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小包邮件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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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小包收费标准

邮政小包收费标准

邮政小包收费标准邮政小包是指重量在2千克以内,尺寸在长宽高三边之和不超过90厘米的邮件。

邮政小包作为一种重要的邮寄方式,其收费标准对寄送人和收件人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邮政小包的收费标准。

首先,寄送国内邮政小包的收费标准。

国内邮政小包的收费标准主要根据重量和尺寸来确定。

一般来说,国内邮政小包的起步价是5元,超出部分按照不同的重量和尺寸进行逐级收费。

例如,重量在100克以内,尺寸在60厘米以内的邮政小包,收费标准为5元;而重量在100克至200克,尺寸在60厘米至80厘米的邮政小包,收费标准为7元。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特快专递服务、挂号信封等,收费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其次,寄送国际邮政小包的收费标准。

国际邮政小包的收费标准主要由国际邮政联盟统一规定。

一般来说,国际邮政小包的收费标准也是根据重量和尺寸来确定的。

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大体上都是按照重量和尺寸进行逐级收费。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国际邮政小包的收费标准还会受到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关税、进口税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寄送国际邮政小包时,需要提前了解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相关规定。

最后,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邮政小包的收费标准可能会随着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因此,在寄送邮政小包时,建议及时了解最新的收费标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综上所述,邮政小包的收费标准主要由重量和尺寸来确定,国内和国际的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而且可能会随着政策和市场需求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在寄送邮政小包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邮寄方式,并及时了解最新的收费标准,以确保邮件能够顺利寄送。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邮政小包的收费标准,方便寄送和收取邮件。

邮政快递物流管理制度范本

邮政快递物流管理制度范本

邮政快递物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邮政快递物流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邮政快递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邮政快递物流行业的管理,包括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物流企业等从事邮政快递物流业务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邮政快递物流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公平竞争、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邮政快递物流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邮政快递物流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邮政快递物流业务管理第五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物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邮政快递物流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经营。

第六条企业开展邮政快递物流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二)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场地、运输工具和处理设备;(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企业开展邮政快递物流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约定的时限和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二)妥善保管用户邮件、快件和其他物品,不得私自查看、隐匿、毁损、丢弃或者非法扣留、没收;(三)及时、准确、完整地传递邮件、快件和其他物品;(四)不得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用户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公正、有效地处理用户投诉。

第三章邮政快递物流服务质量管理第九条国家邮政管理部门和地方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邮政快递物流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定期对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公布。

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邮政快递物流服务种类、服务范围、服务时限、资费标准等信息。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提高邮政快递物流服务的质量。

第四章邮政快递物流安全与信息安全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邮政快递物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邮政快递物流安全。

国内邮件处理规则2021

国内邮件处理规则2021

国内邮件处理规则2021邮件是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经常使用的一种重要的沟通方式。

为了保证邮件的安全和准确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

本文将介绍国内邮件处理规则以及2021年的最新变化。

一、寄件规定1. 邮件内容准确:寄件人在填写信封或邮件时,应确保收件人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准确无误,避免给寄送造成困扰。

2. 邮件包装要求:寄件人在包装邮件时,应确保信件或包裹包装牢固,避免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丢失。

3. 禁止寄递物品:禁止寄递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违禁品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物品,以保障邮递安全。

二、收件规定1. 凭证要求:收件人在收取邮件时,应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取件凭证等,以便工作人员核实身份。

2. 拒收、退件和退款:如果收件人不接收邮件或无法送达,工作人员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拒收或退件,并根据情况进行退款。

3. 外国邮递物品:收件人收取外国邮递物品时,应按照海关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相关关税。

三、时效要求1. 快递时效:根据不同地域、距离和快递公司的规定,邮件的时效可能有所不同。

寄件人可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快递服务,以确保邮件按时送达。

2. 特殊情况处理:在特殊情况下,如自然灾害、公共事件等,可能会影响邮件的正常处理和时效。

此时,邮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追踪和查询1. 邮件追踪:寄件人和收件人可以通过邮局网站、手机应用或电话热线等方式追踪邮件的派送情况,及时了解邮件的运输进展。

