保病历、处方、检查报告等医疗文书的完整、准确、及时。

5.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考核和评价。

6.加强医患沟通,及时解决医患矛盾,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五、医疗安全监督与考核1.医务部定期对全院医疗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2.对违反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将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医院年度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医务部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务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江西省病历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河北省卫生厅、保定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要让病人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

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

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____小时内进行尸检,冷冻的尸体可延长到____天,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十、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医疗机构十大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医疗机构十大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医疗机构十大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医疗机构是关系到人们生命健康的重要组织,为了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医疗机构需要建立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是医疗机构十大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一、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预防事故发生的工作流程、安全培训考核、安全评估等,确保全员知晓并按规范执行。

二、风险评估制度: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险源,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确保医疗活动的风险最小化。

三、人员岗位分工制度:医疗机构应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确保每个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避免权责不清导致的事故发生。

四、资产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对设备、药品、耗材等资产进行登记、使用和维护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作。

五、应急预案制度:医疗机构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责任分工和应对措施,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六、病历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规范的病历管理制度,包括病历书写要求、保存期限和隐私保护等,确保医疗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七、医疗安全培训制度: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医疗器械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要求、医疗事故案例分析等,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八、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规范的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采购、储存、配发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要求,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九、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包括定期检修、保养和维修,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减少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十、安全监测和评估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安全监测和评估制度,包括对医疗活动、医疗设施和医疗人员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测,提前预警和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医疗机构十大安全管理制度内容,涵盖了医疗机构在日常运营中的各个方面,包括机构管理、人员管理、资产管理、应急管理、医疗信息管理等。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1、医院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机构,各科室行使相应管理职权。

2、医院医疗安全管理组织主要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安全委员会等,医务部、护理部、共同负责医疗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工作。

不定期的向医院领导反馈医院医疗安全的现状,提供警示作用的医疗安全信息。

3、医院检验室必须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4、专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药品,建立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5、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要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

4、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6、上班时检查科室有无异常,下班前关闭好门窗。

有不安全现象应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2医院负责接待医疗纠纷的部门是医患关系协调部,医患关系协调部接到病人医疗投诉后,初步判定不存在医疗过错,向病人耐心解释,必要时,请当事科室协助向病人或其家属解释;初步判断存在或可疑存在医疗过失行为的,将按以下原则和程序操作:1、医患关系协调部向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送发《医疗争议事件说明书》,当事人或科室应如实作出回复;回复材料中必须就是否存在医疗不当行为作出回答,并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送交医务科。

2、经过调查,当事科室和院方均认为无医疗不当行为的,由医患关系协调部和当事科室负责向患方解释或书面答复。

3、如果当事科室认定无医疗过失,但与院方初步调查结论相左者,将提交院安全医疗委员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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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江西省病历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河北省卫生厅、保定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要让病人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

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

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冷冻的尸体可延长到7天,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十、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医疗风险预警、防范、追溯机制一、意义:在门诊、住院、出院、诊断、治疗、康复等医疗行为的全过程中,医疗风险无处不在。

医务人员、患者、卫生管理人员、患者家属、涉及医疗行为的各类人员都可能成为医疗风险的责任人或受害者。

为了减少或避免医疗风险的发生,实行医疗风险的预警,对于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及时发现漏洞、改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原则:医务人员是医疗风险防范的重要责任人,要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具有预见性,注意发现流程管理中的漏洞和缺陷,关注高风险,力求控制。

对于不可控风险,要权衡利弊,降低风险。

难以避免的风险,一定要向患方交代清楚。

三、预警标准(以下情况应当预警):1、危重病人抢救及高风险手术病人;2、急、重、危病人应做特殊检查和处理的,转诊病人具有一定风险的;3、麻醉、输血、输液、药物使用异常反应的;4、界于多科之间、又一时难以确诊的重症患者,在执行首诊负责制后,存在一定风险的;5、对于自知或他人的提示下,有违规章或操作规程,可能发生医疗风险的;6、对诊疗效果不满意,可能引起医疗争议的院内感染以及对操作较复杂,有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或并发症发生率较高以及治疗效果难以准确判断的;7、对相关检查不健全,各项指征与相关检查不一致、报告单不准确、可能带来不良后果的;8、对新技术、新开展的诊疗项目以及临床实验性治疗,在做好技术保障的前提下,仍可能存在医疗风险的;9、对一次性用品、血液、血液制品、药品材料、仪器设备使用前和使用中发现存在隐患的;10、因玩忽职守、无故拖延急诊、会诊及抢救或因操作失当(粗暴),不负责任,擅自做主,可能造成医疗风险的;11、对患方认为服务态度不好,使用刺激性语言或不恰当解释病情等引发激烈争议的。

四、识别医疗风险方法:(一)门诊风险1、门诊管理风险①专科门诊衔接管理制度不完善如专科病人门诊输液反应找不来专科医生,职能不清;专家外出开会不通知门诊挂号室。

②执行新政策法规不熟悉专科医生门诊不够熟悉地方相关法规政策,如医保、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开药天数。

③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风险2、门诊诊疗风险门诊诊断风险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①错误诊断;②延误诊断;③遗漏诊断;④颠倒主次诊断;⑤以症状体征代替诊断或不写诊断。

3、检查治疗风险①选择药物种类、剂量、用法失误(致肝、肾、造血功能损害、心律失常、胃肠道反应等);②手术,各种穿刺损伤及并发症(出血、感染、气胸,心包填塞等);③输液反应(热原反应、配伍禁忌、液体污染、滴速过快、药物反应);④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等);⑤滥施辅助检查(不必要、昂贵、重复的仪器检查不能报销或引发不满,孕妇行X线检查等)。

