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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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4篇)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4篇)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设备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未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2.未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不按照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4.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安全管理;5.未按照规定备齐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应当依法进行,公平公正、严肃有效。

第二章作业场所安全违规行为处罚第五条对于作业场所安全违规行为,根据违规程度、后果严重性等因素,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罚款;4.停产整顿;5.吊销安全生产证;6.行政拘留;7.刑事责任。

第六条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1.违反规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但后果较为轻微的;2.对作业场所安全违规行为有较为明显情节和主观恶意的。

第七条根据违规程度和后果严重程度,可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处以罚款。

第八条对于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较为严重,后果严重的,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停产整顿,并在整顿期间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对拥有安全生产证的单位,如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判定其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可以吊销其安全生产证。

第十条如果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涉及违反刑法的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设备违规使用行为处罚第十一条对于设备违规使用行为,根据违规程度和后果严重性等因素,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责令停止使用设备;2.罚款;3.吊销安全生产证;4.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如果设备违规使用行为导致严重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的,可以责令停止使用设备,并进行资格审查。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目的是为了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秩序,保障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一般的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的内容:
1. 违反安全规定:施工方或工人违反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包括未佩戴安全帽、未穿防护服、未使用安全绳等,将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责令改正、拘留等处罚。

2. 违反环境保护规定:施工方或工人违反环境保护规定,如私自排放废水、废气、废弃物等,将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责令改正、拘留等处罚。

3.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施工方或工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如未按要求设置灭火器、违规操作明火等,将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责令改正、拘留等处罚。

4. 违反安全设施规定:施工方未按规定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如警示标识、防护隔离网等,将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责令改正、停工等处罚。

5. 违反人员管理规定:施工方或工人未按照要求配备合格的负责人、安全员等,或未按规定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将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责令改正、停工等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罚条例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施工方和工人在施工现场需严格按照当地的安全规定进行操作,以避免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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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5篇)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5篇)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帽。

有下列违规行为的,罚款____元/人.次。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下颌带(或下颌带过松)的;2、坐在安全帽上休息,或将安全帽提在手中、放在一边的;3、不按规定颜色佩戴安全帽,或用油漆涂刷安全帽的;4、戴有缺陷或不合格安全帽的。

第二条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佩带胸卡,严禁穿短裤、裙子、凉鞋、拖鞋及高跟鞋或赤膊、赤脚,违者,将责令立即离开施工现场,并视情节罚款____元/人.次。

第三条严禁在施工现场睡觉,违者罚款____元/人.次。

第四条各岗位(含设备操作司机)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有串岗、溜岗、脱岗及违反规程者,罚款____元/人.次,造成事故者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第五条严禁酒后上班和上班时间内喝酒(含啤酒)。

违者罚款____元/人.次。

第六条禁止到池塘、河流、航道中游泳、洗澡,违者,给予罚款____元/人.次,并作退场违纪处理。

第七条禁止从设有禁行标志的便道、边坡、管道等危险处通行,违者罚款____元/人.次。

第八条任何人员都必须服从现场管理,禁止强行进入禁止施工控制区。

违者,视情节给予罚款100~____元/人.次。

第九条禁止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或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违者,将视情节给予罚款100~____元/人.次。

第二章高处作业第十条下列情况均属于高处作业范围,必须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设施,施工人员佩挂、使用防坠落防护用品:1、坠落高度在两米和两米以上的;2、临边部位无防护栏,或防护栏低于80cm的;3、坡度大于____度、滚落高度大于____米的。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章人员处以警告、教育,或____元罚款。

高危作业不系安全带、安全绳或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安全绳,罚款____元/人.次。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规范佩挂安全带(安全绳);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项目部领导已要求张挂水平、垂直安全网,必须规范张挂。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4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4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施工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筑施工项目的所有参与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开展工作;2.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和岗前培训;3. 未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规程执行;4. 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个人防护装备;5. 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6. 未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或未按照责任制度履行职责;7. 未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和预控机制;8. 未按照施工项目的特点合理划分安全防护区域;9. 未按照规定设置各类安全标志、标牌;10. 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11. 未按照规定配备和培训安全管理人员;12. 未及时报告、上报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或未对事故进行处置;13.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的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主观违章和客观违章,主观违章是指主体故意或过失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客观违章是指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或未达到安全要求。

第五条根据违章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以作出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2. 罚款;3. 暂停施工;4. 查封施工地点;5. 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6. 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违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细则第六条主观违章分为轻微违章、一般违章、严重违章三个等级。