2. 邮件查询:如寄件人或收件人对邮件的状态、费用等有疑问,可以通过邮局网站或服务热线进行查询,并得到相关解答和服务。

五、投诉与反馈1. 投诉途径:如果寄件人或收件人对邮件处理过程中的服务、时效等方面有任何不满意或投诉,可以通过邮局官方网站、投诉电话等途径提出投诉。

2. 反馈建议:邮局欢迎寄件人和收件人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以便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提升用户体验。

2021年,国内邮件处理规则在保证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前提下,不断优化和调整,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国内小包、约投挂号投递质量管控

国内小包、约投挂号投递质量管控

4.未按实际投递情况录入投递信息的;虚假或提前录入投递信 息的(如属于投递员故意提供虚假妥投信息、管理人员指使 反馈虚假妥投信息或信息反馈人员故意反馈虚假妥投信息的 ,应对责任人予以每件不低于500元的处罚); 5.由于错投、错退造成邮件延误(含误投已办理撤单改址手续 的邮件);如造成邮件丢失,应加倍考核; 6.投递国内小包时额外收取费用的;
数据来源:根据现场检查、客户走访、客户申诉及11185外 呼抽查等情况汇总统计。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投递作业计划、投递时限、封闭作业、 邮件退回、转局、已办理撤单改址手续的邮件等落实情况, 抽查国内小包详情单签收与系统信息反馈情况。走访客户检 查投递深度、电话预约等服务标准落实情况。
集团公司对各省的当日妥 投率、3日内妥投率、客户 有理由投诉3项指标的完成 情况进行考核。
—— 3日内妥投率达到95%以上
—— 进口信息接收及时率达到100%以上 —— 投递信息反馈及时率达到100%以上 —— 力争杜绝客户有理由投诉
指标一 及时投递率达到100%以上
指标解释
指当日15点前进口投递部的国内小包当班安排投递,并 于当日24点前录入投递信息(15点以后进口的邮件按次日 上午进口频次计算,统计数据中剔除无收件人电话、姓名 以及超规格的国内小包邮件,下同)。
国内小包、约投挂号投递质量管控
邮政业务局
赵淑娥
2013年10月
县及县以上城市国内小包投递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解释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邮政 公司国内小包投递质量的检查考核,以及各省公司对县及县以上
城市投递部(网点)国内小包投递质量的检查考核。
—— 及时投递率达到100%以上 —— 当日妥投率达到80%以上
计算公式 当日妥投的国内小包数量 当日妥投率= 当日进口的国内小包总数(不含转局) ×100%

邮政规则

邮政规则

【法规名称】邮政规则【颁布部门】【颁布时间】 2003-01-01【正文】邮政规则第 1 条本规则依邮政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本规则所称邮件,指信函、明信片、新闻纸、杂志、印刷物、盲人文件小包、包裹及其他经核定之邮件。

邮件除包裹外,统称函件。

第 3 条有价值或重要之邮件,均应作为挂号、报值或保价交寄。

第 4 条各邮政机关之等级及其所在地于邮政局所汇编上登载之。

第 5 条邮政管理机关遇有必要时,得将所属邮政机关业务之一部或全部宣告停办。

第 6 条各邮政机关之营业时间,按各该当地情形分别规定公告之。

第 7 条违反邮政法第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者,除依邮政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科以罚金外,并就该邮件科罚两倍之邮资。

第 8 条依本规则之规定应行签名及填写者,应以毛笔、钢笔、原子笔或邮政机关认可之不脱色笔为之。

第 9 条本规则所规定应填写或贴用之各种书表、签条,均由邮局免费供应使用。

第 10 条本规则所定各项资费,一经交付,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请求退还。

本规则所定之银元或外币金额,依规定之折合率折合国币或当地适用之货币收付之。

第 11 条邮政机关对于寄件人交寄邮件之内容,除存证信函外,不负证明之责。

第 12 条关于邮政机关或人员处理事务,无论何人均得向该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提出改善意见。