4、医护人员自身风险①超常门诊量②三级检诊少各医院门诊部普遍存在三级检诊不落实,业务工作缺乏上级医生把关。

③助理医师承担心电图、超声检查操作及出报告。

④知识更新难门诊医护人员一人一个工作点,不能脱产并难以参加院内业务学习,医学继续教育不落实,知识老化。

⑤人身安全难保障有的病人、陪护及酗酒者掏刀子、摔椅子、砸砖头。

(二)门诊规避风险的措施1.增强风险意识,立足防范为主①岗位培训及安全教育所有调入门诊人员无论职务高低、年龄大小均需进行带教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②落实医患沟通制度强调“四种情况四说清”,即特殊病人、特殊病情、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情况下特别要交代清楚病情、病程、药物治疗影响及预后。

③会诊及专科诊治制度凡首次门诊有疑问者转专科门诊、三次门诊不能确诊者转门诊办公室(医务科)联系会诊。

④门诊医疗文件书写规定要求内容详实,字迹清楚、保存证据。

凡门诊手术、特殊治疗、家庭病床,外带药品输液均需签字留底封存。

(二)监控环节质量,侧重风险点①风险监控组织完整由门诊部主任、护士长、门诊办公室人员、医生、护士组成质量控制小组。

②坚持风险点跟班门诊重点在内科诊断、外科手术、输液、过敏试验及预防接种。

③及时处理纠纷对病人不满及投诉,迅速作出反应,及时协调处理,常可免除诉讼并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④急救药品齐备,人员设备在位,状态良好(三)环节质量监控抽查门诊病历,注意医院党办室、质检科、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等考评结果和调查数据以弥补门诊监控人力不足。

五、预警程序:对于可能发生的一般医疗风险,由科内医疗风险管理员、科主任预先收集信息,对可能发生的较高医疗风险,科内医疗风险管理员、科主任通过书面或电话报医务科备案,必要时报主管院长。

对因医疗风险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相关科室及时报医务科。

六、预警响应:对于可能发生的风险,科内质控小组必须给予足够重视,适时做出适当的评估。

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医疗纠纷认定专家技术委员会分析,确定可能发生风险的程度,并适时发生预警信号。

七、预警处理: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依照分析原因,确定控制、预防的措施,予以控制。

对于可能涉及医疗争议的,向患方履行好告知义务,办理书面告知及知情同意手续。

对可能发生难以控制的风险,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积极做出妥善处理,并记录。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为更好的贯彻执行《侵权责任法》,畅通医患沟通的渠道,及时高效地处理患者投诉,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一、投诉定义及类别医疗投诉是指病人及其家属在我院接受医疗保健服务的过程中,对我院或我院工作人员所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的一种行为。

按投诉的内容将其分为非技术性投诉、技术性投诉和复合性投诉。

凡是属职业道德、服务态度、服务流程、收费、劳动纪律、后勤服务等方面内容的投诉为非技术性投诉;涉及到医疗技术、护理技术等方面内容的投诉为技术性投诉;同时包含有上述技术性和非技术性方面内容的投诉为复合性投诉。

按投诉的严重程度分抱怨性投诉、一般性投诉和重大投诉,病人及其家属对医院服务中存在问题的不满、责难与期待的一种情绪反应性投诉称为抱怨性投诉,可能引发医患纠纷的投诉为重大投诉,除抱怨性投诉和重大投诉外的投诉为一般性投诉。

二、投诉受理途径病人及其家属投诉的途径有现场投诉、来信投诉、来电投诉、网络投诉、到上级有关部门投诉等。

三、受理投诉条件1、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治疗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四、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由医院办公室直接接待病人及家属投诉,建立有关登记及档案管理制度,同时,根据投诉内容的不同联系相关职能科室,分别处理。

五、投诉处理程序1、各职能科室应建立有关登记及档案管理制度,确定接受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

投诉接待人员应耐心听取投诉人投诉,详细解释,认真记录。

2、投诉人到医患办公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需做好处理记录。

接待人员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应带投诉人到相关职能处理办公室,受理科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立案调查的,尽快进行事实调查,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3、对缺少凭证和情况不明的投诉,要及时通知投诉者,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受理。

4、投诉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为首的职能部门牵头,其余部门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处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影响投诉事件的办理。

5、受理投诉的部门和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办案处理投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使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双方互相谅解,达成协议。

6、对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的案件,组织医疗纠纷认定委员会成员进行事件性质进行初步定性,确定医院立场,拟定解决方案,并征询法律顾问、律师的意见,做到定性准确,处理得当,保证办案质量。

7、对调解无效的案件,及时建议投诉人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选择司法程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8、投诉人无理取闹,经劝助、批评教育无效的,或投诉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接待人员应及时向保卫科报告,必要时向警务室报警。

9、投诉处理完毕后,整理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立卷归档,留档备查。

六、责任追究办法1、发生投诉的责任科室要严肃对待每一起纠纷,必须查找问题,确定责任,对每个环节中所存在的不足或错误进行自查,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涉及多人者,由科主任分清主次在投诉解决后一周内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至医患办公室。

2、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院方负责划分责任,共同承担。

3、确系因服务态度、职业道德等引起的非技术性投诉,未引起经济赔偿的,医务人员被投诉一次者,由责任人向投诉人员给予当面赔礼道歉,并由科室对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医务人员被投诉两次者,视情节轻重对责任科室或责任人给予罚款50—100元;医务人员被投诉三次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待岗学习1个月,罚款200元,当年不能参加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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