轻微违章的处理方式包括: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可以给予口头警告;2. 未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的,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3.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的,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4. 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维护安全生产秩序,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二章处罚种类第四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关闭、没收违法所得等。

第三章管辖规定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管辖。

第六条对跨地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涉及多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由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指定管辖。

第四章处罚程序第七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应当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执行等程序进行。

第八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依法收集证据,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第五章简易程序第九条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较轻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第十条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的处罚决定,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有关情况,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制作处罚决定书。

第六章一般程序第十一条对于需要立案调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一般程序进行查处。

第十二条一般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等步骤。

第七章听证程序第十三条当事人在接到处罚告知书后,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就案件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进行陈述和申辩。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听证申请后,应当组织听证会,并在听证会上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核实。

第八章处罚适用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依法适用相应的处罚种类和幅度。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当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态度、改正措施等因素,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是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对违反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具体规定。

其目的是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稳定。

根据不同的国家、地区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具体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可能有所差异。

一般情况下,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如没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缺乏安全技术措施等;
2. 违反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如未经培训、未按规定使用安全设备等;
3. 擅自更改或者停止使用安全设备、设施;
4. 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定;
5. 对事故隐患未立即整改或不按规定报告;
6. 对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不作处理。

根据上述违章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可以采取以下不同的处罚措施:
1. 警告或口头批评,以提醒违规人员注意安全;
2. 罚款,以经济处罚方式促使企业或个人重视安全;
3. 暂停生产或业务,以强制执行安全要求;
4. 撤销或暂停安全生产相关的许可证或资质;
5. 追究刑事责任,对故意违规行为给予刑事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制定,并严格执行。

在实际操作中,应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和培训,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以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是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法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1.违章指令:在施工现场发出违反安全规定的指令或命令,造成事故的,责令停工整顿,处以罚款,并可能吊销相关人员的执照。

2.违反安全措施:未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安全设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或未配备相应的急救和危险物品处理设备,将处以罚款。

3.施工现场管理不当:未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和围挡,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整改,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将被处以罚款。

4.危险化学品管理不当:未按照规定储存和处理危险化学品,未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将被处以罚款并要求整改。

5.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施工现场未设置消防设施,未进行消防演练和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将被处以罚款并要求整改。

6.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和指导,并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将被处以罚款。

以上是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的一些常见规定,具体情况可根据当地法规进行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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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规,对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处罚规定如下:
1. 违章行为: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程要求进行安全评价、安全检测、安全许可等安全管理活动的;未经安全检验、鉴定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继续使用安全设备、安全器材的;未按照法定标准和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操作的。

处罚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轻重情节,对单位处以罚款、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生产、责令停产整顿等措施。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处以罚款、行政警告、责令停职、撤职、开除等处分。

2. 违章行为:未按照安全生产规定向员工提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未履行安全生产约定的;不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未按照规定报告、调查、处理事故。

处罚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对单位处以罚款、暂扣执照、暂停生产、责令停产整顿等措施。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处以罚款、行政警告、责令停职、撤职等处分。

3. 违章行为:制造、销售假冒、伪造、非法使用安全标志或者伪造、重用或者超范围使用检测结果、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骗取、逃避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督、管理。