前项改善意见,如以书面提出,得于文件封面书明“邮政事务”字样,交由任何邮政机关作为水陆路普通邮件免费递送,如欲作特别处理函件寄递,应纳付全部邮资。

收件人或收到退回邮件之寄件人对于邮件之迟延、误投或其他损害情事向邮政机关有所申请者亦同。

第 13 条邮件之全部或一部属于通信性质,无论书写复印,或是否缄封,除另有规定外,均应按信函交付邮资。

第 14 条左列各款均应作信函交寄:一有价证券或其他代表银钱价值效力之邮件。

二电报。

三印刷、油印、影印或其他方式印制之文件具有通信性质,或具有上、下款,其上款系个别填写,或其下款系逐件签名或盖章者。

ems快递的管理制度

ems快递的管理制度

ems快递的管理制度一、前言EMS快递是中国邮政旗下的快递服务品牌,致力于提供快捷、准确、安全的国内外邮件及快件服务。

为了规范EMS快递的管理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有效控制成本,保障公司和客户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以规范EMS快递的运营和管理。

二、组织架构1.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指导、统筹公司运营和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 行政部门:负责人事、财务、采购、后勤等管理工作。

3. 营销部门:负责市场开拓、客户服务、订单管理等业务工作。

4. 运营部门:负责快递派送、物流运输、仓储管理等运营工作。

5. 技术部门:负责信息技术、数据分析、系统运维等技术支持工作。

三、员工管理1. 招聘与培训: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制定岗位职责和招聘要求,招募合适的人才。

新员工入职后,将进行系统的培训,包括岗位培训、安全培训、服务技能培训等。

2. 考核与激励:公司将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惩。

优秀员工将得到晋升、加薪、表彰等奖励。

3. 员工福利: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需求,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

四、业务流程1. 下单:客户通过官方网站、电话、APP等渠道下单,并填写寄件信息。

2. 揽件:公司派送人员根据客户下单信息,前往寄件地址进行取件。

3. 运输:取件完成后,快递将通过陆运、空运等方式运送至目的地。

4. 派送:快递到达目的地后,派送人员根据收件人信息进行派送,并通知收件人取件。

5. 签收:收件人在收到快递后,进行签收确认,完成快递送达流程。

五、质量管理1. 服务标准:公司将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包括派送时效、服务态度、包裹安全等,以确保客户满意度。

2. 投诉处理:公司将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对客户的投诉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并给予合理的反馈和解决方案。

3. 安全管理:公司将加强对快递包裹的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测体系,确保邮件和包裹的安全送达。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1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1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正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10月2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批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第四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服务效能。

第五条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并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六条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第七条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服务能力:(一)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服务网络和信件、包裹、印刷品、其他寄递物品(以下统称快件)的运递能力;(二)能够提供寄递快件的业务咨询、电话查询和互联网信息查询服务;(三)收寄、投递快件的,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场地或者设施;(四)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经营快递业务的,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信息处理能力,能够保存快递服务信息不少于3年;(五)对快件进行分拣、封发、储存、交换、转运等处理的,有封闭的、面积适宜的处理场地,配置相应的设备,且符合邮政管理部门和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邮政小包规范收寄

邮政小包规范收寄

江西省邮政电商小包局赣邮小包〔201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小包收寄工作的通知各市分公司:首季度,全省国内小包累计交寄216.4万件,收入2084.3万元,量收规模分列全国第10位,其中南昌市公司在全国50个重点城市中,收入规模列第10位。

全省(除南昌外)共实现两包收入1345万元,完成两包认购收入计划进度的25%,其中上饶、萍乡和景德镇完成收入进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在业务高度发展的同时,个别单位在收寄环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小包验视制度不到位;二是超大、超重、超薄收寄国内小包仍然存在;三是订单系统与实物邮件存在收件人信息、重量信息不符;四是小包全名址信息录入率不高;五是信息补录不及时影响数据交接;六是未对邮件执行勾核收寄,导致信息缺失。

为进一步规范国内小包经营,现就收寄工作提出以下要求;1.加强收寄管理,确保规范经营。

集团公司正在加快网间结算方式的调整,省公司从4月1日开始率先调整出口福建方向小包的网间结算方式,由原来按件公里调整为按吨公里。

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大力发展轻小件物品寄递和提升全名址信息录入的同时,确保小包重量和系统重量的一致性。

