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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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东营市建设工程安全报监书;(原件四份,一份用于装订。要求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所填内容必须与提供的资料相符)
2、东营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原件四份,一份用于装订)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审核原件,复印件一份用于装订)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审核原件,复印件一份用于装订)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措施;(提报原件)
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明细、缴存票据及支付计划;(提报原件)
7、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审核原件,复印件一份用于装订)
8、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审核原件,复印件一份用于装订。要求必须到符合资质要求的保险公司投保)
9、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手续;(审核原件,复印件一份用于装订。备案手续包括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及塔式起重机电子集成系统安装验收表)
10、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总平面布置、临时设施规划图、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提报原件)
以上资料各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要求绿皮胶装),原件审核后退回,要求复印件必须加盖提报单位公章。第1项可以从质监站办公室购买,第2项从本网页附件上查阅、下载,第9项到本站“安全监督”栏目查看《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东建字〔2010〕76号)和《关于印发东营市建设工程塔式起重机安全保险电子集成系统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建发〔2013〕1号)文件查阅、下载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