处罚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对单位处以罚款、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执照、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处以罚款、行政警告、责令停职、撤职等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一般性的处罚规定,具体的处罚措施和标准可能会因不同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参考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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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2m及2m以上的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者、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带未挂于上方、牢固可靠处。罚款500元╱每人。
(5)、高处作业跳板、架等上脱手行走。罚款500元╱每人。
(6)、打磨工、抛光、磨刀作业时不戴防护眼镜、面罩者。罚款200元╱每人。
(7)、油漆喷涂作业或从事有毒物料作业时,不采取隔离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未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戴防毒口罩者。罚款500元╱每人。
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1、目的,
制订本条例是是为了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消除隐患、减少事故,确保员工身体不受伤害和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室生产单位。本规定中的“违章”是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或状态。
(3)、各分厂不按规定按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会议、无记录,对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罚款200元╱每人。
(3)、凡因休假、工伤,一个月以上的员工,必须经班组进行复工教育;凡休假一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返岗员工,必须经车间、班组复工教育;凡休假3个月以上返岗的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凡需换岗、调岗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罚款200元╱每人。
(13)、链条葫芦的起重链双链拆成单链使用。200元/每只
(14)、用链条葫芦较长时间吊挂重物时,手链不栓在起重链上或重物上不加设备保险绳。500元/每只
(15)、其他违反起重作业安全规定的行为,罚款300元╱每次。
5、现场“6S”定置管理处罚
(1)、未按“6S”规定,擅自在生产作业责任区、安全通道上乱堆放物料、产品、等及其它杂物,不清理、清洁,影响正常的作业、通行。罚款200元╱每次
(9)、因未挂稳工件,导致工件在吊运过程中脱落但未造成损失的,罚款
500元╱每次。
(10)、吊运边缘锋利的物件时不采取钢丝绳保护措施。500元╱每次
(11)、现场吊运不规则大型工件时,重量不准确、无安全措施或绑扎不牢、吊用工具使用选择不当,未造成损失。500元/每人
(12)、站立于正在起吊的吊物上。1000元/每次
(2)、施工及车间现场作业的垃圾、杂物、油污、乳化液未及时清理、清洁,每发现一处罚款每人200元/次,不合安全现场管理要求的情况罚款500元╱每人/次。
6、违反气体使用规定的处罚
(1)、气体保护焊、气刨、割炬等用气设备、管线漏气,无采取措施者,如混合气、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氩气、空气等气瓶混装、混放、泄漏。罚款500元╱次。
三、原则
1.、以教育培训为主,罚款为辅的原则。对于初犯、认识态度较好的人员要以教育培训为主,并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对于再犯,屡教不改者、习惯性违章、性质恶劣的,可按处罚额的2~3倍加重处罚。
2、员工违章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一岗双责”“管生产就得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员工违章,被罚款的所在部门、单位亦同时予以处罚和工资考核(按公司工资考核条例执行),对其所在当班车间主任(工长)同时处以罚款额的20%。如果班组长、车间主任(工段)自身违章,则罚款翻倍。(4)、禁止区域烟,乱丢烟头。罚款200元╱每人。
(5)、在墙壁、设备、产品上涂鸦者罚款200元╱每处。
4、违反起重作业规定的处罚
(1)、使用应当报废的吊具(吊钳、吊环、吊钩等)、索具(钢丝绳、吊带、吊
链等)及配件(卸扣、绳卡)者,罚款500元╱每次。
(2)、吊具、索具、配件选用错误者,罚款500元╱每次。
(8)、手工电弧焊作业时,未使用面罩、未戴绝缘手套。罚款200元╱每人。
(9)、凡严禁戴手套的岗位,操作戴手套者。罚款500元╱每人。
3、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
(1)、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背心、短裤进入现场者。罚款200元╱
每人。
(2)、酒后作业者。罚款1000元╱每人。
(3)、生产现场打闹、嬉笑、玩手机。罚款200~500元/每人。
3、责任追究原则。当违章、违纪明确责任人时,追究到责任人。如不能明确责任人,则由该班组所有成员共同承担。如不能明确到班组则由该车间所有班组共同承担。
4、本条例依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安全和文明生产的有关管理制度及生产现场实际制定。
2、违反劳动保护规定的处罚
(1)、在车间内不戴安全帽者,每人罚款200元;不系帽带者罚款每人100元。佩戴安全帽不符合安全要求者,责令立即更换,再犯者罚款每人300元,拒不改正者罚款500元╱每人。
(2)、发现无帽芯、帽带,变形、开裂的安全帽戴入现场。100元╱每人。
(3)、在车间、现场施工作业时未穿劳保鞋者,罚款200元╱每人。未穿工作服(焊工应穿焊工服)罚款200元╱每人;着装不规范罚款100元╱每人。
(3)、违反起重吊运“十不吊”者,罚款500元╱每次。
(4)、使用单只吊钳吊运工件、产品者,罚款500元╱每次。
(5)、吊物时从人的上方通过,罚款300元╱每次;不走安全通道者,罚款300元╱每次。
(7)、吊着产品工件打磨者,罚款200元;人站在工件下方作业者罚款300元╱每次。
(8)、使用单只吊钳进行工件翻身的,罚款100元╱每次。
3、处罚标准
1、违反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处罚
(1)、新进员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涉及职业危害的岗位,必须要有前单位离职前具有资质国家认可机构的体检报告),未经考试合格的工员不得上岗。罚款200元╱每人。
(2)、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上岗者按严重违章处理。无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和无效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施工作业者。罚款500元╱每人。
5、由公司发放工资的员工的罚款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对外包队(外协)及其员工的罚款统一在当月结算时扣除。
二、违章、违纪罚款金额
1、对违章,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条处以罚款100-5000元。
2、处罚程序
(1)、经公司安办在生产现场检查发现违章违规罚款通知单由安办负责签发,一式三份。
(2)、责任单位接到违章罚款通知单后,应及时处理教育培训,一份由财务作为当月工资扣发,一份安办存档,作为当月和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依据,一份责任人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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