对于在系统随意设置重量的收寄单位,省公司将定期通报,通报3次后未整改的,由收寄单位向省公司说明情况。

2.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收寄质量。

各市分公司要将小包收寄检查工作纳入综治、安保考核范畴,要通过收寄现场抽查、分拣中心抽查等方式,加大对违规收寄邮件的检查力度。

省安保部、省小包局将联合组成检查组,定期对收寄网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于违规收寄、收寄不规范的单位,省公司通报3次后仍未整改的,由市分公司领导向省公司分管领导说明情况。

3.加强系统培训,提升收寄能力。

目前,全省84个县(市)邮政局已全面开通国内小包集中收寄点,请各县(市)邮政局做好原有收寄点的调整,要在国内小包综合服务平台尽快明确管理员和操作员,并确保人员相对的稳定性。

各市分公司要在近期组织新增收寄网点人员的培训,重点强化收寄制度的执行,系统设备的应用,异常问题的处理,全面提升收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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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小包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二〇一二年八月第一章总则第1条定义国内小包是为了适应市场发展,其内件为轻小件物品,收寄时实行批量交寄,投递时实行按址上门投递的函件业务。

第2条收寄局设臵具备大宗邮件集中收寄处理生产作业条件的地市局,经集团公司审批后,可开办国内小包收寄业务。

第3条通达范围及时限全国范围均应通达国内小包业务。

全程时限标准参照或优于国内挂号信函时限要求。

第4条准寄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寄递的物品。

第5条封装规格单件重量不超过1000克,尺寸限度最大长、宽、厚三面合计90厘米(最长一边长度不超过60厘米);最大一面长度不低于16.5厘米,宽不低于10.2厘米。

第6条资费执行省内和省际资费标准,最低资费:本省5元/件,省际8元/件。

遇有特殊需求时,各省可根据市场竞争和服务深度等情况制定省内指导价格,各省制定的客户价格须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章邮件的收寄第一节客户注册第7条国内小包客户(含网站客户)必须与邮政企业签订用邮协议(见附件1),明确交寄流程、邮件规格标准、资费收取、付费方式、查询赔偿、安全条款等相关事宜。

第8条地市局业务主管部门应将与客户签订的国内小包客户用邮协议留存备查,同时应指定大宗邮件收寄处理中心受理此项业务。

第9条收寄点的审批。

实行三级管理制度,由地市局在营业管理系统中申报收寄点信息,省公司审核后,提交集团公司审批。

只有通过集团公司审批的大宗邮件收寄处理中心才可在营业信息系统中维护国内小包客户信息。

第10条客户信息审批。

大宗邮件收寄处理中心应在营业信息系统中正确维护大客户信息,地市局、省公司应通过营业管理系统逐级进行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节收寄方式第11条收寄方式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以下收寄方式:1.集中收寄:由客户自行将邮件送至邮政部门指定的大宗邮件收寄处理中心或邮政到客户指定地点上门取件,运送至大宗邮件收寄处理中心完成收寄处理。

地市局应充分利用中心局作业场地资源,设臵专门处理国内小包的营业台席。

2.驻点收寄:由邮政人员到客户指定地点,完成邮件的收寄处理(客户应提供适合的业务处理场地以及能够接入邮政综合网的设备);在邮政提供仓储场地,代客户完成封装、收寄等业务处理。

3.其它收寄(网上客户自助收寄功能):客户可通过邮政提供的网址或嵌入的收寄预处理模块,完成批量邮件信息的录入、邮件名址签条的打印。

系统支持打印“国内小包邮件”详情单(见附件2)和“国内小包交接单”功能。

收寄信息可通过网络直接传给邮政营业信息系统进行收寄处理。

第三节收寄处理第12条国内小包邮件应在邮件正面明显位臵粘贴“国内小包邮件”详情单(一式二联),内容包括:大客户代码、邮件号码、收寄件人名址和电话号码、收寄日期、重量、资费、内件详情、备注信息等。

第13条邮政人员必须与客户当面交接验视,验视无误后,方可收寄。

验视内容如下:1.验视邮件重量、尺寸、封装是否符合规定,对超大、超重、超规格的邮件一律不得收寄。

2.验视邮件内装物品是否符合禁限寄的规定,尤其是易碎、流质的物品要做重点验视。

对批量较大的邮件可抽查,但抽查比例不低于总交寄量的5%。

3.如客户自行封装的要验视其粘贴的“国内小包邮件”详情单内容,确保邮件号码、收寄件人名址和电话号码、重量和备注信息正确。

4.根据客户“国内小包交接单”上注明的批次、件数点核实物,确保实物与信息数据一致。

如不一致时,应逐一核对并对信息进行修改后方可接收。

5.验视无误后,双方在“国内小包交接单”(一式二联)上签字确认,各执一联做为凭据。

交接单上要注明日期、总件数、应收邮费等。

第14条客户应提供规范的大宗收寄导入信息。

邮政收寄部门按大宗收寄模式在营业信息系统中完成收寄。

1.国内小包应按现金或记欠方式付费,不得贴票,不打印邮资机符志。

详情单上不打印、不加盖邮政日戳。

2.收寄完成后,应打印“大宗邮件结算单”与“国内小包交接单”注明的内容进行核对,如发现邮费或件数不符时,应立即查明原因,确保营业信息系统收寄信息与实物相符。

第四节邮件封发第15条封发时限。

上午完成收寄的应在上午赶发有效频次出口,下午完成收寄的营业结束前必须封发出口,当日完成收寄的不得留存。

遇大批量邮件时应及时增加出口频次。

第16条使用营业信息系统,按国内小包业务种类完成总包封发,并生成清单、路单信息。

国内小包邮件总包必须拴挂单独的“国内小包袋牌”(见附件3)。

第17条遇有客户交寄大批量国内小包邮件(可整车装运)时或大宗邮件收寄处理中心与中心局同址作业时,可按散件交接方式处理。

第18条对寄往同一路向邮件量较大时,应以寄达地市局为单位进行总包直封处理。

打印邮件清单并正确拴挂袋牌。

直封袋牌必须实时打印。

第19条封发人员要与网运正确交接、及时上传总包信息,完成本班次邮件平衡合拢统计工作。

邮件总包一旦封发出口,将不允许进行信息修改。

第五节日终处理第20条日终收寄结束后,收寄人员应在营业信息系统生成个人缴款单,按各户结算单核对函件收入中的国内小包收入数据是否正确,相关报表及应缴邮费一并交账务处理人员,完成个人日结处理。

第21条大宗邮件收寄处理中心账务处理人员使用营业信息系统完成日结,打印支局缴款单与当日所收营业款一并上缴上级财务部门。

第三章邮件的分拣封发第22条时限要求。

比照信函内部处理时限频次规定,对国内小包邮件优先处理。

第23条分拣封发关系。

国内小包的进、出口分拣封发关系比照挂信分拣封发关系执行。

视业务发展、邮件流量流向变化及时限要求,可适时调整国内小包的分拣封发关系。

第24条分拣封发处理。

国内小包按包裹状邮件组织生产作业。

使用网运信息系统,按国内小包业务种类完成邮件的分拣封发,生成国内小包的封发清单信息和总包信息。

已实现给据邮件封发无纸化的格口不需打印纸质封发清单。

国内小包要单独封发,并拴挂国内小包袋牌,不得与其他邮件混封。

第四章邮件的运输第25条国内小包邮件发运次序列信函之后、报刊之前。

第26条国内小包邮件的运输方式、发运频次、发运计划、经转范围等比照信函邮件进行组织。

国内小包邮件在运输各环节可与信函邮件一起堆码。

第27条国内小包邮件视业务发展、邮件流量流向变化及时限要求,可适时调整运输方式、发运计划等。

第五章邮件的投递第一节基本规定第28条投递部门要依据国内小包邮件分段作业时限标准制定周密的投递作业计划,投递各环节要单独优先处理,确保投递服务质量。

第29条作业组织1.地市及地市以上城市区域应以个性化投递队伍为主组织投递作业。

2.其它区域依托现有投递作业组织优先进行处理。

第30条处理流程接收邮件总包――>扫描总包袋牌条码――>开拆总包――>分拣下段――>扫描邮件条码――>打印邮件派送单――>与投递员办理交接――>电话预约投递(或发送短信预约通知)――>到达投交地点时电话通知收件人领取(或投交收发室)――>对投交收发室或他人代收的用电话或短息通知收件人及时领取――>归班进行妥投、再投、退回等信息处理。

第31条投递时限1.城市直辖市、省会及计划单列市:7点前进口到投递部门的当日上午投递,15点前进口到投递部门的当日投递。

一般城市:8点前进口到投递部门的上午投递,13点前进口到投递部门的当日投递。

同城业务:应根据与客户协议约定适当增加投递频次。

住宅地址:对用户有特殊要求的,可适当增加17:00 -19:00的晚班投递。

2.农村农村地区按照规定投递班期执行。

第32条投递深度1.城市对收件人地址是住宅的,投递员要按照邮件详情单上的收件人电话进行预约并按址上门投递。

对收件人地址是单位的,如收发室同意接收,可直接投递到收发室,妥投后要电话或短信通知收件人及时领取;遇收发室不予接收时,投递员要电话联系收件人,在约定位臵投交收件人。

2.农村按照国内挂号信函的投递深度执行。

投递时要电话或短信通知收件人及时领取。

3. 对未提供收件人有效联系电话的可按照国内挂号信函投递深度标准执行。

第二节内部处理第33条接收邮件总包时应严格执行交接验收和勾挑核对制度,并扫描邮件总包条码,在投递系统中进行邮件总包信息接收。

第34条总包开拆时,要根据邮件封发清单核点邮件数量是否相符,验视封装规格是否完好,并逐件扫描邮件条码,在投递系统中进行邮件信息接收。

第35条当班进口的邮件要及时按投递段进行分发,并利用投递信息系统打印“国内小包邮件派送单”(暂以邮1409清单代替)与投递员进行交接。

第36条投递员接收邮件后,要清点件数,核对邮件信息,确保实物与清单相符。

如发现邮件外包装破损、有拆动痕迹等异常情况的应将邮件交主管人员处理。

第37条投递员应按照最佳投递路线对邮件进行分堆、细排,并按投递顺序装入投递容器。

出班前,要检查现场有无遗落邮件,防止漏带,造成延误。

第三节外部投递第38条邮件投递前,应短信或电话通知收件人预计的投递时间,投递员应在预定时间内按收件人地址进行投递;电话联系不上的,应按收件人地址上门投递。

(国内小包邮件投递规范服务用语见附件4)第39条投递员到达投交地点时,应电话联系收件人,告知其在约定位臵领取邮件。

邮件投交时,应核实收件人身份,提示收件人当面验视邮件。

外包装完好,由收件人在“国内小包邮件”详情单上联签名,并注明签收日期、时间。

第40条遇收件人本人不在时,可由其委托的代收人签收。

邮件投交时,投递员应当核实代收人身份,并在“国内小包邮件”详情单上批注与收件人的代收关系及证件号码。

第41条对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的国内小包邮件,投递员应当告知收件人先按照内件详情单验收内件再签收。

第42条如发生因邮件内件破损或短少等原因用户拒收的,由收件人和投递员在“国内小包邮件”详情单上共同签字确认,注明原因,并将邮件重新封装后附验单退回原寄局。

第43条对投交单位收发室的,投交时应提示收发人员验视邮件外包装完好后,由收发人员在“国内小包邮件”详情单上联签名或加盖收发专用章,并注明签收日期、时间,投递人员不得代签。

第44条对无收件人有效联系电话或电话联系不到收件人的,应按照挂号信函投递要求进行处理和投递。

相关邮件经过两次按址投递仍未投出的,方可转为局内投交。

严禁擅自改为局内投交。

第45条投递员要将用户签收的“国内小包邮件”详情单(投递局存联)带回,作为邮件妥投凭证存档。

第四节归班处理第46条投递员完成外部投递工作时,要对邮件派送单、收回的收件人签收联、邮件实物进行三核对,防止遗漏邮件,并及时归班。

第47条对妥投邮件,要当班根据“国内小包邮件”详情单(投递局存联)用户签收信息,如本人、家人、同事、收发室、物业等准确录入投递系统。

第48条对再投或改为局内投交的邮件,批注原因后,录入投递系统。

第49条对无法投递需要退回的邮件,要当班进行处理。

应将“国内小包邮件”详情单上原书写的收件人地址用双线划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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